事發後,該小區物業公司起草了一份通告,指出封存的證物現正在做DNA檢測,請肇事者主動到派出所自首,否則,DNA檢測結果出來後,將對全樓住戶做DNA檢測,屆時,除追究肇事者責任外,肇事者還需承擔全樓所有人員的DNA檢測費用。
24日,記者在小區走訪了解到,在警方和物業公司介入後,通告發出不久,肇事者登門道歉。「物業發通告,目的就是起警示作用,教育其他居民有所恃,現在事情解決了,起到作用了。」有知情者告訴記者。據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如果是治安案件,情節輕微,雙方達成諒解,可以免除或從輕處罰。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高空拋物、墜物造成他人人身傷害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將可能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殺人罪或者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構成以上犯罪的,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通告一出,瞬間引起社會強烈反響,對此市民也是各執一詞。「物業發這樣的通告,先不說檢測費用的事,單是把業主都組織起來去檢測DNA就不現實,也沒有權力這樣做。」周先生表示。不過更多的人,還是表示了支持。陳先生表示,有些事物業三番五次強調都不管事,但這個物業為業主著想,配合執法部門調查取證,想辦法幫居民解決問題,敢擔責,值得點讚。網友「AND」則表示,支持物業的做法!高空拋物,危害公共安全。新民法典提供了法律支持,嚴懲不貸!這起事情解決了,然而高空拋物的隱患卻遠遠沒有制止。煙臺一物業公司趙經理稱,針對高空拋物行為,目前還沒有特別好的辦法杜絕,每個小區居民素質都參差不齊,大多數情況物業都是以防範宣傳、說服教育為主。另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物業經理告訴記者,物業是服務機構,沒有執法權,只能不厭其煩地提示預防,可是真正在意的人又有多少呢?事情不發生到自己身上,都不當回事。對此,山東信誼律師事務所付磊律師說:「高空拋物當事人千萬不能輕視,它可能會涉及以下四種刑事罪名: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過失致人死亡、過失致人重傷;重大事故責任罪(生產過程中)。」對於「高空拋物」事件,付磊律師認為要堅持以預防為主,懲罰為輔相結合的原則。對於預防,除了要加強公民個人安全意識,物業管理部門也要加強日常防範;而對於懲罰,國家已經有相關法律法規出臺,可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厲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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