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快遞實名收寄是法律規定!!
眾所周知,現在寄快遞都要求實名!但是很多客戶對此還是不能理解,為嘛我寄個快遞還需要拿著身份證!!
沒錯,這是法律的規定!!
《反恐怖主義法》規定,未實行寄遞客戶身份信息登記制度的,將對企業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具有直接責任的快遞員則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快遞暫行條例》第四十三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郵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一)不建立或者不執行收寄驗視制度;
(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
(三)收寄快件未查驗寄件人身份並登記身份信息,或者發現寄件人提供身份信息不實仍予收寄;
(四)未按照規定對快件進行安全檢查。
寄件人在快件中夾帶禁止寄遞的物品,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二、一客戶寄件不出示身份證還辱罵快遞小哥,警察出警他跑了
快遞實名制的國家層面的宣傳較少,單靠企業宣傳很難有較好的效果,導致眾多客戶不執行,不理解!!
近日,有一快遞朋友反饋,一客戶上門寄快遞,沒有帶身份證,非要寄,被再次拒絕後,在快遞門店門口辱罵快遞小哥半個小時,還打電話投訴快遞小哥,嚴重幹擾快遞正常經營,門店人員報警後,該客戶在警察出警前溜走了.
這樣的例子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也絕對不會是最後一次!!
三、部分快遞小哥也存在理解錯誤:實名收寄是法律的規定!!
部分快遞小哥還錯誤的理解實名收寄是快遞公司總部的要求,其實這是大錯特錯!!實名收寄是法律的規定,不實名收寄首先是違法行為!!
不得虛假實名,用他人或自身的身份證替客戶實名!!否則後果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