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融(153年-208年9月26日),字文舉,魯國(今山東曲阜)人,東漢末年文學家,「建安七子」之一,孔子的二十世孫、太山都尉孔宙之子。
他少有異才,奮勉好學,與平原陶丘洪、陳留邊讓,並稱俊美。獻帝登基後任北軍中侯、虎賁中郎將、北海相,時稱孔北海。建安元年,徵還為將作大匠,遷少府,又任大中大夫。孔融性好來賓,喜抨議時政,言辭激動,後因觸怒曹操,為曹操所殺。他能詩善文,曹丕稱其文「揚(揚雄)、班(班固)儔也。原有文集已散佚,明人張溥輯有《孔北海集》。
在《後漢書 .孔融傳》中記錄了另一件事,挺有意思:儉亡抵於褒,不遇。時融年二六,儉少之而不告。融見其有窘色,謂曰:「兄雖在外,吾獨不能為君主邪?」因留舍之。後事洩,國相以下,密就掩捕,儉得脫走,遂並收褒、融送獄。二人未知所坐。融曰:「保納舍藏者,融也,當坐之。」褒曰:「彼來求我,非弟之過,請甘其罪。」吏問其母,母曰:「家事任長,妾當其辜。」一門爭死,郡縣疑不能決,乃上讞之。詔書竟坐褒焉。融由是顯名,
儉,是漢末的一位官員名叫張儉,此人因為正直,得罪了當時的十常侍之一的侯覽。侯覽於是下命令給下面的州縣官員,逮捕張儉。張儉和孔融的哥哥孔褒關係不錯,於是逃亡到孔家,希望孔褒能夠收留自己。可是,當時孔褒出門去了。張儉因為孔融年輕,只有十六歲,就不告訴他,想再逃亡。可是孔融卻看出張儉一臉窘迫,應該是遇上了困難。於是,孔融作主,說:「我哥哥雖然在外地,可是我就不能招待您嗎?」就把張儉收留在自己家。
可是,窩藏罪犯的事情還是被洩露出去了,州縣官員秘密到孔家抓捕張儉。孔融得到信息,通知張儉逃走。州縣官員就把孔褒和孔融給抓了起來。當時,州縣官員不知道要判誰有罪。孔融主動表示:「收留張儉窩藏罪犯的人是我,應當是我有罪。」可是哥哥孔褒卻說:「張儉是來投靠我,不是弟弟的罪過,我心甘情願接受懲罰。」官員又問孔融兄弟的母親該如何處置。母親竟然也說:「家中的長輩管理家事,我作為母親,自然罪責在我。」全家人都爭著想死,當時郡縣官員難以裁斷,就向朝廷稟報。最後由皇帝下詔,判處孔褒有罪,而孔融也因此名聲大震。
孔融被害時,他的女兒七歲,男孩九歲,因年幼得以保全。寄在別人家中。二子下棋,孔融被捕,不為之動。旁邊的人說:「父親被拘捕,不起,為什麼?」答說:「哪裡有巢損壞了卵不破的呢?」主人有給肉汁的,男孩口渴喝了。女孩說:「本日這樣的禍,難道能夠久活,還要清楚肉味嗎?」哥哥號哭而止飲。有人對曹操說了,於是決意都殺掉。等到捕捉的人到,女的對哥哥說:「倘諾死者有知,得見父母,豈非不是我們最大的希望!」於是引頸就刑,顏色不改。時人都為之悲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