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老家縣城公安派出所擔任所長的高中同學來省城辦事,我做東請他吃飯。酒酣耳熱之際,問起他的職務級別待遇,卻讓我這個省直機關公務員都倍感震驚,他竟然享受副處級幹部的工資待遇。
我很是不解,按照縣級公安局的「三定規定」,派出所作為縣級公安局的派出機構,不是才正股級嗎,老同學咋就能拿到副處級幹部的工資待遇呢?
聽完老同學的解釋後,我不得不說國家這從優待警政策真是槓槓的。公安民警雖然責任大、任務重、工作忙,但在提拔晉升和工資收入上確實優勢明顯,足以讓政法系統外公務員豔羨不已。
據老同學介紹,在職務提拔和職級晉升上,有兩項優待政策讓基層民警受益良多。
其一,在職務提拔上,公安機關高配職務幹部多。
就機構規格來說,縣級公安機關的派出所和各警種大隊僅為正股級或副科級,但縣裡卻特別優待,所有派出所所長、教導員和各警種大隊長、教導員均高配為副科級以上,其中兩個城區派出所的所長、教導員和刑警、交警、治安等三個警種大隊長、教導員還高配為正科級,高配職務幹部之多讓其他縣直部門望塵莫及。而老同學正好就任城南派出所所長,提任正科級職務已有五年多。
其二,在職級晉升上,公安機關享受處級待遇的幹部多。
去年,全國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後,人民警察執行與政法系統外公務員類似又有所區別的職級晉升制度。
例如,執法類人民警察在推行執法勤務警員職務序列改革後,也是走職務與職級「雙軌並行」的提拔晉升之路。其職級序列的設置,也分為四等十二級,設一級警務專員、二級警務專員、一至四級高級警長、一至四級警長、一至二級警員,由高到低分別對應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的一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一至四級調研員、一至四級主任科員、一至二級科員。在晉升年限要求上,與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的職級晉升完全相同。
當然,公安機關的這個警長制,也必須在職數限額內逐級晉升。而在職數核定上,也是根據單位機構級別以人民警察編制數為基數按照一定比例來核定。只是相比過去核定公安機關的非領導職數,現在的警長制更為有利,因為人民警察隊伍大、編制多,所以核定的警員、警長、高級警長職數也大幅增加。
據老同學講,老家縣城公安機關民警有500多人,但核定的三、四級高級警長職數卻有30多名,是過去副調研員職數的數倍,甚至還有幾名由縣委統籌掌握的二級高級警長職數。
老同學正是沾了這個政策紅利的光,去年就升為一級警長,今年又晉升為四級高級警長,開始享受副處級幹部的工資待遇。而他的實際工資收入,因為還有警銜津貼、加班補助和執勤補貼,每個月拿到手的工資實則比政法系統外的副處級幹部要多2800元左右。
怪不得回到縣城老家工作的同學們,即使身處黨政實權要害部門,也對公安民警的待遇無比羨慕,原來推行職級並行後,公安局才是大贏家啊。
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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