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1版)
計算公式:2014年度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2013年度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增長率)-優先股發行規模*優先股股息率
此外,根據本次優先股發行條款的規定,自第6個計息年度起,如果公司不行使全部贖回權,每股股息率將在第1-5個計息年度股息率基礎上增加2個百分點,屆時將對可供普通股股東分配的利潤造成一定影響。
二、表決權被攤薄的風險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等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若公司累計三個會計年度或連續兩個會計年度未按約定支付優先股股息,自股東大會批准當年取消優先股股息支付的次日或當年未按約定支付優先股股息的付息日次日起,優先股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與普通股股東共同表決,該表決權恢復直至公司全額支付所欠股息(包括所有遞延支付的股息及其孳息)之日。
一旦出現上述條款所約定的情況,本公司優先股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與普通股股東共同表決,本公司普通股股東表決權將被攤薄,將對普通股股東對於本公司的控制能力以及重大事項的決策能力造成一定的影響。假設本次優先股的發行規模為上限300億元人民幣,以本次董事會決議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普通股股票交易均價2.96元/股作為計算基準進行測算,公司優先股表決權股東恢復後,優先股股東所佔的表決權約為25%。
三、分類表決的決策風險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等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現下列情況時,優先股股東享有分類表決權:(1)修改公司章程中與優先股相關的內容;(2)一次或累計減少公司註冊資本超過百分之十;(3)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4)發行優先股;(5)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優先股發行完成後,對於上述事項,將由公司普通股股東和優先股股東進行分類表決,即該等事項除須經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含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外,還須經出席會議的優先股股東(不含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該等分類表決安排為公司相關事項的決策增加了一定的不確定性。
四、普通股股東的清償順序風險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等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因解散、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時,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將優先向優先股股東支付累計未派發的股息和票面金額,不足以支付的按照優先股股東持股佔全部優先股的比例分配。按前述規定分配後,公司的剩餘財產按照普通股股東持有的普通股佔全部普通股的比例分配。
五、稅務風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尚未明確優先股股息能否在本公司企業所得稅前抵扣,考慮到本次發行優先股的屬性和特點,本公司支付的優先股股息很可能無法在企業所得稅前抵扣。本次優先股發行完成後,本公司將根據主管稅務部門的具體要求最終確定優先股相關的稅務處理。
六、贖回優先股的風險
根據本次優先股發行方案的規定,公司有權自首個計息起始日起(分期發行的,自每期首個計息日起)期滿5年之日起,於每年的該期優先股股息支付日全部或部分贖回註銷本次發行的該期優先股。除法律法規要求外,本次發行優先股的贖回無需滿足其他條件。若本公司於自首個計息起始日起期滿5年之日起行使贖回權,屆時公司在短期內將面臨一定的資金壓力,儘管公司經營穩定且具有強大的現金籌措能力,但贖回優先股將可能對公司的現金流管理產生一定的影響。
第四節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使用計劃
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優先股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300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將用於以下三類項目:
單位:億元
序號項目名稱募集資金投資金額
(一)基礎設施及其他投資項目48.3
(二)補充境內外重大工程承包項目營運資金176.7
(三)補充一般流動資金75.0
合 計300.0
一、基礎設施及其他投資項目
在我國固定資產投資保持合理增長的大背景下,公司積極拓展市場份額,重點發展市政、路橋及公共建築等基建業務,致力於成為具有專業背景的基礎設施投資發展商,並在一定程度上帶動施工總承包項目,有利於優化企業經營結構。同時,通過基礎設施及其他投資業務發展,有力提升了中國建築的品牌形象和行業競爭優勢。
本次擬將募集資金48.3億元用於4個基礎設施及其他投資項目,項目相關情況如下:
(一)東湖通道(梅園-喻家湖)項目
1、項目情況
東湖通道工程(梅園-喻家湖路)起於武漢市東湖梅園,止於喻家山北路出口處,工程全長3.9公裡;工程內容以隧道工程及附屬工程為主體,包括:隧道工程、道路與排水工程、供電與照明工程、監控系統、景觀綠化工程、隧道管理中心等配套附屬工程及相應道路綜合整治工程等。東湖通道工程是我國最長的湖底隧道,項目建成後將分流東湖生態風景旅遊區的過境交通,有效緩解景區及周邊交通壓力。
本項目採用BT(建設-移交)方式運作實施。項目由武漢市政府委託武漢光谷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作為建設業主,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與中建宏達投資(中國)有限公司按70%:30%的比例,共同設立中建武漢橋隧發展有限公司實際執行項目。
本項目於2013年7月開工,項目的計劃投資額為32.90億元;截至2014年4月底,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已投入資金0.3億元。項目擬使用本次募集資金6.4億元,並通過增資或委託貸款的方式投入中建三局,作為其履行對項目公司出資義務的資金,項目資金不足的部分,由項目公司自籌解決。
2、審批情況
本項目已經武漢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市城建委關於東湖通道工程項目建議書的批覆》文件、武漢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市城建委關於東湖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覆》文件、武漢市環境保護局《市環保局關於武漢東湖通道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文件的批准。
(二)鄭州至登封快速通道改建項目
1、項目情況
鄭州至登封快速通道改建工程,起點位於鄭州市南三環與S316交匯處,終點位於登封市東京店鎮耿莊大王村(與G207線交匯),路線全長73.6公裡,其中鄭州境全長12.4公裡;新密境全長34.6公裡;登封境全長26.6公裡。本項目是鄭州市交通總體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項目的實施有利於完善鄭州市道路運輸網絡布局,促進沿線區域旅遊產業的發展。
本項目採用BT(建設-移交)方式運作實施。項目業主為鄭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由中國建築全資所有的中建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和中國建築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按51%:49%的比例,共同設立鄭州中建交通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實際執行項目。
本項目於2013年3月開工,項目的計劃投資額為35.8億元;截至2014年4月底,項目已累計完成投資額15.0億元。項目擬使用本次募集資金20.8億元,並通過增資或委託貸款的方式投入,如果後續出現項目資金不足的情況,由項目公司自籌解決。
2、審批情況
本項目已經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鄭州至登封快速通道改建工程立項的批覆》文件、《關於鄭州至登封快速通道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覆》文件、鄭州市環境保護局《關於<鄭州至登封快速通道改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文件的批准。
(三)福州海峽奧林匹克體育中心項目
1、項目情況
福州海峽奧林匹克體育中心項目總用地面積約73.33萬平方米,包括一座約13萬平方米的主體育場、一座約4萬平方米的綜合體育館、一座約3萬平方米的遊泳館和一座約3萬平方米的網球中心。福州海峽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是2015年全國首屆青年運動會舉行開閉幕式場地,建成後將成為福州市的標誌性建築,在體育競賽功能上能滿足全國運動會和世界單項比賽的要求,同時能夠滿足日常體育健身、休閒娛樂、餐飲、商業購物等使用要求。
本項目採用BT(建設-移交)方式運作實施。項目由福州市土地發展中心、福州市公共建設項目管理處作為建設業主,由中國建築全資所有的中國建築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和中建海峽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按照97.5%:2.5%的比例,共同設立福州中建城市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實際執行項目。
本項目中,體育場、體育館(包括遊泳館)和網球館分別於2012年6月、2012年10月和2013年6月開工,項目的計劃投資額為35.4億元;截至2014年4月底,項目已累計完成投資額17.5億元。項目擬使用本次募集資金6.3億元,並通過增資或委託貸款的方式投入項目公司,如果後續出現項目資金不足的情況,由項目公司自籌解決。
2、審批情況
本項目已經福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同意福州海峽奧林匹克體育中心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覆》文件、《關於同意福州海峽奧林匹克體育中心(含市體校)項目建議書的批覆》文件、福州市環境保護局《關於福州海峽奧林匹克體育中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意見》文件。
(四)杭州國際博覽中心項目
1、項目情況
杭州國際博覽中心位於杭州市蕭山區寧圍鎮,北至鵬起路,南至奧博雙塔,東至奔競二路,西至地鐵博覽站,用地面積19.02萬平方米,總建築面積近85萬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築面積約31萬平方米,地上建築面積約53萬平方米。本項目作為杭州市錢江世紀城建設的重大工程,是實施杭州市會展業「十一五」發展規劃的重要支撐,被納入杭州市「十二五」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規劃。
本項目採用BT(建設-移交)方式運作實施。項目業主為杭州奧體博覽中心蕭山建設投資有限公司,由中國建築和其全資擁有的中國建築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按照40%:60%的比例,共同設立杭州中建國博置業投資有限公司實際執行項目。
本項目於2012年7月開工,本項目的計劃投資額為51.8億元,截至2014年4月底,項目累計完成投資額37.0億元。項目擬使用本次募集資金14.8億元,並通過增資或委託貸款的方式投入項目公司,如果後續出現項目資金不足的情況,由項目公司自籌解決。
2、審批情況
本項目已經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杭州國際博覽中心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復函》文件、杭州市環境保護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文件的批准。
二、補充境內外重大工程承包項目營運資金
近年來,公司持續實施「突破高端、兼顧中端、放棄低端」的經營戰略,通過「大市場、大業主、大項目」的經營舉措,境內外建築工程業務的經營規模不斷擴大,新籤合同額、營業額均呈持續增長態勢,同時也帶來了持續的資金需求。因此,公司擬將本次募集資金約176.7億元用於補充境內外重大工程承包項目營運資金,相關項目及擬使用募集資金情況如下:
單位:億元
序號項目名稱開工時間預計竣工時間總包合同額募集資金
使用量
1天津高新區中央商務區項目2012年8月2016年8月78.09.5
2武漢綠地中心項目2011年9月2017年12月75.09.1
3阿爾及利亞南北高速項目2013年5月2016年4月73.99.0
4北京魯能總承包項目2013年7月2015年12月56.96.9
5重慶京東方第8.5代新型半導體顯示器件及系統項目2013年11月2014年12月56.66.8
6深圳市平安金融中心項目2012年1月2016年1月55.06.7
7新疆奎山寶塔石化有限公司重油制烯烴、芳烴項目2013年10月2018年12月53.06.4
8吉林敦化至通化高速公路項目2014年4月2016年12月50.26.0
9天津周大福金融中心項目2014年4月2018年3月48.15.8
10淮北市城市基礎設施項目2013年12月2016年1月36.04.3
11天津現代城總承包項目2013年1月2015年12月35.24.2
12重慶國際金融中心項目2013年9月2018年3月35.04.2
13貴州都勻城市道路建設項目2013年4月2016年8月32.03.8
14深圳灣科技生態園三區項目2013年12月2018年1月31.73.8
15內蒙古牙克石興安新城基礎設施項目2013年11月2015年12月30.03.6
16北京正大總承包項目2014年4月2017年10月28.93.5
17蘭州高新區基礎設施及公建項目2013年8月2016年3月28.03.4
18鄭州市市民公共服務中心核心區9條道路等項目2014年3月2015年9月27.03.2
19剛果(布)金得累體育場建設項目2013年6月2015年5月26.73.2
20東莞國貿中心項目2014年2月2017年10月24.52.9
21剛果(布)1號公路升級改造項目2013年9月2015年10月24.32.9
22廈門東南國際航運中心總部大廈項目2014年2月2016年11月24.02.9
23貴州省貴定縣市政道路建設項目2013年12月2016年4月23.72.8
24貴州六盤水城市快線項目2013年1月2015年8月22.62.7
25北京金融街(月壇)中心項目2013年3月2016年12月22.52.7
26廣東湛江榮盛中央廣場項目2013年12月2016年4月22.02.6
27蘇州國展商業廣場項目2014年1月2018年12月21.02.5
28重慶至貴陽鐵路擴能改造工程站前YQZQ-9標項目2013年8月2016年1月20.82.5
29南京市青奧中心項目2012年4月2016年8月20.02.4
30烏魯木齊ZF標項目2013年4月2015年12月19.82.4
31貴州茅臺學院項目2014年1月2015年8月18.82.3
32上海軌道交通十號線吳中路停車場項目2013年2月2015年10月18.82.3
33福建長樂濱江濱海路項目2013年3月2015年8月16.92.0
34昆明鼎傑興都匯商務中心項目2013年8月2015年5月15.11.8
35深圳深業上城(南區)商業及LOFT總承包項目2014年2月2015年12月14.71.8
36貴州省人民大會堂配套項目2014年1月2015年8月14.21.7
37遼寧盤錦內湖中橋、東橋項目2013年12月2015年11月13.81.7
38哈爾濱萬達文化旅遊城項目2014年1月2017年1月13.61.6
39重慶市江津幾江大橋項目2012年12月2016年3月13.31.6
40深圳地鐵9號線工程9105標段項目2012年11月2016年12月13.01.6
41上海虹橋麗寶廣場項目2013年5月2015年12月12.71.5
42上海四川北路項目2013年7月2016年11月12.61.5
43鄂州市吳楚大道西段項目(第二標段)2013年6月2015年8月12.51.5
44北京華都項目2013年8月2017年6月12.51.5
45開封市新區中心商務區會議中心、展覽中心、博物館和規劃館項目2014年4月2016年3月12.31.5
46天津津灣9號樓項目2013年7月2016年7月11.91.4
47安慶城市基礎設施項目2013年12月2016年8月11.61.4
48揚州環球金融中心項目2013年10月2015年12月11.51.4
49福建琅岐環島路西北段項目2013年9月2015年9月11.51.4
50北京凱德天宮院項目2013年11月2016年3月11.41.4
51廣東湛江中心人民醫院(首期)遷建項目2013年9月2015年5月10.81.3
52北京理工科技園項目2013年6月2015年6月10.71.3
53周口市東外環路新建項目2013年4月2015年6月10.61.3
54濮陽市城市基礎設施及公建項目2013年7月2016年4月10.61.3
55廣東珠海科技創意產業園一期項目2014年2月2015年12月10.01.2
56天津富力A09項目2013年5月2017年4月9.91.2
57鄭州新鄭國際機場二期擴建項目2013年12月2015年12月9.01.1
58重慶江北國際機場東航站區T3A航站樓項目2013年4月2015年9月8.51.0
59瀋陽沿海國際中心項目2013年5月2015年6月6.10.7
60四川內江市民廣場項目2013年10月2015年5月6.00.7
合計1,467.3176.7
三、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本次非公開發行優先股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除用於基礎設施及其他投資項目和補充境內外重大工程承包項目營運資金外,剩餘募集資金將全部用於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建築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相關財務指標如下:
公司名稱流動比率(倍)速動比率(倍)資產負債率
中國中鐵1.200.6684.6%
中國鐵建1.210.6984.8%
中國交建1.050.7279.6%
中國中冶1.100.6082.9%
中國化學1.291.0268.4%
平均1.170.7480.1%
中國建築1.320.6379.0%
近年來,公司主營業務快速發展,境內外新籤合同額持續增長,產生較大的資金需求,需要及時補充流動資金。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速動比率為0.63,低於可比公司平均數0.74;流動比率和資產負債率分別為1.32和79.0%,高於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流動資金補充到位後,將為公司實現戰略發展目標提供資金支持,有利於優化公司的財務結構,降低財務風險,提升公司的綜合抗風險能力;同時有利於提升公司對更多大型項目的承攬,從而支撐公司業務持續增長,鞏固公司的市場競爭地位。
第五節 董事會關於本次發行對公司影響的討論與分析
一、本次發行優先股相關的會計處理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和《金融負債與權益工具的區分及相關會計處理規定》的要求,本次發行優先股的條款符合作為權益工具核算的要求,作為權益工具核算。
二、對公司的稅務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尚未有對優先股股息稅務處理的明確規定, 因此向優先股股東支付股息的稅務處理方式尚存在不確定性。如本次發行優先股的股息在稅務處理上被界定為股息而非利息,則優先股股息無法在本公司企業所得稅前抵扣,同時本公司將按照普通股股息支付的相關規定履行代扣代繳義務。本次優先股發行完成後,本公司將根據主管稅務部門的具體要求確定優先股相關的稅務處理。
三、本次發行對公司主要財務數據和財務指標的影響
(一)對股本、淨資產、營運資金和資產負債率的影響
以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合併報表主要財務數據為基準,假設2014年6月30日完成優先股的發行,該時點的主要財務數據和財務指標變化如下:
單位:億股、億元
指標(合併口徑)發行前發行後變化
普通股股本300300-
淨資產1,7832,08316.8%
營運資金注1,6311,88315.4%
資產負債率79.5%76.9%下降2.6個百分點
註:在不考慮發行費用的情況下,發行優先股募集資金用於補充一般流動資金的金額為75億元,補充工程承包項目營運資金的金額為176.7億元。
本次優先股發行完成後,公司的淨資產、營運資金規模將分別提高16.8%和15.4%,同時公司的資產負債率將下降2.6個百分點。
(二)對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影響
本次優先股發行完成後,公司的淨資產規模將有所上升,短期內,在募集資金的效用尚不能完全得到發揮的情況下,公司的淨資產收益率可能會受到一定影響而有所下降。但從中長期看,公司優先股募集資金將帶動公司業務規模的擴張,並進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淨利潤水平。公司將積極採取各種措施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以獲得良好的淨資產收益率。
本次優先股發行對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每股收益的影響結果主要取決於以下兩個方面的因素:一是本次優先股發行募集資金投資帶動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二是本次發行優先股的股息支付將影響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可供分配利潤。
本次發行的優先股股息率將不高於公司本次發行前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年均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因此,在公司淨資產收益率保持基本穩定的情況下,優先股募集資金所產生的盈利增長預計可超過支付的優先股股息,未來公司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每股收益將在本次優先股發行後增厚。
四、最近三年內利用募集資金投資已完工項目的實施效果及尚未完工重大投資項目的資金來源、進度和與本次發行的關係
(一)最近三年利用募集資金投資已完工項目的實施效果
公司於2009年7月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份120億股,募集總金額為人民幣501.60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492.20億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經累計使用募集資金496.74億元,募集資金已全部使用完畢,募集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詳見公司2009-2013年度報告,以及相應年度的《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專項報告》和《對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專項報告的鑑證報告》。除用於補充國內工程承包項目流動資金和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外,2011-2013年公司利用首次公開發行A股募集資金投資且已完工項目的實施效果如下:
單位:萬元
募集資金
投資項目
截至2013年底累計投入金額2011-2013年投入金額2011-2013年實現的效益項目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日期
2011年2012年2013年
長沙市含浦住宅項目70,0007,7609,0005,8542,9932013年6月
購置施工機械設備139,79410,000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
合計209,79417,760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不適用
(二)尚未完工重大投資項目的資金來源、進度和與本次發行的關係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均已按照承諾,將募集資金全部使用完畢。截至本預案公告之日,都勻銀湖星城住宅項目、濰坊康居花園住宅項目、西安開元壹號房地產開發項目和巴哈馬項目尚未完工;其中,都勻銀湖星城住宅項目、濰坊康居花園住宅項目和西安開元壹號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後續資金投入將主要來自公司自有資金及已實現銷售的項目回款,項目具體情況如下:
序號項目名稱項目進度總投資額(億元)已投入資金
(億元)
已投入募集資金(億元)
1都勻銀湖星城住宅項目項目分兩期開發,其中一期已竣工,二期正在建設5.503.301.84
2濰坊康居花園住宅項目項目分五期開發,目前已啟動兩期,其中一期部分工程已經竣工,二期正在建設77.8026.1015.00
3西安開元壹號房地產開發項目項目分四期開發,目前已啟動三期,其中一期已竣工,二期和三期正在建設39.0023.5015.00
此外,巴哈馬項目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目前仍在履約,預計於2014年12月完工;由於該項目採用「融投資帶動工程總承包」的方式運作,公司已於2010年完成對該項目投資責任履約,後續將不再投入資金。
本次發行優先股的募集資金將不會用於上述四個尚未完工的項目。
除上述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外,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完工重大投資項目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項目回款、自有資金及銀行借款。本次發行優先股募集資金與該等重大投資項目不存在重合。
五、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後,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之間的關聯交易及同業競爭等變化情況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後,不會導致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之間新增關聯交易,不會導致同業競爭或潛在同業競爭的情形。
六、公司本次發行優先股股息的支付能力
(一)最近三年的現金分紅情況及未分配利潤使用安排
根據本公司章程,除公司董事會確定的特殊情況外,公司在當年盈利且累計未分配利潤為正的情況下,採取現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現金方式向普通股股東分配的利潤原則上不少於當年實現的可供分配利潤的15%。
本公司自上市以來,現金分紅政策的制定和執行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和股東大會決議的要求,相關決策程序和機制完備,分紅標準和比例明確和清晰,獨立非執行董事勤勉履行職責,發揮了應有的作用並發表了意見,中小股東有充分表達意見和訴求的機會,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維護。
2011-2013年,公司淨利潤及利潤分配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2013年2012年2011年
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039,8511,573,5241,364,428
股份公司合併累計未分配利潤注5,617,8073,955,6832,657,017
股份公司母公司累計未分配利潤530,748368,618336,251
現金分紅金額(含稅)429,000315,000240,000
現金分紅金額/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1.0%20.0%17.6%
送轉股情況無
三年累計現金分紅總額984,000
三年累計現金分紅總額/三年年均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59.3%
註:2011年、2012年、2013年股份公司合併口徑下累計未分配利潤中,包含歸屬於母公司的子公司盈餘公積餘額347,072萬元、457,848萬元、702,402萬元。
(二)公司本次優先股股息及贖回的支付能力
1、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現金流狀況良好,為優先股股息支付打下良好基礎,也為公司的優先股贖回能力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2011年、2012和2013年,公司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為1,364,428萬元、1,573,524萬元、2,039,851萬元,合併口徑下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673,156萬元、239,330萬元和261,883萬元。良好的盈利能力和擴張投資後逐步轉好的現金流狀況將為優先股股息的正常支付和贖回打下良好基礎。
2、公司將繼續實施積極的現金分紅政策,在為普通股股東提供良好回報的同時,也為支付優先股股息形成有力支撐
最近三年,公司採用了積極的現金分紅政策,為普通股股東提供了良好的回報。2011年和2012年公司現金分紅金額佔當年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的比例分別為17.6%和20.0%;而根據公司201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2013年利潤分配方案,現金分紅佔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的比例為21.0%。
優先股股息支付採用現金方式並且股息分配順序先於普通股股東,公司積極的現金分紅政策為普通股股東提供良好回報的同時,也將對優先股股息的正常支付形成有力支撐。
3、公司充足的累積未分配利潤將為優先股股息的支付提供有效保障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合併報表累計未分配利潤為5,617,807萬元(含歸屬於母公司的子公司盈餘公積餘額702,402萬元),母公司累計未分配利潤為530,748萬元。在2013年利潤分配方案經公司201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並實施後,公司剩餘未分配利潤101,748萬元結轉至未分配利潤。公司累計未分配利潤充足,將為未來優先股股息的支付提供有效保障。
4、優先股募集資金產生的效益可作為優先股股息支付和贖回資金的重要來源
根據優先股發行的相關規定,優先股票面股息率不得高於公司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年均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2012-2013年,公司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分別為16.52%以及18.60%。因此,在公司經營發展及盈利能力保持基本穩定的情況下,優先股募集資金所產生的效益預期可覆蓋需支付的優先股股息,並可作為優先股贖回資金的重要來源。
5、整體收益水平的增長和資產負債結構的優化將提升贖回優先股的能力
本公司擁有對本次發行優先股全部或部分優先股贖回權。 2013年12月31日、2014年6月30日,公司合併報表帳面現金餘額分別為12,340,070萬元和11,707,008萬元。本次優先股發行後,本公司一方面將充分發揮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益持續提升整體的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公司資產負債結構的優化將給公司創造更充分的債務融資空間,公司有贖回全部或部分優先股所需的財務資源和能力。
綜上所述,公司將有充分的能力支付優先股的股息及贖回全部或部分優先股。
七、與本次發行相關的董事會聲明及承諾事項
(一)董事會關於除本次發行外未來十二個月內是否有其他股權融資計劃的聲明
除本次發行優先股外,自本預案公告之日起,本公司未來十二個月內沒有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股權融資的計劃。
(二)本次發行攤薄即期回報的,公司董事會按照國務院和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作出的關於承諾並兌現填補回報的具體措施
本公司於2014年5月23日的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發行優先股攤薄即期回報及填補措施的議案》,對本次發行優先股對公司即期回報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了分析,並結合實際情況提出相應的措施。
1、本次發行優先股的影響分析
以公司2013年度財務數據為基礎,公司的淨資產規模將有所上升,短期內,在募集資金的效用尚不能完全得到發揮的情況下,公司的淨資產收益率可能會受到一定影響而有所下降。但從中長期看,公司優先股募集資金帶來的資本金規模的增長將帶動公司業務規模的擴張,並進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淨利潤水平。公司將積極採取各種措施提高淨資產和資本金的使用效率,以獲得良好的淨資產收益率。
本次優先股發行對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每股收益的影響結果主要取決於以下兩個方面的因素:一是本次優先股發行募集資金投資帶動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二是本次發行優先股的股息支付將影響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可供分配利潤。本次發行的優先股股息率將不高於公司本次發行前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年均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2011-2013年,本公司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分別為16.33%、16.52%、18.60%,在公司淨資產收益率保持基本穩定的情況下,優先股募集資金所產生的盈利增長預計可超過支付的優先股股息,未來公司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每股收益將在本次優先股發行後增厚。
以公司2013年度財務數據為基礎,假設公司於2013年1月1日將300億元優先股全部發行完畢,股息率為6.5%-7.5%(僅用於示意性測算,不代表公司對本次發行的優先股的票面股息率的預期),並於2013年5月宣告全額發放當年優先股股息(計提應付股息),優先股股息未在稅前抵扣。在完全不考慮本次優先股募集資金帶來的任何效益的情況下,本次優先股發行對公司每股收益以及淨資產收益率的影響如下:
指標2013年/2013年12月31日
發行前發行後
(不考慮任何募投效益)
股本(億股)300300
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資產(億元)1,180.371,457.87-1,460.87
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億元)203.99203.99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80.60-0.61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18.6%16.7%-17.0%
註:1、發行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資產=發行前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資產+優先股股本-當年已宣告優先股股息;
2、發行後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基本每股收益=(發行前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當年已宣告優先股股息)/普通股股本;
3、發行後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發行前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利潤-當年已宣告優先股股息)/(發行前加權平均歸屬於母公司股東淨資產-加權平均的當年已宣告優先股股息)。
2、董事會關於填補回報的措施
為促進公司業務健康、良好的發展,充分保護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權益,公司將採取如下措施增強公司的可持續發展能力,提升公司的經營效益,為中長期的股東價值回報提供保障。
(1)保持穩定的資本經營效率。近3年來,公司的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均達到16%以上。公司將繼續貫徹標準化、信息化、專業化、區域化、國際化的發展策略,進一步深化降成本增效益的各項措施,穩步推進業務發展,繼續保持較高的經營效益水平,保障股東的長期利益。
(2)優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本次發行優先股的募集資金主要投資於公司的主營業務,公司在該等領域內具備技術、管理、運營的綜合優勢。通過募集資金的投入,公司股東可以獲得更好的投資回報。同時,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募集資金的存儲、使用、監督以及募投項目變更等事項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公司將嚴格執行募集資金管理的規定,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資金,爭取在中長期內募集資金產生的盈利增長額超過本次發行的優先股股息,增厚股東每股收益。
(3)建立基於股權激勵的管理層激勵及約束機制。公司於201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中國建築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的議案,並於2013年6月28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首次授予。根據《修訂草案》的規定,除董事會確定的特定情況外,限制性股票授予和解鎖的業績條件包括公司前一個財務年度剔除非經常損益後的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14%,剔除非經常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增長率不低於10%等。股權激勵不僅確保了股東回報,更使公司各級主要管理層的利益與公司整體利益高度掛鈎,將有效提升公司的管理效率和經營效益。
(4)建立完善的風險控制體系。為嚴格控制公司可能出現的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公司定期組織召開運營分析會確定各子公司的預算調整指標,將資產負債率、應收帳款周轉率等指標與各級管理層的績效年薪掛鈎。同時,公司已建立了「大監督」體系,以風險管理為導向推進內部審計,把風險管控作為年度常態性工作。上述措施有效提升了公司控制風險的能力,確保公司實現持續穩健的經營效益。
(5)繼續保持穩定的利潤分配政策。公司一直以來高度重視保護股東權益,積極通過現金分紅回饋股東。未來,公司將保持利潤分配的持續性和穩定性,繼續為股東創造價值。
第六節 本次優先股發行涉及的公司章程修訂情況
公司根據《公司法》、《國務院關於開展優先股試點的指導意見》、《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要求,修訂了《公司章程》。修訂後的《公司章程》中與本次發行相關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利潤分配條款
(一)優先股股息率條款
公司發行的優先股採用票面股息率為附單次跳息安排的固定股息率。股息率計算方法按發行方案規定執行。
(二)優先股股東不可參與剩餘利潤分配條款
公司本次發行的優先股股東按照約定的票面股息率獲得分配後,不再同普通股股東一起參加剩餘利潤分配。
(三)優先股股息不可強制分配條款
除非發生強制付息事件,公司股東大會有權決定將當期股息以及已經遞延的所有股息及其孳息(即:遞延股息在遞延期間按照當期票面股息率計算的收益)推遲至下一期支付,且不受任何遞延支付股息次數的限制。
股東大會若審議通過遞延部分或全部優先股股息,公司應在股息支付日前至少10個工作日按相關規定通知優先股股東。股息遞延不構成公司違約。每筆遞延股息在遞延期間應按當期票面利率累計計息。
上述強制付息事件指在股息支付日前12個月內公司向普通股股東支付股利(包括現金、股票、現金與股票相結合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因股權激勵計劃導致回購併註銷股份,或通過發行優先股回購併註銷普通股股份的除外)。
(四)優先股股息可累積條款
優先股採取累積股息支付方式。在之前年度未向優先股股東足額派發股息和孳息的差額部分,累積到下一年度,且不構成違約事件。
二、剩餘財產分配條款
(一)優先股股息優先分配條款
公司不同次發行的優先股在股息分配上具有相同的優先順序。公司在向優先股股東支付約定的股息之前,不向普通股股東分配利潤。
公司交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
2、提取法定公積金10%。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公積金。具體提取比例由股東大會決定;
4、支付優先股股東股息;
5、支付普通股股東股利。
(二)優先股股東剩餘財產優先分配條款
公司進行清算時,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優先向優先股股東支付未派發的股息和票面金額,不足以支付的按照股東所持優先股股份比例分配。
按上述規定分配後,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普通股股份比例分配。
三、表決權限制與恢復條款
(一)優先股表決權限制條款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會議應通知優先股股東。優先股股東與普通股股東就以下事項分類表決,其所持每一優先股有一表決權,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優先股沒有表決權:
1、修改公司章程中與優先股相關的內容;
2、一次或累計減少公司註冊資本超過百分之十;
3、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
4、發行優先股;
5、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事項的決議,除須經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含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之外,還須經出席會議的優先股股東(不含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除上述事項以及優先股股東表決權恢復外,優先股股東不出席股東大會,不享有表決權。
(二)優先股股東表決權恢復條款
若公司累計三個會計年度或連續兩個會計年度未按約定支付優先股股息,自股東大會批准當年取消優先股股息支付的次日或當年未按約定支付優先股股息的付息日次日起,優先股股東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與普通股股東共同表決。每股優先股股份可按發行方案約定享有表決權。
上述優先股股東表決權恢復應持續有效,對於股息可累積到下一會計年度的優先股,表決權恢復直至公司全額支付所欠股息之日。
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享有的普通股表決權計算方式依據其發行方案的規定執行。
四、回購優先股的具體條件
公司根據發行方案並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下,可以回購本公司的優先股股份。
五、就本次章程修訂內容中與優先股相關的其他內容
本次章程修訂內容中與優先股相關的其他內容主要包括:
(一)關於同種類股份同等權利義務的安排
公司股份的發行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普通股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權利;相同條款的優先股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權利。
(二)關於優先股股東的權利
持有公司優先股的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1、按照發行方案及公司章程規定,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分配股息;
2、優先分配公司剩餘財產;
3、依據公司章程99條、100條的規定,依法參加股東大會並行使表決權;
4、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
5、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三)關於優先股表決權的計算
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享有的普通股表決權計算方式依據其發行方案的規定執行。
對公司章程的詳細修改,請參見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66次會議決議公告及第70次會議決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