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遊究竟佔有多少田產,在其存世的文字中並未透露準確的信息。嘉泰元年(1201)冬,陸遊曾有詩句提道:「陸子壯已窮,百計不救口。蜀道如上天,十年厭奔走。還鄉困猶昨,負郭無百畝,雖雲飢欲死,亦未喪所守。」這大概是因為從這一年起他不再請領半俸,感到生計困頓,因此才有「飢欲死」之嘆。所謂「百畝」,不過是當時人們表示田產豐裕的一般性概念。而且所謂「負郭」,當指臨近城郊的上等農田。陸遊就有「安得生世當成周,一家百畝長無愁」之句。他也曾對兒子說過:「道在《六經》寧有盡,躬耕百畝可無飢。」所以「無百畝」,無非是在表示其家產不廣之意。而且這裡應該是專指負郭膏腴之田。
討論陸遊的田產,有必要首先梳理一下他的家庭規模。陸遊娶有一妻一妾。妻子王氏紹興十七年(1147)與陸遊結婚,慶元三年(1197)故世,生有長子子虡、次子子龍、三子子修、四子子坦、五子子約。小妾楊氏為乾道九年(1173)春天陸遊四十九歲那年在成都所納,生六子子布、七子子遹(子聿),還有女兒定娘。兒子中五子子約估計早死,陸遊詩文中幾無提及,其餘六個兒子成年後都娶妻生子,孫輩在陸遊詩文中提及的有元禮(子龍之子)、元敏(子遹之子)等七八個,還有曾孫、曾孫女等。如果按每個小家庭五口計,再加上陸遊夫婦、奴婢等,最多時估計可達四十口上下,規模自是不小。又按趙宋王朝的法律,父母、祖父母在世不得別籍異財,從陸遊詩文也可以看出,至少他在世之時,六個兒子與他夫妻組成一個聯合家庭,一直沒有分家。所以他的家庭開支也應該按聯合家庭的總人數來估算。
按當時租佃關係中主、佃中分的慣例,百畝之田不過收租米一百石略多,又據南宋末年方回的估算,浙北地區佃戶每人大約可耕種30畝,納租之外得米30石,「五口之家,人日食一升,一年食十八石」,剩餘12石,用以應付家庭的其他開支。則每口年均需要口糧3.6石,合計其他開支則需要5石。陸遊一家如果按四十口計算,僅口糧就需要144石,合計其他開支總計就得200來石,百畝之田的收入無論如何是不夠全家開支的,更何況方回是按貧苦下戶的開支水平做的估算,仕宦之家的開支肯定還要高不少。總之陸遊擁有田產應該遠超百畝。可惜在「負郭無百畝」這樣的自嘲之餘,陸遊並未提到他自己究竟有多少田產。
至於陸遊那些田產所處位置,他在詩句中倒是偶爾透露了一點信息。嘉定二年《病中雜詠十首》(第五首)曾經提道:「身是人間一老樵,城南煙水寄迢迢。尋人偶到金家畯,取米時經杜浦橋。」這裡的杜浦橋今存,位於三山別業之西二裡。所謂「取米」,當指到佃農那兒收取租米。由於兩宋時期地產實際分布的零碎化,陸遊的田產可能分散在幾個不同的地方,但從三山經杜浦橋向西,估計是他重要的一處田產。淳熙十二年(1185)冬,陸遊曾有《江北莊取米到作飯香甚有感》一詩,其中提到的「江北莊」也應該是他的一處田產,初冬晚稻收穫,家人從佃戶那裡斂租回來,所以才有「新粳炊飯香出甑,風餐澗飲何曾識」之吟。這個「江北莊」估計是陸遊對自己某處田產的稱呼,可惜它的具體位置今天已經不太清楚了。不過由此可見,山會地區習慣稱地主田產所在處為「莊」。慶元六年(1200)冬,陸遊的《初晴》詩記述了當時主、佃關係中的一個習俗,即由佃戶向田主送雞魚等物,打點年節,俗稱「送羹」:「客戶餉羹提赤鯉,鄰家借碓搗新秔。」他還在詩句中加有附註:「莊戶以雞魚之屬來餉,謂之送羮。」就是將佃戶稱為莊戶。送羹習俗影響久遠,由此我們也可以聯想到魯迅在《我談「墮民」》一文中描寫的紹興地區「墮民」,在民國之後都堅持要走「主人家」的習俗。
陸遊早年的家產主要來自「先人遺業」,他自稱「少不治生事」,中年以後,以俸祿等收入有餘,不免買田問舍。除三山別業之外,後來又營建石帆別業,一個重要原因,估計就是在石帆村一帶新置了田產。所以後來又添置耕牛,「老子傾囊得萬錢,石帆山下買烏犍」。在他的詩句中,常常提到在石帆別業一帶採藥,「昨暮釣魚天鏡北,今朝採藥石帆東」,是否另有山田則未可知。不過擁有一定的水蕩田產,可以肯定,所以有「石帆山腳下,菱三畝」之句。此外,三山別業雖然在鑑湖北岸,但是陸遊在描寫漁樵之樂時,似乎更多地與石帆別業聯繫在一起,自稱「石帆山下一漁翁」,直言「石帆山下樂誰如?八尺輕舠萬頃湖」,可能就是與其水蕩田產有關。
陸遊經營田產的主要方式,當然與同時代其他人一樣,是出租收取租米。他有幾首詩寫到了遣子前去佃戶家收租的情形,例如乾道三年(1167)所作《統分稻晚歸》,感嘆兒子督租不易:「出裹一簞飯,歸收百把禾。勤勞解堪忍,餘暇更吟哦。」按「統」是陸遊長子子虡的小名,「分稻」即收租。慶元五年(1199),山陰地區發生蟲災,秋收之季,他的四子子坦、七子子遹前去向佃農斂租,「雞初鳴而行,甲夜始歸」,陸遊又作詩表示慰勞:
仲秋谷方登,螟生忽告飢。艱難冀一飽,俯仰事已非。貸糧助耕耘,客主更相依。一旦忽如此,欲語涕屢揮。共斂螟之餘,存者牛毛稀。吾兒廢書出,辛苦幸庶幾。夜半聞具舟,憐汝露溼衣;既夕不能食,念汝戴星歸。手持一杯酒,老意不可違。秫瘦酒味薄,食少雞不肥。頗聞吳中熟,多稼徹王畿;亦欲就飽處,無羽能奮飛?官富哀我民,榜笞方甚威;渠亦豈得已,撫事增歔欷!子坦、子遹作為官宦之後,自以讀書應舉為天命,不可能參加田間勞作,所以陸遊對他們不得不「廢書出」,辛苦地前去收取租谷大表歉意。更何況二子夜半具舟出發,戴星而歸,「既夕不能食」,可見這份田產距離三山別業不近,的確辛苦。這也反映了兩宋時期田權集中而田產分布零散化的趨勢,不少田主甚至「別業乎旁州」。再說當年曾發生蟲災,陸遊的佃農不得不向他貸糧以救急,「貸糧助耕耘,客主更相依」。蟲災之餘,年成大受影響,「共斂螟之餘,存者牛毛稀」,也會使得二子收租不易。
陸遊的田產在出租之餘,仍有相當一部分留供自耕,也就是僱人傭耕,需要備置耕牛農具。因此在他的詩作中有不少寫到租牛與買牛的事務。早在紹熙五年(1194)秋,陸遊就有《雨夕排悶》一詩,寫到自己「買牛耕剡曲」,被人笑為「迂疏」。又四年後,慶元四年(1198)秋,他又傾囊萬錢,替石帆別業購買了耕牛。所以開禧元年(1205),陸遊又有「牢彘漸肥堪奉祭,耕牛已買不求租」之句。但是幾年後,陸遊一家卻又需要別租耕牛以供驅使了。如開禧三年(1207)冬,他在《仲冬書事》一詩中就提道:「赤腳聽蛩勤夜績,蒼頭租犢待冬耕。」一年後,更別有「租犢耕蕎地,呼船取荻薪」,以及「雪晴農事起,且複議租牛」等句。也許是原來家中的耕牛已死,不得不重新租牛耕作了。購置耕牛是一項大開支,陸遊晚年生計相對困難,一時無法重新購買。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他的家庭經濟狀況。
也因此,陸遊有時還會直接到田頭督責僱農的勞動。淳熙八年(1181)九月,陸遊到田間「督下麥」,即種麥,作詩以嘆自己的辛勞:
力作不知勞,歸路忽已夜。犬吠闖籬隙,燈光出門罅。豈惟露沾衣,乃有泥沒胯。誰憐甫裡翁,白首學耕稼。未言得一飽,此段已可畫。將田間督工說成是「白首學耕稼」,無疑反映了陸遊作為士大夫階層成員的立場與情感。至於陸遊這些僱農自耕的田產有多少?以及為什麼留以自耕,我們已經不得而知了。
陸遊對待家裡的奴婢僱農看來不錯,他稱「傭耕食於我,客主同爨炊」。前文提到的他家中那個「山僕」,本來不識字,因為長期替陸遊合藥,後來竟然能夠書寫不少藥方了。這自然是陸遊教他的。
在傳統的農業經濟時代,土地是最為重要的生產資料,也是時人家產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家庭的經濟基礎,以至求田問舍差不多成了上層社會的一種本能。到晚年陸遊既不斷在詩作中哭窮,同時卻還念念不忘購置田產。紹熙二年(1191)他的《山園》一詩,就有「買得新園近釣磯,旋營茆棟設柴扉」之句,但不知買到的「新園」在哪裡。紹熙五年(1194)秋,他在詩中說自己三年前與兒子一起路過「東涇小嶺」,看到一個好地方可以營建別墅,可是兜裡沒錢買不起。三年後又到那個地方,想到此事,不禁心情鬱悶,「悵然有感」。嘉泰四年(1204)他的《雜書幽居事》詩,又有「身緣作詩瘦,家為買山貧」之句。當然陸遊也不僅僅依靠那些田產的收入來支撐家庭經濟。
(本文摘自包偉民著《陸遊的鄉村世界》,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20年9月。澎湃新聞經授權發布,現標題為編者所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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