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衍忠,筆名桃源笠叟,男,漢族,1966年2月生於肥城市王莊鎮花園村,中共黨員,現任泰安金洲糧油工貿有限公司董事長。中華詩詞學會會員、山東省詩詞學會會員、泰安市詩詞學會副會長、泰安市楹聯藝術家協會副會長、肥城市詩詞學會會長,系釣月詩派創始人。曾策劃並贊助出版《藏書勝地陶南別墅》一書,個人著作有詩集《桃源釣月》《眉園韻》等。
詩詞創作有關知識淺議
楊衍忠
格律是詩詞格律的簡稱,是指詩詞的格式和規則,就是詩詞形式上的規矩、規範。一般包括字數、平仄、押韻、對仗等。格律是詩詞的門面,但同時也應該是其靈魂所在,不合規矩的詩詞就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格律詩詞。比如京劇講究京字京韻京白,其它地方戲也各有其講究一樣,否則就會被認為不倫不類。一首古體詩捧給讀者,其首先要看的就是格律(古風也有基本要求),然後才是其內容。格律不合會直接影響到讀者特別是專業人士的深入度,更難以登上大雅之堂。詩詞學會作為專業組織,格律是最基本的要求,應該嚴格遵循,進而繼承和弘揚。但現實中,格律不但不是百分之百的鐵律,卻還存在很多的變通甚至於爭議。詩詞學會特別是基層詩詞學會如何來把握?下面就有關知識和規則談一下我個人的看法。
一、孤平
關於孤平,古人並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現在的種種說法都是後人或顧名思義或總結前人部分例詩而得來的,爭議非常大。
一種觀點認為句中除韻字之外只有一個平聲字即為孤平,代表人物是王力先生。這個定義不太明確,用於同是五言的「仄仄仄平平」就不對了,因為它雖然「除韻字之外只有一個平聲字」,但它不屬於孤平。
另一種觀點是從孤平一詞的字面上「顧名思義」而來的,認為只要「兩仄夾一平」就犯孤平,代表人物是啟功先生。這種說法認為「仄平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仄平仄」等都屬於孤平。
現在比較普遍的觀點是,只要一句中有兩個平聲字相連就不犯孤平。我傾向於這個說法。面對這些個說法,我們在實踐中應該怎樣把握?
首先說五言句,大概有以下幾種情形出現孤平:
(1)「仄平仄仄平」,這個屬於明顯的孤平句,這裡把首字或第三字改為平聲字即可。
(2)「仄仄仄平仄」或「平仄仄平仄」,都屬於孤平,兩者的第三字都應該是平聲字。
在大家懂得「三仄尾」是大忌的基礎上,「仄平仄仄仄」這種句子不會出現,也就不用談它的孤平與否了。
再說七言句,大概有以下幾種情形值得討論:
(1)「仄平仄仄平平仄」,此句如果按照啟功先生一派的主張是孤平,但根據大眾的創作實踐,因為有兩個平聲字相連,確定不屬於孤平句。
(2)「仄平仄仄仄平平」,此句因為有兩個平聲字相連(可以包括韻字),確定不屬於孤平句。
(3)「仄仄仄平仄仄平」和「平仄仄平仄仄平」,因首字可平可仄,這兩個句式實際是一個,符合孤平的特點,應判定為孤平。
(4)「平平仄仄仄平仄」和「仄平仄仄仄平仄」, 這兩個句式實際是一個,此句式頗有爭議。有的認為「平平仄仄仄平仄」畢竟有兩個平聲字相連,不屬於孤平,但有的則認為每句第一字永遠可平可仄不能作數,此句還應被判定為孤平。「仄平仄仄仄平仄」,大部分認為是孤平確定無疑,但也有觀點認為雖然它沒有兩個平聲字相連著,但畢竟有兩個平聲字在句內,古人也沒有明確的定義說兩個以上平聲字必須是相連著的,「兩平相連」說是後人所謂的,不能就此被判定為孤平。我覺得各種說法都有它一定的道理。面對爭議,我們怎麼辦?我建議:作為詩詞學會會員應該從嚴要求,儘量不出現這兩種句子,力爭拿出去的都是響噹噹的不具任何爭議的作品。但萬一出現這種句子,學會不應判定為錯誤。
格律詩本來就以「難」著稱,寬泛要求對於其繼承和弘揚應該是有利的。上面列舉的完全正確的和具有爭議的句式,如何使用由大家自己靈活把握。我建議每個詩人都應該確定並把握好自己的格律底線,形成自己的原則和良好習慣並予以長期堅持。
我個人堅持無論五言七言韻句非韻句都須有兩個平聲字相連,但包括韻字。因為這樣不具有任何爭議和瑕疵,是哪一方都認可的。
二、三仄尾
三仄尾也叫三連仄,是指一句詩(一般在奇數句)的最後三字均為仄聲字。對於三仄尾大概有兩種觀點,一種視其為大忌,一種認為可行。後者還舉出很多古詩句來佐證,但很多詩句所屬的詩根本就不是格律詩,有的是格律詩,但年代久遠,誰也說不清是作者失誤還是後人傳抄有誤造成的。我認為既然有爭議,我們就應該避免之,儘量不要將明知有爭議的作品拿出手。詩詞學會該嚴格要求。
三、三連平
三連平也叫三平尾,是指一句詩的最後三字均為平聲字,發生在韻句的還叫作三平調。三連平是不允許的,這個在目前似乎無大爭議。
四、拗救
格律詩詞中沒有按正格來寫的句子叫做「拗句」,為了不使句子孤平或出現三仄尾等情況而採取的補救措施,稱為「拗救」。當句自救是最好的拗救方法,被歷代詩家廣泛認可和使用。比如「平平仄仄平」,當其第一個字用了仄聲字時,第三個字就用平聲字,其句式就成了「仄平平仄平」,這就完成了當句拗救,從而避免了孤平。五言詩的「平平仄平仄」作為一格,實際也可視為「平平平仄仄」的當句拗救,七言詩的「仄仄平平仄平仄」也是類似情況。當「仄仄平平仄仄平」的第三字不得已用了仄聲字時,其第五字可用平聲字來救。
除了當句自救,還有對句拗救。我個人認為,所謂的對句拗救實際是無奈之舉,甚至不過是對前人格律失誤的一種解釋,意義不大。比如人們常拿白居易的「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為例,我認為說法未免牽強,上句是第四個字「不」字出律,下聯怎麼能用第三個字去救?況且下聯的「春風吹又生」即「平平平仄平」,這個句式中的第三個字本就可平可仄,不為了救上句也可以直接使用,怎麼就非解釋為「吹」字是為了救上句「不」的呢?再者,白居易生活在唐朝,平水韻成書在南宋,差了幾百年,「不」字又是有平有仄的,說不定唐朝那時「不」字可平可仄呢?事實上很多不該可平可仄的字如「看、漫」等都曾被前人兩用過。
白居易出現這個狀況會有太多的人去為他老人家解釋,但作為我們詩詞愛好者出現這種情況時誰為咱解釋?
五、節拍
詩句中的節拍是指其節奏、音步。五言詩一般有221和212兩種,七言詩一般有2212和2221兩種。遇到專屬名詞可能出現23(五言詩)和223(七言詩)。絕無一字當頭者出現,格律詩無「領字」之說。
在律詩的對仗句中,上下兩聯的節拍應該完全相同,即上聯是221,下聯也須是221;上聯是2212,下聯也須是2212……。例如:
1、星垂-平野-闊,月湧-大江-流(杜甫)
2、春蠶-至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幹(李商隱)
律詩中各對仗句之間的節拍也應該有所搭配,比如一首七律中,頷聯是2212的節奏,頸聯就應是2221的節奏。但我認為這是小節,不是原則性的。
六、擠韻
擠韻也叫犯韻,是說在某詩句的韻腳字前用了與韻腳字同韻的字,比如我有一句「龍泉亭下洞天涵,水韻山音一闕諳」,第一句的「泉、天」與韻腳字「涵」同韻,第二句的「山」與韻腳字「諳」同韻,這就叫「擠韻」。這樣讀來的確稍感拗口,但我認為這不是大忌,在實際創作中儘量避開,實在避不開也不算錯誤。
七、撞韻
撞韻是說詩的非押韻句的尾字即白腳用了與韻腳字同韻母的字,如我的「數以萬千求福祿,十之八九祭樽壺。」讀來有些拗口,我認為這也不是原則性錯誤,但應該儘量避免。一首律詩中偶有一處無傷大雅,兩處以上就會使整首詩失去應有的韻律美。
八、重字
重字是說一首詩中出現了相同的字。格律詩「一字千金」,儘量避免重字是對的,這在當下幾乎已經成為共識,省詩詞學會今年走進寧陽開設講堂,專家們也明確講了「格律詩不可以重字」。我認可這一觀點,但認為長律可以放寬這一規則。
但有規則的重字不但允許,還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美的效果。一定要用的自然,不可強為。
詞和曲重字是允許的。
九、成語入詩問題
成語不可入詩,這在寧陽課堂也有定論。每個成語都是一個典故,用典可以直接說明問題或道理,且可以提高詩的底蘊和雅致程度,但需要化用,直接入詩會顯得通篇詩意淺薄,因為直觀上缺乏作者自己的東西,藝術性上會大打折扣。
十、孤雁出群和孤雁入群
孤雁出群是指格律詩首句韻腳字用了鄰韻,孤雁入群是指尾句韻腳字用了鄰韻。前者作為格律詩的一格,歷史較後者久遠,但他們都早已被廣大詩人認可。需要注意的是此兩種格式只能獨用,切忌一首詩中的首句用了鄰韻,尾句再去用鄰韻。
十一、唱酬
唱酬也稱唱和,是詩人之間詩詞酬答的一種交流方式。其形式主要表現在用韻方面,分為步韻(次韻)、依韻、用韻(從韻)三種。步韻必須原唱韻字依次使用,依韻指和詩用原唱所用韻的同韻部中的字即可,用韻是用原唱韻字但可打亂原順序。和詩以步韻難度最大,也最為詩家所推崇。
和詩要與原詩內容上有所關聯,要求寫同一事物或抓住原作突出一點,來步、依或從其韻相酬和。只用了原作的韻,內容上風馬牛不相及,嚴格說來不算和詩。
十二、古風詩用韻
古風現在一般指非格律詩的古體詩。它分為四言五言六言七言,還有雜言詩(句式長短不一)。古風詩不必和格律詩一樣要求對仗、相粘等等,平仄搭配也無規則,最早時還可以平仄韻混押。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古風也越來越講究,逐漸形成了目前它的一些基本要求:
(1)押韻 詩必須有韻,押韻必須有規則,古風詩也是如此。古風押平聲韻押仄聲韻均可,但不可無規則的平仄混押,特別是短一些的(尤其四句詩)最好一韻到底。這種類型的詩,除第一句外,奇數句的尾字應該與本首詩韻字的聲調相反,比如詩押平聲韻,其奇數句尾字就應用仄聲字,反之亦然。
(2)換韻 古風可以換韻,甚至可以有規則的平仄混押。例如:
滕王閣
王勃
滕王高閣臨江渚,佩玉鳴鑾罷歌舞。
畫棟朝飛南浦雲,珠簾暮卷西山雨。
閒雲潭影日悠悠,物換星移幾度秋。
閣中帝子今何在,檻外長江空自流。
大家可以看到,這首詩為了後四句換韻,在第五句就作了準備,「悠」字與後面的「秋、流」是一韻,換韻非常自然。「悠」這裡也可以不押韻,但必須得是仄聲字。這首詩如果再繼續往下寫並換韻,重複上面的做法即可。
(3)入律古風 大家知道,格律詩一般是指押平韻的近體詩。現在有人喜歡把入律的古風也稱為律詩,標註為仄韻七絕或仄韻五律等,實際上這種說法是不確切的,最起碼是有爭議的。入律的古風,還是古風。唐代詩人高適的《燕歌行》通篇平仄錯落、隔句粘對,甚至對仗都幾乎無可挑剔,但仍然未被稱為「排律」,只能稱其為入律的古風,仍然是古風。
古風·庚子懷春
桃源笠叟
夭桃三月賦流年,無際思潮心腦泛。
對岸誰將柳哨吹,隔河欲把榆錢賺。
鄉音鄉事總難丟,兒語兒歌更如嵌。
天命知來又五春,西山詩筆東風蘸。
我這首仄韻詩押韻規範,平仄格律符合相對或相粘等要求,中間兩聯也工對,但我仍把其歸類為古風,未標「七律」或「仄韻七律」,因為不想惹起爭議,更因為評判一首詩的藝術價值不在其是古風還是七律。
對於有爭議的說法,儘量不要採取,免得出笑話。
(4)用韻 古風的用韻在過去也是講究用平水韻的。隨著時代的變遷,現在應該放寬,與格律詩一樣,平水韻、新韻、通韻都可以,現代發音讀起來押韻即可。個人認為,現在古風讀起來符合中華新韻要求即可(如ong、eng、ing可通押)。古風詩不用標註新韻或通韻等。
十三、詩詞中的對仗
對仗句可以提高詩詞的藝術性,增強詩詞的雅性與美感。
(1)格律詩中的對仗應該是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等,顏色詞最好對顏色詞,但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對名詞或形容詞。數詞最工的是對數詞,但也可以是能夠當作數字對待的形容詞,如「孤、獨、滿……」等。詞性要求方面,不必講究一個詞的並列或偏正,只要這兩個詞總體上都是名詞或動詞等即視為相對。
認為頷聯可以不完全對仗的觀點我認為不可取,那只是少數人的說法而已,並且是為了給前人的詩做解釋,但咱自己的詩沒有人為咱去解釋,比如報批中華詩詞學會會員資格,這種情況審查人員會不會給你通過?我們不可冒這種風險。
(2)詞的對仗與律詩不同,有以下特點:
1)同字相對。如:「才下眉頭,卻上心頭」,「味無味處求吾樂,材不材間過此生」。
2)不拘平仄。如:「千裡冰封,萬裡雪飄」,「可上九天攬月,可下五洋捉鱉」,平仄全按詞譜,不要求相對。
3)同韻相對。如「堂阜遠,江橋晚」與「旗影轉,鼙(pi)聲斷」等,韻腳「遠」、「晚」、「轉」、「斷」,都是仄聲,屬於同韻。
這幾種對仗方式,在律詩中是絕對不允許的。詞大多是長短句,只有相鄰兩句字數相等才能去對仗;律詩格式一致,對仗有固定的位置,而詞牌上千,對仗不可能有固定的位置;律詩的頷聯、頸聯必須對仗,詞比較自由,相鄰兩個句子字數相等就可以對仗。律詩必須在「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的原則下平仄相對,詞則不一定要求平仄相對,依詞譜而定。詞的對仗,既廣泛又靈活。普通對、扇面對均可。根據詞牌要求平仄可相反,亦可相同,也不避諱同字同韻。
扇面對,亦稱「扇對」。舊體詩對偶格式之一,即隔句對,如第一句對第三句,第二句對第四句。一首詩中前一聯與後一聯形成對仗便是扇面對。如白居易的「飄渺巫山女,歸來七八年。殷勤湘水曲,留在十三弦」;如毛主席的「望長城內外,惟餘莽莽;大河上下,頓失滔滔」,這裡「望」為句子的領字。
詞的對仗沒有嚴格規定,也就是說它沒有格律上的硬性要求。現在所謂要求對仗的句子,一般都是歷代詞人的約定俗成。凡不要求對仗的句子,如果用了對仗,往往都是作者刻意琢磨,別具匠心之處,特別耐人品味。既然有了約定俗成,我們就應該儘量按照既定的要求來填詞,能對仗的就去對,這有利於增加詞句的格調和美感。
曲的對仗參考詞。
十四、如何正確對待詞曲譜中的「中」
詞是詩的別體,準確的說應該是格律詩的別體。詞譜中的「中」表示此處可平可仄,但所謂的可平可仄不是絕對的。一般情況下,它需要填詞者像格律詩一樣去調整才行,例子比比皆是。所以,掌握好詩的格律,對於填詞非常重要。詞譜中有四個字甚至五個字都標為「中」的句子,請大家不要誤會為絕對的這幾字都可以平或都可以仄,這需要你自己去合理搭配,使其在你的搭配下符合格律要求。用格律詩的一般要求去搭配這幾個字不是難事,讀起來的效果肯定是抑揚頓挫,不拗口,通順舒服。
詞牌就是詞牌,它不像最早時期是必須要唱出來的,有樂曲限制,內容情感都要符合這一特定的曲譜。現在它就是供人寫作的一個體式,不要固定某一詞牌只能婉約,某一詞牌只能豪放,這是不對的。就像某一個詞牌的名稱,本來是寫某一個事物的,後來久而久之就什麼都可以寫了。比如蘇東坡,同一詞牌,都是他的作品,卻有婉約的,也有豪放的。某一詞牌就只適於某一情感,那是人們讀前人詞的一種習慣感覺而已,千百年來沒有人明確規定必須如此。在這方面應該持開放態度,不要拘泥。
曲牌的各種規則要求可參考詞牌。
十五、韻之用
(1)平水韻106部平水韻是南宋末年山西「平水」人劉淵在隋唐等時期韻書的基礎上歸納而成的一部韻書。元朝始被確定為官方用韻,歷代詩人沿用至今。今人用平水韻也需要與時俱進,應注意與當代發音不諧的不用在一首之中,比如「六麻」部的「斜」與「霞、花」等,這不是原則性問題,只是從作品的吟詠朗誦美感上考慮的。
由於年代久遠,劉淵又是歸納隋唐時期用韻而成,所以有好多字韻表中沒有。對於106部中確定無考的字,我認為為詩者可以按照當代發音用於與平水韻中與之相諧的韻部。比如「玄」,原106部平水韻表中確定沒有此字,那我們就可以把它隨在上平「十三元」,也可隨在「十四寒」、「十五刪」,還可隨在下平的「一先」、「十三覃」、「十四鹽」、「十五鹹」,這樣用韻使這個字適用面廣了,符合寬泛開拓的理念。現在有人把這個字歸為了「一先」,不知道什麼依據,也沒查到過相關權威論述,更沒有政策文件作支撐。這樣無端的將平水韻中沒有的字歸為某一韻,就像為一個自由的人戴上了枷鎖,實際上是對這些字的一種沒有依據沒有必要的人為束縛,是作繭自縛,無任何積極意義。
對於一首詩中除韻字以外的其它字的平仄把握,比如用平水韻,則其它字的平仄也就按照平水韻去要求,用新韻的則按照新聲韻平仄去要求。不可以韻字用的平水韻,而其它字卻依照新聲韻的平仄去要求,那會出笑話的。
(2)詞林正韻 《詞林正韻》是清朝人戈載根據宋人填詞用的韻即平水韻進一步歸納而來的,是填詞專用韻書,他的底子是平水韻。正因如此,它才被後人廣泛接受。個人認為,填詞用韻不必要堅持「與當代發音不諧的不用在一首之中」,因為詞的各方面的要求應該比格律詩寬泛。對於詞林正韻中沒有的字,可以與寫格律詩時平水韻中沒有的字一樣處理。
(3)中原音韻 《中原音韻》是元代人周德清的一部曲韻專著,用於戲曲和散曲,特別被散曲廣泛使用。這部韻書沒有繼承平水韻或詞林正韻,它相當於另起爐灶,它是依據當時北曲作品歸納總結而成的。關於《中原音韻》及散曲的相關知識,大家可以參看肥城市詩詞學會2019年6月15日的帖子或博客,更可以隨時關注泰安市詩詞學會曲賦專業委員會的散曲知識普及內容。中原音韻中無考的字,按其現代發音和聲調隨在與其相諧的韻部裡即可。
(4)新韻新韻一般指2004年推出的中華新韻14韻,它是在民國版本的基礎上,經過幾十年一次次調整才確定下來的一部韻書。它給我的最大的印象就是「ong、eng、ing」在同一個韻部裡。
(5)通韻即《中華通韻》,新中國成立以來真正國家層面上的一部新韻書。它由國家語委2019年3月審定通過,11月1日正式實施。關於這部韻書,我曾經結合現任中華詩詞學會常務副會長範詩銀先生的一篇文章,在肥城市詩詞學會知識課堂上專門進行過一次解讀,大家可以參看2019年3月17日的帖子或博客,在此不再贅述。
國家頒布新韻書,不是要取代舊韻書,其它舊韻書特別是《平水韻》《詞林正韻》《中原音韻》等依舊存在,作者可以憑自己的喜好和需要選擇使用。只不過依照慣例,上述三種舊韻書不必標註用韻,其它如用中華新韻則需在題後標註「新韻」,用中華通韻則在題後標註「通韻」。現在有的刊物已經不再要求這樣標註了,但我們作為基層學會,為了更好地普及有關知識,為了有利於大家交流學習掌握,包括「七絕」、「五律」等都還必須標註。
十六、詩之忌
上面所講的孤平、三連平、重字等等都是寫詩格律方面的禁忌。還有以下重要的幾點忌諱:
(1)忌生僻字
生僻字也稱冷僻字,是指人們不經常用的字。個人認為除非絕對躲不開,一般不要用生僻字,因為那樣可能會影響讀者賞閱情緒。
(2)忌硬拼詞
作為詩人造詞創典固然重要,但要造的合情合理合語法,要通順自然,牽強硬湊會影響整首詩的美感及藝術性。
(3)忌注釋過多
現在很多詩詞刊物和賽事都要求不要有詩序和注釋,個人支持這種做法。因為注釋過多就失去了詩所獨有的含蓄凝練等特點,不如直接寫一篇文章更能說明問題。我認為,除人名地名及特殊意義的名詞外,一般不作注釋。
(4)忌合掌
合掌是詩病的一種。一聯對仗,出句和對句完全同義或基本同義,如金枝對玉葉、華夏對神州等即稱為合掌,為詩家大忌。我有句「風壺欲斂迎春句,月盞先登除歲臺」,這裡風壺與月盞也應歸為合掌,我改為「風壺欲斂迎春句,飲者且登除歲臺」。避免合掌應該盡力使自己往「開」裡往「深」裡想,把下聯作為上聯的進一步說明或解釋,如上聯寫景,則下聯就寫人或寫意等,就能有效避免合掌。比如流水對。流水對指上聯與下聯在意義和語法結構上是上下相承一脈貫通的遞進關係,兩句不能互相脫離,更不能顛倒,在語言結構上有一定的前後秩序。如:「請看石上藤蘿月,已映洲前蘆荻花(杜甫)」、「唯將終夜長開眼,報答平生未展眉(元稹)」,我的「每逢物價連番漲,就念冥錢怎夠花」、「縱使塵霾些許重,哪來愁緒這般多」、「拙句但能如所願,閒愁未必有誰嘲」等。用好承轉連貫詞很重要。
(5)忌空洞無物
不要為了寫詩而寫詩,更要避免口號或說教,應說事實、擺依據,要有內容,有嚼頭,可回味……
(6)忌無病呻吟
寫詩要切忌「為賦新詞強說愁」。
(7)忌詆毀他人
詩可以憤世嫉俗,針砭時弊,但絕不可以人身攻擊,詆毀他人。無論道德還是法律都是不允許的。詩人應該有詩人的高度。
(8)忌不良傾向
詩人要有社會擔當和家國情懷,切忌渲染不良的生活和政治傾向,要多出具有社會正能量的具有教育意義的好作品。
的確,格律詩詞講究多規矩多,正是因為它條條框框多,才被稱之為格律詩詞。寫格律詩就像填「田字格」,一筆一划都要放在合適的位置。難的確是難,但好在熟能生巧。有人說格律限制發揮,我說不盡然,只要用上心力,格律就鎖不住我們的思維。我上面講的這些所謂的格律和禁忌,大家只要嚴格遵循,所出來的作品肯定就不會有爭議。詩詞學會授課,就應該教給大家無爭議的基礎知識,並按此要求執行,這是詩詞學會的責任,是對大家負責為大家好。但不妨礙大家今後在其它地方使用有爭議的東西,比如有的專家認為三仄尾也是允許的,大家在其它地方可以如此,但在本學會內部是一定要被判錯的,敬請大家理解。
最後,引用我《詩說》一文的結尾一段文字來結束本次交流:
夫詩者,言景、言情、言志也!可喜之悲之,可歌之諷之……然須秉道德,重操守,心存家國,胸懷坦蕩。此為古賢之所秉持也!亦今人須所秉持也!更吾之必所秉持者也!餘不揣固陋,未知深淺,竭一己之體悟,但與諸方家一榷耳!
感謝大家耐著性子聽我講完,一家之言,一孔之見,不當之處請大家海涵。
謝謝大家!
泰安市詩詞學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