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陽有一名男子,他欠了2個人的錢,1個人50萬,1個人40萬,當時是借錢做生意,生意做砸了,就不再提還錢的事了。
兩個債權人不幹啊,當初說好的可是借錢,打有借條的,並不是合夥做生意,所以無論生意賺賠,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可是,這個債務人,也就是欠錢不還的老賴,繼續賴下去。兩個債權人找了他八百遍,他只是承認借了錢,但是就是沒錢還,說啥時候有錢啥時候還。
去年冬天借給他50萬的債主,到他家裡討債,老賴就是不開門,後來債主要砸門,這才開開門。
開門後,債主往他家沙發上一躺,不走了。
老賴一家吃飯,他也端著碗去吃,一家人睡覺,他就睡到沙發上,咋說也不走,這回不給錢就是不走。
老賴也多少懂點法律,他打電話報警,說有人私闖民宅。
警察來了,讓債主離開,說不離開你就是侵宅,要承擔法律責任。結果這個債主1分錢也沒要來。
今年春天,那個借給他40萬的債主也要討債了。他聽說去討債人不讓進家門,你就不能進,如果來硬的,那是侵宅,要法辦的。
怎麼辦?他眼珠一轉,計上心來。
於是,他上街買了一些蘋果香蕉和兩瓶酒,然後來到老賴家門前。
打門,仍是不開,債主說,你開開門吧,我手裡掂著東西,來給你送禮的。
打人不打送禮的,老賴將門打開。
債主掂著水果也往沙發上一坐,說起還錢的事。
老賴說沒錢,債主說,你手頭沒有那麼多的錢,可以先少還一點,起碼得有一個還款計劃,不能每次來都是沒錢。
老賴也橫,說,那我沒錢怎麼辦?等有錢的時候再來吧。
債主看到院子裡停了一輛廣本轎車,車鑰匙就在沙發前茶几上撂著,於是,他拿著鑰匙打開車門,將車硬是開走了。
這回老賴也打了報警電話,兩個罪名,說債主侵宅和搶劫。
警方調查,債主說,我沒有侵宅啊,我是來給他送禮的,他接到我的禮物後讓我進屋的,這能算是侵宅嗎?
警察說,這不是侵宅,這個罪名排除。
那麼,開走老賴家的轎車算不算搶劫。
債主說,我開車的時候給他說過,先借他的車開幾天,啥時候還錢我還他車,或者將來拿車抵一部分欠款,這不能算是搶劫吧。
當然也不是搶劫。
債主這回失算了,沒告贏不說,反而接到了法院的督促還款的通知,通知說如果再賴著不還,法院將強制執行固定資產。
這回可真的把老賴治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