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個人利益凌駕國家利益」,還是兩家贊助商的競爭被擺上了臺面?
常年在泳池掀起浪花的「大白楊」孫楊,這兩天遊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8月19日晚,在雅加達亞運會遊泳首日比賽中,中國代表團遊泳選手孫楊在男子200米自由式決賽中獲得冠軍。賽後頒獎時看到五星紅旗突然掉下,孫楊的臨場反應也備受好評。
孫楊同賽事組委會溝通,多次強調「one more time」
不過,讓孫楊成為焦點的還有一件事情:身穿個人贊助商領獎服領獎。
孫楊身穿個人贊助商361°的領獎服領獎
8 月 19 日晚,雅加達亞運會開始遊泳項目決賽爭奪,中國選手孫楊摘得男子 200 米自金牌,中國選手季新傑獲得銅牌。
不過,賽後頒獎儀式卻出現了一點小「意外」:季新傑穿的是中國代表團指定的白紅色安踏領獎服,而孫楊則是穿著其個人和中國遊泳隊贊助商361°的服裝。
同一個國家的運動員同時登上領獎臺,卻穿著不同款的領獎服,這在此前非常少見,孫楊此舉也引發爭議。
在19日當天,安踏就發表聲明:
「按契約要求和國家代表隊統一形象的要求,運動員在登上領獎臺時必須統一著裝官方領獎服」,「我們相信中國代表團對於違紀違規的事件,將會有公正的嚴肅的處理決議」。
安踏聲明內容
20日下午,安踏在官方微博上發圖,配文:「一件領獎服不止於成績,更是國家榮譽,是國家形象,規則和底線不容辱沒」,「同一個夢想,同一個使命,統一的領獎服」。
關於這個問題,孫楊本人、中國遊泳隊和361°均未做出正面回應。
但在20日晚男子800米自由式的頒獎典禮上,孫楊換上了安踏的領獎服。不過,領獎服上商標被國旗貼紙遮住,服裝的商標部分也被孫楊身披的國旗所遮住。
孫楊在18日晚頒獎典禮身著的361°品牌此次也是亞運會高級合作夥伴,為亞運會工作人員、火炬手和志願者等官方人員提供裝備,其品牌標識到處可見。除此之外,361°還是中國遊泳隊和孫楊的個人贊助商。
作為遊泳隊的官方贊助商,在比賽中隊員的泳帽、泳衣、泳褲上均可以出現官方贊助商的logo。
而安踏自從2009年開始,成為包括奧運會和亞運會在內的中國體育代表團官方合作夥伴,為中國隊提供統一服裝。針對本次亞運會,安踏也為國家隊定製了中國亞運代表團領獎服。
孫楊的領獎服引起了熱議,而隨後他的解決方式再次引發了網友熱議。
知名體育人王奇在微博上發文,稱孫楊此舉是明顯違規。
但有網友表示,穿什麼其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五星紅旗,重要的是代表中國。
@狂沙淘盡展雲舒通信逗比的小花貓:上面有五星紅旗,代表的中國。還非得穿你品牌的衣服才算愛國啊。讓五星紅旗升起來,為祖國爭光,就是愛國。
@誰都不是一座島嶼:只要上面有五星紅旗就不算是個人利益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吧,孫楊為了給國家爭榮譽在奮鬥,沒資格抹黑他吧
@Milksalt_sunmoon:安踏有病吧,孫楊衣服上同樣有國旗,安踏搞這一出是想幹嘛???
不過,也有網友表示,安踏作為國家隊的贊助商,隊員就應該身穿贊助商的衣服領獎。
@陳瓜傻up:人家出錢贊助,肯定也籤了協議,當然要尊重,要遵守
@狂沙淘盡展雲舒:安踏說的也沒錯,國家隊肯定要求統一穿合同商的衣服,然而他沒有管國家隊的規定和紀律,只穿自己個人代言的衣服出現在代表國家的國際場合。在這一層面上確實是個人利益凌駕於國家集體了。沒毛病。孫楊為國爭光沒錯,也愛國,就是經常無視集體規定。這個錯也不能假裝看不到吧。
還有網友表示,安踏維護自己的商業利益沒錯,但「上綱上線」到國家利益,有點太過了。
@ABosfan:贊助商的利益高於個人利益吧?扯上國家幹嘛
@RockyChao:商業利益應該尊重,但不應該扯上國家榮譽。你安踏還不配。
@風雪樂山:少扯上國家榮譽,純粹的商業利益
@CocoJuicy5000:有毒吧,什麼國家利益,不是你的商業利益
但對這種說法,不少網友也進行了反駁:在國際賽場上,運動員的一舉一動都代表了整個中國。
@沒頭腦也要高興哇:為什麼不能扯國家榮譽?雖然安踏的聲明太過強硬 但當時領獎臺上兩個中國運動員 穿的完全不一樣的衣服 很多人以為是三個國家 對國家榮譽沒影響??
@AuroraYellow:領獎臺上一個中國兩套衣服,我覺得上升國家利益沒毛病啊
@Liuu同學::361是贊助的印尼組委會的服裝,至於遊泳隊贊助,你泳帽泳褲就算印滿了logo也沒人管,但頒獎儀式是代表中國亞運代表團參加的,必須穿代表團贊助商的衣服,孫楊違約穿競品,安踏維護自己利益有什麼錯嗎
從2011年開始,孫楊就籤約了運動品牌361°,在大型賽事中「遮標」也不是首次。比如去年全運會期間,他就曾在穿著其它品牌服裝時遮標。
孫楊在泳池邊展示金牌時,依舊穿著361°
這種做法,在體壇也有許多先例。
1992年奧運會,銳步花400萬美元贊助了美國隊的服飾,而「夢之隊」內包括喬丹在內,有一半球員都與耐克籤約。最終,球員上臺時選擇身穿銳步,但用美國國旗遮蓋了商標。
喬丹身披美國國旗,為了遮住贊助商logo
2017年9月,遼寧男籃奪得金牌,頒獎儀式上,周琦、郭艾倫貼身穿了自己代言品牌的T恤,而天津全運會的服裝贊助商為喬丹體育。
在登上領獎臺時,郭艾倫、周琦、李曉旭三人還沒有拉拉鏈,其他運動品牌Air Jordan和Nike的Logo清晰可見。
當中國籃協主席姚明在為冠軍球隊遼寧隊頒獎的時候,他先後兩次提醒周琦和郭艾倫將運動外套的拉鏈拉上,然後才將金牌掛在了他們的脖子上。
也有不少國內外運動員因為個人代言和所在隊伍代言的衝突而出現了尷尬場面,有的甚至還遭受處罰。
在今年結束的世界盃比賽上,克羅埃西亞運動員洛夫倫因在比賽中飲用了非官方贊助商的飲品,導致克羅埃西亞足協被國際足聯罰款7萬瑞士法郎(約合47萬人民幣)。
在隊員補充水分的時間,洛夫倫拿起了一瓶藍色裝的一款功能飲料,這一細節正好被拍下來了,但這瓶飲料並不是世界盃官方指定的可口可樂。
2013年,拜仁慕尼黑為新轉會的球員格策和基希霍夫舉行新聞發布會,兩位球員就因為身穿自己代言的球衣引發了爭議。
格策和基希霍夫出席新聞發布會時,竟然不約而同選擇了耐克的T恤。而拜仁的球衣贊助商阿迪達斯。而且,阿迪達斯當時甚至還擁有拜仁9.1%的股份。
阿迪公司對此舉相當不滿,表示即便作為耐克贊助的球星,格策哪怕是穿著耐克的鞋子、褲子來參加官方新聞發布會,也不能穿著那麼扎眼的耐克衣服。既然是參加拜仁新援的正式見面會,而且需要展示自己新賽季的拜仁球衣,那就必須穿著阿迪達斯提供的衣服。
2016年CBA聯賽中,CBA聯賽和贊助商要求球員穿李寧球鞋上場,籤約NIKE的易建聯表示「腳部不適」,將李寧球鞋脫在場邊。按照籃協的規則條款,易建聯因此遭到禁賽1場的處罰。
在商業代言方面,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會存在很多衝突。在現代商業社會,這也是一個普遍現象。任何一個運動員,都希望能夠維護所代言品牌的利益,但是前提是不能損害集體的利益。
再回到孫楊的「領獎服風波」,運動員是否明確被告知在籤約個人代言方面需要在大型綜合運動會中規避與集體贊助商的衝突。如果相關條款落實到合同條文中,或許這樣的事情就可以避免。
而對於網友的熱議,小編倒是覺得這位網友說的很中肯:為國爭光和贊助商是兩碼事,就事論事即可。
編輯:李琨 責任編輯:張敉瑞
來源:央視網綜合每日經濟新聞、中國日報、觀察者網、新浪體育、澎湃新聞、新浪微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