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緣是釋迦年尼證悟時的基本佛法之一,它是對四諦最好的詮釋,看似淺顯易懂,其實其中卻蘊含無窮奧妙。
十二因緣的內容
十二因緣又稱十二有支,是說一切眾生所以有輪迴流轉之苦,這中間自有很多的因緣,若是仔細將這種因緣整理起來,便可以匯為十二支,這十二支是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老死。
無明是指過去世無始之煩惱;
行是指依過去世煩惱而作的善惡行業;
識是指依過去世之業而受現世受胎之一念,憑「中有身」而結「生有身」;
名色是指心法與父精母血的色法,和合成為現世的身心;
六處是指人的六根與六塵互相涉入,成長圓滿之後胎兒就從母胎中出來;
觸是指初生二三歲間,根與境合,開始接觸一切事物;
受是指六七歲以後,開始感受外界的事物,而生起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
愛是指十四五歲以後,對於所受之事物產生貪愛,並渴求得到;
取是指成人以後,貪愛之心越來越強,不願意舍離,還希求將來獲得更多;
有是指因為執取渴求,希望將來擁有許多東西,因執著而產生了將來之種種業,真是業海茫茫,苦惱無量;
生是指依愛、取形成的惑業,成為業力,使苦果不能止息,繼續發生,我們的身體敗壞後,未來世再從新投胎受生;
老死是指有生就必有生理及心理退化、貪生怕死、厭老死等身心之苦,並且無有窮盡,形成- -連串的因果。
十二因緣的名義
十二因緣是一種因果律,有五種不同的說法。
一是前十支是因,後二支是果,即是十因二果的因果律。
二是前七支是因,後五支是果,即是七因五果的因果律。
三是前二支是能引支,是因;次五支是所引支,是果;又次三支是能生支,也是因,後二支是所生支,是果,即是五因七果的因果律。
四是無明與愛、取三支是緣,行、有二支是因,其餘七支是果,即是三緣二因七果的因果律。
五是前一支是後一支的因緣,後一支又是再後一支的因緣,循環不絕,其前無始,其後無終。
三世兩重因果
十二因緣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就是過去世、現在世和未來世。其中無明和行屬於過去世,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屬於現在世,生和老死是屬於未來世。
在這三個階段中又有兩重的因果,即從過去因到現在果和從現在因到未來果。
過去因是無明和行,無明是過去世的迷惑,行是過去世的造業。
現在果是識、名色、六處、觸、受,正是由於過去因才有了現在的果,這就是第一重因果,過去因被稱為「能引」,現在果被稱為「所引」。
現在因是愛、取、有,愛和取是現在世的迷惑,有是現在世的造業。
未來果是生和老死,正是由於現在因才能了未來的果,這就是第二重因果,現在因被稱為「能成」,未來果被稱為「所成」。
逆觀十二因緣
十二因緣是生命現象的總結,也是生命痛苦的原因。在《長阿含經●大緣方便經》中,佛祖說此法時,是一種逆觀,就是把十二因緣從後往前推,從老死逐漸逆觀到無明。
老死是觀察人生的起點,老死之所以會憂悲苦惱,是由於有生,因為沒有生就沒有死。生的條件雖有種種,但是重要的條件是有,有就是身、口、意所造的善業和惡業對後果潛伏的一種力量,有了業力為緣,必然有後果的生和死。
有又緣於取,正是對色、聲、香、味、觸五欲的執著追求,才造成了善業和惡業。
取又緣於愛,愛就是生命欲,正是有了生命欲才有執著的追求,產生了業力。
愛又緣於受,受是對客觀之事物產生的苦樂,正是這種苦樂的感覺,激發著生命的欲求。
受又緣於觸,觸是根、境、識三者和合而有心理活動的開始,才有了受。
觸又緣於六處,六處是六根對六境地認識,由此產生了觸。
觸又緣於名色,名色是身心合成的組織,六根依存於身心組織。
名色又緣於識,識是名色的中心,它們之間互相依存。
識又緣於行,識和名色都是由過去所造的業,也就是行而來的。
行又緣於無明,無明就是對無常、無我的真實相不認識,是人們生死痛苦的本源。
小結:
四諦是佛陀揭示的四條人生真理,十二因緣則能很好地解釋這四條真理。
苦諦——以無明為起始,無明直接導致了行,而行又載於識中,如此前一支導致後一支,便是輪迴的。
集諦——以老死為起始,導致老死的因是生,導致生的因是有,這樣便可以推知苦的來源。
滅諦——從斷除的方面來思考,如果沒有無明,便不會有........最後也就沒有老死,這便是參思滅苦的境界。
道諦——如果想要斷除老死,便要斷除生支的發生....最後即要斷除無明,達到涅槃。這便是斷生死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