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運輸企業、貨車所有人: 按照公安部、工信部、交通運輸部、環保部聯合下發《京津冀汽車電子標識試點工作方案》與《京津冀汽車電子標識試點技術方案》有關要求、按照「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關於開展汽車電子標識試點工作的部署要求,河北省道路運輸條例》相關規定,滄州市做為河北省試點城市,交通警察支隊啟動了汽車電子標識試點項目,在兼容現有6C標準汽車電子標識基礎上,為危化品運輸車、計程車、工程車、校車、渣土車、環衛車、公交車、旅遊客運、申領市區通行證的貨車等重點車輛安裝全國統一標準的國標汽車電子標識。 為保障貨車通行權,加強城市物流配送健康發展,遏制車輛被套牌現象,防止車輛驗車代驗問題,並為今後實現貨車檢驗合格標誌、強制性保險標誌電子化打下基礎,冀J牌照的貨車所有人,請在交警支隊指定授權地點免費安裝汽車電子標識。同時為實現便民利民,提高效率,自2020年12月20日起啟用通行證在線申領業務(含中重型黃牌貨車進入限行區域的區域通行證),已安裝汽車電子標識的車輛申領通行證時可不必前往車管所大廳,可通過「車務通」 (hb-cwt)公眾號「通行證申請」小程序在線申請。往返天津的貨車安裝電子標識後,也可以在線申領天津貨車通行證。 電子標識安裝工作由滄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組織實施,提交機動車行駛證原件。企業、車隊安裝電子標識可撥打業務電話4006129917上門安裝或者在指定安裝網點安裝。 法律依據: 依據《河北省道路運輸條例》「按照國家規定和標準,為道路運輸經營車輛安裝電子標識和衛星定位終端設備,不得擅自移除電子標識」、「擅自移除道路運輸經營車輛的電子標識的,由車輛所有人住所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於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的規定給予處罰。交警有權對於不安裝或擅自移除電子標識的車輛進行處罰。 本通知自下發日起執行,由滄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負責解釋。 滄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2020 年 12 月 14 日
交警支隊指定電子標識安裝地點
1、滄州市順馳機動車安全檢測設備研發製造有限公司地址:滄州市新華區永濟東路2、滄州市利通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
地址:滄州市經濟開發區八裡屯村東滄鹽路南側
實習編輯 :於正興 雷 涓編 輯: 孔大龍 孫明明核 稿: 張化勳審 核: 季春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