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Jarvan
中國人對於房子是很渴望的,很多人都希望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房產證上面有自己的名字。當然,很多人自己是無法購買一套房子的,都是在結婚的時候和自己的伴侶一起購買一套房子,而房產證上面也會寫夫妻兩個人的名字。
而且大部分男人在結婚前都會買一套房子,而很多女人希望可以加上自己的名字,這樣可以有更多的安全感,也是因為房產證加名字,導致很多即將結婚的情侶分手,那麼房產證到底要不要寫兩個人的名字呢?其實建議不要。
婚姻中的房子有的時候不僅沒有為婚姻起到積極作用,還激化了很多家庭的矛盾,產生了很多糾紛。在過去,對於房子人們沒有那麼在意,因為房子就是用來居住的,投資性不強,很多都是福利住房,也就沒有那麼多的糾紛,能住就行。
但是隨著福利住房制度的取消,以及房價的飛升,房子對於大多數中國人來說是十分重要的,幾乎是一個家庭的全部財產,那麼房子的產權就是一個關鍵問題,因為房子而離婚的,或者分手的不在少數。
尤其是現在人們對於離婚不再像過去那麼避諱,離婚率也是越來越高,越來越多的夫妻不再將就而是選擇離婚。但是離婚就意味著面臨財產分割,無論婚姻過程中多麼美好,分割財產的時候都是殘酷的,甚至很多人結婚的時候就想好了離婚怎麼分割財產。
很多人會選擇在結婚的時候兩個人的名字一起寫到房產證上,這真的是一個好主意嗎?它真的可以為你帶來更多的利益嗎?其實,根據專家的說法,最好不要在房產證上寫夫妻兩個人的名字。
首先,房產證的名字確實可以保障你的權益,可以衡量你在對方心目中的地位。但是婚姻是很難預測的,開始的風花雪月到最後變成了一地的雞毛蒜皮,很多都是以離婚收場。而離婚的時候,財產分割是很難做到公平公正的。
有的家庭是丈夫出了首付的錢,但婚後妻子也有還貸款,或者丈夫還完了貸款,妻子沒有還貸,雙方一定是有一方付出得更多一些,那麼離婚的時候要如何劃分?是否還是按照財產平分的原則?雖然有相應的法律規定,但是很多時候婚姻裡的付出,是無法靠法律和金錢來衡量的,可能錢沒有出多少,但是耗費了更多的心血,正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
其次就是很多人在結婚之後,經濟寬鬆的情況下都會繼續購買房子,但是因為之前你們已經有了一套房子,想要再購買第二套會比較困難,尤其現在國家出臺了很多限制買房的政策。所以,如果結婚之後還要繼續買房子的夫妻,房產證上面寫一個人的名字就夠了,不然意味著兩個人都失去了首次貸款的機會。
而很多夫妻為了能夠購買第二套房子,甚至進行假離婚。但是國家現在也給出了相應的辦法,規定某些地區的夫妻在離婚之後前三年不可以繼續買房,這樣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這類事情的發生。
當然,相信就算了解了寫兩個人名字的劣勢,也會有很多人選擇一起寫名字,並且很多人的態度很堅決,把房產證的名字看作一個硬性要求,不寫就不會結婚。但是如果足夠信任對方,不一定非要寫名字,並且建議還是不要寫了,對於後續的發展有很大的影響。最後,買房子是否寫兩個人的名字一定要考慮清楚,以免日後會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