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9月4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孫慶玲)教育部、中組部、中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日前印發的《關於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要暢通城鄉一體配置渠道,重點引導優秀人才向鄉村學校流動。
《意見》提出,要健全縣域交流輪崗機制。深入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額和崗位總量內,按照班額、生源等情況,充分考慮鄉村小規模學校、寄宿制學校和城鎮學校的實際需要,統籌分配各校教職工編制和崗位數量,並向同級機構編制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完善交流輪崗激勵機制,將到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作為申報高級職稱的必要條件,3年以上作為選任中小學校長的優先條件。城鎮教師校長在鄉村交流輪崗期間,按規定享受當地相關補助政策。村小、教學點新招聘的教師,5年內須安排到縣城學校或鄉鎮中心校任教至少1年。
《意見》指出,要加強城鄉一體流動。各地應採取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區一體化管理、集團化辦學、學校聯盟、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管理團隊+骨幹教師」組團輸出等多種途徑和方式,重點引導城鎮優秀校長和骨幹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統籌安排鄉鎮中心學校和所轄村小、教學點教師交流任教。城鎮學校要專設崗位,接受鄉村教師入校交流鍛鍊。
《意見》強調,要多種形式配備鄉村教師。結合鄉村教育需要,探索構建招聘和支教等多渠道並舉,高端人才、骨幹教師和高校畢業生、退休教師多層次人員踴躍到鄉村從教、支教的格局。創新教師公開招聘辦法,鼓勵人才到鄉村任教。繼續實施並完善「特崗計劃」,各地應保障特崗教師工資待遇,並按時發放工資。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實施地方特崗教師計劃。組織招募優秀教師到民族地區、艱苦邊遠地區支教服務,加大對貧困地區教師隊伍建設的幫扶。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