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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從牛某某贍養案看父母撫養職責對子女贍養義務的影響
1、 對沒有勞動收入,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進行贍養是子女的法定義務,不以父母是否撫養為前提。贍養是因婚姻、血緣或收養關系所派生出來的法定的權利義務,它是指子女對喪失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父母在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子女對父母履行贍養扶助義務,既是我國多部法律的明確規定,也是公民對家庭和社會應盡的責任。對於不履行贍養義務的子女,法律賦予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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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父母退休後收入不菲 子女是否可以不給贍養費?
【以案說法】父母退休後收入不菲 子女是否可以不給贍養費?老太認為自己早已沒有勞動能力,此筆護理費應由子女共同負擔。但四個子女卻辯稱,母親退休工資有3000多元,另外還有門市租金及殘疾補貼,他們個人的收入還沒父母高,不同意給付。經當地基層組織多次調解,對於給付父母贍養費,四兄妹各執一詞,不願承擔父母的要求的「高額」費用。一怒之下,老太委託已經81歲的老伴將4名子女共同訴至法院,要求負擔每月的護工工資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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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我是我媽親生兒子,憑什麼不能繼承遺產?」
【以案說法】「我是我媽親生兒子,憑什麼不能繼承遺產?」、父母是法定繼承的第一順位繼承人。但由於歷史傳統原因,我國民間子女委託他人撫養但未辦理收養登記手續的情況普遍存在。因此,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頒布之前的收養關係,應視情況區分是否構成事實收養。事實收養關係是否成立,可以從當事人之間是否以父母、子女相待,是否長期共同生活、是否實際履行了父母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是否為周圍的親友、群眾認可等方面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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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傳真 | 形成撫養關係,就有贍養義務
贍養父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子女的法定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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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關係不得以協議方式解除
父母子女關係是一種身份關係,是法定親子關係,不得以當事人協議方式解除;並且父母子女關係原則上不得解除。當事人對父母子女關係如有異議,只能通過法定方式進行積極或者消極確認。一、父母子女關係積極確認表現為主張父母子女關係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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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爹媽、兒女還是親愛的?法定繼承這些事還得看順位
【以案說法】爹媽、兒女還是親愛的?以案說法 案例法律諮詢處,兩位老人訴說著各自的煩惱。 解析《民法典》第1127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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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妹子說法」父母與非婚生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有哪些
13905337580↓↓↓維權案例【案情簡介】某人諮詢,非婚生子女能否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雖然近些年來人們對非婚生子女的認識有了很大的改變,但仍然有一些人還是將對非婚生子女父母行為的歧視和鄙視,發洩在非婚生子女身上,致使一些非婚生子女的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危害。2、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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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不養老母親 三子女理由不成立
2020年5月,張某住院治療花光了積蓄,出院後因沒有收入無法維持正常生活,子女又拒絕給付贍養費。老人無奈之下來到婦聯尋求幫助,希望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討要贍養費。 福州市婦聯馬上介入,並指派了經驗豐富的調解員跟進該案。調解中,張某女兒表示贍養母親是兩個弟弟的事;大兒子因老人以前的一些事情,拒絕贍養老人;小兒子稱生活困難,不願贍養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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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可以和父母斷絕關係嗎?
我國《收養法》有關於被收養的未成年人與親生父母關係解除的規定: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親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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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案裁判方法 | 撫養糾紛類案件的審理思路和裁判要點
判定未成年人撫養權的歸屬與變更時,以年齡為區分,分別釐定不滿兩周歲、兩周歲以上但不滿八周歲、八周歲以上的法定因素,進而作出初步框定,並在認真權衡酌定因素後進行校準。當子女撫養的法定規則與酌定因素存在衝突時,應當以法定規則為先,同時兼顧未成年人利益。確定與變更撫養費數額時,需要因應客觀情況變化,在子女需要、父母雙方負擔能力與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等考量因素之間進行均衡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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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21了父母沒義務養你!
不過,該居民的說法尚未得到官方證實,具體原因需以警方通報為準。目前,警方已將嫌疑人控制,具體情況進一步調查中。如果情況屬實,那麼該男子真的是豬狗不如,作為21歲的成年男性,居然因為伸手管家裡要錢遭拒,就對母親和弟弟下此毒手,真的是人神共憤,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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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說:成年親生子女不能與父母斷絕關係
十四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通過送養,斷絕父子關係。成年親生子女是不能與父母斷絕父子關係的,成年養子女可以協議解除。一、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子女可以通過收養關係解除父子關係根據父母子女關係的產生原因,將父母子女關係分為兩大類:一是通過生育形成的,為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二是撫養關係形成的,為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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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重組家庭能成為拒付撫養費的理由嗎?
【以案說法】重組家庭能成為拒付撫養費的理由嗎? ◎法官寄語◎斷開的是夫妻情義,相連的是血脈親情,離婚後父母對未成年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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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姐姐普法」離婚協議中約定的子女撫養費用是否能夠反悔?
福建女律師(南平)法律服務團伍美珍律師將聚焦「離婚協議中約定的子女撫養費用是否能夠反悔」相關問題,為大家作出講解。律師說法本案涉及離婚協議約定子女撫養費是否應當支持的問題,下面就來看一下我國《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相關規定1《婚姻法》第二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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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贈與子女房產後,還能反悔嗎?
生活中,很多父母為了讓子女能夠更好的生活,往往會為子女提供資金、車輛、甚至房產方面的幫助。可是如果父母與子女發生了糾紛,父母還能將這些要回嗎?2、 梁大為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如梁大爺與宋大娘喪失勞動能力或患有重大疾病等導致生活困難,梁大為確仍坐視不理,那麼梁大爺與宋大娘可以據此要求撤銷贈與。但要注意的是,該法定撤銷權的行使是有時間限制的,必須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且該期間屬於除斥期間,即不因其他事由不發生法律上中止、中斷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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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子女有權繼承繼父母遺產嗎
據法律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之間是否具有遺產繼承權,關鍵在於雙方之間是否形成了事實上的扶養關係。但如果繼父母與生父母離婚了,之前形成的扶養關係是否繼續存在?在繼父母去世後,繼子女能否主張分割繼父母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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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理收養登記手續 祖母能否要求養孫女盡贍養義務
贍養父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每個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這裡的子女包括親生子女、繼子女以及養子女。那麼,領養的子女對領養人的父母是否具有贍養義務?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日前就處理了這樣一起祖母要求養孫女承擔贍養義務的贍養糾紛案。 原告高老太現年80歲,其與丈夫老張婚後僅生育一子張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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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父母房產贈予子女規定是什麼 房產過戶子女要什麼手續
現在很多的父母為了給孩子將來提供更好的生活,會選擇將自己的房屋贈與子女,這樣的話子女將來經濟上可能會相對寬裕一些,生活條件也會好一些,但是辦理房屋贈與的話,要注意一下相關的政策,那麼2018年父母房產贈予子女規定是什麼?房產過戶子女要什麼手續?我們來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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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糾紛類案件的審理思路和裁判要點
編者按:為全面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案件的裁判品質,進一步促進類案價值取向和適法統一,實現司法公正,上海一中院探索類案裁判方法總結工作機制,通過對各類案件中普遍性、趨勢性的問題進行總結,將法官的優秀審判經驗和裁判方法進行提煉,形成類案裁判的標準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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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 | "被執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無正當來源大額存款可執行
在審查過程中,案外人的法定代理人姜某稱上述存款是孩子接受親屬贈予所得,但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內未提供相應證據予以證明。執行法院審查後認為,在查詢被執行人財產時,應將被執行人的未成年子女銀行存款等財產列入查詢範圍,當被執行人不能舉證證明該款系未成年人接受的獎勵、報酬等收益的,可以將該財產認定為被執行人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