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倫帝國1
巴比倫帝國可稱為巴比倫王國。王國分為古巴比倫王國和新巴比倫王國(也稱迦勒底王國)。
歷史上曾存在兩個巴比倫帝國,第一個巴比倫帝國,為與後來的巴比倫帝國區別,習慣上又把它稱為「古巴比倫王國」。
公元前2200年左右,來自敘利亞草原的另一支閃族阿摩利人攻佔這座小城,建立了國家。古巴比倫最傑出的國王是第六位國王漢謨拉比,他締造了巴比倫帝國。古巴比倫的崛起標誌著美索不達米亞文明進入了第二個重要階段。約在公元前1595年被北方入侵的西臺人所滅。
(一)簡介
巴比倫王國包括古巴比倫王國和新巴比倫王國(也稱迦勒底王國)。
公元前十九世紀中,阿摩利人滅掉蘇美爾人的烏爾第三王朝,建立了以巴比倫城為首都的巴比倫王國。
(二)釋義
巴比倫意即「神之門」。
公元前十九世紀中,由阿摩利人滅掉蘇美爾人的烏爾第三王朝,建立了以巴比倫城為首都的古巴比倫王國。
新巴比倫王國由迦勒底人建立,迦勒底人是閃米特人的一支。迦勒底人領袖那波帕拉薩滅掉統治兩河流域的亞述帝國,建立新巴比倫王國。
(三)巴比倫的歷史地位
巴比倫意即「神之門」,是兩河流域文明(美索不達米亞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巴比倫王國分為古巴比倫王國和新巴比倫王國(也稱迦勒底王國)。
美索不達米亞為人類最古的文化搖籃之一,公元前四千年已有較發達文化,曾出現蘇美爾、阿卡德、古巴比倫、亞述、新巴比倫等文明。
巴比倫最初不過是幼發拉底河邊的一個不知名的小城市。在公元前2200年左右,來自敘利亞草原的閃族人的一支——阿摩利人攻佔這座小城,建立了國家。驍勇善戰,爭強尚武的阿摩利人以此為中心,南徵北討,四處徵戰,最終建立了一個強大的巴比倫帝國,歷史上稱之為「古巴比倫王國」。
公元前1000年代初,閃米特人的另一支迦勒底人來到兩河流域南部定居。公元前 630年,迦勒底人領袖那波帕拉薩趁當時統治兩河流域的新亞述內亂之機,逐漸取得對巴比倫的控制。公元前 626年自立為巴比倫王。後與米底結成聯盟,在公元前 612年攻陷尼尼微,滅亞述帝國。
(四)由來
(1)蘇美爾早期王朝
(蘇美爾城邦時代) 兩河流域文明最早的創造者是前4000年左右來自東部山區的蘇美爾人。前3000年,蘇美爾人就在兩河流域建立了眾多城邦。 從考古發現已經得到的史料來看,從公元前2900年開始,蘇美爾城邦進入一個「諸國爭霸」的時代。比較大的城市有埃利都、基什、拉格什、烏魯克、烏爾和尼普爾。
(2)阿卡德王國時期
閃米特人的一支——阿卡德人,大概於公元前2500前後進入兩河流域。阿卡德人進入兩河流域時,蘇美爾城邦文明已經進入尾聲,各城邦之間鬥爭異常激烈。巴比倫最初不過是幼發拉底河邊的一個不知名的小城市。在阿卡德人的一塊碑文中,列舉了許多被徵服的城市,其中就有巴比倫的名字。阿卡德王薩爾貢統一了蘇美爾地區,建立了君主制的集權國家,蘇美爾城邦時代宣告結束。蘇美爾-阿卡德(Sumer-Akkad)時代開始。 約前2191年庫提(Guti)人滅阿卡德,統治美索不達米亞南部,建立庫提姆(Gutium)政權。美索不達米亞南部之蘇美爾-阿卡德時代結束。
(3)復興時期與第三王朝
阿卡德王國後期,中央集權已經趨於崩潰,蠻族庫提人入侵、摧毀了阿卡德王國,但庫提人的統治並不穩固,使得各蘇美爾城邦得以短暫復興。其中烏魯克城邦的國王烏圖赫加爾(Utu-hengal)趕走了庫提人。烏圖赫加爾讓烏爾納姆鎮守烏爾城。 但是,烏爾納姆(Ur-Nammu)在約前2113年在烏爾建都,統一了美索不達米亞,建立了烏爾第三王朝(公元前2111年~公元前2003年),在位期間稱霸美索不達米亞南部諸城邦,烏爾納姆開始自稱「蘇美爾和阿卡德之王」。 約前2006年,埃蘭、古提(庫提)人、阿摩利人和蘇巴裡(Subari)人聯合擊滅烏爾。
(4)古巴比倫王國的興盛
公元前十九世紀中,來自敘利亞草原的阿摩利人滅掉蘇美爾人的烏爾第三王朝,建立了以巴比倫城為首都的巴比倫王國。
(五)巴比倫簡史(1)古巴比倫王國古巴比倫王國是美索不達米亞南部奴隸制城邦,大致在當今的伊拉克共和國版圖內,以巴比倫城為中心。
公元前十九世紀中,阿摩利人滅掉蘇美爾人的烏爾第三王朝,建立了以巴比倫城為首都的巴比倫王國。
1792BC,第六代國王漢穆拉比(Hammurabi)(約公元前1792~前1750年)即位,徵服了蘇美爾人和阿卡德人,統一了美索不達米亞平原,建立一個強大的中央集權制國家,成為西亞古代奴隸制國家的典型。史稱古巴比倫王國(約公元前1894~前1595年)。所頒《漢穆拉比法典》是古代西亞第一部較為完備的法典。這是世界上第一部較為完備的成文法典,但不是最早的,最早的叫《烏爾納木法典》。經濟文化高度發展,特別是數學和天文學。
古巴比倫時代各城邦的政治制度與蘇美爾阿卡德時代及烏爾第三王朝不同。漢穆拉比統一後,建立中央集權 的專制制度。國王獨攬政治、軍事、外交、司法和宗教等權力,直接任命中央和地方官吏。
大行政區設總督,在較大城市中任命被稱為「沙卡那庫」 的官員,小城市任命被稱為「拉比亞努姆」的官員治理。有些城市獲得一定自治權,城市商人鑑督從富裕商人家族中選出,任期1年,負責稅收、運河開鑿、城牆修築、公共倉庫和碼頭的管理等。
漢穆拉比的對內政策基本是伊新 拉爾沙時期城邦政策的延續。統一過程中,漢穆拉比外交政策的基本方針是遠交近攻,靈活變動結盟關係,為統一兩河流域總目標服務。
漢穆拉比死後,帝國就瓦解了。王國先後受到西臺人、加喜特人的入侵,直到公元前729年終於被亞述帝國吞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