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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嚴經講座》理悟法師
佛說《梵網經》白話
季芳桐釋譯
2卷下菩薩心地品下
原典
爾時,釋迦牟尼佛,從初現蓮華藏世界,東方來入天宮中,說《魔受化經》已①。下生南閻浮提,迦夷羅國,母名摩耶,父字白淨,吾名悉達。七歲出家,三十成道②,號吾為釋迦牟尼佛。
於寂滅道場③,坐金剛華光王座,乃至摩醯首羅天王宮,其中次第十住處所說。時佛,觀諸大梵天王,網羅幢因,為說無量世界,猶如網孔,一一世界,各各不同,別異無量,佛教門亦復如是。吾今來此世界八千返,為此娑婆世界,坐金剛華光王座,乃至摩醯首羅天王宮,為是中一切大眾,略開心地法門竟。
復從天王宮,下至閻浮菩提樹下,為此地上一切眾生、凡夫④、痴闇⑤之人,說我本盧舍那佛心地中,初發心中,常所誦一戒⑥,光明金剛寶戒⑦。是一切佛本源,一切菩薩本源,佛性種子。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一切意、識、色、心,是情是心,皆入佛性戒中。噹噹常有因故,噹噹常住法身。
如是十波羅提木叉⑧,出於世界,是法戒,是三世一切眾生頂戴受持。
吾今當為此大眾,重說十無盡藏戒品,是一切眾生成本源,自性清淨。
我今盧舍那:萬坐蓮華臺,周匝千華上,復現千釋迦。
一華百億國,一國一釋迦,各坐菩提樹,一時成佛道。
如是千百億,盧舍那本身。千百億釋迦,各接微塵眾,
俱來至我所,聽我誦佛戒,甘露門⑨即開。是時千百億,
還至本道場,各坐菩提樹,誦我本師戎。十重四十八⑩,
戒如明日月:亦如瓔珞珠⑾。微塵菩薩眾,由是成正覺⑿。
是盧舍那誦,我亦如是誦,汝新學菩薩,頂戴受持戒。
受持是戒已,轉授諸來生。諦聽我正誦,佛法中戒藏,
波羅提木叉。大隸心諦信,汝是當成佛,我是巳成佛,
常作如是信,戒品已具足。一切有心者,皆應攝佛戒。
求生受佛戒,即入諸佛位,位同大覺⒀已,真是諸佛子。
大眾皆恭敬,至心聽我誦。
爾時,釋迦牟尼佛,初坐菩提樹下,成無上覺⒁,初結菩薩波羅提木叉。孝順父母、師僧、三寶,孝順至道之法。孝名為戒⒂,亦名制止。
佛即口放無量光明。是時,百萬億大眾、諸菩薩、十八梵天⒃、六欲天子⒄、十六大國王⒅,合掌至心,聽佛誦一切諸佛大乘戒。
佛告諸菩薩言:我今半月半月,自誦諸佛法戒,汝等一切發心菩薩亦誦,乃至十發趣、十長養、十金剛、十地諸菩薩亦誦。
是故戒光從口出,有緣非無因故光。光非青黃赤白黑,非色非心,非有非無,非因果法。是諸佛之本源,行菩薩道之根本,是大眾諸佛子之根本。是故大眾諸佛子,應受持,應讀誦,應善學。
諸佛子諦聽,若受佛戒者,國王、王子、百宮、宰相、比丘、比丘尼、十八梵天、六欲天子、庶民、黃門⒆、淫男、淫女、奴婢、八部鬼神⒇、金剛神、畜生,乃至變化人,但解法師語,盡受得戒,皆名第一清淨者。
佛告諸佛子言:有十重波羅提木叉,若受菩薩戒,不誦此戒者,非菩薩,非佛種子。我亦如是誦,一切菩薩已學,一切菩薩當學,一切菩薩今學。我已略說菩薩波羅提木叉相貌,應當學,敬心奉持。
注釋
①說魔受化經已:釋迦牟尼佛先在兜率天宮中,降伏魔,說《魔受化經》畢。
②七歲出家,三十成道:關於釋迦牟尼佛出家、成道的年歲,佛經中諸說不一,此亦為一說。
③寂滅道場:略稱「寂場」;此處是釋迦開悟的場所。道場中的道,是覺悟之意。
④凡夫:指未出三界的眾生。
⑤痴闇:煩惱覆心,慧心不明。
⑥一戒:意為第一最上微妙之戒。
⑦光明金剛寶戒:即一戒。此一戒能破諸黑暗,故為光明;能摧毀諸煩惱,故喻金剛;廣取一切功德法財,故為寶。
⑧波羅提木叉:保解脫戒,意謂持此戒,可保入到解脫岸。
⑨甘露門:甘露的法門,佛的教法,使人臻涅盤之境的門戶。
⑩十重四十八:即指菩薩十重四十八輕戒。
⑾瓔珞珠:由珠玉與貴重金屬珠所串成的飾物。佛教特別以之指佛、菩薩身上的飾物。
⑿正覺:正確的覺悟,即覺悟到宇宙人生的真理。這是指佛的覺悟而言。
⒀大覺:指佛或佛的覺悟。
⒁無上覺:即正遍知。此覺超諸覺之上,無有能過者。
⒂孝名為戒:以孝則不作惡,故為戒,亦名制止。
⒃十八梵天:是指色界的十八天。這即是初禪的三天,二禪三天,三禪三天,四禪九天。
⒄六欲天子:即六欲天之主。丌欲天,指欲界四天王天、忉利天、夜摩天、兜率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
⒅十六大國王:西域之十六大國之王。
⒆黃門:閹人。
⒇八部鬼神:即天、龍、夜叉等八部鬼神。
印光法師答念佛600問
卷八淨土法門與至誠行持
第二章 念佛正行,持佛名號如子憶母,憶佛念佛,都攝六根,淨念相繼。
敦倫盡分,閑邪存誠,諸惡莫作,眾善奉行。
如子憶母,憶佛念佛,都攝六根,淨念相繼,為一切人念佛最切要之妙法。敦倫盡分,閑邪存誠,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為學佛人日用所當遵守之洪猷。自行如是,化他亦然。倘舍此而欲越分立功,縱有小益,必伏大禍。且勿謂為老僧迂談,則幸甚幸甚。(《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二十三第177頁 致崔德振居士書)
362、「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具體怎麼做?攝耳諦聽。念從心起,聲從口出,音從耳入。行住坐臥,均如是念、如是聽。大聲、小聲、心中默念,均如是聽。
念佛之法,各隨機宜,不可執定。然於一切法中,擇其最要者,莫過於攝耳諦聽。念從心起,聲從口出,音從耳入。行住坐臥,均如是念、如是聽。大聲、小聲、心中默念,均如是聽。默念時,心中猶有聲相,非無聲也。《大勢至圓通章》云:「都攝六根,淨念相繼,得三摩地,斯為第一。」念佛時能攝耳諦聽,即都攝六根之法。以心念屬意根,口念屬舌根,耳聽則眼不他視,鼻不他嗅,身必不放逸懈怠,故名都攝六根。攝六根而念,則雜念漸息,以至於無,故名淨念。淨念能常相繼不間斷,便可得念佛三昧。三摩地,即三昧之異名。吾人隨分隨力念,雖未能即得三昧,當與三昧相近。切不可看得容易,即欲速得,則或致起諸魔事。得念佛三昧者,現生已入聖位之人也。(《新編全本印光法師文鈔》卷十四第323頁 復徐志一居士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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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法蓮華經講座》
參 考 講 義
6妙法蓮華經解讀釋義釋品題五重玄義跡本十妙
§法華經有七卷28品,六萬九千多字,《譬喻品》就較長。世尊說法四十九年,談經三百餘會,法華經大概在成佛四十二、三年後才說,約七年時間。到法華經時,才把佛出現世間的本懷徹底表露出來,所謂開權顯實,廢權立實,會三歸一,都在法華經中說的。此經在釋迦牟尼佛一代時教中,佔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有科判才能提綱,這科判採用冠科本子。是蕅益大師所著《法華會義》之科判,根據《法華文句》的,有些割裂得太細之處,才稍加改變,小科有些變通,大科按原來的,所以研究法華經科判還是以《會義》為主。一般講法華經,以天台宗講的,都是用這科判(賢首宗、唯識宗除外),冠科是大科編在經文之上,小科編在經文旁邊,一目了然。
§蕅益大師將釋此經大文,分為題目和入文二部分,「如是我聞」以下就是入文。
§一題目。二入文。題目有三。1.經題。2.譯題。3.品題。
§題目有三種:
§1、經題──妙法蓮華經;
§2、譯題──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奉詔譯;
§3、品題──28品每品都有題目。
§1、經題:妙法蓮華經
§先講題目:妙法蓮華經。為什麼要先講題目呢?題目是全部經文之總綱領。
§古人比喻說「如網提其綱,得總目之張」,如提起漁網之總綱,則網目全張,不會搞亂。還有比喻「若衣挈其領,襟袖自至」,好似穿衣先提衣領。
§講經講題目,好似穿衣提衣領,即綱領。
§所以古德講經都把經題講得非常詳細。
§天台講經用「五重玄義」:1.釋名;2.顯體;3.明宗;4.論用;5.判教相。
§﹙天台智顗為解釋各經內容之深義,所立之五種義解法。又作五重玄談、五重玄、五玄、五章。五重玄義簡單說就是分五個角度來解釋佛經。
§(一)釋名,解釋一經之題目。﹙如人名某某﹚
§ (二)辨體,辨別一經所詮之體性,如法華經即以『中道實相』為全經所詮之妙體。﹙如人身體相貌﹚
§(三)明宗,闡明一經之宗趣。﹙如人品學道德﹚
§ (四)論用,論說一經之功用。﹙如人職位能力﹚
§(五)判教,又作判教相,判立一經之教相,以定一經之評價﹚﹙如人一生評價﹚
§江味農居士《金剛經講義》也是用「五重玄義」來發揮《金剛經》要義,他說「五重玄義」組織得最完備,最嚴密,少一重也不可以,多一重也不必,不能多也不能少,五門配合最好。
§智者大師講《妙法蓮華經》這五字經題,就講了九十天,即為有名的「九旬談妙」。由章安大師記下,編成為十卷的《法華玄義》,每一卷又分上下,實際為20卷。
§一、釋名;《法華玄義》中有8卷之多。
§1.論通別:有通題、別題,「妙法蓮華」四字是別題,別於其他各經。「經」字為通題,其他各經都叫作經。
§2.揀定:古德對經題的建立有七種立題的說法。按人、法、喻這三字來建立題目,有三個單、三個復、一個具足,「單三復三具足一」。單人、單法、單喻為單三,復為二字合併,人法立題、人喻立題、法喻立題三復,人法喻三字具足立題。
§單三、如單人立題──《佛說阿彌陀經》,題中只有人,都是果人。
§單法立題──《大般涅槃經》。
§單喻立題──《大寶積經》。
§復三、如人法立題──《地藏菩薩本願經》,因人修法。
§人喻立題──《如來師子吼經》。
§法喻立題──《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妙法蓮華經》。
§具足一、如人法喻三具足立題──《大方廣佛華嚴經》。
§實際上《大藏經》中還有這七種立題所不能包含的,因智者大師當時,已經譯過來的經還不是很多,有些經沒有看到,縱然有也不多,可收入約法立題。
§《法華玄義》中對「五重玄義」也有通別的說法,現在是約別論,為五重各釋。通的說法為七番共解:1.標章;2.引證;3.生起;4.開合;5.料簡(揀);6.觀心;7.會異。五重中每一重都有這七番共解,所以釋名中有這七種,後面顯體也有這七種。七番共解也只有《法華玄義》中才能詳細了解到。
§3.正釋:
§妙法;妙是讚詞。法,簡單說是眾生當下一念心的一心之法,《起信論》曰:所言法者,謂眾生心。法是眾生本具之心法,裡面就包括十法界,就有佛法、眾生法。
§這法,簡單說三種:佛法、眾生法、心法。詳細說則三千法,百界千如,三千性相。每一法界有十如是,十個法界有一百如是,每一法界具足十法界,一百法界有千如是,這一千個如是.約實法、假名(),
§實法一千──五蘊,假名──依報與正報,眾生的正報、宇宙萬有的國土依報各有一千──三千法,理具三千,事造三千,無窮無盡,法就更多。
§約三法講都非常微妙,眾生心非常微妙。
§妙者,不可思議也(《法華玄義》中解釋妙字,不可心思,不可口議)。妙的情況用心想不出來,用文字無法表達,語言文字心理都不可表達,不可思議。
§【百界千如】;天台宗用語。「百界」即一百法界,為十法界自乘後之總數。「千如」謂一千如是,是百界乘以「十如是」所得之總數。為天台宗以三千之數融攝一切諸法時所用的術語。
§《法華玄義》卷二(上)云:「一法界具十如是,十法界具百如是。又一法界具九法界,則有百法界千如是。」又云:「只百界千如是佛境界。」此謂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天、聲聞、緣覺、菩薩、佛等十界,並非孤立,而是界界互具,故十界乘以十界則成百界,又界界皆具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究竟等之十如是,百界與十如是相乘乃成千如,故稱百界千如。
§【三千性相】世間有三種,即五陰世間、眾生世間與國土世間,每一種世間,各有一千的性,一千的相,三種世間,就有三千性,三千相,所以叫做三千性相。
§差別一切迷悟之境而為十界。此十界互相具,則為百界。其一一之界所具之事理有十種,謂為十如,蓋一界為十如則十界為百如,百界為千如也,乘之以三世間,則為三千,臺家所謂三千之諸法是也。觀此三千之法為一念具足,即一念三千之觀法也。故舉所觀之境,或曰百界千如。或曰三千性相。惟具略異耳。
§【事理三千】;臺宗將理具三千、事造三千合稱為事理三千。又雲兩重三千、兩種三千、理具三千事用三千、理造三千變造三千、理造三千事造三千、性具三千修具三千。
§據知禮大師之『十不二門指要鈔』卷上:理,指實相理性;具,即本來具足之意。理具三千,即謂萬有原本一一皆具足三千諸法,而非由人天鬼畜等所造作。事,指森羅差別事相;造,與具同義。事造三千諸法,系由於心隨染淨諸緣而生起,其一一法而呈現森羅差別相狀。
§此外,所謂「事理三千」,系由於方便配對名目,乃相對於理具三千而立事造三千名相,兩者合之為事理三千,而非謂計有六千之法;此理體無差而事理不二,故僅唯一之三千。
§又藏、通、別、圓四教中,若以別教觀點,事理諸法歷然有別!然自圓教觀點而論,自地、水、火、風、空、見、識等七大,乃至於十界三千諸法,其一一當體為實相理性;故諸法雖森羅萬象,然卻相互融攝,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故臺宗同時有「三千圓具」與「三諦圓融」說,二者並存而無礙,為臺宗教義之極致。[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五之三]
§「妙法」兩字,先釋法字,若無其法。何所稱妙。(猶言何法稱妙)經云:「我法妙難思」是也。法指何法?即指十界、十如(十如是)權實之法,不出三種:一眾生法,二佛法,三心法。妙名不可思議,是能贊之辭,贊此三法皆妙也。
§眾生法何以稱妙?眾生因迷,不了真如佛性,不生不滅,亙古長存。妄為五蘊妄色妄心所迷,起貪嗔痴種種顛倒,起惑造業,不知其見聞覺知之性,即是佛性。佛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無非令眾生開示悟入佛之知見,若眾生無有佛之知見,則何所論開,故眾生法妙也。
§佛法何以稱妙?佛法不出權實二法,佛徹證權實二智,實智自證,權智化他。經云:「是法甚深奧,難見難可了。一切眾生類,無能知佛者。」即是嘆實智妙。又云:「及佛諸餘法,亦無能測者。」即是嘆權智妙。佛法是權實不二之法,既可為實施權,亦能開權顯實。經云:「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諸法是即實之權,實相是即權之實,故佛法妙也。
§心法何以稱妙?十界之相,雖有千差萬別,皆唯心現,經云:「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又本經云:「觀一切法,不動、不退,如虛空無所有性。」行人如能念念觀照,知幻即離,離幻即覺。經云:「妄心若歇,歇即菩提。」心佛與眾生,是三無差別。淨名經云:「觀身實相,觀佛亦然,諸佛解脫當於眾生心行中求。」故心法妙也。
§「妙」有;相待妙,絕待妙。
§相待妙者,有所對待論妙。如半字教為粗,滿字教為妙。藏教為半字教,但詮生滅門,不能通滿理,故粗。別圓教為滿字教,詮不生不滅門,能通滿理,故妙。又方等、般若之教,帶通別方便通滿理,故粗。今經「正直舍方便,但說無上道。」直顯滿理,故妙。此為相待妙也。
§絕待妙者,絕諸對待。無有法可以相形相待。《法華經》所說一乘之法,非離三說一,乃會三歸一,開權顯實,即粗論妙,一色一香,不離中道。即說的是絕諸對待的無分別法。此為絕待妙也。具此二妙,故名妙法。
§法華經開近跡,顯遠本。約本跡二門,各具十妙。
§跡門十妙:
§(一)境妙。諸法實相之境,本自有之,眾生迷而不知而已。苟能於一切法上,明白緣起性空,雙照空有二邊,即是中道妙境,經云:「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所謂諸法,如是相,如是性,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諸法實相,即是中道妙境,故為境妙。
§(二)智妙。迷理故起惑,解理則生智。以智斷惑,斷惑有深淺,故智有高下,唯佛證一切種智,三乘聖人所不及,經云:「我所得智慧,微妙最第一,以此妙慧,求無上道。」故為智妙。
§(三)行妙。依於智目,起於行足。依圓實理,起無作行,經云:「無量諸佛所,而行深妙道。」又云:「本從無數佛,具足行諸道,行此諸道已,道場得成果,佛子行道已,來世得作佛。」是為行妙。
§(四)位妙。位有住、行、向、地。經云:「乘此寶乘,遊於四方,直至道場。」四方(喻住行向地)是因位,道場是果位。是為位妙。
§(五)三法妙。既住於位,位何所住,住於三法之中。三法即三軌:(1)真性軌,(2)觀照軌,(3)資成軌。軌有軌範之義,經云:「佛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大乘,即真性軌;定,即資成軌;慧即觀照軌。此為三法妙。
§(六)感應妙。感是眾生之機感,應是如來之赴應。有四種感應:(1)冥感冥應;以前或過去世曾經念佛,現在雖沒念,而遇事逢緣,暗中蒙受彌陀加被。(2)冥感顯應;以前或過去世曾經念佛,現在雖沒念,而遇事逢緣,明顯感覺彌陀加被。(3)顯感顯應;有念佛,亦有明顯感應,自己感覺得到。(4)顯感冥應。有念佛,而感應在暗中,自己覺察不到。
§感應之道,如一月在天,影含眾水。水不上升,月不下降,一月一時,普現諸水。佛亦如是,諸佛不來,眾生不往,慈善根力,法爾如是,此為感應妙。
§(七)神通妙。神謂難測,通謂無礙。本經如來入定,天雨四華、動地、放光等,此為神通妙。
§(八)說法妙。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有因緣故,亦可得說。四十年前,隨他意語,(應機而說)皆是權說。今經隨自意語,(暢佛本懷而說)廢權立實。經云:「正直舍方便,但說無上道。」此為說法妙。
§(九)眷屬妙。「但教化菩薩,無聲聞弟子,」此為眷屬妙。
§(十)功德利益妙。三周說法得記,(即為上根法說一周,中根喻說一周,下根因緣說一周)諸品獲益,見光聞法,皆功不唐捐。經云:「現在未來,若聞一句一偈,我皆與授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記,須臾聞之,即得究竟三菩提,」又云:「不令一人獨得滅度,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此為功德利益妙也。
§本門十妙:
§(一)本因妙。經云:「我成佛以來,復過於此百千萬億那由他阿僧祇劫」應追溯至本初發菩提心,行菩薩道時所修圓妙之因,此為本因妙。
§(二)本果妙。本初所行圓妙之因,獲證常、樂、我、淨涅槃之妙果,此為本果妙。
§(三)本國土妙。本果既成,必有依報國土,本佛亦有四土。經云:「自從是以來,我常在此說法教化。」昔日之娑婆,即今日之忍土。應推溯至最初成佛之娑婆,經中說,「我淨土不毀,我此土安隱。」即本國土妙。
§(四)本感應妙。古今既常在此說法教化,必有所感之機。今之機由昔之機而來,昔之應,即今之應。(昔佛即今佛)機感相關,此為本感應妙。
§(五)本神通妙。神為天心,通為無礙。天然之性,通古通今。塵點劫前,施化所作放光、動地之神通,駭動可度之機,宛同今日。此為本神通妙。
§(六)本說法妙。即是往昔初坐道場,始成正覺初轉*輪,四辯所說之法,此為本說法妙。
§(七)本眷屬妙。本時說法所被之人,如下方住者,彌勒不識一人。此為本眷屬妙。
§(八)本涅槃妙。本時所證斷德涅槃,亦是本時應現同居、方便二土,有緣既盡,唱言入滅。此為本涅槃妙。
§(九)本壽命妙。法性之身,本無壽命,此言本壽命者,乃指本時既唱入滅,則有長短遠近之壽命,此為本壽命妙。
§(十)本利益妙。即本時眷屬所獲功德利益,是為功德利益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