壬二時節同:六十小劫、不起於座。時會聽者、亦坐一處,六十小劫、身心不動,聽佛所說,謂如食頃。是時眾中,無有一人、若身若心而生懈倦。
此與下文五十小劫謂如半日同也。佛力所加,故令忘長見短。
2、是時節當同。現代人聽一座經,不過兩小時,已經感覺疲倦,左右擺動。但古之日月燈明佛,說《妙法蓮華經》,於「六十小劫,不起於座。」當時在法會聽經者,亦坐一處,經「六十小劫,身心不動」,反而感覺在六十小劫中,
聽佛說法,好像吃一頓飯的時光如是短暫, 「無有一人,若身若心,而生懈惓」。 可見古人善根深厚,精進求道,一心聽法不生懈怠疲倦。今佛釋尊,將從定而起,亦說《妙法蓮華經》。
由於佛力加被,法喜充滿,不覺時光遷流,故本經下文言:「經五十小劫,謂如半日。」
【劫】:是梵文劫坡(kalpa)的音譯,古印度用來計算時間單位的通稱,佛經中所說的劫可分為三等:
一、小劫:根據我們地球的人壽計算,從人類八萬四千歲,每一百年減短一歲,減到壽命只有十歲時,稱為減劫;再從十歲,每一百年增加一歲,又增加到人壽八萬四千歲,稱為增劫。如此一減一增的時間過程,叫一小劫. 共一千六百八十萬年。(84000x100x2=16800000年)
二、中劫:經二十個小劫,稱一個中劫。包括成、住、壞、空四個時期,叫四劫.共三億三千六百萬年(16800000x20=336000000年)。
三、大劫:經過成、住、壞、空的四個中劫,就是一個大劫.共十三億四千四百萬年(16800000x80=1344000000年),宇宙的一生一滅,就是一個大劫。每一次大劫(大火災、大水災、大風災)的範圍,三界的內生靈塗炭,一切萬物都在劫難逃。
壬三唱滅同;
日月燈明佛於六十小劫說是經已,即於梵、魔、沙門、婆羅門、及天、人、阿修羅、眾中,而宣此言,如來於今日中夜,當入無餘涅槃。
3、是唱滅當同。昔說法華,即唱入滅。今佛於寶塔品中亦言如來不久當入涅槃。化道已足,唱滅事齊也。
梵,是色界主梵王,名為屍棄,性情溫柔,充滿慈悲、仁愛、博愛、公正這 四種正直性格,又阿含及諸大乘經中,常載此王深信佛法、助佛教化等事,每值佛出世,大梵天王必先來請轉法輪,手持白拂,於會座參法聽受,常以法義與佛問答;後與帝釋天同受佛之付囑,護持國土,而為顯密二教所共尊崇。
魔,是欲界主。他化自在天是第六天,但卻是魔王波旬掌管的天,以破壞他人歡樂幸福為樂。佛教涅盤部經典《大悲經 商主品第二》指出,魔王波旬是要經過地獄才得度的。(魔王波旬因為過去供養過闢支佛一缽飯的功德而成為六欲天主,但他經常謗法、並歡喜佛法被消滅。他的兒子商主卻是真誠的佛弟子)。佛陀在這裡懸記:商主將來會修成闢支佛,而魔王波旬將來天命終了,會直接墮入地獄,然後他沉痛懺悔才出地獄,後上升到忉利天,在天上修佛法而得度。
沙門,此雲勤息。出家之都(總)名。
婆羅門,此雲淨裔。亦云梵志。在家之尊姓。
天人阿修羅,略舉三善道,並皆從勝。取其易入佛法耳。
在大眾中宣告要入滅,有兩種作用:一為生大眾善心,促進大眾趕快修行;二為滅惡作用,使造惡業的眾生趕快斷惡修善。
無餘涅槃:梵語 nirupadhisesa-nirvana,意思是一切煩惱障礙全都停息了,一切福慧功德都修習圓滿了,這就叫涅槃。
涅槃分有餘和無餘,有餘涅槃是雖然斷掉了生死之因的煩惱,而證得了心慧都解脫的阿羅漢果,但是這個業果報身體還在,等到臨終時,舍掉這個色身之後叫無餘涅槃,也就是滅異熟苦果的五蘊身,生死苦患都息盡,返本歸真,灰身滅智,不再受生三界,到達圓滿究竟的解脫境界。
「涅盤」譯滅度,意思是滅生死之苦海,度煩惱的瀑流。又名圓寂,圓是德無不圓,寂是障無不盡。法相宗立有四種涅盤:
一自性清淨涅盤:自性是一切眾生本來具足的真如自性,原是清淨無染,湛然如虛空,離一切名相,故名涅盤。
二有餘涅盤:是二乘聖人,斷盡煩惱障所顯的真如自性,但由往昔業障所招致的有漏果報色身,仍然存在,故名有餘盤涅。
三無餘涅盤;是已經出離生死的真如自性,不止煩惱永盡,連生死苦果亦滅,永絕眾苦,名無餘涅盤。
四無住涅盤:是斷盡所知障所顯的真如自性,二乘聖人雖然已斷煩惱障,但所知障仍然存在,不知生死涅盤,等如空花,固執生死可厭,涅盤可欣,欣厭之情執未了。諸佛二障永盡,得菩提真智,知生死即涅盤,煩惱即菩提,無可欣厭。以有大智故,不住生死;以有大悲故,不住涅盤。而能盡未來際,隨緣赴感,應機施教,利益有情,故名無住涅盤。
一般眾生,但有自性涅盤,二乘聖人住世時,得有餘涅盤;謝世後,名無餘涅盤。諸佛證得清淨法身,本不生滅,原無去來,但為廣度眾生,應身無量,示現八相成道,是有餘涅盤;化緣既畢,應身滅度,名入無餘涅盤。
又無餘涅盤,即是五住煩惱淨盡,二種生死永亡,具足常樂我淨的無量義定。佛從定出,說《妙法蓮華經》,是從一出無量;說經完畢,還歸此定,是攝無量歸一,故言「入無餘涅盤」。今佛釋尊於寶塔品中,亦言:「如來不久,當入涅盤。」是唱滅亦同。
【大梵天】誕生;梵名Brahma^ 。音譯婆羅賀摩、沒羅含摩、梵摩。意譯清淨、離欲。是印度神話中世界萬物的創造者,他的地位相當於中國的盤古。
印度神話認為,他從金蛋中破殼而出,蛋殼分為兩半,變成天和地。另一說是梵天是自我誕生的,並沒有母親。在宇宙肇始之際,毗溼奴肚臍上的蓮花產生了梵天。這也說明了梵天的名字又叫做Nabhija(意味「從肚臍生出來的」)。
他又從自己的心、手、腳中生出十個兒子(也有說七個或二十一個),連妻子文藝女神也是從大拇指上生出來的。由於他是在水中誕生的,因此他又被稱為Kanja(意味「在水中誕生的」)。
梵天是至高存在「梵」(Brahman)和陰性能量自性(Prakrti)或幻象(Maya)的兒子,大梵天因此被稱為「生主」。他的子孫又分別生出天神、凡人、妖魔、禽獸以及宇宙間的萬物。
印度思想將萬有之根源『梵』,予以神格化,為婆羅門教、印度教之創造神,與溼婆( Siva)、毗溼奴(梵Vishnu )並稱為婆羅門教與印度教之三大神。據摩奴法典所載,梵天出自金胎(梵卵),原有五頭,其一頭傳為溼婆所毀,餘四頭,具四手,分別持吠陀經典、蓮花、匙子,念珠或缽。
佛教將其列為色界之初禪天。一般分為三種,即梵眾天(梵Brahma -pa^ris!adya )、梵輔天(梵Brahma -purohita )與大梵天(梵Maha^ -brahman ),總稱為梵天。其中,大梵天王統御梵眾之人民、梵輔之輔弼臣。
佛教中的定義;又通常所稱之梵天大都指大梵天王,又稱梵王,名為屍棄(梵Shikhin )或世主(梵Praja^pati )。印度古傳說中,為劫初時從光音天下生,造作萬物,佛教中則以之與帝釋天同為佛教之護法神。釋尊曾升忉利天為母說法,下降此世時,梵王為佛之右脅侍,持白拂;或謂是梵天與摩羅王相合者。大梵天王身長為一由延半,壽命一劫半,其所住之宮殿,稱為梵王宮。密教將其列為十二天之一,守護上方。
密教之梵天像四面四臂,右手持蓮花、數珠,左手執軍持,作唵字印,乘七鵝車,戴髮髻冠。又供養大梵天之修法,稱為梵天供。
〔大智度論卷十、大毗婆沙論卷九十八、大日經疏卷五、中論疏卷一末、大唐西域記卷四〕
①佛教中的定義:梵文Brahmā的意譯,亦稱造書天、婆羅賀摩天、淨天,華人地區俗稱四面佛,色界初禪天之一。按初禪共有三天:大梵天、梵輔天和梵眾天,梵天在泰國、東南亞、中國臺灣地區、香港等地極受崇拜。
②印度教中的定義:梵天是印度教三大主神之一負責創造宇宙。
大梵天 修佛法;
大梵天王之性情溫柔,充滿慈悲、仁愛、博愛、公正這 四種正直性格,佛教稱之為婆羅門的四梵行,也是佛教之四無量心,慈、悲、喜、舍,所以願降福及濟助一切天神及泉生,尤其對於修四梵行(無量心)者,在成佛道上得到自度度眾的資糧,無論財施、法施可以隨時所欲,隨緣成就。這種慈愛精神,得到佛祖釋尊的讚嘆, 所以稱為四面「神」,因為由修「福」,而資助修「慧」,由梵行而達到菩提行,是成佛道之方便善巧法門。天王之神齡已達100天界年,(每一天界年等於人間3200年)。梵天大神的一天有日夜各十二小時,每十二小時相當於我們的四十三億兩千萬年。《薄伽梵往世書》第12.8.2-5 [2]
修供大梵天王佛法,必須有修四無量心,四梵行的發心,才能與大梵天王相應。
1.慈無量心,願一切眾生得樂,與大梵天王佛的正面 ---- 密達 (MITA) 相應,四海之內皆兄弟,有福同享。
2.悲無量心,與大梵天王右面 ---- 噶如喇 (GALULA) 相應,拔一切眾生苦,濟貧恤苦,有難同當。
3.喜無量心,其大梵天王左面 ---- 摩地達 (MUTITIA) 相應,凡人行善離苦得樂生歡喜心。祝福眾生,有榮一同。
4.舍無量心,與大梵天王后面 ---- 無別迦 (UBEGA) 相應,修如上三心舍之而不執著,修慈悲喜三梵行而 不執著,怨親平等,不起愛憎。
只要能依上法修持滿一年 (或者不到一年),便可自己知道的確改善了財運和事業地位等,一年之後感應逐漸更大,所得到的降福也是與自己發心的大小成正比,發心大、降福大,發心小降福力也微小,如單純為一己私利,而無利益眾生之心,那末會毫無感應,此乃要點不可不知。
大梵天王問佛決疑經。
真實經典。為後世禪宗門徒引為禪宗起源的典據。又名《問佛決疑經》。有二卷本和一卷本兩種。該書曾在古代中國出現,後來流傳至日本,後來在中國失傳,近代有學者前往日本,將這本被日本視為國寶的真經又再次請出,帶到中國。收在《萬續藏》第八十七冊。內容敘述世尊於靈山會上拈金波羅華,迦葉尊者破顏微笑,世尊乃說我有正法眼藏、涅般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法門付與摩訶迦葉。後世禪徒乃謂此事為禪的起源。「拈花微笑」的典故即依據本書。
他化自在天,梵名,佛教欲界七天中最高一層天,又稱他化樂天,他化自轉天。居於此天的眾生,不用自己樂具變現,而利用下天化作,假他之樂事,自在遊戲,故曰他化自在。
此天為天界之一,是欲界六欲天中最高的第六天。此天借他人所化樂事成為自己之樂,故稱他化自在天。此天為欲界之主,與色界之主摩醯首羅天,皆為嬈害佛之正法的魔王,是四魔中的天魔,有「第六天魔王」之稱。釋迦摩尼證道時,來試障害者,亦此天魔。或言第六天上別有魔之宮殿,魔王住之,非他化天王也。
《智度論》九曰:『此天奪他所化而自娛樂故言他化自在。』
《俱舍頌疏世間品》一曰:「他化自在天,於他化中得自在故。」
《智度論》五曰:『魔有四種……四者<他化自在天子魔。』
《佛祖統紀》二曰:『諸經云:魔波旬在六欲頂,別有宮殿。今因果經乃為自在天王,如此則當第六天。有此兩異,蓋是譯者用義之不同也。』
欲界六天中,四天王天居須彌山腰,忉利天居須彌山頂,此二天均未離開大地,因此稱地居天。夜摩天以上諸天,居忉利以上的空間,因此稱為空居天。
據《翻譯名義集》卷二稱,所謂天,清淨光潔,最勝最尊,所以稱為天。眾生因修上品十善,所以離開五道,投生於天趣。其中若是未修禪定,不能離於地者,為地居天。夜摩天以上四天,因禪定力故,不依於地,居於空中。但因其定力未到,即未能入根本禪定,所以還未能脫離欲界。即如端坐攝身,調和氣息,泯然澄靜,身如雲影,虛豁清淨,而猶見有身心之相,便名為欲界定,是為欲界諸天所修之定。 如能修根本禪,離欲界之粗散,便生於色界。
據《長阿含經 · 卷二十 · 忉利天品》載,第六天上別有縱廣六千由旬之天魔宮殿。此天界位於距大海百二十八萬由旬虛空密雲之上,縱廣與忉利天相同,皆為八萬由旬。
此天天眾初生時,即如人間十歲的孩童,色貌圓滿,衣服自備,壽量為一萬六千歲(亦有中夭者);身高十六由旬,衣長三十二由旬,廣十六由旬,重僅半銖,食用自然食,男女互視即成淫,意欲求子時,應念即化生。總而言之,此天人比閻浮提人長壽、端正、多樂。
據《阿含經》第31卷第863節所說,此天人壽命一萬六千歲,其一年有十二個月,一月三十日,一日一夜為人間一千六百年,故其壽命相當於人間九十二億一千六百萬年。
「沙門」總指出家人,包括佛教與外道的出家眾。梵語;s/raman!a,巴利語saman!a。音譯室羅末拏、舍囉摩拏、室摩那拏、沙迦懣囊。乃西域方言(龜茲語sama^ne,于闐語 samana^)之轉音。又作沙門那、沙聞那、娑門、桑門、喪門。意譯勤勞、功勞、劬勞、勤懇、靜志、淨志、息止、息心、息惡、勤息、修道、貧道、乏道。為出家者之總稱,通於內、外二道。亦即指剃除鬚髮,止息諸惡,善調身心,勤行諸善,期以行趣涅盤之出家修道者。
又作娑門、桑門、喪門、沙門那,譯曰息、息心、靜志、淨志、乏道、貧道等,新作室摩那拏、舍囉磨拏、室囉磨拏、沙迦懣囊,譯曰功勞、勤息,勞劬修佛道之義也,又勤修息煩惱之義也。原不論外道佛徒,總為出家者之都名。
注維摩經曰:『肇曰:沙門,出家之都名也。秦言義訓勤行,勤行趣涅盤也。什曰:佛法及外道,泛出家者皆名沙門。』
大經慧遠疏曰:『沙門此翻為息,息諸惡故。』法華玄贊二曰:『沙門息義,以得法故暫爾寧息,亦息惡也。正言室羅磨拏,或室摩那拏,此雲功勞,謂修道有多功勞也。』
玄應音義六曰:『沙門舊雲桑門,或雲喪門,皆訛略也。正言室摩那拏,或言舍囉磨拏,此言功勞,言修道有多勞也。又雲勤勞,言至誠也。義亦言息,以得法故暫寧息也。舊譯言息心,或言靜志是也。』
慧苑音義上曰:『沙門正言沙迦懣囊,此雲止息,謂止息一切諸不善法。又曰劬勞,謂修一切劬勞苦行。又曰聽聞,謂多聞薰習是常業也。』
慧琳音義十八曰:『沙門訛也,正音雲室囉末拏,唐言勤懇也。』同二十六曰:『此雲勤勞,內道外道之總名也,皆據出家為言耳。古經為喪門,或為娑門,羅什法師以言非便改為沙門也。』
俱舍論二十四曰:『諸無漏道是沙門性,懷此道者名曰沙門,以能勤勞息煩惱故。』同光記曰:『沙門此雲勤息。』
羯磨疏三上曰:『沙門舊翻桑門,音之互也。涅盤雲沙門那者是本音也,或言乏道貧道以譯之,皆謙虛自收不伐德也,今譯為息惡者取其意也。元拔俗來入非家者,決誓斷惡息本習也。』
釋門歸敬儀上曰:『沙門或雲桑門沙門那者,並是天竺道士之佳號,俗中之常目也,亦是彼國修淨行者,此雲淨志,以義目之。
』百論疏一曰:『沙門者,雲乏道,亦云息心。乏道者,以道斷於貧乏也。息心者,經雲,息心達本源,故云沙門也。』
四十二章經曰:『佛言:辭親出家,識心達本,解無為法,名曰沙門。』
增一阿含經四十七曰:『沙門名息心,諸惡永已盡,梵志名清淨,除去諸亂想。』(《佛學大辭典》丁福保 )
沙門釋子作為區分其他外道沙門的名稱
佛對比丘們說:「譬如恆河,遙扶那薩羅摩醯,流入大海,皆失本名,合 為一味,名為大海;汝等如是,各舍本姓,皆同一姓,沙門釋子。」(僧祗律卷二十八)
佛告諸弟子們說:「有若干輩各自道說言:我種豪貴,如貴,富 樂貧賤,當如五江水入海;若干輩為佛作弟子,皆當棄本名字,乃為佛弟子耳 。」(恆水經)
佛說:「吾道弘大,合眾為一,帝王種、梵志種、君子種、下賤 種,來作沙門者,皆棄本姓。」(佛說海八德經)
(一)增一阿含經卷三七「八難品」四二·四:「佛告阿須倫……我法中 有四種姓,於我法中作沙門,不錄前名更作餘字,猶如彼大海四大江河皆投於海 而同一味更無餘名。」
(二)增一阿含經卷四四「十不善品」四八·三:在彌勒佛的時候「比丘 姓號皆名慈氏弟子,如我今日諸聲聞皆稱釋迦弟子。」
由於印度宗教的複雜紛歧,並且每一宗教,都有其出家的徒眾,印度通 稱出家者為沙門,如要分別沙門的宗教信仰,便不得不以宗教的名目作為識別 ,比如尼乾子外道有沙門,婆羅門教也有沙門,所以在佛教中出家的,便以「 釋子」作為區別,稱為「沙門釋子」,使人一聽,便可知道這是佛教的出家人 。
沙門分類;據長阿含卷三遊行經、大毗婆沙論卷六十六載,沙門可分類為下列四種:
1、勝道沙門。又作行道殊勝,如佛或獨覺;以能自覺之故。
2、示道沙門。又作說道沙門、善說道義,指說道無誤者,如舍利弗等;以能常隨佛轉大法輪之故。
3、命道沙門。又作活道沙門、依道生活,指依道而生者,如阿難等;以雖居『學位』然同於『無學』,多聞善持,具淨戒禁,傳法身慧命於世之故。
4、汙道沙門。又作壞道沙門、為道作穢,指汙染聖道而偽善者,如莫喝落迦比丘;以盜他財物之故。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亦舉出四種沙門,謂勝道沙門即『諸善逝』,說道沙門即『說諸正法』者,活道沙門即『修諸善法』者,壞道沙門即『行諸邪行』者。
此外,大寶積經卷一一二普明菩薩會亦列舉形服沙門、威儀欺誑沙門、貪求名聞沙門、實行沙門等四種沙門。
沙門修持;沙門修持甚嚴,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六列舉五種毀辱:髮長、爪長、衣裳垢坋、不知時宜、多有所論;
大寶積經卷一一三沙門品更列沙門應遠離之三十二垢及八法覆沙門行,三十二垢者:
(一)欲覺。(二)嗔覺。(三)惱覺。(四)自贊。(五)毀他。(六)邪求利養。(七)因利求利。(八)損他施福。(九)覆藏罪過。(十)親近在家人。(十一)親近出家人。(十二)樂於眾鬧。(十三)未得利養作方便求。(十四)於他利養心生悕望。(十五)自於利養心不知足。(十六)於他利養中心生嫉妒。(十七)常求他過。(十八)不見己過。(十九)於解脫戒而不堅持。(廿)不知慚愧。(廿一)無恭恪意,心慢掉動,無有羞恥。(廿二)起諸結使。(廿三)逆十二因緣。(廿四)攝取邊見。(廿五)不寂滅,不離欲。 (廿六)樂於生死,不樂涅盤。(廿七)好樂外典。(廿八)五蓋覆心,起諸煩惱。(廿九)不信業報。(卅)畏三脫門。(卅一)謗深妙法,不寂滅行。(卅二)於三寶中心不尊敬。
八法覆沙門行者:(一)不敬順師長。(二)不尊敬法。(三)不善思惟。(四)於所未聞法,聞已誹謗。(五)聞無眾生、無我、無命、無人法後,心生驚畏。(六)聞一切行本來無生後,解有為法,不解無為法。(七)聞說次第法後,墮於大深處。(八)聞一切法無生、無性、無出後,而心迷沒。
定義;梵語bra^hman!a。又作婆囉賀磨拏、婆羅欱末拏、沒囉憾摩。意譯淨行、梵行、梵志、承習。
介紹;印度四姓中,最上位之僧侶、學者階級。為古印度一切知識之壟斷者,自認為印度社會之最勝種姓。長阿含卷六小緣經、卷十五種德經、慧琳音義卷二十九等皆載此階級由梵天之口生,顏貌端正,清淨高潔,以習吠陀、司祭祀為業。依摩奴法典規定,四姓中婆羅門有六法,即學習吠陀、教授吠陀、為自己祭祀、為他人祭祀、布施、受施。故四姓中除最下之首陀羅族外,其餘三姓皆得誦吠陀、自作祭祀,然為他人祭師、教他人吠陀、受施等則僅限於婆羅門。
種姓制度;
種姓是以血統、職業世襲、內部通婚與不準外人參加等為特徵的社會等級集團。印度的種姓思想在《原人歌》中已見端倪。吠陀詩人宣稱:婆羅門從原人口中生出,剎帝利從臂中生出,吠舍從腿中生出,首陀羅從腳生出。種姓制度的正式確立大約在公元前10世紀之後,即梵書製作和奴隸制國家形成的時期。
當時的種姓分為四等,即婆羅門(祭司)、剎帝利(王族、武士)、吠舍(農民、手工業者及商人)和首陀羅(奴隸)。四種姓中婆羅門最高貴,首陀羅最卑下,首陀羅一般是被雅利安人徵服的土著。
此外,在吠陀末期還出現了種姓以外的旃陀羅(賤民)。他們被稱為「掃除汙物的人」。
根據婆羅門法典規定,前三種姓可以誦讀吠陀經並參加宗教祭儀,從父母親那裡獲得第一生命,通過「入法禮」再獲得第二次生命,因此被稱為再生族;首陀羅不準讀或聽吠陀,亦不能參加宗教儀式,被稱為一生族。對各個種姓在社會地位、權利、義務和生活方式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規定。
古代的印度社會洋溢著濃鬱的宗教氣氛,祭司被人們仰視如神,稱為「婆羅門」。「婆羅門」源於「波拉乎曼」(即梵),原意是「祈禱」或「增大的東西」。祈禱的語言具有咒力,咒力增大可以使善人得福,惡人受罰,因此執行祈禱的祭官被稱為「婆羅門」。
雅利安人相信,藉著苦修、祭祀奉獻,這一生就可以得到神的保佑和賜福:婆羅門由於掌握神和人的溝通渠道,所以佔據了社會上最崇高的地位
婆羅門教是多神教而又帶著一神教的色彩,崇拜各種自然的神碉,盛行祭祀祈禱以招福禳災,而以梵(Brahma)為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梵從口生出婆羅門,從肩部生出剎帝利,從腹部生出吠舍,從足部生出首陀羅,以此定四姓的貴賤,這就成為種姓制度的根據。人應當服從梵天的意旨,因此應當信奉《吠陀經》,奉事婆羅門,嚴格遵守種姓制度。
後來婆羅門教義有所發展,它把『梵』抽象起來做為宇宙的本體,或宇宙生起的最高原理;一方面又從個人觀察,認為『我』是個人的主宰和本體,人的身體由『我』而生,人的活動由『我』而起,外界萬物也都因『我』而存在。由此推論出『我』與『梵』本來不二,人所應當努力的就是經過修行以達到梵我一致的境地,這樣才能免去輪迴之苦而得到大自在。
起源;古代的印度社會洋溢著濃鬱的宗教氣氛,祭司被人們仰視如神,稱為「婆羅門」。「婆羅門」源於「波拉乎曼」(即梵),原意是「祈禱」或「增大的東西」。祈禱的語言具有咒力,咒力增大可以使善人得福,惡人受罰,因此執行祈禱的祭官被稱為「婆羅門」。雅利安人相信,藉著苦修、祭祀奉獻,這一生就可以得到神的保佑和賜福:婆羅門由於掌握神和人的溝通渠道,所以佔據了社會上最崇高的地位。
特權;由於職責和地位的特殊可享有許多特權。可以免交各種捐稅,因為人們認為,婆羅門已經以自己的虔誠行為償清了這種債務,不得被處以死刑或任何類型的肉刑,因為婆羅門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向婆羅門贈送禮物的人則得到保證,將在今生和來世獲得一定的報答。最受歡迎的禮物是土地,它可以「解除贈送者的一切罪孽」。因此婆羅門佔有大量地產,包括整座的村莊。婆羅門是祭司貴族。它主要掌握神權,佔卜禍福,壟斷文化和報導農時季節,在社會中地位是最高的。為了維護種姓制度,婆羅門僧侶宣揚,把人分為四個種姓完全是神的意志,是天經地義的。
內涵;印度以婆羅門階級最具勢力,故該國又有婆羅門國之別稱。其民眾所奉之宗教,稱之為婆羅門教。
《長阿含經》卷十五,種德婆羅門曾說婆羅門成就五法,謂生為此階級者,具有五項條件︰一者婆羅門七世以來父母真正(種姓純正),不為他人輕毀。二者學習《吠陀》,諷誦通利,種種經書盡能分別,世典幽微靡不綜練。又能善於大人相法,明察吉兇祭祀儀禮。三者顏貌端正。四者持戒具足。五者智慧通達。
《瑜伽師地論》卷二十九曾為婆羅門作分類,謂有種性、名想、正行等三種婆羅門。種性婆羅門,謂生在婆羅門家者。名想婆羅門,謂假名為婆羅門者。正行婆羅門,謂能驅擯惡不善法者。
分期;婆羅門的一生可分四期:為了把世俗生活納入宗教行事中去,婆羅門教提出了教徒修行和生活歷程的四行期:
①梵行期。從師學習吠陀,接受宗教訓練,敬事師長,過苦行生活,一般為12年;八歲就師,其後十二年學吠陀,習祭儀。
②家住期。在家過世俗生活,娶妻生子,經營與婆羅門身份不相違背的社會職業,進行家祭並施捨;返家結婚生子,祭祖靈,營俗務。
③林棲期。家事既畢,本人或攜妻隱居叢林,作種種苦行,親證梵我,嚴格奉行祭祀的各種規定;年老則家產讓子,棲居樹林修苦行,專心思惟,入宗教生活。
④遁世期。棄家雲遊四方,靠接受施捨為生,把苦樂棄之度外,以期獲得最後解脫。在吠陀後期文獻中,有的主張把遁世期安排在林棲期之前,也有人認為在梵行期後即可漫遊在外,成為行者、頭陀或苦行僧,以後,這種制度也為印度教所襲用。絕世俗之執著,被粗衣,持水瓶,遊行遍歷。遁世期婆羅門之行法,其後為佛教沿用者不少,如遊行、乞食、雨安居等即是;又此期行之婆羅門稱比丘(梵bhiks!u )、沙門(梵s/raman!a )、遊行者(梵parivra^jaka )亦是例證。
影響;婆羅門教對緬甸文化影響較大。首先婆羅門教是緬甸人最早信奉的宗教,婆羅門教神被作為佛教的保護神而引入佛教的範疇,帝釋天作為緬甸至今仍然信仰的37位傳統神的第一位大神而備受崇拜;
其次,婆羅門教的宗教儀式被廣泛吸收和應用在緬甸封建王朝的各種儀式中,緬甸歷代封建王朝宮廷中都聘用婆羅門祭司,用婆羅門教禮儀主持宮廷大典和國家大典;
再其次,婆羅門教的花紋圖案普遍被應用在緬甸的佛教和民用建築藝術上;
第四,婆羅門教的佔星術傳入緬甸,至今流行於緬甸社會;
第五,婆羅門教的神話故事傳入緬甸,形成了傳統節日;最後,婆羅門教的故事對緬甸文學也有較大的影響,羅摩衍那戲劇至今長盛不衰。
思想;婆羅門教是多神教而又帶著一神教的色彩,崇拜各種自然的神碉,盛行祭祀祈禱以招福禳災,而以梵(Brahma)為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
梵從口生出婆羅門,從肩部生出剎帝利,從腹部生出吠舍,從足部生出首陀羅,以此定四姓的貴賤,這就成為種姓制度的根據。人應當服從梵天的意旨,因此應當信奉《吠陀經》,奉事婆羅門,嚴格遵守種姓制度。
後來婆羅門教義有所發展,它把『梵』抽象起來做為宇宙的本體,或宇宙生起的最高原理;一方面又從個人觀察,認為『我』是個人的主宰和本體,人的身體由『我』而生,人的活動由『我』而起,外界萬物也都因『我』而存在。
由此推論出『我』與『梵』本來不二,人所應當努力的就是經過修行以達到梵我一致的境地,這樣才能免去輪迴之苦而得到大自在。
婆羅門教 - 基本教義;1.梵天崇拜~2.四種姓~3.三大綱領:吠陀天啟,祭祀萬能,婆羅門至上~4.其它諸重要觀念。靈魂不滅論:輪迴轉世論:善惡因果論:解脫論:梵我一如~~~
佛教與婆羅門教的區別;
婆羅門教是印度古代宗教之一,起源於公元前2千年的吠陀教,形成於公元前7世紀。公元前6世紀至公元4世紀是婆羅門教的鼎盛時期,公元4世紀以後,由於佛教和耆那教的發展,婆羅門教開始衰弱。與佛教的異同在於
一是信仰方面。婆羅門教信奉吠陀思想,與婆羅門的無限權威——透過祭祀,使人和神可以直接溝通;人們崇尚自然、歌詠自然,尤其崇拜神格化的自然神:梵天、毗溼奴和溼婆神。人們之所以崇拜他們,是因為三大主神各司其職,共同主宰宇宙的一切,梵天創造宇宙,主宰人類的命運;毗溼奴維護宇宙間的和平,展現賞善罰惡的大無畏精神,故最得人們敬仰;溼婆神不但能毀壞宇宙,同時能降伏妖魔,繁衍(生殖)世間的活動。所以人們只能服從神的權力,崇拜主神賜給人們的生活,而嚴格遵循既有之不平等的種姓制度,受限於神權宗教的思想底下。
佛教並不否認神的存在,但神非主宰者、非創世者、非唯一者,神雖積集福德,有神通大勢力,若無通達緣起性空的般若智慧,仍為六道輪迴轉世的眾生之一。佛是一位圓滿覺悟者,不論是婆羅門、剎帝利、吠舍或首陀羅,只要依循戒、定、慧,次第進修,同樣可以成就阿羅漢、菩薩或佛的果位。
佛性即悟性,人人都具有覺悟緣起的性能,都有可能成佛,和婆羅門教所謂的梵天創世神權之說是迥然相異的。
二是業報輪迴思想 。婆羅門教以為,生死輪迴的根源,來自於業。業,是行為善惡的造作,產生於人們無限的「愛欲」與無始以來的「無明」。於是「以無明為始,依欲而成意志,由意志而有業,由業而受果」的輪迴圈子於焉形成。
此外,婆羅門教以為,「我」是生命輪迴中的主角,人的身體因「我」而生,人的活動也由「我」而起,所以「我」是恆常存在的,現世人生的苦,由前世行為招感而來,今生行為的善惡,同樣也會連帶前世的業緣,影響到下一世的人生。由此可知,婆羅門教的輪迴觀和業力說是恆貫三世,建立在「實有」我思想上,與真我論相結合。
佛教否認「恆常有我」的理論,認為業力並非依附在固定的「我」上,而是一種生命繼起的動力。也就是說,輪迴中的「我」,是眾緣和合而生,由外在具有形體的身軀,與受想行識等內在精神的作用組合而成,而且每一因緣又是其他眾緣的和合所得,所以在緣起性空中不斷地剎那轉變、聚滅,無法令人隨心所欲,故無永恆不變的「實我」存在。如同燃燒中的薪火,儘管一個個的火焰剎那竄起,又剎那熄滅,火的本身仍以一種焚燒的狀態繼續蔓延。而這個由眾緣和合,假名為我的生命,也以「無明為父,貪愛為母」,承受自己過去的業報,流轉於六道之中。所以佛教的輪迴觀,是在無限時空循環中的三世因果裡,建立「自業自得」的業報思想。
三是修行解脫思想 。
就形式而言,佛教與婆羅門教主張透過修證的方式,完成身心的苦惱束縛解脫;但在內容上,婆羅門教主張「梵我一如」即是解脫。解脫的方法,除了要學習吠陀、祭祀、布施、苦行之外,更須捨棄名利、妻兒親朋,出家修習瑜伽禪定,使心寂靜;由此認識自我,才能得到「梵我一如」的正智,體悟「梵我一如」的真解脫境界。
佛教的看法則不同,在修持實踐上,強調自我覺照的工夫,認為解脫必須經由四聖諦的親身體悟,在緣起思想的前導下,依八正道行持,證入「無我」自在的究竟空性中。
就持戒而言,婆羅門教實行人生的四個行期:梵行期、家居期、林棲期與雲遊期;按照每個階段規定的義務,致力履行祭祀、祈禱、持戒及禁慾等,以求解脫。佛教除了在家信徒之外,更有戒律嚴謹的僧團組織為圭臬。
二者雖同樣奉行「五戒」,但佛教著重生活的實踐,令人容易遵行。
相較於婆羅門教的苦行、祭拜的種種苛刻條件來說,佛教認為諸法是互相依賴,互為條件的,因此採取不偏於苦,不偏於樂的中道修持,與慈世濟物的利他行。
佛教針對婆羅門教的主要觀點,還提出了自己的主張。
1、否認「梵」是宇宙萬物的主宰:關於人類的起源,婆羅門教主張人是「梵」創造出來的。「梵」從口生出婆羅門。從肩部生出剎帝利,從腹部生出吠舍,從足部生出首陀羅。佛教針對婆羅門教的神創說,提出業感緣起說。佛陀指出,人們的命運,決定於自己相續流轉的身、口、意三業,起惑、造業、感果,感果時再起惑、造業,循環往復。佛陀認為只有業才是一切有情生生不息的原動力。在古代印度神權瀰漫的社會裡,佛陀敢於否定「梵」的權威,不承認它是造物主,把人類對客觀世界的認識從神造歸結為人為,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2、反對常恆獨存的宇宙本體;婆羅門教把「梵」作為宇宙的本體,或宇宙生起的最高原理。「我」是個人的主宰和本體,人們應當修行達到「梵」、「我」一致的境地,才能得到解脫。佛陀提出宇宙間的一切物質與精神現象,都是緣生緣滅,三世遷流,沒有常恆、獨存的實體,哪裡有什麼不變的「梵」和「我」?佛陀認為和合與相續是一切事物的實相。
3、反對祭祀:祭祀萬能是婆羅門教三大特點之一。古代印度,一家設一火,一年到頭,長燃不熄。把人類所需要的食品,如瓜果、米谷、乳酪、牛羊等投到火裡,作為祭品。這些祭品被火燒時,氣味升到天上,天神食後,生歡喜心,就能保佑你的家庭五穀茂盛,牛羊繁殖。佛陀認為祭祀天神、屠殺牛羊、耗費財物。除了增長罪愆,加重負擔,給人們帶來巨大痛苦之外,毫無益處。
4、反對種姓制度:婆羅門教的種姓制度規定:婆羅門掌握祭祀和文教;剎帝利掌握軍政;吠舍是商人、手工業者和一部分農民;首陀羅是農人、牧人、僕役和奴隸。前三者是雅利安人,後者非雅利安人。印度當時的種姓制度是世襲的,絕對不可逾越,界限十分嚴格。這些規定不僅可在法律裡面,而且還寫在神聖不可侵犯的宗教教條中。
佛陀針對種姓制度提出:「四海之水,同一鹹味。四姓出家同為釋子」的號召。他把僧團作為反對種姓制度的實驗和嘗試。如著名的十大弟子之中的優婆離出身於首陀羅種姓,他在僧團內威信很高,婆羅門、剎帝利、吠捨出身的僧眾,都要向他頂禮問訊,這在當時的社會上是不可想像的事。
此外,旃陀羅人,社會地位最低下,稱為不可接觸者,佛陀十分同情他們的不幸,經常和弟子們接觸這部分人,到他們那裡應供和說法,對他們予以支持和安慰。婆羅門教規定前三種姓有再生權,首陀羅出身的人則沒有再生權。
佛陀主張;一切眾生,皆有佛性,「都是未來的佛,佛和眾生平等無二。
5、尊重婦友:在古代印度社會裡,婦女的地位很低。婦女是沒有出家的權利的。在當時來說,出家,即意味著擺脫家庭的桎梏。而參訪名師,尋求真理,又被社會上認為是一種高尚的行為,出家人被稱為人天師表。
佛陀既然主張一切眾生皆有佛性,都是未來的佛,婦女當然也不例外。所以佛陀接受了他的姨母大愛道的請求,準許婦女為出家弟子,建立女性僧團。佛還經常印證一些比丘尼明羅漢果。這件事在僧團裡引起了一些婆羅門出身的人的議論。
如摩訶迦葉在佛逝後不久,就以阿難曾就婦女出家的事,向佛求過情,定阿難犯突吉羅(惡作)罪。摩訶迦葉是婆羅門出身,他自然希望把婆羅門教的傳統帶到佛教中來,所以他對佛陀接受婦女出家一事是不滿意的。
此外,婆羅門教吸收了許多佛教的習慣和信仰,如果沒有佛教,今日的印度教永遠不會有當前的狀態,誠如聖雄甘地所說,佛教給予印度教(婆羅門教)新的生命、新的意義、新的解釋。
譬如印度教(婆羅門教)過去認為殺羊宰馬,甚至殺人做為祭神供養的犧牲品,自己便可以獲得幸福,後來由於佛教業力思想的主張,使他們以不殺生為第一美德;又德拉維達地區的寺院組織和僧侶戒律以及在商羯羅的哲學中,和在純宗教範圍以外的印度邏輯學的發展中,也都同樣可以發現到佛教對印度教的影響。
「阿修羅」,是梵文音譯,漢譯佛經中還譯為阿須羅、阿索羅、阿蘇羅、阿素落、阿須倫、阿須輪等。意譯為非天、非同類、不端正、不酒神。它們是六道眾之一,天龍八部神之一。非天,屬於三善道。說它是天神,卻沒有天神的善行,和鬼蜮有相似之處。說它是鬼蜮,可它具有神的威力神通。說它是人,雖有人的七情六慾,但又具有天神、鬼蜮的威力惡性。因此,它是一種非神、非鬼、非人,界於神、鬼、人之間的怪物。
指阿修羅道之王。諸經典中列舉不少阿修羅王之名,其中,『法華經』序品列有婆稚、佉羅騫馱、毗摩質多羅、羅睺等四大阿修羅王,各有百千眷屬。
『起世因本經』卷五亦列舉四大阿修羅王,並記載其住處。毗摩質多羅阿修羅王住於須彌山東面千由旬處大海下,國土縱廣八萬由旬,有七重城壁,王城稱為設摩婆帝,中央集會處稱為七頭。踴躍阿修羅王住須彌山南面千由旬處大海下,國土縱廣八萬由旬。奢婆羅阿修羅王住於須彌山西面千由旬處大海下。羅睺羅阿修羅王住於須彌山北面千由旬處大海下,宮殿莊嚴似毗摩質多羅。『正法念處經』卷十八至卷二十一,詳述四大阿修羅王住處、宮殿、園林、侍者、婇女、業因及壽命。
『新華嚴經』卷一:列阿修羅王,有羅睺、毗摩質多羅、巧幻術、大眷屬、大力、遍照、堅固行妙莊嚴、廣大因慧、出現勝德、妙好音聲等阿修羅王。
[雜阿含經卷四十、長阿含經卷二十阿須倫品、大樓炭經卷五、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大毗婆沙論卷一七二、大智度論卷三十]
據《觀佛三昧經》說,世界剛剛形成山海大地時,光音天上貪玩的仙人便到人間遊戲。其中一位仙人在大海洗浴時,因「水精」入身而生一肉卵。這肉卵經八千年後,終於生出一個女怪,身長有如須彌山,具一千支眼睛、二十四隻腳,頭、口與手數皆為九百九十九,樣貌好不駭人,即為阿修羅始祖。
女怪後又產下一男怪名毗摩質多,因有無比威力可自由來去天上人間,所以在看到天人身旁皆有無數美女環繞後,也想娶妻。女怪便替其子向美冠群芳的乾達婆女求婚,結果乾達婆欣然同意婚事,於是阿修羅一族日漸繁盛。
毗摩質多風情萬種的女兒,使得已有妻妾億萬的天界帝釋天為之傾心,娶為嬪妃。不料帝釋婚後喜新厭舊,阿修羅女將委曲告之父親,引發前所未有的一場大戰。
就在阿修羅將帝釋天所居的須彌山團團圍住,千鈞一髮時,帝釋天想到佛曾說若遇大難,只要念般若波羅蜜咒,便能破解鬼兵。
果然一持咒,空中忽然飛出四隻大刀輪,幾乎削盡阿修羅王的手足,幸好遁入藕孔方避過此難,但是元氣大傷難以復仇。然而天人與阿修羅的戰爭,並未自此劃下休止符。
阿修羅cosplay;在經過多年後,帝釋天又愛上一位羅喉羅阿修羅的女兒,便命天界樂神帶聘禮,透過歌曲威脅利誘羅喉羅應諾婚事。
不料羅喉羅因氣憤帝釋天欺人太甚,不但將樂神驅逐出宮,並立刻發兵攻打天人。就在驍勇善戰的阿修羅攻下天宮時,帝釋天又憶起上次的神咒,於是阿修羅軍被殺得節節敗退,只好退入蓮藕藏躲。
就在帝釋擄走了全部的阿修羅女後,羅喉羅派出一位使者前往談判,指出帝釋天身為佛弟子,不應犯戒偷盜。雙方幾經談判最後達成數項協議,帝釋天承認犯下偷盜戒,願歸還阿修羅女,並贈送天上甘露;阿修羅則除將愛女獻與帝釋,並自願受持三皈五戒,成為佛弟子,此戰終得圓滿落幕。
在天界的戰爭中,有一位阿修羅王與帝釋天作戰時,因手能執日月,障蔽其光,而被稱為羅慟羅阿修羅,羅慟羅意即為障月。
他能有以手障日月,形成日月食的威力;是因他過去生為婆羅門時,見到大火燒塔,滅火而使塔不壞,而以此救塔之福德為因,願得大身。然雖有此願,仍不信正法,常愛鬥戰,故死後墮入阿修羅道。
阿修羅有多種,有近於餓鬼的,有近於天人的,一般指的近於天人的那種。
阿修羅又叫「非天」,據說原先也是欲天的一種,但因為造下惡業,被帝釋天驅逐出天界。所以一直對欲天們懷恨在心。
阿修羅多由那些有善行但嫉妒狹隘好鬥的眾生轉世而成,所以生性嫉妒好鬥,雖然他們福報比人類強,但卻比不上欲天,所以阿修羅非常嫉妒欲天的享受。而阿修羅女異常嫵媚美麗,帝釋天也非常貪求其美貌,因而兩邊經常打仗。
但因為阿修羅福報不如欲天,又欲天不被斬首就無法殺死,即使失敗,也可以向更高的欲天撤退,而阿修羅就毫無這些優勢,經常打敗仗,非常悽慘,但因為生性好鬥,所以一直不得安寧。
1.阿修羅王身形高大的故事~
2.阿修羅王多目多臂的故事 ~
3.阿修羅王手障日月的故事~
4.阿修羅王與天爭鬥的故事 ~
5.阿修羅王為女爭寵的故事~
6.阿修羅王拒不嫁女的故事~
壬四授記同
時有菩薩,名曰德藏,日月燈明佛即授其記。告諸比丘:「是德藏菩薩,次當作佛,號曰淨身,多陀阿伽度、阿羅訶、三藐三佛陀。」
4、授記同,今雲授補處記(日月燈明佛授德藏菩薩次當作佛之記),則與釋迦授彌勒記同也。
問,法華中不曾授彌勒記,豈應引同。(豈能引證事同)
答但得彼(佛)此(佛)一代化齊,於義即足。何必拘拘,微細強配。(不應拘泥微細文相差別而說不同)。
今略舉其三,即概括其它。昔佛授菩薩記,是約遠本論,今佛釋尊授聲聞記,是約近跡言;若約遠本,今佛座下的聲聞眾,亦皆是內秘菩薩行,外現是聲聞的法身大士,故古佛授記,今佛亦當同。以下是明佛入滅後,流通經法亦當同。
佛在法華會上授記,經文只說授一生補處菩薩,實際上《法華經》的主要授記是聲聞,但經文中還要保留一點,不能把授聲聞記全表露出來,不能讓聲聞人先知道佛說《法華經》,要為他們授記。雖說授記同,但授的記不是聲聞記,實際上是不同的。以授一生補處菩薩記來立聲聞記,後邊會相同。
多陀阿伽度等:多陀阿伽度,梵文Tathāgata,意為如來;阿羅訶,梵文Arhat,意為應供;三藐三佛陀,梵文Samyaksaṃbuddha,意為正遍知;都是佛陀的稱號(見前如來十號注)。
授記:梵文ryakarana ,古印度帝制時代,國王所生初子,通常被預定為王位的繼承者,在宣告繼承法定地位時,稱為授記。這裡是指佛陀對菩薩或已經發心修行的人給予將來證果的預記,說他們必將成佛。
德藏,德,是積德,積善成德,善事做多了,人們就會說你有道德;藏,是寶藏,因為這位菩薩修行很好,長久以來,自相續中藏了很多善良純淨的美德,所以叫德藏。
淨身,是法身清淨,所以叫淨身。
多陀阿伽度,翻譯過來就是如來。
阿羅訶,就是阿羅漢。
三藐三佛陀,翻譯為漢語就是正遍知,就是無上正等正覺。
壬五滅後通經同三。癸初正明入滅。
佛授記已,便於中夜、入無餘涅槃。
5、滅後通經同。授記便入涅槃者,(彼佛)雖復出同居土,五濁未甚,故不必更說大涅槃經。如此土迦葉佛亦於說法華畢,即涅槃也。然無餘涅槃義通大小,略須申明。小乘以果縛尚在,(色身)名為有餘。身智俱灰(灰,滅也)名為無餘。大乘以五住究盡,乃名無餘。(此處指大乘而言)。中夜表中道妙理,原無生滅,佛為度眾生,故非生示生,非滅示滅耳。
統論涅槃,則有三種。一性淨涅槃。凡聖平等,即法身德。二圓淨涅槃。出障圓明,即般若德。三方便淨涅槃。為眾生故,非生示生,非滅示滅,即解脫德。約理說,是涅槃;約智說,為菩提。
又,《唯識》明有四涅槃。一自性清淨涅槃。佛與眾生平等共有,不關修得。二有餘依涅槃。謂真如出煩惱障,餘依未滅,(果報色身猶在)三乘初證無學道時所得也。三無餘依涅槃。謂煩惱既盡,苦依亦滅。三乘無學身智(俱)盡時所證也。四無住處涅槃。謂真如兼復出所知障(即無明),大悲般若常所輔翼,不住生死,不住涅槃,盡未來際,寂而常照,利益眾生也。
今以四對三,令義可識。自性清淨,即是性淨。有餘無餘(依),出煩惱障。(斷見思惑)無住(處),出所知障(斷無明)即是圓淨。從體起用,數數唱生唱滅,而實非生非滅,即方便淨。
癸二明滅後通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