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微信公眾號文章剛發表隔天就被盜用 抄襲者涉嫌侵權
深圳商報記者 包力
如今自媒體發展火爆,運營微信公眾號成為一種新的營銷手法,優質文章能吸引大量的廣告投放,文字內容的好壞直接與經濟利益掛鈎,讓自媒體的原創作者收入頗豐。然而問題也隨之而來,「原創」天生就與「抄襲」是光與暗的兩面,當「原創」開始走紅時,「抄襲」這個幽靈在微信各個公眾號平臺上開始肆意遊蕩。
究竟抄襲網上的內容要不要賠錢?近日,有兩起微信公眾號侵權案在南山法院正式立案。雖然案件涉及的賠償金額不高,但卻是對如今愈演愈烈的微信公眾號抄襲風的一種法律反擊,值得引起關注。
文章剛發表隔天就被盜用
第一宗案件是深圳花邊閱讀傳媒有限公司狀告南京驫馬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花邊閱讀指責,文章剛發表第二天就被對方盜用了。
深圳市花邊閱讀傳媒有限公司訴稱:微信公眾號《花邊閱讀》為該公司名下所有,經特約撰稿人特別授權獨佔性許可。該公司於2014年9月29日以筆名唐渺在《花邊閱讀》首次發表了《談戀愛好難,我都不想幹了》,2014年10月29日署真名李月亮在《花邊閱讀》首次發表了《我執著,因為你值得》。
後來,該公司發現南京驫馬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名下的微信公眾號《文字撰稿人》在2014年9月30日署名「文字撰稿人」發表了《談戀愛好難,我都不想幹了》,又於2014年11月1日署名「文字撰稿人」發表了《我執著,因為你值得》,從標題到內容和《花邊閱讀》上發表的作品完全相同。此外,驫馬公司通過其微信公眾號《文字撰稿人》上為客戶直接發布廣告和為客戶發表軟文來獲利。
花邊閱讀公司認為,驫馬公司通過其自媒體實施的上述行為,侵犯了其對上述作品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並通過侵權行為獲利,依法應承擔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因為驫馬公司實施侵權行為的平臺「微信」伺服器主機房位於深圳市南山區高新科技園,為便於查明事實,花邊閱讀選擇到南山區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驫馬公司刪除其名下微信公眾號《文字撰稿人》上的文章《談戀愛好難,我都不想幹了》、《我執著,因為你值得》,賠償該公司2000元,並公開賠禮道歉,在其微信公眾號上連續三天置頂發表道歉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