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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懲相關信披違規 上交所對廣東榕泰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
上交所履行信息披露一線監管職能,聚焦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首要目標,通過事中、事後等多種監管方式,督促上市公司依法依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加大對嚴重信息披露違規行為的懲戒力度,切實提高違法違規成本。近日,上交所針對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廣東榕泰)未按期披露定期報告及未披露業績預告的違規行為,作出紀律處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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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對得邦照明及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來源:證券時報網6月23日,上交所發布對得邦照明(603303)及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的決定。據了解,上述紀律處分源於公司今年曾通過公眾號發布的一則與「熔噴布」有關的信息。而公司時任董事長倪強作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責任人,時任董事會秘書沈貢獻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的具體負責人,未勤勉盡責,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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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對東湖高新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關注
每經AI快訊,2020年12月21日,上交所對東湖高新(SH 600133,收盤價:5.76元)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關注:公司在設立產業投資基金時,未披露嘉興資卓合夥協議中有關虧損分擔的約定,在後續籤訂合作協議時未披露聯投置業對基金收益承擔差額補足責任等安排,在其後涉及仲裁的公告中亦未準確披露基金虧損對上市公司業績的影響,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不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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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去年紀律處分與監管關注涉及上市公司132家
新民晚報訊(記者 連建明)上交所近日通報2020年滬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規查處情況,2020年,上交所認真貫徹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各項任務要求,聚焦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首要目標,落實「建制度、不幹預、零容忍」工作方針,以新證券法為指導,履行一線監管職責,懲戒違規行為,嚴肅市場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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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對*ST經開時任董事會秘書潘笑盈、譚匯泓予以監管關注
每經AI快訊,2020年12月16日,上交所對*ST經開(600215,SH)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關注。上交所指出,公司多次違規為控股股東提供大額擔保,未履行決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導致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內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 見的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對財務報告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其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形,上交所已對公司及主要責任人作出紀律處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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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給予長園集團及有關責任人紀律處分
12月23日,上交所發布《關於對長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上交所稱,長園集團子公司長園和鷹存在業績造假及重大會計差錯,導致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財務數據披露不真實、不準確;公司收購長園和鷹、中鋰新材相關公告信息披露不準確,風險揭示不充分;公司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2018年度內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子公司多項關聯交易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收入確認政策變更未披露,且相關臨時公告披露內容不真實、不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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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越能源及有關責任人被上交所予以通報批評
來源:證券時報上交所5月26日一連發出三份對於海越能源(600387)的監管措施公告,涉及對海越能源及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對公司2017年度審計機構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及年審會計師予以監管關注等。責任人認定方面,時任董事長符之曉作為公司負責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時任總經理史禹銘作為公司經營管理主要人員,時任財務總監黃振鋒作為財務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未能準確處理公司2017年年度報告事宜,對於公司存在會計處理差錯,導致2017年年度報告披露不真實、不準確的違規事實負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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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長春經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關注的決定...
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證公監函〔2020〕0131號 關於對長春經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關注的決定 當事人: 潘笑盈,時任長春經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 譚匯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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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打擊財務造假 上交所對*ST金鈺及實控人作出紀律處分
來源:證券時報網近日,上交所針對東方金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ST金鈺)及其實控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財務造假違規行為,作出紀律處分決定,再次體現上交所「零容忍」查處惡性違規的態度。上交所同步啟動了紀律處分程序,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貫徹「建制度、不幹預、零容忍」九字方針,對公司財務造假違規行為予以嚴肅懲戒,對知悉、授意、指揮信息披露違規行為的實控人暨時任董事長兼總裁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10年,對分管採購、銷售、財務工作,組織、知悉、參與虛構銷售交易的三名副總裁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5年,並根據時任董監高的職責範圍及履職情況,對其他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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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對*ST經開股東朱峰華進行紀律處分
本報記者 張歆近日,上交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監管中發現,*ST經開股東朱峰華在股票交易、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違規事項,並召開紀律處分委員會,形成紀律處分決定,予以嚴肅處理。朱峰華作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東,將持有的股份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在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的行為,構成短線交易,違規交易股份佔公司股本2.56%。《行政處罰決定書》已對上述違規作出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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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違規 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
本網訊 記者日前從上交所獲悉,在日常信息披露監管中,上交所發現,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同方股份)在信息披露方面,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違規事項。上交所召開紀律處分委員會,形成了紀律處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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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對福建實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的決定
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決定書〔2020〕110號───────────────關於對福建實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的決定當事人:福建實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A股證券簡稱:*ST實達,A股證券代碼:60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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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對麥迪科技時任副總經理陳靜予以監管關注
每經AI快訊,2020年12月16日,上交所對麥迪科技(603990,SH)時任副總經理陳靜予以監管關注。上交所指出,經查明麥迪科技時任副總經理陳靜存在以下違規行為:陳靜作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其在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9月1日買入又賣出公司股票的行為,構成短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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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零容忍 監管有力量——深交所2020年紀律處分情況綜述
深交所堅持信息披露監管和公司治理監管「雙輪驅動」理念,緊盯信息披露「蹭熱點」、資金佔用、違規擔保、未履行業績承諾等市場關注度高、發生頻率高的典型違規案件,深入推進科學監管、分類監管、專業監管、持續監管。227份紀律處分決定書中,涉及的違規行為集中在信息披露違規、規範運作違規、證券交易違規三個方面,數量佔比約為42%、37%、21%。「管早管小管嚴」,防範利用信息披露炒作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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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富控惡意規避退市 上交所給予頂格處分
日前,*ST富控2019年年度財務報告被公司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否定意見,且公司至今未予以糾正,嚴重影響投資者知情權。同時,公司業績預告、年度經營業績等公告中有關2019年淨資產、淨利潤等重要財務數據多次前後披露不一致,嚴重影響投資者合理預期以及對公司股票是否被暫停上市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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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醫療遭上交所公開譴責 實控人許德來10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
中國網財經4月1日訊 昨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向中珠醫療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珠海中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下發紀律處分決定書。 來源:上交所決定書顯示,經查明,中珠醫療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珠醫療」或「公司」)及控股股東珠海中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珠集團」或「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暨時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許德來在信息披露、規範運作等方面,有關責任人在職責履行方面存在8項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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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對4宗違規行為進行紀律處分,對10宗違規行為發出監管函
9月4日,深交所發布深市監管動態。一、上市公司監管動態(2020年8月28日-9月3日)本所對4宗違規行為進行紀律處分。一是新疆浩源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存在違規對外提供擔保、資金佔用等違規行為。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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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披違規 廣東榕泰及相關責任人被上交所公開譴責
中證網訊(記者 黃一靈)近日,上交所針對廣東榕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廣東榕泰)未按期披露定期報告及未披露業績預告的違規行為,作出紀律處分決定。 上交所表示,公司經兩次調整披露時間,最終仍未能在最後期限內披露相關定期報告,嚴重擾亂投資者全面和及時獲取公司年度和季度信息的合理預期。此外,公司2019年度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負值,應當在2019年會計年度結束後的一個月內進行業績預告,但公司未及時進行業績預告,嚴重損害投資者知情權。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定期報告、未按規定披露業績預告,嚴重違反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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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貫之做好概念股信披監管 上交所切實維護市場平穩運行
記者觀察到,針對近期疫情相關概念股炒作,上交所堅持抓早抓小,事前防範、事中監管、事後追責,全方位地做好概念股信披監管工作,推動市場秩序的建設完善,努力維護好市場的平穩運行。抓住違規典型 強化事中事後監管近期,針對概念炒作中蹭熱點意圖明顯、相關信息披露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的違規行為,上交所事中督促公司及時澄清說明,事後啟動紀律處分進行追責。上證e互動平臺是上市公司與投資者交流互動的重要平臺,也容易成為個別公司發布不當信息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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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2020年公開認定47人 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
來源:證券日報作者:張歆1月15日,上交所披露,2020年,上交所認真貫徹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各項任務要求,聚焦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首要目標,落實「建制度、不幹預、零容忍」工作方針,以新證券法為指導,履行一線監管職責,懲戒違規行為,嚴肅市場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