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我國召開了第一次授銜大會,這也是我國首次實行軍銜制。不過由於種種原因,十年後,我國又取消了軍銜制。
可當對越自衛反擊戰爆發後,我軍由於沒有軍銜,出現了指揮系統散亂,部隊容易暴露等諸多弊端。因此,恢復軍銜制刻不容緩。
1985年,我國經過百萬大裁軍後,整體軍容和制度都已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我國也於1988年正式恢復了軍銜制。眾所周知,我國在恢復軍銜制之初,對軍銜的高低還是比較重視的,畢竟軍銜是代表一個軍人等級的高低。
可隨著時代的發展,我軍摒除了單純以軍銜評判軍人等級高低的傳統思想,畢竟有些時候,軍銜並不能代表一個軍人的能力強弱。
因此,我軍中出現了一個十分有趣的現象,那就是「高職低配」或「低職高配」。通俗點來說,就是出現了大校軍長和少將師長。那麼這兩者到底有什麼區別,誰的等級比較高?
其實早在1988年我國首次恢復軍銜制後,就出現了少將師長的現象。當時,共有12位師長和師政委被授予少將軍銜,這其中考量到了他們為軍隊所作出的貢獻以及資歷和軍齡等多個方面。
至於大校軍長,比如中國人民解放軍第16軍的首任軍長尹先炳,就在1955年的時候被授予了大校軍銜。由此可見,大校軍長在我軍的歷史上絕非少有。
兩者之間並沒有過大的區別,都是軍事主官,其主要職責也相差不多,主要承擔軍隊的訓練以及指揮軍隊作戰的任務,但有一個明顯的區別便是工資不同。
眾所周知,軍人的工資有很多因素組成,除去軍人正常的軍資之外,還有軍齡補貼費、軍銜補貼費等各種因素。因此,大校軍長和少將師長的工資也會有所不同。
能夠成為師長或者軍長的將領,在資歷和軍齡上應該相差不多,但正常情況下,按照職位來算,軍長的工資是要高於師長的,這點是毋庸置疑的。但要是從軍銜方面來看,大校軍長的軍銜並沒有少將師長的高,因此在軍銜補貼上,少將師長是高於大校軍長的。
所以兩者具體的工資多少,也很難有一個評判的標準。
另外便是軍職的高低了。少將師長的軍銜明顯是要高於大校軍長的,但在外仍舊屬於正師級,而大校軍長的軍銜雖沒有少將師長的高,但在外仍屬於正軍級,因此,從職位上來看,大校軍長是要高過少將師長的。
反之,要是從軍銜等級上看,少將師長的等級肯定是高於大校軍長的。但軍銜只是軍人身份地位的象徵,跟職位的聯繫並不算緊密。因此在正常情況下,大校軍長還是能夠命令少將師長的。
總的來說,大校軍長和少將師長之間的具體區別就是工資和職務了,另外,如果按不同方式來評判,兩者的等級也很難分出高低。
我國的軍銜制自1955年首次實行以來,經歷了多個時期的修改和完善。如今,中國人民解放軍實行了新的軍銜制度,進一步理順了軍官的編制關係,有效地整理了軍官隊伍的比例結構。
前文也提到了,我軍已經摒除了單純以軍銜評判軍人等級高低的傳統思想,畢竟優秀的現代化軍事人才越來越多,且軍銜的晉升又要根據一定的資歷和軍齡來評判,因此,我軍決定通過軍職來決定軍人軍銜的高低。
這一決策對於增強軍人的責任心和榮譽感、提高軍官素質以及加強軍隊指揮、管理、提高全軍積極性都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也代表中國人民解放軍現代化、正規化建設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