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量舉重是一項力量運動,包括基礎三大項最大重量的嘗試:深蹲,臥推,硬拉。就像在奧運會舉重比賽中一樣,舉重運動員要試圖單次舉起一個槓鈴來達到最大重量。
力量舉起源於一項被稱為「奇特舉重」的運動,它遵循同樣的三次嘗試的形式,但使用了更廣泛的項目,類似於大力士比賽。最終,演化成現在標準化的三個項目。
在比賽中,重量支架可以搭配裝備或不搭配裝備(在IPF中通常被稱為「原始」器材或「經典」器材)。這裡所說的「裝備」指的是一件用於深蹲/硬拉套裝或短褲。在一些聯盟中,護膝被允許在裝備齊全的賽區使用,但不允許在非裝備賽區使用;在另一些情況下,也可以使用負重帶、護肘、腕帶和特殊的鞋襪,但在區分裝備是否佩戴,在舉重時不考慮。
比賽在世界各地舉行。自1984年以來,舉重一直是帕運會的一項運動(僅限於臥推),根據國際殘疾人聯合會,舉重也是一項世界運動。地方、國家和國際比賽也得到了獨立於IPF運作的其他聯盟的認可。
IPF(國際力量舉聯合會)
國際力量舉聯合會是在後期成立的,因此目前還沒有一項力量舉成績被記入世界紀錄。1973年的世界錦標賽也在約克舉行。這次只有47名參賽者:一名瑞典人,一名波多黎各人(彼得·菲奧裡,尚比亞選手),兩名加拿大人,一名西印度人,八名英國人和其他美國人。裁判變得更加國際化,包括來自英國的託尼·菲頓(Tony Fitton)和特裡·喬丹(Terry Jordan)、加拿大人和尚比亞人。美國人鮑勃·克裡斯特是IPF主席,另一位美國人克拉倫斯·詹森是副主席。
1973年,力量舉第一次按現在公認的順序進行——深蹲、臥推、硬拉(儘管仍然是以磅為單位進行比賽)。寶貴的麥肯茲贏得了他的第三個世界冠軍,輕鬆擊敗了美國少年拉馬爾·甘特。有74個參賽者,這也成為一個記錄。從52公斤級比賽開始,9名舉重運動員參加。1975年,世界力量舉錦標賽第一次在美國以外的伯明罕市政廳舉行,由維克·默瑟主持,82名運動員參加。不同尋常的是,在比賽中,超級重量級選手先開始。這是因為拍攝活動的電視公司只對拍攝「大塊頭」感興趣。霍夫曼為這次比賽提供了大量的設備,但並沒有收回。當地的傳說說,伯明罕和西米德蘭茲郡仍然在使用這些設備。
1973年IPF促使1974年歐洲力量舉聯合會成立。由於它與健美運動密切相關,而且女性多年來一直作為健美運動員參賽,這項新運動很快就向她們開放了。第一屆美國全國女子錦標賽於1978年舉行,IPF於1979年增加了女子比賽。在美國,1978年的《業餘體育法》(Amateur Sports Act of 1978)規定,到1980年11月,每一項奧運會或潛在的奧運會項目都必須擁有自己的國家管理機構。結果,AAU幾乎失去了對所有業餘運動的控制。USPF成立於1980年,是美國力量舉的新國家管理機構。很快,關於藥物測試的爭議將導致力量舉分裂成多個聯邦。1981年,由貝內特兄弟領導的美國無藥舉重協會(ADFPA)成為第一個脫離USPF的聯盟,理由是需要在這項運動中實施有效的藥物測試。與此同時,很多規則在國際比賽上採用藥物檢測,並要求成員國在國家比賽也實施藥物檢測。1982年,藥檢被引入IPF男子國際錦標賽,儘管那年的USPF錦標賽沒有藥檢。
IPF對藥物測試的推動遭到了一些美國運動員的抵制,1982年拉裡·派西菲科和厄尼·弗朗茨成立了美國力量舉聯合會(APF),該聯合會公開宣稱堅決反對所有藥物測試
1987年,斯科特·泰勒成立了美國力量舉協會(APA)和世界力量舉聯盟(WPA)。APA和WPA在大多數比賽中同時提供藥物測試和非測試項目。截至2018年,WPA擁有50多個成員國。
最終,USPF未能遵守要求,並於1997年被驅逐出該國際機構,取而代之的是現在稱為美國力量舉(USAPL)的ADFPA。儘管有越來越多的聯合會出現的趨勢,每個聯合會都有自己的規則和標準,但一些力量舉運動員還是試圖給這項運動帶來更大的團結。例如,100% RAW聯盟在2013年推廣了無裝備比賽,並與另一個聯合會——反毒品運動員聯合會(ADAU)合併。由Gene Rychlak於2011年創立的「革命力量舉重聯合會」(RPS)也可能被認為是走向更大的聯合,因為RPS打破了傳統,除了為每項比賽收取入會費外,還向特定的聯合會收取運動員會員費。也有一些賽事的推廣者尋求將來自不同聯盟的頂尖選手聚集在一起,而不是局限於現有聯盟的特定地方、區域、國家和國際賽事上;一個突出的例子是自2007年以來每年舉行的Raw Unity Meet (RUM)這種聚會。
設備和規則的開發
隨著新設備的開發,人們開始將力量舉和其他項目區分開來。舉重腰帶和膝蓋繃帶(最初是簡單的Ace繃帶)出現在力量舉運動之前,但在1983年,約翰·因澤爾發明了第一個與以往力量舉運動員截然不同的東西——臥推衫。臥推衫和深蹲/硬拉套裝(操作原理相同)在力量舉中變得無處不在,但只有一些聯盟採用了最新的、最具支撐力的帆布、牛仔布和多種滌綸設計,而IPF等其他聯盟則對支撐性設備的使用保持了更嚴格的規定。掛鈎深蹲柱是由雷·馬登(Ray Madden)發明的,1992年首次在比賽中使用。這一創新被一些聯盟採用,而在另一些則被禁止。其他的發明包括專門的深蹲和硬拉杆,擺脫了IPF標準,在所有三項比賽中使用相同的杆。
級別和分組設置
依體重分類:
大多數聯合會使用以下重量級別:
男:52公斤、56公斤、60公斤、67.5公斤、75公斤、82.5公斤、90公斤、100公斤、110公斤、125公斤、140公斤、140公斤以上
女:44公斤、48公斤、52公斤、56公斤、60公斤、67.5公斤、75公斤、82.5公斤、90公斤、90公斤以上
然而,在2011年,IPF引入了以下新的權重類別:
IPF體重類:
男:53公斤級以下(初級/初級)、59公斤級、66公斤級、74公斤級、83公斤級、93公斤級、105公斤級、120公斤級、120公斤級以上
女:43公斤級以下(初級/初級)、47公斤級、52公斤級、57公斤級、63公斤級、72公斤級、84公斤級、84公斤級以上
年齡分組
這一分組,但常見分組如下:
15-18歲(少年組),19-23歲(少年組),任何年齡(公開組),40歲以上(大師賽)
IPF採用以下年齡組別:青年(18歲及以下)、青年(19-23歲)、公開組(24-39歲)、大師賽(40-49歲)、大師賽(50-59歲)、大師賽(60-69歲)、大師賽(70歲以上)。年齡類別以參加者的出生年份而定。
力量舉比賽:
每位選手都要在比賽中,分別在深蹲、臥推和硬拉三項進行比賽。運動員每一次成功的試舉成績將計入比賽總成績。在每個級別的比賽中,總成績最高的選手獲勝。在許多比賽中,總成績相對於他們的重量級最高的運動員也會獲勝。如果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運動員總成績相同,較輕的體重排名高於較重體重的運動員
參賽者的區分標準是運動員的性別、體重和年齡。這有助於確保像拉馬爾·甘特(Lamar Gant)這樣的輕量級運動員的成就與埃迪·霍爾(Eddie Hall)一樣得到認可。甘特的硬拉可是他體重的5倍。
使用限制系統也可以比較運動員和不同體重等級的得分。世界聯盟使用的是不同的計算法。對大師賽(40歲以上)採用麥卡洛克係數或雷謝爾係數。在世界舉重聯合會使用的官方係數的基礎上評出冠軍,被稱為最佳力量舉運動員。
在2016年世界力量舉公開賽上,三名最佳選手分別是費多西延科·謝爾蓋(Fedosienko Sergey)、薩默·布萊恩(Summer Blaine)和奧萊赫·雅羅斯瓦夫(Olech Jaroslaw)。得分最多的國家是烏克蘭,他們以將近100分的優勢擊敗了排名第二的美國隊。
深蹲項目
根據使用的設備不同,有兩種類型:常規支架和上鉤立柱支架。前一種情況稱為走出式深蹲,後一種情況稱為上鉤深蹲。大多數組織都允許上鉤深蹲,而IPF、IPL和WDFPF則不允許上鉤深蹲。
比賽開始時,運動員站直,槓鈴上的重物落在運動員的肩上。在裁判員的命令下下蹲開始了。運動員在臀部打開,彎曲他的膝蓋和下降到一個全蹲的位置,臀部摺痕(腿的頂部與軀幹摺疊處)低於膝蓋頂部。然後站起返回到直立的位置。在裁判的命令下,杆被放回到架子上,動作就完成了。
當面向平臺前方將杆從支架上取下後,身體向前或向後移動以確定準備位置。前三角肌頂部以下不超過3釐米的槓鈴杆的位置。橫過雙肩,雙手和(或)手指緊握橫杆,雙腳平放在平臺上,膝蓋收緊。
運動員應在此位置等待主裁判的信號。一旦準備好,信號就會發出,並演示控制杆的正確位置。主裁判的手勢應包括手臂向下移動和可聽到的「蹲下」命令。在接到主裁判的信號後,運動員必須彎曲膝蓋,將身體放低,直到髖關節的腿頂面低於膝蓋頂面為止。
運動員必須在沒有兩次彈跳的情況下,隨意恢復到膝蓋鎖定的直立位置。該杆可能會停止,但在站起的期間必須沒有向下的運動。當運動員展示一個受控的最終位置時,主裁判將發出信號,指示完成,並更換槓鈴。
替換杆的信號將由手臂的向後運動和可聽到的命令「上架」組成。然後,運動員必須做出合理的嘗試,把槓鈴放回架子上。
運動員應面向臺前,面向主裁判。深蹲在運行過程中,任何時候都不得夾持衣領。然而,緊握杆的手邊緣可能與領的內表面接觸。
任何時候,平臺上的保護人員不得多於五名或少於兩名。運動員可以在保護人員的幫助下將杆從架子上取下;然而,一旦杆離開了架子,保護人員就不應該幫助運動員。保護人員可協助運動保持控制,以防運動員絆倒或表現出任何明顯的不穩定的情況。
每次試舉只允許發出一個起動信號。如因一名或多名保護人員的失誤而未能完成試舉的,則裁判長可酌情決定給予運動員相同重量的額外試舉機會。
失敗的判罰
在動作開始或完成時,沒有注意裁判長發出的信號。在下蹲底部進行兩次彈跳或多次恢復嘗試。在站立完成時,膝蓋被鎖住,不能保持直立姿勢。腳向外側、向後或向前移動,不能穩定住身體的。不能彎曲膝蓋和降低身體到髖關節的腿部表面低於膝蓋頂部。下蹲動作後雙腳的任何復位動作。由檢保護人員在裁判信號之間與杆接觸。肘部或上臂與腿的接觸。未能使槓鈴正常回到支架上。任何故意丟棄或傾斜槓鈴。臥推項目
仰臥在長椅上,運動員將負重的槓鈴手臂伸直舉起,運動員把槓鈴降低到胸前。當橫杆在胸前靜止不動時,裁判員發出命令。然後裁判會叫「上架」,當重量回到架上時,運動就完成了。
臥推架正面必須放在面對主裁判的臺子上。
運動員必須仰臥,肩膀和臀部與長椅面接觸。運動員的鞋或腳趾必須與平臺或地面保持緊密接觸。頭的位置是沒有特別要求。
為了實現穩固的基礎,任何高度的支架和躺姿都可以。無論選擇哪種方法,鞋都必須與地面保持固體接觸。
保護人員不得多於五名及少於兩名。運動員可以在指定的一名或多名保護人員的幫助下進行,也可以在單人的幫助下將槓子從架子上取下。開始動作時,只有指定的保護人員可留在平臺上。起始的高度必須與手臂保持一定的距離,而不是低於胸部。指定的保護人員,提供了一個中心起始位置的保護,之後必須立即清除在主裁判前面的區域和移動到任何一個方向遮擋。如保護人員未立即離開臥推臺區域或以任何方式分散或妨礙裁判長的工作,裁判長可裁定該次試舉失敗,並由裁判員宣布「停止試舉」及三次紅燈。
雙手的間距不應超過81釐米,測量之間的食指。這種杆應該有機器標記或膠帶,指示這種最大的握距。如果運動員在杆上使用偏置或不均勻的握法,將一隻手放在標記或膠帶外,那麼運動員有責任向主裁判解釋這一點,並允許在嘗試之前檢查握法。反向握或下握拍是禁止的,拇指握拍也是禁止的。
在要求範圍內接到杆後,運動員應將杆放低至胸前,等待裁判長示意。該信號應是一個可聽到的命令「推」,槓鈴靜止在胸部,只要杆的位置不低到能碰到舉重運動員的腰帶,都可以了。
整個動作完成過程,每次只允許發出一個起動信號。在發出信號後,杆被向上推。在舉重運動員試圖向上推之前,槓鈴不得下沉或向下移動。運動員將把槓鈴推到伸直手臂的長度,靜止不動,直到可以聽到的指令「上架」。杆可以水平移動,也可以在上升過程中停止,但不能再向下移動到胸部。
失敗的判罰
在動作完成的過程中,未能遵守裁判員發出的信號。起始位置的任何改變,導致臀部與板凳的接觸變化或手的橫向移動(裁判的信號之間)。在過程中,雙腳接觸地面運動或位置改變。在接到裁判的信號後,讓橫杆進入胸部。在上升過程中或完成時手臂明顯不均勻地伸展。在被推出的過程中杆的任何向下運動。由保護人員在裁判信號過程中與杆接觸。運動員的鞋與臥推臺或其支架的任何接觸。在過程中,利用杆和杆架立柱之間接觸,以幫助完成臥推的工作。參賽者有責任通知任何保護人員,一旦在一臂遠的距離上把槓鈴固定好,就立即離開平臺。任何保護人員如未能離開平臺區域,可能會取消這次試舉的成績。硬拉項目
在硬拉中,運動員抓住放在平臺地板上的槓鈴。舉運動員把槓鈴從地板上拉起來,然後站直。膝蓋必須鎖緊,肩膀向後,槓鈴在運動員的手中。在裁判的命令下,杆將在運動員的控制下返回地面。
杆必須水平放置在運動員的腳前,雙手可任意握緊,直到運動員站直為止。杆可以停止,但必須沒有向下運動。
硬拉過程中應面向平臺正面。動作完成後,膝蓋應鎖定在一個筆直的位置,身體應直立。裁判長發出的信號應是 「向下」命令。但杆應靜止不動,動作處於明顯的完成位置,信號才會發出。
失敗的判罰
杆在到達最終位置之前的任何向下運動。站立不直。在完成提升時膝蓋不能保持筆直。在過程中提升大腿以上。如果沒有槓鈴的平衡,這種姿勢是無法保持的。腳向外側、向後或向前移動,無法保持穩定。在接到主裁判的信號前,放下橫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