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中新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2020-12-16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新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陳德松、江珍慧、許俊飛、盛偉建:

  我局發現你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一、控股股東及關聯方資金佔用未歸還

  截至2019年年報出具日,你公司控股股東中新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餘額66,193.70萬元,目前尚未歸還。上述事項未按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二、業績預告修正不及時

   2020年2月3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度業績預虧公告》,預計2019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67,000萬元至-99,000萬元。2020年4月29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度業績預告更正公告》,將2019年度預計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修正為-180,000萬元至-230,000萬元。較預虧公告中披露的金額差異較大,你公司未及時對2019年業績預告進行修正。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條、第四十八條以及《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一條的規定。董事長陳德松、時任總經理江珍慧、時任財務總監許俊飛、時任董事會秘書盛偉建,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及陳德松、江珍慧、許俊飛、盛偉建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你們認真吸取教訓,履行勤勉盡責義務,組織公司完善內部控制,建立健全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制度並嚴格執行,切實維護全體股東利益你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應積極督促控股股東及關聯方及時歸還佔用資金,結合還款及整改等情況2020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書面報告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浙江證監局

        2020年5月9日

相關焦點

  • 關於對熊貓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關於對熊貓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採取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熊貓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李民、楊恆偉、羅春豔、黃玉岸:  經查,你公司存在如下問題2019年9月,你公司子公司銀湖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湖網」)向融信通商務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信通」)支付16683.3萬元,該筆資金於11月底收回。12月16日,銀湖網又通過熊貓大數據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向融信通支付16683.3萬元,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因無法判斷該筆款項的最終流向及用途,在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出具了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
  • 深圳證監局關於對北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陳巖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深圳證監局關於對北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陳巖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北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陳巖: 2019年10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報告》,預計2019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以下簡稱淨利潤)為虧損
  • 關於對廣東雪萊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18〕119號 關於對廣東雪萊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廣東雪萊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明燦電子有限公司、福建元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分別簡稱明燦公司、元隆公司)系你公司2017年度第2大客戶和第5大客戶,分別佔你公司當期銷售總額的3.92%和2.96%。經查,明燦公司、元隆公司由同一控制人實際控制,其控股股東和法定代表人均為陳志明。你公司在2017年年報披露主要銷售客戶情況時,未將該兩家客戶合併列示,也未說明其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 關於對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孫鋒峰、倪永華:  我局發現浙江金固股份(002488)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固股份」)存在以下違規事項:  一、2020年3月11日,金固股份披露全資子公司特維輪網絡科技(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特維輪」)與北京嵩山弘毅科技有限公司
  • 關於對中銘國際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0]2號
    關於對中銘國際資產評估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0]2號 時間:2020-04-01 來源:
  • 關於對浙江田中精機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浙江田中精機股份有限公司、陳弢:近期,你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關係互動平臺回復投資者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醫用防護口罩生產線相關問題時,未能客觀、真實、準確地介紹和反映相關產品的實際情況。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陳弢予以警示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你公司及相關人員應充分吸取教訓,加強相關法律法規學習,提高規範運作意識,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杜絕此類違規行為再次發生,並於2020年3月15日前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 關於對華泰期貨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關於對華泰期貨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時間:2020-06-24 來源:
  • 關於對榮豐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榮豐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經查,你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000300253536H)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問題:  1.2019年12月2日,你公司與安徽馬鞍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馬鞍山農商行」)籤訂《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協議》,馬鞍山農商行向你公司提供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業務,額度不超過4億元人民幣
  • 關於對福州達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福州達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經查,你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一、未及時披露重大股權轉讓進展情況  2018年6月15日,你公司公告擬向珠海晟則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珠海晟則)轉讓持有的潤興融資租賃有限公司
  •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收到浙江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洲管道」或「公司」)於2020年12月23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關於對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孫進峰、沈淦榮、蔡超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0]107號)(以下簡稱「警示函」),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內容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孫進峰、沈淦榮、蔡超:
  • 關於對寧波聖萊達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經查,相關資金實際仍被控股股東關聯方佔用。公司披露的《關於控股股東關聯方歸還全部佔用資金的公告》《關於寧波證監局對公司採取行政監管措施決定的整改報告的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實的情況。上述行為違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
  • 關於對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國聯證券(601456)股份有限公司:  經查,我會發現你公司在籌劃重大資產重組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未有效評估監管政策,對重組備選方案準備不足;二是未審慎評估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上述情況違反了《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八)項等規定。
  • 關於對上海普利特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上海普利特複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經查,你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問題:  1.2019年7月17你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為環境保護部門公布的2019年浙江省重點排汙單位。你公司2019年半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均未披露相關環境保護信息。
  • 關於對廣東粵海飼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
    關於對廣東粵海飼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 中國證監會 www.csrc.gov.cn
  • 神開股份:關於谷墨海、陳春來收到上海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278 證券簡稱:神開股份 公告編號:2020-013        上海神開石油化工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谷墨海、陳春來收到上海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
  • 天健會計師所半年收5張警示函 審計杭可科技IPO違規
    天健會計師所了解到上述事實,但未充分評估相關風險,未執行進一步的審計程序,未在《關於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審核問詢函的回覆》(天健函〔2019〕377號)中披露。上述行為違反了《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證監會令第153號)第七條的相關規定。
  • 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控制存在瑕疵 被予以警示
    12月4日,安徽證監局披露對安徽省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安徽證監局於近期對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
  • 關於對北京合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劉澤剛、馮崢採取出具警示函...
    關於對北京合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劉澤剛、馮崢採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時間:2020-12-23 來源:
  • 賽格集團大宗交易減持英唐智控違規 收證監局警示函
    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12日訊 昨日,證監會網站公布了關於對深圳市賽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賽格集團」)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賽格集團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 神農科技董事長收警示函 違規買入8126.6萬股公司股票
    中國網財經4月2日訊 據證監會網站消息,海南證監局發布關於對海南神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神農科技 證券代碼:300189)董事長曹歐劼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截至2019年3月4日,曹歐劼持有神農科技股份10,240.01萬股,佔神農科技總股本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