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上午9時,
長豐法院執行幹警
來到水湖鎮伍崗水庫,
對一水庫承包案涉及的樹木實施強制執行。
案情回顧
據了解,1993年,長豐縣水湖鎮伍崗村民委員會與楊某籤訂伍崗水庫養殖合同,約定由楊某承包伍崗水庫自1994年元旦至2009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滿後,楊某一直未將水庫移交歸還。
2012年,長豐縣水湖鎮人民政府、長豐縣水湖鎮伍崗社區居民委員會將楊某訴至法院,要求楊某歸還水庫、清除堤埂上的建築、移走樹木。
判決生效後,楊某始終未履行清除樹木的法律義務,並且另外移植了大量景觀樹佔用場地。2020年水湖鎮人民政府再次申請強制執行。在楊某逾期拒不執行的情況下,長豐法院決定開展此次強制執行。
為確保執行工作順利開展,長豐法院精心策劃執行預案,設置五個工作小組,明確各小組具體分工,保障執行工作有條不紊地開展。在縣公安局、城管局、水湖鎮人民政府的積極配合下,整個執行工作按照既定方案穩步推進。預計將用三天時間,砍伐完畢該水庫堤埂上的1052棵楊樹,並交由相關部門妥善處置。
執行法官方振亞
通過此次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完成了水庫的騰退和交付,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紅顏湖」公園建設工程順利推進,維護了法院生效判決的權威,發揮了較好的政治、法律和社會效果。
此次執行工作全程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檢察人員的現場監督下開展,同時邀請了新聞媒體全程現場拍攝記錄,做到了規範文明執行,陽光執行。
來源:幸福長豐
原標題:承包到期後強佔水庫不還,拒不執行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