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2020-2025年)》,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12月7日 新華網)
長期以來,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國共產黨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進行了長期的理論探索和運用實踐,逐步建立起較為全面、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體系。而法治社會又是構築法治國家的基礎,法治社會建設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社會是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舉措。因此,建設法治社會不僅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內容,更可以築牢國家長治久安的基礎。
法治社會讓國家治理更加規範。法治社會是和人治社會相對而言的,它要求國家權力機關尤其是各級領導幹部在行使權力時,不能以個人好惡以及親疏關係來決定政治、經濟和社會等方面的公共事務,而必須按照明確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做到不違規、不逾矩。與此同時,無論是法律還是行政法規,都必須經過規範的民主程序制定和產生,並且在執行過程中還要通過規範的操作來接受全社會的公開監督,從而確保權力被關進位度的「籠子」在陽光下運行。
法治社會讓人民權利更有保障。公開、公平、公正,是法治社會的普遍共識;中國作為社會主義國家,更是始終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綱要》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作為法治社會建設總體目標之一,充分顯示了黨中央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從而使廣大人民群眾及各類經濟和社會實體的權力能夠得到法律實實在在的保護,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進一步增強。
法治社會讓社會關係更趨和諧。按照《綱要》的要求,在法治社會建設中,不僅要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更加倡導助人為樂、見義勇為、誠實守信、敬業奉獻、孝老愛親等美德善行。如此一來,整個社會就將形成以道德規範為基礎、以法律法規為保障的全新社會形態,人與人、人與各類組織之間的社會關係,也會因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的共治共管而更趨和諧。
隨著法治中國建設的不斷深入,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必將成為全體人民的廣泛共識,進而確保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實現和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以及國家的長治久安。(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