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吐糟開始強行推廣「715工作制」。
為了讓員工心甘情願接受,老闆在員工大會上說:這是為了讓員工充分享受喜悅的辛勤工作。
「715工作制」屬於何謂?
也就是說,員工每周必須工作七天。
每天的工作時間是15小時。
這樣,你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通常是在白天,晚上仍然在工作,晚上還要開會。
老闆說:
員工會覺得這種工作節奏很有意義,每個人的心都在充滿著掙扎喜悅。
雖然工作辛苦,但公司採取這樣的管理方式,更有利於員工的成長。因為,只有付出有更多的努力,才會有更多的收穫。
仔細品味一款產品,老闆說的這些話,有一定的道理。
然而「715工作制」顯然違反了勞動法。
我國的《勞動法》規定,員工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4小時。
這實際上是對員工的一種關愛和保護。
每個員工都是血肉之軀,沒有人是難以擊敗的。如果長期超負荷工作,身體必然無法承受,一旦累得病入膏肓,員工可能會損失更多。
因此深圳提出了強制休假制度。
何謂是強制休假制度嗎?
即用人單位合理配置和使用員工,安排休息時間名員工;
工作負荷大、工作量大的員工,無論是體力還是腦力,都要實行輪崗制。這樣才能有效避免員工過度的身體損失,保護員工的身心健康;
每個公司都需要嚴格執行員工帶薪休假制度,具體要求和標準如下:
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職工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個體工商戶的職工,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
各單位,要保證職工在這期間享受年假,以及工資收入,不受任何影響。
工作1年以上以下的,享受5天帶薪休假;
●年滿不滿的,可享受10天帶薪休假;
工作滿以上的,享受15天帶薪休假;
此外,國家規定的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計入帶薪休假。
這對員工真的很好!
這個制度雖然好,但關鍵是落實到位,讓員工真正得到必要的休息。
為防止一些公司有令不行,深圳特別提出對強制休假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絕不允許一些公司和老闆為自己賺大錢,不顧員工的身心健康。
讓我們等到我們被迫休假,那時候,你想停都停不下來,因為有專門的檢查監督。
另外,我們期待「」,如果你想加班,請記住,在期間,你的加班費是分兩級計算的:
第一級:至員工加班加點工資不低於工資的300%。
第二級:至員工加班加點工資不低於工資的200%。
看來「」小長假,如果因為工作需要不得不加班,收入也很高。
在「」假期期間,你的加班費能支付到位嗎?另外,你喜歡「715工作制」,還是喜歡強制休假?我希望能收到你的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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