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祥被執:「速死」抑或「不死」?
元至元十五年(宋祥興元年,公元1278)十二月二十日,文天祥被張弘範統領的軍隊執於廣東五坡嶺。[①]張弘範等元軍前方將領勸降文天祥不果,隨後,「弘範遣使具奏天祥不屈與所以不殺狀,世祖皇帝命護送天祥[至]京師。弘範遣都鎮撫石嵩護行,且以崖山所得宋禮部郎官鄧光薦與俱。」 [②]
至元十六年(1279)二月二十二日,[③]文天祥等人遭北解。他們從廣州出發,於當年十月一日抵達大都。從《指南後錄》、《集杜詩》諸詩篇所涉之地名,我們或可大致勾勒出文天祥北行的具體線路,其沿途所經地點如次:廣州、英德、南安軍、萬安縣、泰和、吉州、臨江軍、隆興府、湖口、安慶府、池州、建康、真州、揚州、高郵、寶應、淮安軍、桃源、崔鎮驛、宿遷、邳州、徐州、彭城、藤山、沛縣、固陵、魚臺、潭口、新濟州、汶陽、鄆州、東平、東阿、高唐州、博州、陵州、獻州、滹沱河、河間、保州、涿州、涿鹿、白溝河等地。[④]這條路線與元代江西行省、江浙行省以及腹裡地區諸驛道頗為相合。[⑤]當日元廷徵召南方士人赴大都,大多藉由此道北行,所謂「乘傳上京」 [⑥]。文天祥自況「楚囚」,且被「系頸縶足」。不過因其身份特殊,所獲待遇尚可。文天祥沿途所作《越王臺》、《燕子樓》、《戲馬臺》、《趙太祖墓》諸詩篇,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北解途中,所遇並不苛嚴。據《指南後錄·河間》載,文天祥自陳:「夜宿河間恰家,則翁寓焉,因成三絕。」 [⑦]所謂「則翁」,乃南宋末年名臣家鉉翁。可以說,當時情勢並不見窘迫。[⑧]
從至元十六年十月抵京,至至元十九年(1282)十二月被敕死,文天祥拘於燕獄凡三年又兩月。文天祥燕獄生活,於《指南後錄》、《吟嘯集》諸詩篇中或可窺見,其獄中苦狀,略有描繪。[⑨]不過,因元廷一直試圖勸降文天祥,並極力安撫,就總體而言獄中處境尚可。他在獄中不僅可以見客會友,與琴師汪元量、道士靈陽子等彈琴論道;[⑩]還供有棋奕筆墨書冊等,以為消遣。[11]文天祥獄中所成詩句,當時就已外傳。據至元二十一年(1284)鄧光薦撰《文天祥墓志銘》載:「北人傳好句,大半獄中成。」 [12]同時代人鄭思肖所撰《文丞相敘》則稱: 「北人有敬公忠烈,求詩求字者俱至,迅筆書與,悉不吝。」 [13]另據元末明初人陶宗儀《隆友道》載:「張毅父先生千載,廬陵人,而宋丞相文公友也。公貴顯時,屢以官闢不就。江南既內屬,公自廣還,過吉州城下,先生來見曰:'今日丞相赴北,某當偕行。'既至燕,寓於公囚所側近,日以羙饌饋。凡三載,始終如一。」 [14]以此亦可窺知當日文天祥燕獄生活的一個側面。
那麼,文天祥於被執到被敕死的三年多時間裡,他面對死亡的心路歷程究竟有何變化呢?在起初求「速死」與最終「只求一死」之間,究竟有無「不死」的想法?這是一個難以遽然作答而需仔細解析的問題。
據劉嶽申撰《文丞相傳》載:
[至元十五年十二月]二十日午,天祥方飯客五坡嶺,步騎奄至,天祥度不得脫。即取懷中腦子服之,眾擁天祥上馬。天祥急索水飲,冀速得死。已乃暴下,竟不死。諸軍皆潰,天祥見弘範於和平,大罵求死。越七日,至潮陽,踴躍請劍就死……明年[二月]十四日,弘範置酒大會諸將……副元帥龐鈔兒赤起行酒,天祥不為禮。龐怒罵之,天祥亦大罵,請速死。……二十二日,發廣州至南安,始系頸縶足以防江西之奪者。明日天祥即絕粒不食,計日可首丘廬陵。[15]
另據文天祥《吟嘯集·告先太師墓文》云:
餘始至南安軍,即絕粒為告墓文。遣人馳歸白之祖禰,瞑目長往,含笑入地矣。乃水盛風駛,五日過廬陵,又二日至豐城,知所遣人竟不得行。餘至是不食,垂八日若無事。然私念死廬陵,不失為首丘。餘心事不達,委命荒江,誰知之者,盍少從容以就義乎,復飲食如初。因記《左傳》:申包胥哭秦庭七日,勺飲不入口,不聞有他,迺知餓踣西山,非一朝夕之積也。餘嘗服腦子二兩不死,絕食八日又不死,未知死何日,死何所。哀哉![16]
又,《集杜詩•南海第七十五》稱:
餘被執後,即服腦子約二兩,昏眩久之,竟不能死。及至張元帥所,眾脅之跪拜,誓死不屈。張遂以客禮見。尋置海船中,守護甚謹。至崖山,令作書招張世傑,手寫詩一首復命,末句云: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聲名照汗青。張不強而止,崖山之敗,親所目擊。痛苦酷罰,無以勝堪。時,日夕謀䧟海,而防閉不可出矣。失此一死,困苦至於今日,可勝恨哉![17]
由上所述幾段文字可知,文天祥預感自己將被俘,隨即選擇自殺,以求速死殉節,遺憾的是未能遂願;被俘之後,文天祥情緒激昂慷慨,屢屢求請速死,然而也總是未能達成其成仁之志。
1279年底抵達大都後,面對絡繹前來勸降的原南宋皇帝、大臣以及元朝的高官顯貴,文天祥同樣言辭激烈,惟求速死:
十月一日,公至燕,供帳飲饌如上賓。公義不寢食,乃坐達旦,雖示以骨肉而不顧,許以穹職而不從。南冠而囚,坐未嘗面北。留夢炎說之,被其唾罵。瀛國公往說之,一見,北面拜號:「乞回聖駕」。平章阿合馬入館驛坐召公,公至,則長揖就坐。馬雲:「以我為誰?」公云:「適聞人云,'宰相來'。」馬雲:「知為宰相,何以不跪?」公云:「南朝宰相見北朝宰相,何跪?」馬雲:「你何以至此?」公曰:「南朝早用我為相,北可不至南,南可不至北。」馬顧左右曰:「此人生死尚由我。」公曰: 「亡國之人,要殺便殺,道甚由你不由你。」馬默然去。[18]
「天祥今日至此,惟有死,不在多言,汝所言都不是。」博羅怒曰:「汝欲死,可得快死耶?死汝,必不可得快。」天祥云:「得死即快,何不快為?」博羅呼引去。[19]
文天祥於1278年底的最末幾天被俘,某種程度上可以說,己卯年(1279)才是他被俘的最初一年。這一年,文天祥祈求速死的願望已然落空,不過求死的決絕態度,卻絲毫沒有改變。《吟嘯集·高沙道中》云:「自古皆有死,死不汙腥羶。」 [20]文天祥在《吟嘯集·告先太師墓文》內詩云:「無書求出獄,有舌到臨刑。宋故忠臣墓,真吾五字銘。」他寫到:「右自己卯十月一日至歲除所賦,當時望旦夕死,不自意蹉跎至今,詩凡二十餘首。明日為商橫除歲,不知又當賦若干首。而後絕筆云:己卯除日,姓某題。」 [21]己卯歲除之前,文天祥求死心態甚重。
己卯年之後,元廷似乎對文天祥採取了冷處理,不再過多地派遣大員前去獄中勸降。文天祥的心態似乎已有微妙改變,這從他的詩作中或可讀獲。每年特定時日,文天祥都會留下些詩文,抒發當時心境。為比較文天祥前後心態的變化,茲以作於不同年份的《端午》詩為例,稍加申說。
己卯年(1279),《指南後錄·端午》詩云:
不知生者榮,但知死者貴。勿謂死可憎,勿謂生可喜。萬物皆有盡,不滅唯天理。[22]
庚辰年(1280),《吟嘯集·端午感興三首》詩則云:
千金鑄鏡百神愁,功與當年禹服侔。荊棘故宮魑魅走,空餘揚子水東流。
當年忠血墮讒波,千古荊人祭汨羅。風雨天涯芳草夢,江山如此故都何。
流棹西來恨未銷,魚龍寂寞暗風潮。楚人猶自貪兒戲,江上年年奪錦標。[23]
己卯年詩作,「死」不離口;庚辰年詩句,已全然不見「求死」之高亢語句,僅感懷傷逝而已。也是在庚辰年十月,文天祥又作《去年十月九日,餘至燕城,今周星不報,為賦長句》,最後兩句為:「只今便作渭水囚,食粟已是西山羞。悔不當年跳東海,空有魯連心獨在。」 [24]文天祥對於己身未能赴死殉節,已頗有幾分「悔意」。所謂「食粟」已「羞」,實則正體現出某種求生意念的本能。
速死不得,求死不成。日久年深,最易改變人。文天祥心境有所變化,自是合乎情理之事。然而,有關文天祥心態變化的爭論,也隨之而起。據《宋史·文天祥傳》載:
時世祖皇帝多求才南官,王積翁言:「南人無如天祥者。」遂遣積翁諭旨,天祥曰:「國亡,吾分一死矣。儻緣寬假,得以黃冠歸故鄉,他日以方外備顧問,可也。若遽官之,非直亡國之大夫不可與圖存,舉其平生而盡棄之,將焉用我?」積翁欲合宋官謝昌元等十人請釋天祥為道士,留夢炎不可,曰:「天祥出,復號召江南,置吾十人於何地!」事遂已。[25]
此處文天祥所謂「黃冠歸故鄉」、「方外備顧問」之言,備受質疑。有論者以為,這是王積翁等人從獄中所帶出的話,經其轉述,已大不可信。鄧光薦所撰《文丞相傳》即有另一番說辭:
是時南人士於朝者,謝昌元、王積翁、程飛卿、青陽夢炎等十人,謀合奏,請以公為黃冠師,冀得自便。青陽夢炎私語積翁曰:「文公贛州移檄之志,鎮江脫身之心,固在也。忽有妄作,我輩何以自解?」遂不果。八月,王積翁奏,其略曰:「南方宰相,無如文天祥。」上遣諭旨,謀授以大任。昌元、積翁等,以書喻上意。公復書:「數年於茲,一死自分,舉其平生而盡棄之,將焉用我?」事遂寢。[26]
依據鄧光薦所述,文天祥根本沒有「黃冠歸故鄉」、「方外備顧問」的想法,此乃全然出於王積翁諸人。然而,由上述兩則記載可知,對於「黃冠歸故鄉」、「方外備顧問」這個說辭,即便非由文天祥本人所提出,想必他對此項動議也是知情的。明人王世貞對於此事曾評論到:「凡閩僧之告'星變','中山狂人'之欲'起兵',與詔使之'不及止',皆所以成信公也。'方外備顧問'之言,毋亦餒乎?然此非公之志也。留夢炎之不請釋公,雖以害公,其為知公者矣。即不殺公而公竟以黃冠終,不可也。即公不以黃冠終而有所為,必敗,敗而死於盜賊之手,以殲其宗,而夷趙氏之裸將,亦未可也。」 [27]
那麼,文天祥究竟有無可能存有一種「黃冠歸故鄉」、「方外備顧問」以求不死的想法呢?倘若結合文天祥與道教之深密關係,筆者以為文天祥有此想法,也並非絕無可能。
文天祥許多詩作都與道教有關,錢鍾書在《宋詩選注》中說到:「這位抵抗元兵侵略的烈士留下來的詩歌決然分成前後兩期。元兵打破杭州、俘虜宋帝以前是一個時期。他在這個時期裡的作品可以說全部都草率平庸,為相面、算命、卜卦等人做的詩比例上大得使我們吃驚。」 [28]即便身處牢獄,文天祥仍「靜傳方外學,晴寫獄中詩。」至元十七年(1280)十二月十一日,道士靈陽子至獄中探訪文天祥,與之論道,文天祥作《遇靈陽子談道贈以詩》。[29]棲身方外不問俗務,應是古代士人面對尷尬境況不願出仕時的一種理想選擇,文天祥若間或持有此種想法,實乃人之常情。
當然,對於文天祥這種英雄人物而言,此種尋常解釋顯然未能搔及癢處。或許我們可以抱持「了解之同情」的態度,從以下兩方面來深入體察文天祥面臨死生之事的選擇,由以更全面地理解文天祥存有「不死」想法的可能。
其一,我們應該留意當時文天祥所面對的江南社會輿論,尤其是江南士人的反應。他們對文天祥被俘一事究竟抱持何種態度呢?這其中最為著名者莫若王炎午。王炎午曾作《生祭文丞相文》、《望祭文丞相文》,他撰寫《生祭文丞相文》目的是「以速丞相之死」:
僕於國恩為已負,於丞相之德則未報,遂作生祭丞相文,以速丞相之死。堯舉讀之流涕,遂相與謄錄數十本,自贛至洪,於驛途、水步、山牆、店壁貼之,冀丞相經從一見。雖不自揣量,亦求不負此心耳。[30]
王炎午在此篇中明確表達出他對文天祥可能選擇「不死」的憂慮:「或疑公留燕,可以久不死者」。該篇主要列舉文天祥可死事之諸端緣由,並對當時文天祥再度被執後未能選擇以死而保持其忠節的種種可能緣由逐一列出,並一一予以辯駁:
嗚呼,大丞相可死矣!文章鄒魯,科第郊祁,斯文不朽,可死。喪父受公卿,祖奠之榮;奉母極東西,迎養之樂,為子孝,可死。二十而巍科,四十而將相,功名事業,可死。仗義勤王,使用權命,不辱不負所學,可死。華元踉蹡,子胥脫走,可死。丞相自敘死者數矣,誠有不幸,則國事未定,臣節未明。今鞠躬盡瘁,則諸葛矣;保捍閩廣,則田單即墨矣;倡義勇出,則顏平原、申包胥矣;雖舉事率無所成,而大節亦已無愧,所欠一死耳。奈何再執,涉月逾時,就義寂廖,聞者驚惜。豈丞相尚欲脫去耶?尚欲有所為耶?或以不屈為心,而以不死為事耶?抑舊主尚在,不忍棄捐耶?[31]
對於王炎午冀望文天祥「速死」之事,後世評價不一。歐陽玄在《梅邊先生吾汶稿序》中對王炎午頗為稱許:
他日,從其門人劉君省吾得《吾汶稿》讀之,至《生祭文丞相文》,作而嘆曰:嗚呼!王鼎翁,宇宙奇士也。士之趣人以自裁者,惟朱雲於其師蕭望之,然望之特一身計耳。鼎翁之為言,為天下萬世之為人臣者計也。嗚呼雄哉![32]
然而揭傒斯對此卻評述到:
餘舊聞宋太學生廬陵王鼎翁作《生祭文丞相文》,每嘆曰:士生於世,不幸當國家破亡之時,欲為一死而無可死之地,又作為文章以望其友為萬世立綱常,其志亦可悲矣。然當是時,文丞相興師勤王,非不知大命巳去,天下已不可為,廢數十萬生靈為無益,誠不忍生視君父之滅亡而不救,其死國之志固巳素定,必不待王鼎翁之文而後死。使文丞相不死,雖百王鼎翁末如之何,況一王鼎翁耶!且其文見不見未可知,而大丈夫從容就義之意,亦有眾人所不能識者。近從其邑人劉省吾得《王鼎翁集》,始見所謂《生祭文丞相文》。既歷陳其可死之義,又反覆古今所以死節之道,激昂奮發,累千五百餘言,大意在速文丞相死國。使文丞相志不素定,一讀其文,稍無苟活之心,不即伏劍,必自經於溝瀆,豈能間關顛沛至於見執。又坐燕獄數年,百計屈之而不可,然後就刑都市,使天下之人共睹於青天白日之下,曰殺宋忠臣,文丞相何其從容若此哉!故文丞相必死國必不系王鼎翁之文,其文見不見又不可知,而鼎翁之志則什可悲矣。即鼎翁居文丞相之地,亦豈肯低首下心,含垢忍恥,立他人之朝廷乎![33]
王炎午冀望文天祥以死殉節,應代表了當時不少南方士人的想法。文天祥囚於燕獄期間,汪元量曾到獄中探視,不僅與之談論琴道,「且勉丞相必以忠孝白天下」。[34]文天祥、汪元量間的詩歌唱和,今天均可讀到。汪元量所作《妾薄命呈文山道人》、《文山丞相,丙子自京口脫去,變姓名作清江劉洙,今日相對,得非夢耶》諸詩,均意在勸勉文天祥為宋盡節;文天祥殉國後,汪氏又作《孚丘道人招魂歌》九首等,為文天祥招魂。[35]
王炎午、汪元量等均為南宋舊臣,他們對文天祥被俘之後的態度,應該說體現出的就是江南士人的一種普遍看法,他們大多冀望文天祥以死殉節。由是觀之,當時文天祥所處境地,「死」或「不死」,已非個人之事。文天祥被執後,他對於外界信息當有所了解。他的詩作屢屢在為自己辯白:「速死」不得,天祥已悔;「求死」不能,奈何奈何。文天祥倘有「不死」想法,或已難見容於江南士人。許有壬撰《文丞相傳序》曾稱:「可死矣而又不死,非有他也,等一死爾。昔則在己,今則在天。一旦就義,視如歸焉。」 [36 ]此言其實並未能完全道破文天祥心境。遭逢此種歷史巨變,我們並不能簡單地將文天祥未能立即選擇以死殉節,而理解為是他在等待元廷對他的處置,由此而成就其「殺身以成仁」的志願。事實上,這裡面含有一種內心選擇的矛盾,而這種矛盾是由現實環境所造成的。假若我們細加揣摩的話,或許除文天祥家人而外,其他人都出於各種立場和目的,大多冀望文天祥以死殉宋。這當然無關乎人性,而是時代之事。文天祥最後從容赴死,全然是出於忠宋之志,這不止是他個人的選擇,實在是為時代所驅使。[37]
其二,在「死」與「不死」問題的選擇上,似有兩人可與文天祥作些許比較,從中我們或可窺知忠宋之士們在面臨死生之事上的某種抉擇。此即謝枋得與鄭思肖。
謝枋得曾五次拒絕元廷徵召,不願仕元。在面對降元「不死」與忠宋「死節」的選擇問題上,謝枋得表現得毫無含糊。[38]他在《上丞相留忠齋書》中稱:「世之人有呼我為宋逋播臣者亦可;呼我為大元遊惰民者亦可;呼我為宋頑民者亦可,呼我為皇帝逸民者亦可。」在《與參政魏容齋書》內云:「且問諸公,容一謝某,聽其為大元閒民,於大元治道何損;殺一謝某,成其為大宋死節,於大元治道何益?」 [39]謝枋得立場鮮明:只要不出仕元朝,他可以選擇作為元朝閒民而活下去;倘逼迫其出仕元朝,失忠宋之節,便「惟願速死」。[40]最終,在福建參政魏天佑的強逼下,謝枋得被北押至大都,很快他便選擇絕食而死。其剛烈之氣若此!
鄭思肖反元之志甚為強烈。他不願臣服於元王朝統治,始終忠宋,自稱宋之「孤臣」。鄭思肖入元之後,並沒有選擇以死而保全忠宋之節。鄭思肖選擇「不死」的理由,他自己多有表達:在《警終》一文中稱:「獨未終之以死,非懼死也,懼不得其正而死,全歸之於天,貽辱於先也」;而在《南風堂記》(辛巳作,即1281)文內則謂:「養其未死之身,必一見中興盛事」;在《大義略敘》中亦云:「嘗銘誓於心曰:'我逆我邪,願汝滅我;汝逆汝邪,我誓滅汝!期救此心,同歸於正,確於不變,一其無極。我終當與之絕,同歸於一是之天!'旦旦顒望中興,謂即刻可見,不料八年,今尚未復,如抱久餓思食,不能自活。但恐或者望南既久,意必墮於倦懶,陷北漸深,心亦隨之契化,卒陷於偽逆之地,此當世人心之大病也。願火德速開中興之天,立億千萬世人倫之統,正今日之大事,我決為之矣!」 [41]由上述所言可知,鄭思肖想親眼目睹趙宋能如光武興漢那般再度中興,所以選擇「不死 。
值得特別指出的是,鄭思肖撰寫《大義略敘》的具體年代在德佑八年(1282)、九年(1283)間,所謂「德佑八年歲在壬午之春述,德佑九年癸未春正月重修。」鄭思肖之所以要撰寫《大義略敘》,他是這樣描述其緣由的:
德佑八年歲壬午,追思歷年聞見大痛之事,略無次序,多所遺忘,深悔舊不識以日記……聞叛臣在彼,教忽必烈僭俾南儒修纂《大宋全史》,且令州縣採訪近年事跡,又僭作《韃史》,逆心私意,顛倒是非,痛屈痛屈,冤何由伸!次我《大義略敘》實又不容不作。《略敘》之作,主乎大義大體,有所不知,不求備載。我紀庶事,雖不該博於眾人,惟主正理,實可標準於後世。將身行討賊之拳,先筆定誅逆之法。……惟意此《略敘》必有差忒,尚有望於後之正直君子。作史最是至難之事,且處於堂內之人,門外之事聞或不真。……賞罰當其事,庶無愧於為史,則可以垂訓於天下後世矣。[42]
從鄭思肖所述看來,他撰寫《大義略敘》主要是針對元廷準備修纂《大宋全史》一事而作出的回應。新朝為前朝修史,通常被視作是前者為取代後者而獲取合法性地位的一種手段。鄭思肖撰寫《大義略敘》,某種程度上也可解讀為是他以「作史」的方式無奈接受了大宋已亡、復興無望的現實。[43]自此之後,一直堅持行用「德佑」年號以示「忠宋」的鄭思肖,終於再也無法抑制住內心的灰死了。1282年冬所作《大義略敘·自跋》所署日期為「維大宋德佑甲甲甲甲甲甲甲甲甲甲之壬午歲冬至日」,1283年所作《盟言》則署為「大宋德佑甲甲甲甲甲甲甲甲甲甲之癸末歲三月二十六日庚辰」,這似乎就是他對南宋復興無望的一種極度失望的表達。[44]另據明代佚名《藏心史》記載,當年《心史》鐵函出,外緘封「大宋世界無窮無極/大宋鐵函經/德佑九年佛生日封/此書出日一切皆吉。」 [45]鄭思肖之所以在「德佑九年」封函,無疑應是有所考慮的。此前一年,也就是德佑八年,故宋丞相文天祥終被處死。
上述兩位具有強烈「忠宋」之志的南宋舊民,在面對宋亡元興的現實之下,都具有強烈的求生意念,不約而同地選擇「不死」。所不同者,謝枋得是在被強迫要求仕元的情形下,無奈選擇以死殉節忠宋;鄭思肖最終選擇「不死」,自稱「大宋不以有疆土而存,不以無疆土而亡」 [46],實則是其選擇「不死」的一種遁詞。簡而言之,沒有選擇以死殉節的南宋遺民們,只要不被要求出仕元朝,他們就可以選擇繼續生存下去。前文所述王炎午,他在力勸文天祥死節的同時,自己卻並未選擇以死殉節,而終老於元泰定甲子歲(1324)。倘若借上述諸人的選擇而反觀文天祥,筆者以為,文天祥或有「不死」的想法,那實在是再正常不過。倘若文天祥一味只「求死」而無他,在被羈押的數年歲月中,他有的是機會與可能。謝枋得即是明證。
要而言之,前文所揭示出的文天祥身陷牢獄後詩歌中所體現出的心態變化,他與道教之間的深密關係,當日社會輿論所形成的某種壓力,以及忠宋之士們面對死生之事時的不同選擇立場,凡此種種,均提示我們無法排除文天祥或曾有過「黃冠歸故鄉」、「方外備顧問」想法的可能。[47]在此還需要特別指出的是,上述兩方面的討論似乎有所矛盾,一方面指出文天祥面對的是「非死不可」的現實環境,而另一方面所揭示的又是他有「不死」想法的可能。這看似矛盾的述說背後,其實也正體現出文天祥的抉擇矛盾。
鄧光薦《文丞相傳》的記載,或為英雄諱。不應忘記的是,宋末元初當時即有詩流傳:「回首中原已陸沉,捐軀朔漠氣蕭森。恐吹餘燼成炎漢,未許黃冠返故林。社稷忽生千古色,綱常無忝百年心。總棄清骨縈荒草,不復風沙掩素襟。」 [48]鄭思肖在《文丞相敘》中曾云:「忽必烈欲釋之,俾公為僧,尊之曰'國師';或為道士,尊之曰'天師';又欲縱之歸鄉。」 [49]可見,「黃冠歸故鄉」之說,絕非空穴之風。文天祥是個頂天立地的英雄,其引刀為快,終以死全節,足可為萬世人傑。不過,我們不應該過多地只強調此點,尤其是在飈揚歷史上英雄人物的時候。歷史往往並非只是非黑即白的簡單呈現,它有其自身的多面性與豐富性。
二、敕死文山:文天祥見殺緣由再析
文天祥繫於燕獄三年餘,如何處置文天祥成為元廷一個十分重大而又棘手的政治問題。元廷方面曾與文天祥打交道者甚多,如伯顏、唆都[50]、張弘範等人,他們均曾見識過文天祥的激烈不屈之狀。甫至大都,元廷又遣留夢炎、宋末帝瀛國公、阿合馬、孛羅等勸降。不過,在此之後的兩年間,元廷似乎對文天祥已作冷處理。據稱,張弘範最初於至元十六年底,即「具公不屈,與所以不殺狀,奏於朝。」 [51]至元十九年,元世祖忽必烈最後決定親自出面勸諭。然而,文天祥的底線是不能出仕元朝,他最終被敕死。[52]
忽必烈當日究竟面對何種局勢,而最終決定敕文天祥以死呢?關於這個問題,前人或多或少都曾有所論及。[53]本文擬在前人研究基礎上再進一步予以闡發,詳人所略,略人所詳。此處主要目的有兩點:一是意圖揭示當時代的人們對於文天祥被敕死一事所知曉的基本情況;二是對元廷當日所面對的諸種政治情勢再予深究。
脫胎於元朝實錄的《元史·世祖本紀》,對於處死文天祥之事,所記甚簡:
[至元十九年十二月]乙未,中書省臣言:「平原郡公趙與芮、瀛國公趙顯、翰林直學士趙與,宜並居上都。」帝曰:「與芮老矣,當留大都,餘如所言。」繼有旨,給瀛國公衣糧發遣之,唯與勿行。以中山薛保住上匿名書告變,殺宋丞相文天祥。
[二十年春正月]和禮霍孫言:「去冬中山府奸民薛寶住為匿名書來上,妄效東方朔書,欺罔朝廷,希覬官賞。」敕誅之。又言:「自今應訴事者,必須實書其事,赴省、臺陳告。其敢以匿名書告事,重者處死,輕者流遠方;能發其事者,給犯人妻子,仍以鈔賞之。……」皆從之。[54]
這是筆者目前所見及的元廷針對處死文天祥之事的唯一官方記載。和禮霍孫此處所言,應當就是元廷當日頒告天下處死文天祥的官方主要說辭,即將文天祥見殺,歸咎於匿名書之告變事。當時代的人們對此事所獲得的相關信息,實亦源於此。如時人鄭思肖在《文丞相敘》中,對文天祥被處死的緣由有所描述,其中雖語多誇張,不過其主旨卻與官方說辭一般無異:
德佑八年冬,忽有南人謀刺忽必烈,顫慄不果,被賊殺。或謂久留公,終必生變,非利於韃。……會有中山府薛姓者,告於忽必烈曰:「漢人等欲挾文丞相擁德佑嗣君為主,倡議討汝。」忽必烈取文公至,問之,公慨然受其事,曰:「是我之謀也。」請全太后、德佑嗣君至,則實無其事。公見德佑嗣君,即大慟而拜,且曰:「臣望陛下甚深,陛下亦如是耶?」謂嗣君亦從事於胡服也。忽必烈始甚怒公,然忽必烈意尚湣公忠烈,猶望公降彼,再三說諭,公數忽必烈五罪,罵詈甚峻。忽必烈問公欲如何,公曰:「惟要死耳!」又問:「欲如何死?」公曰:「刀下死。」忽必烈欲釋之,俾公為僧,尊之曰「國師」;或為道士,尊之曰「天師」;又欲縱之歸鄉。公曰:「三宮蒙塵,未還京師,我忍歸忍生耶?但求死而已。」且痛罵不止,諸酋鹹勸殺之,毋致日後生事,忽必烈始令殺之。[55]
同樣處於那個時代的南宋遺臣謝枋得,他在《與參政魏容齋書》中稱:
皇帝慈仁如天,不妄殺一忠臣義士,雖曰文天祥被奸民誣告而枉死,後來冤狀明白,奸民亦正典刑,其待亡國之逋臣,可謂厚矣。[56]
此外,元代不少載籍對於文天祥被處死事之緣由,所記亦同。生於宋元之際的劉麟瑞,著有《昭忠逸詠》一書,以為故宋仗節死義之士書事存史,其所撰述文天祥死事亦云:
冬,因狂人薛寶住妄書告變,指天祥為內應。十二月初八日,世祖皇帝召天祥於殿中。[57]
可見,上述諸書均將文天祥見殺緣由,繫於薛寶住匿名告變事。這當然都流於官方一般說辭。那麼,他們會不會因為處於當時代,而有所隱晦而不敢言?其實不然。如所周知,鄭思肖對蒙元史事和人物之描述,毫無忌憚,肆逞口快,倘知更詳細內情,當無理由諱言其事。
逮至元中葉,劉嶽申為文天祥作傳,其所撰《文丞相傳》,對於文天祥被殺緣由,又有另一番描繪:
會受述丁參知政事。受述丁者,嘗開省江西,親見天祥出師震動,每昌言不如殺之便。自是,上與宰相每欲釋之,輒不果。至元壬辰(當為「壬午」之訛,1282——筆者)十二月八日,召天祥至殿中。天祥長揖不拜,極言宋無不道之君,無可吊之民,不幸母老子弱,權臣誤國,用舍失宜。北朝用其叛將、叛臣,入其國都,毀其宗社。天祥相宋於再造之時,宋亡,天祥當速死,不當久生。上使諭之曰:「汝以事宋者事我,即以汝為中書宰相。」天祥對曰:「天祥為宋狀元宰相,宋亡,惟可死不可生。」又使諭之曰:「汝不為宰相,則為樞密。」天祥對曰:「一死之外無可為者。」遂命之退。明日,有奏天祥不願歸附,當如其請,賜之死。受述丁力贊其決,遂可其奏。[58]
劉嶽申為文天祥作傳應是得到元廷官方授意或認可的。[59]他對文天祥死事之描繪,一望便知與此前之官方說辭有異,他將文天祥被殺緣由推到一位名叫「受述丁」的參知政事身上。所謂「受述丁」,應是「麥術丁(Maisad-Din)」之訛,除《元史·宰相年表》將其寫作「麥術督丁」外,《元史》其餘諸處均作「麥術丁」。此人為回回人。據《元史·阿合馬傳》載:「世祖嘗謂淮西宣慰使昂吉兒曰:'夫宰相者,明天道,察地理,盡人事,兼此三者,乃為稱職。阿里海牙、麥術丁等,亦未可為相,回回人中,阿合馬才任宰相。'」 [60]另據《元史·宰相年表》載,麥術丁於至元七年至至元十二年為參知政事,至元十九年已為右丞。[61]《元史·世祖九》載,至元十九年五月,「以甘肅行省左丞麥術丁為中書右丞,行御史臺御史中丞張雄飛參知政事。」 [62 ]因此,劉嶽申謂其時為「參知政事」,顯然有誤。文內提及麥術丁「嘗開省江西」,據《元史·世祖六》載,至元十四年七月,「參知政事、行江西宣慰使麥術丁為左丞」 [63 ],所指即此。麥術丁長期擔任中書宰執,不過忽必烈對其似無好感,據《元史·桑哥傳》載,至元二十四年,中書省遭檢覆,「世祖令丞相安童與桑哥共議,且諭:'毋令麥術丁等他日得以脅問誣伏為辭,此輩固狡獪人也。'」 [64]劉嶽申所紀敕死文天祥之事,僅言及麥術丁在其間所起的作用,這顯然是極不充分的,有故意隱晦之嫌。當日朝廷若僅僅因為匿名信事件而遽然處死文天祥,顯然於元廷形象有損。這或許正是劉嶽申選擇另一種說辭的原因所在。
事實上,最值得注意的應是鄧光薦所撰《文丞相傳》,該傳要早於劉嶽申的《文丞相傳》,只是鄧氏所作文天祥傳未得元官方認可。鄧氏曾與文天祥同遭北解,後因病滯留於南京。文天祥與之較為近密,他在獄中作詩提及鄧氏。對於文天祥見殺始末,鄧氏所述甚為詳瞻:
麥述丁參政,嘗開省江西,見公出師震動,每倡言殺之便。又以公罪人,下千戶所,收其棋奕筆墨書冊。初,閩僧妙曦,號琴堂,以談星見,是春進言。十一月,土星犯帝座,疑有變。群臣有言:瀛國公族在京不便者。而中山府薛寶住,聚數千人,聲言是真宋幼主,要來取文丞相。又有書於櫝者曰:「兩衛軍盡足辦事,丞相可以無慮。」又曰:「先焚城上葦子,城外舉火為應。」大臣議所謂丞相,疑為天祥。太子得櫝以奏,京師戒嚴,遷趙氏宗族往開平北。十二月初七日,司天台奏三臺拆。初八日,上召天祥入殿中,長楫不拜。左右強之拜跪,或以金撾摘其膝傷。公堅立不為動。上使諭之,其略曰:「汝在此久,如能改心易慮,以事亡宋者事我,當令汝中書省一處坐者。」天祥對曰:「天祥受宋朝三帝厚恩,號稱狀元宰相。今事二姓,非所願也。」上曰:「汝何所願?」天祥曰:「願與一死,足矣。」遂麾之退。是夜,回宿千戶所。初九日,宰執奏:「天祥既不願附,不若如其請,賜之死。」麥述丁力勸之。上遂可其奏。[65]
從鄧光薦所述可知,當日文天祥被敕死之緣由,應與以下四點有所關聯:一是麥術丁之力勸;二是閩僧之諫言(當年春進言,十一月,果有星變應驗);三是所謂「三臺拆」;四是薛寶住與匿名書事。鄧氏所列舉的諸端緣由,應都是當日實情,不過似乎都有隱約而未及要害之感。文天祥被敕死半個世紀之後,元朝官方於至正三年至五年(1343-1345)修纂《宋史》,《宋史·文天祥傳》對於文天祥敕死之始末及諸端緣由,所載亦頗詳備:
天祥在燕凡三年,上知天祥終不屈也,與宰相議釋之,有以天祥起兵江西事為言者,不果釋。至元十九年,有閩僧言土星犯帝坐,疑有變。未幾,中山有狂人自稱「宋主」,有兵千人,欲取文丞相。京城亦有匿名書,言某日燒蓑城葦,率兩翼兵為亂,丞相可無憂者。時盜新殺左丞相阿合馬,命撤城葦,遷瀛國公及宋宗室開平,疑丞相者天祥也。召入諭之曰:「汝何願?」天祥對曰:「天祥受宋恩,為宰相,安事二姓?願賜之一死足矣。」然猶不忍,遽麾之退。言者力贊從天祥之請,從之。俄有詔使止之,天祥死矣。[66]
《宋史·文天祥傳》所述文天祥敕死緣由,歸納起來主要亦與以下四點相關:一是當日宰執議論不釋文天祥,此顯然是指麥術丁之進言;二是閩僧諫,言天象於元不利;三是薛寶住叛亂及京城匿名書事;四是左丞相阿合馬新近被擊殺。[67]需指出的是,《宋史·文天祥傳》的史源,很可能來自於鄧光薦所作《文丞相傳》。據《題危太樸與鄧子明書後》云:「後文丞相囚金陵,禮部(即鄧光薦——筆者)實與俱,日夜相與唱和詩歌以娛悲紓痛。張弘範元帥以客禮,謁請為其子師。及歸廬陵,以所聞見,集錄為野史若干卷,藏不示人。今七十餘年,遇聖朝修遼、金、宋三史,詔求天下故史遺文,太樸(即危素——筆者)實銜朝命,來江西,至廬陵,求禮部所為書。子明(鄧光薦之孫——筆者)雖誼,不敢秘。」 [68] 另據危素《西臺慟哭記注跋》稱:「文丞相忠義明白,世多為之記載。禮部侍郎鄧公光薦作《續宋書》最為詳備,文公之將校名姓,往往在焉。」 [69]是知,危素應曾讀過鄧氏所作《文丞相傳》,而《宋史·文天祥傳》或許就出自危素手筆。
與鄧氏所述不同,《宋史·文天祥傳》還特別提及阿合馬被殺事,這關乎當日元王朝政局的穩定,可以說這正是編纂《宋史》史家的目光敏銳處。[70]於元廷而言,至元十九年所發生的諸多政治事件中,影響最巨者莫如左丞相阿合馬被殺。阿合馬為忽必烈皇后察必的陪嫁侍臣,極為得寵。可惜的是,至元十八年正月,「昭睿順聖皇后崩」。[71]此外,真金太子與阿合馬不和已久,阿合馬在朝中地位頗為尷尬。他被擊殺似乎是漢人合計良久之事。據《元史·世祖九》載,至元十九年三月,「益都千戶王著,以阿合馬蠹國害民,與高和尚合謀殺之。」阿合馬於此年三月被擊殺,次年十一月此案方定讞,所謂「詔以阿合馬罪惡頒告中外,凡民間利病即與興除之。」 [72]關於阿合馬被殺事,波斯史家拉施特在《史集》中有所敘及,其中專有一處題為「記費納克特人阿合馬異密及其死於高平章之手」。他認為「阿合馬異密作了合汗的宰相。[全部]政事都掌握在他手中。」「察必哈敦生活於自己父親的家中時,異密阿合馬就同他們親近。」「漢人異密們由於嫉妒而仇視。真金對他沒有好感。」「漢人異密們由於嫉妒和很早以來的仇恨,便動手謀害了他。」 [73]
朝廷重要宰執官員慘被錘殺,這個事件對於忽必烈的震動是不言而喻的。阿合馬被殺事件,若與當日漢人起事之情勢相聯繫起來看的話,不能說是件完全孤立的事件。也許正是因為回回人阿合馬被漢人所擊殺,麥術丁才極力諫言處死文天祥。若從其身份屬性來考量此事件的話,或許更契合麥術丁的真實本意。
由上所述可知,至元十九年所出現的系列事件並非孤立,它折射出元廷當日政局的不穩定。這其中不僅涉及漢人與回回人之間的爭鬥問題,還涉及到元廷對故宋遺留問題的關注與處置。忽必烈不僅採取更強硬的措施來進一步處理趙宋宗室所遺留的問題,還決定親自出面招降文天祥,並在最終無果的情形下將其處死。然而,元廷對於處死文天祥之事顯然又有所顧忌,於是又將其緣由繫於匿名書告變事,並以此昭告中外。事實上,敕死文天祥之事遠非那麼簡單,鄧光薦以及《宋史》修撰者們所提供的信息即已揭示出這點。
三、「閩僧」誰何:兼及元王朝對故宋遺留政治問題的處置
前文在分析文天祥被殺的諸多緣由時,對其中所提的「閩僧」諫言之事,尚未及多論。「閩僧」究竟為許何人?數百年來,人們似已忘記去進一步追問。由於此事關涉元王朝對故宋遺留政治問題的處置,它對於我們理解元王朝統治江南的歷史頗有補益,因而有必要深以追究。
由鄧光薦《文丞相傳》以及《宋史·文天祥傳》的記載可知,閩僧諫言之事,是促成元廷進一步著手處理故宋政治遺留問題的由頭之一。宋末帝瀛國公與全太后等被進一步遞解至上都,文天祥則被處死,以及更多的趙宋宗室遭致處理,這些事情都與此有所關聯。
那麼「閩僧」究竟是誰呢?鄧光薦在《文丞相傳》中曾明確指出:「初,閩僧妙曦,號琴堂,以談星見,是春進言。十一月,土星犯帝座,疑有變。」遍檢宋元時代載籍,除此處之記載外,關於「閩僧」的訊息,已無它處可覓。逮至明代,呂邦耀撰《續宋宰輔編年錄》,呂氏稱:「有閩僧慧堂,以談星見。奏言上,星犯帝坐,宜(疑)有變」;茅元儀則謂:「今祿命家有琴堂五星,即元僧妙曦也。嘗進言世祖曰:十一月,土星犯帝座,疑有變。遂以遷德佑帝於開平,殺文信國。其年十一月,實無他,其言不驗於當時。」 [74]是知明人的記載就已出現些許的混亂或差異(「琴堂」與「慧堂」之別)。「閩僧」為誰,依然是一個問題。
宋元或者明清時期,有無其它文獻可提供探查此人相關訊息的一鱗半爪呢?我們知道,「閩僧」絕非泛泛輩,他究竟為何方聖僧,何由得以密近天光,于禁中獻納處置故宋之諫言?
搜尋載籍,我們可找到唯一一處「閩僧」的相關詞條。據明人田汝成撰《誅髠賊碑》載:「西湖之飛來峰有石人三,元之總浮屠楊璉真珈、閩僧聞、剡僧澤像也。蓋其生時所自刻畫者,莫為掊擊。至是,陳侯見而叱曰:'髠賊髠賊胡為,遺惡跡以蔑我名山哉!'命斬之身首異處,聞者莫不霅然。」 [75]對於此記載,陳高華先生在《略論楊璉真加和楊暗普父子》一文中曾指出:「明人以為三像是楊氏和'閩僧聞、剡僧澤',後二者是江南僧人,出謀嗾使楊氏掘陵。從當時的地位來看,'閩僧聞、剡僧澤'是楊氏的下屬,三人絕不可能並列的。」 [76]倘暫且拋開石像具體所指不論,明中葉人田汝成所提出的楊璉真加與兩位漢僧「閩僧聞」與「剡僧澤」之間的關係問題,與我們所要追蹤的「閩僧」問題或許至為密切。這需要結合宋末元初人周密以及元末明初人陶宗儀的有關記載來加以辨析,方能明其所以。
周密與陶宗儀的相關記載,是指涉及宋末元初江南地區所發生的另一起重大政治事件,那就是西番僧楊璉真加盜掘位於紹興的故宋攢宮(又稱「梓宮」 ,指帝、後暫殯之陵寢)之事。關於楊璉真加盜掘南宋皇陵事,宋末元初周密曾撰有兩則《楊髠發陵》文,敘及此事甚詳。其中《癸辛雜識續集上·楊髠發陵》錄有其所見狀紙一張,涉及楊璉真加盜掘南宋皇陵之事,其文云:
楊髠發陵之事,人皆知之,而莫能知其詳。餘偶錄得當時其徒互告狀一紙,庶可知其首尾,云:「至元二十二年八月內,有紹興路會稽縣泰寧寺僧宗允、宗愷盜斫陵木,與守陵人爭訴。遂稱亡宋陵墓,有金玉異寶,說誘楊總統,詐稱楊侍郎、汪安撫侵佔寺地為名,出給文書,將帶河西僧人,部領人匠丁夫,前來將寧宗、楊後、理宗、度宗四陵,盜行發掘。割破棺槨,盡取寶貨,不計其數。又斷理宗頭,瀝取水銀、含珠,用船載取寶貨,回至迎恩門。有省臺所委官攔擋不住,亦有臺察陳言,不見施行。其宗允、宗愷並楊總統等發掘得志,又於當年十一月十一日前來,將孟後、徽宗、鄭後、高宗、吳後、孝宗、謝後、光宗等陵盡發掘,劫取寶貨,毀棄骸骨。其下本路文書,只言爭寺地界,並不曾說開發墳墓,因此江南掘墳大起,而天下無不發之墓矣。其宗愷與總統分贓不平,已受杖而死。有宗 者,見為寺主,多蓄寶貨,豪霸一方。」 [77]
《癸辛雜識別集上·楊髠發陵》針對楊璉真加盜掘宋陵事,則記載得更為詳盡:
乙酉楊髠發陵之事,起於天衣寺僧福聞號西山者,成於剡僧演福寺允澤號雲夢者。初,天衣乃魏憲靖王墳寺,聞欲媚楊髠,遂獻其寺。繼又發魏王之冢,多得金玉,以此遽起發陵之想,澤一力贊成之。遂俾泰寧寺僧宗愷、宗允等詐稱楊侍郎、汪安撫侵佔寺地為名,出給文書,將帶河西僧及兇黨如沉照磨之徒,部領人夫發掘。時有宋陵使中官羅銑者,猶守陵不去,與之極力爭執,為澤率兇徒痛箠,脅之以刃,令人擁而逐去。銑力敵不能,猶拒地大哭。遂先發寧宗、理宗、度宗、楊後四陵,劫取寶玉極多。獨理宗之陵所藏尤厚,啟棺之初,有白氣竟天,蓋寶氣也。理宗之屍如生,其下皆藉以錦,錦之下則承以竹絲細簟,一小廝攫取,擲地有聲,乃金絲所成也。或謂含珠有夜明者,遂倒懸其屍樹間,瀝取水銀,如此三日夜,竟失其首。或謂西番僧、回回,其俗以得帝王髑髏,可以厭勝,致巨富,故盜去耳。事竟,羅銑買棺製衣收斂,大慟垂絕,鄉裡皆為之感泣。是夕聞四山皆有哭聲,凡旬日不絕。至十一月復發徽、欽、高、孝、光五帝陵,孟、韋、吳、謝四後陵。徽、欽二陵皆空無一物,徽陵有朽木一段,欽陵有木燈檠一枚而巳。高宗之陵,骨髪盡化,略無寸骸,止有錫器數件,端硯一隻。為澤所取。孝陵亦蛻化無餘,止有頂骨小片,內有玉爐瓶一副,及古銅鬲一隻。亦為澤取。嘗聞有道之士能蛻骨而仙,未聞併骨而蛻化者,蓋天人也。若光、寧諸後,儼然如生,羅陵使亦如前棺斂,後悉從火化,可謂忠且義矣。惜未知其名,當與唐張承業同傳否?金錢以萬計,為屍氣所蝕,如銅鐵,以故諸兇棄而不取,往往為村民所得,間有得貓眼金剛石異寶者。獨一村翁於孟後陵,得一髻,其髪長六尺餘,其色紺碧,髻根有短金釵,遂取以歸,以其為帝後之遺物,庋置聖堂中奉事之,自此家道漸豐。其後凡得金錢之家,非病即死。翁恐甚,遂送龍洞中。聞此翁今成富家矣。方移理宗屍時,允澤在旁以足蹴其首,以示無懼。隨覺奇痛,一點起於足心,自此苦足疾,凡數年,以致潰爛雙股,墮落十指而死。天衣聞既得志,且富不義之財,復倚楊髠之勢,豪奪鄉人之產,後為鄉夫二十餘輩俱俟道間,屠而臠之。當時刑法不明,以罪不加眾而決之[78]
周密生於宋理宗紹定五年(1232),卒於元成宗大德二年(1298),應該說正是事件發生當時代的人。周氏所敘當日告狀紙書事,以及對於南宋諸陵遭掘之後的詳盡描述,具有很高的可信度,應非虛構。不過,此處需要特別加以辨析的是關於楊璉真加盜掘宋陵時間的問題。
元明之際陶宗儀撰有《發宋陵寢》一文,陶氏在此文中除全文過錄周密《癸辛雜識別集上·楊髠發陵》外,還收錄有另外兩則與楊璉真加盜掘南宋皇陵相關的記載。
第一則記載稱:「吳興王筠庵先生國器,示餘所藏《唐義士傳》。讀之,不覺令人泣下,謹錄之」,云云。《唐義士傳》由「雲溪羅先生有開所撰」,該傳主要是描述一位名叫唐珏的義士竭力收集宋諸陵遺骸以共瘞之事,該傳稱:
歲戊寅,有總江南浮屠者楊璉真珈,怙恩橫肆,勢焰爍人,窮驕極淫,不可具狀。十二月十有二日,帥徒役頓蕭山,發趙氏諸陵寢,至斷殘支體,攫珠襦玉柙,焚其胔,棄骨草莾間……唐葬骨後,又於宋常朝殿掘冬靑樹,植於所函土堆上,作《冬青行》二首,曰:「……上有鳯巢下龍穴,君不見,犬之年,羊之月,劈靂一聲天地裂……」
第二則記載為「遂昌鄭明德先生元佑所書《林義士事跡》」,陶氏過錄其文云:
宋太學生林德陽,字景䂀,號霽山。當楊總統發掘諸陵寢時,林故為杭丐者,背竹籮,手持竹夾,遇物即以夾投籮中。林鑄銀作兩許小牌百十,系腰間,取賄西番僧曰:「餘不敢,望收其骨,得高家孝家斯足矣。」番僧左右之,果得高孝兩朝骨,為兩函貯之。歸,葬於東嘉。其詩有《夢中作》十首……葬後,林於宋常朝殿掘冬青一株,植於所函土堆上,又有《冬青花》一首曰:「冬青花,冬青花,花時一日腸九折。隔江風雨清影空,五月深山落微雪。石根雲氣龍所藏,尋常螻蟻不敢穴。移來此種非人間,曾識萬年觴底月。蜀魂飛繞百鳥臣,夜半一聲山竹裂。」又一首有曰:「君不記,羊之年,馬之月,霹靂一聲山石裂。」聞其事甚異,不欲書。若林霽山者,其亦可謂義士也。此五詩,與前所錄語句微不同,詩中有雙匣字,則事收兩陵骨之意。得非林義士詩,而羅雲溪以傳者之誤而寫人傳中乎?但曰移宋常朝殿冬青,植所函土上而作冬青詩,吾意會稽去杭,止隔一水,或者可以致之。若夫東嘉,相望千餘裡,豈能容易持去?縱持去,又豈能不枯瘁?作如此想,則又疑是唐義士詩。且葬骨一事,豈唐方起謀時,林已先得高孝兩陵骨耶?抑得唐所易之骨耶?蓋各行其所志,不相知會,理固有之。
陶宗儀針對周密《楊髠發陵》、羅有開《唐義士傳》、鄭元佑《林義士事跡》三則記載所涉發宋陵時間不一的問題,他認為:「據此說(指周密之說,即至元二十二年,1285),則雲溪所傳,歲月絕不同,蓋嘗論之:至元丙子(1276),天兵下江南,至乙酉(1285),將十載,版圖必已定,法制必已明,安得有此事!然戊寅(至元十五年,1278)距丙子不三年,竊恐此時庶事草創,而妖髠得以肆其惡與。妖髠就戮,群兇接踵隕於非命,天之所以禍淫者亦嚴矣。但云高宗陵骨髪盡化,孝宗陵頂骨小片,不知唐義士所易者何骨也。林義士所收者又何骨也。惜餘生晚,不及識宋季以來老儒先生,以就正其是非,姑以待熟兩朝典故之人問焉。」 [79]
陶宗儀《發宋陵寢》文針對楊璉真加等人盜掘宋陵時間所作的判斷,引發後世學者的爭論,明清時期諸多大儒如全祖望、孫詒讓等,均參與其中。[80]明清以來的學者們,大多接受陶宗儀的戊寅年發墳說,而不同意周密的乙酉年掘墳說。[81]針對此一聚訟紛紜的問題,上世紀四十年代,閻簡弼先生發表《南宋六陵遺事正名及諸攢宮發毀年代考》一文,就萬斯同裒集自宋末周密以降有關宋陵之遺事而題為《南宋六陵遺事》之書,考論「諸陵」之說法,認為不宜稱「六陵」,而應稱「諸攢宮」為是。而對於諸攢宮毀瘞年代問題,簡氏就陶宗儀所引三則記載進行分析,指出羅有開、鄭元佑均為掘陵事件發生後出生的人,而周密於掘陵事件發生時(戊寅年至乙酉年),年齡正值四十八歲至五十五歲間,其所記應當更接近事實。[82]
特別值得指出的是,閻簡弼先生的論述,徵引史料極為豐富,惟其未能留意到鄭思肖的相關記載,殊為可惜。事實上,鄭思肖之記載可為我們進一步否定戊寅年發宋墳說,提供有力的支持。
鄭思肖撰有《德佑謝太皇北狩攢宮議》文,該文稱:「德佑六年太歲庚辰三月十三日,太皇太后崩於北狩行宮,虜賊奉梓宮於幽州長生觀,議將攢於藝祖昌陵側。我書'崩於北狩行宮'者何?蓋痛太皇死不得其正也。書'攢'者何?昔本朝都汴時,陵寢在北,紹興後,列聖謀復歸都汴,期遷梓宮附葬先朝諸陵間,故曰'攢'。今太皇大崩難中,或葬藝祖昌陵側,出虜酋意,實為逆事。微臣齧苦,志在中興復仇,期遷太皇歸合葬穆陵側穆陵,理宗,理始正,故亦書'攢'。」 [83]此文雲及謝太后崩於德佑六年,實誤。[84]據《宋史·理宗謝皇后傳》載:「是年(德佑二年)八月,至京師,降封壽春郡夫人。越七年終,年七十四,無子。」 [ 85]可見,謝太后應去世於德佑九年,即至元二十年(1283)。雖然鄭思肖此文主旨在探討謝太后葬於何處更合禮制的問題,不過從中可以看到,其時穆陵尚未遭掘,倘若穆陵已被盜掘,何來「合葬穆陵側」之說?鄭思肖久居蘇州,去紹興不遠,倘若宋皇陵此時已遭盜掘,他是完全可以知悉該消息的。由此觀之,陶宗儀等持戊寅年之說,實在讓人懷疑。
此外,鄭思肖還撰有《因山為墳說》一文,此文作年不詳,置於《德佑謝太皇北狩攢宮議》之後,該文有言稱:「今江南諸陵受禍不淺,何可說耶?藝祖在天之靈,赫赫如日,聖跡如斯,前朝未見有如此者,吾知天下未遽屬他人手。思肖,德佑遺臣也,諸陵之淚不幹,然謀報亦未晚,他日中興聖人,願鑑於是。」 [86]此記載顯示鄭思肖寫作此文時,宋陵已遭掘。前文已述,鄭思肖《心史》封緘埋於井下,年代在德佑九年,即至元二十年(1283),此文置於《德佑謝太皇北狩攢宮議》之後,因此鄭思肖的記載又在提示我們,宋陵遭盜掘應是至元二十年或其後一年以內所發生之事。[87]
最後,我們還可根據其它史料記載,來對掘陵事件並不發生於戊寅年之說進行論證。據《元史·世祖紀》載,至元二十一年(1284)九月,「丙申,以江南總攝楊璉真加發宋陵冢所收金銀寶器修天衣寺」;二十二年春正月,「毀宋郊天台。桑哥言:'楊輦真加雲,會稽有泰寧寺,宋毀之以建寧宗等攢宮;錢唐有龍華寺,宋毀之以為南郊。皆勝地也,宜復為寺,以為皇上、東宮祈壽。'時寧宗等攢宮已毀建寺,敕毀郊天台,亦建寺焉。」 [88]兩則記載顯示,至元二十二年正月之前,宋陵已遭掘。是知,周密所記乙酉年(1285)說,似亦存有問題。
綜合以上諸說,筆者以為宋陵遭掘,理應發生在元廷敕死文天祥之後,即至元十九年至至元二十一年之間。[89]這似乎也更合符當日歷史實情。亡宋之初,元廷當對原南宋臣民多加安撫,以減少抵抗,穩定人心。若於此時挖掘宋墳,無異於給自己增添不必要的政治風險。再者,至元十五年,楊璉真加到任杭州不久,對南方情形尚不熟悉,貿然挖宋墳亦不符常情。至元二十年或隨後一年,則順理成章,因為當日情勢已生變化:宋宗室被遞解至更北面的上都,而文天祥則被處死。[90]楊璉真加選擇在元廷處理南宋遺留政治問題的當口來挖掘宋陵,這也就更易於理解了。最後但絕非不重要的是,倘若將挖掘宋墳時間置於戊寅年,那麼緣何諸多經歷過那個時期的士人們的文集中不見提及?若因局勢所逼而有所諱言,那麼鄭思肖這位絲毫無所隱晦的反元鬥士,緣何又不提及戊寅年(按照鄭思肖慣用的紀年,也就是「德佑四年」)所發生的此等慘烈之事呢?鄭思肖對蒙古人或者忽必烈本人的描繪,幾近以辱罵口吻,倘若他知悉此事,必不諱言。
由以觀之,楊璉真加盜掘宋陵的年代問題,現在說來應該比較清楚了。陶宗儀人等將其年代繫於至元戊寅年是大有問題的,而周密所敘述至元二十二年之說亦並不十分可靠。不過較之陶氏之說,周氏說則更合乎情理。
前文之所以花費大量筆墨來重新探討南宋攢宮遭掘的具體年代問題,主要是因為它與文天祥被殺年代密切相關,這一系列歷史事件之間的關聯性不應忽視。那麼,挖掘宋攢宮之事與文天祥被處死事件以及與「閩僧」的問題,其間又有怎樣的關聯呢?
周密提到兩位在挖掘宋陵事件中扮演急先鋒角色的漢僧福聞與允澤和尚,所謂「起於天衣寺僧福聞號西山者,成於剡僧演福寺允澤號雲夢者。…… 天衣聞既得志」云云。陶宗儀後來在過錄周密之文時,將其中一位漢僧名字稍微弄出了點異狀:「起於天長寺福僧聞號西山者,成於演福寺剡僧澤號雲夢者。 」 [91]所謂「剡僧澤」,指允澤和尚。據《續佛祖統紀》載,允澤為剡源人,十四歲出家於報恩寺,師從剡源妙悟,允澤和尚被認為是「剡僧」。[92]因此,從文意而斷,陶宗儀此處所謂「福」與「剡」,顯然是對應指地名者言。或許正是受陶宗儀過錄文之影響,後人在理解這一問題時亦出現些許誤會,此即前文所述明人田汝成撰寫的《誅髠賊碑》文,田氏逕自將陶氏所記「福僧聞」改為「閩僧聞」。不過,田氏是否真正受到陶宗儀寫法誤導本身所致,抑或陶、田兩氏均認為「福聞」和尚應是指該僧乃福建人氏而名為「聞」者,則已不可得其詳矣。然而需指出的是,對於這位名為「福聞」或謂「聞」的僧人,周密自身尚存有些許混亂,今日學界多將該僧名認定為「福聞」,而非單字名「聞」。[93]
那麼,這位「福聞」和尚在文獻中有無其它消息可資查探呢?周密另撰有《二僧入冥》文,對參與掘宋陵事件中的諸位漢僧不得善終的下場有所描繪:
乙未歲,餘還霅省墓,杼山聞寶積僧云:「去歲菁山普明寺僧茂都事者,病傷寒,死二日復甦。言初至大官府,冠裳數人據坐大殿,有一僧立廡下,竊窺之,則徑山高雲峰也。欲扣其所以,搖手雲我為人所累至此。忽枷至一僧,則其徒也。即具鐵床,熾火炙之,叫號穢臭不可聞。主者呼雲峰,問其事如何。答曰:'彼受此痛,若某有預,必言矣。'主者曰:'當是時是誰押字? '則無以對。繼又枷至一僧,骨肉皆零落,則資福寺主守觀象先也。方欲問之,忽有黃巾武士直造殿上,問某事何為久不行遣?主者皆悚然而起,立命吏索案,案卷盈庭,點檢名字,一吏就旁書之,凡四十二人,主者遂署於後。甫畢,此紙即化為火飛去,即有大青石枷四十二具,陳於庭下,各標姓名於上。頃刻追至二僧,乃靈隱、齡悅二都事,即就枷之。繼而又有一人自外巡廡而入 ,各標姓名,見茂云:'汝安得至此?'遂令擁出,至門一跌而寤。」然其所見四十二人,是時皆無恙。至次年,死者凡十數人,固已異矣。至丁酉七月,演福主僧允澤號雲夢者,以雙足墮指潰爛,病亟,日夕號呼,瞑目即有所覩。其親族兄長在左右視其疾,一日,忽令其兄設四十九解禮懴,自疏平生十大罪以謝過,發陵亦一事。泣謂其兄曰:「適至陰司,見平日作過諸僧皆在,各帶青石大枷,獨有二枷尚空,已各書名於上矣。其一則下天竺瑞都事也。」其時瑞故無恙。扣其一枷為何人,則潸然墮淚曰:「吾恐不可免也。」是夕澤殂。越一日,瑞都事亦殂。其冥中所見,大率與甲午歲茂僧入冥所覩皆脗合,蓋可謂怪。天理果報之事,未有昭昭如此事者,故書之以警世雲。[94]
周密此處所述事頗為怪誕離奇。所謂「二僧入冥」,其一是指允澤和尚入冥事,其所描繪允澤事,與《癸辛雜識別集上·楊髠發陵》中所描繪之允澤事相近似,且允澤於丁酉歲圓寂,亦與《續佛祖統紀》記載允澤卒年相同;另一則是指普明寺僧茂入冥事,僧茂所述地府所見之「叫號穢臭不可聞」的僧人,疑指福聞和尚,不過此處未明言福聞和尚的最終下場。前引周密《癸辛雜識別集上·楊髠發陵》曾提及福聞和尚的最終下場:「天衣聞既得志,且富不義之財,復倚楊髠之勢,豪奪鄉人之產,後為鄉夫二十餘輩俱俟道間,屠而臠之。」僧茂所提供的訊息最為令人矚目之處,是提及「徑山高雲峰」其人。據文意,福聞和尚應該就是徑山高雲峰和尚的徒弟。[95]
僧茂所提及的「徑山高雲峰」和尚究竟系何方高人呢?十分幸運的是,釋念常所撰《佛祖歷代通載》內留存有雲峰和尚的詳細傳記,為俾便討論,茲俱引於下:
至元三十年,杭州徑山雲峰和上示寂。師名妙高,句之長溪人。(1)父諱鼒家,世業儒。母阮,夢池上嬰兒合爪坐蓮華心手捧得之,覺而生師,因名夢池。神採秀徹,嗜書力學,尤耽釋典,固請學出世法。父母以夢故,不定奪。俾從吳中雲夢澤公受具戒。師銳意求道,首參痴絕衝。衝曰:「此兒語纚纚有緒,吾宗瑚璉也。」尋又見無準於徑山。準尤器愛,擬以侍職處。師嘆曰:「懷安敗名,吾不遍參諸方,不止也。」遂之育王見偃溪,即請入侍室,掌職藏鑰。一日溪舉:「譬如牛過窗欞,頭角四蹄俱過了,因甚尾巴過不得。」師劃然有省,答曰:「鯨吞海水盡,露出珊瑚枝。」偃溪可之。會師遷南屏,攜師與俱。尋住南興大蘆,遂為嫡嗣。遷保安、江陰、教忠、霅川、何山,雲衲四來,三堂皆溢。蔣山虛次直指僉議無以易師,朝旨從之。歷十有三載,眾逾五百。德佑乙亥年(至元十二年,1275),被兵革,軍士有迫師求金者,師曰:「此但有寺有僧,無金與汝。」俄以刃擬師,師延頸曰:「欲殺即殺,吾頭非汝礪刀石。」辭氣雍容,了無怖畏。軍士感動,擲刃去。丞相伯顏公見師加敬,舍牛百、齋糧五百,寺賴以濟。顏公又戒諸將:「此老非常人比,宜異目待之。」以故寺得無恙。(2)至元庚辰(至元十七年,1280),雙徑延請,師懇辭再三,乃前寺罹回祿,草創才什一,師悉力興建,且捐衣盂自為僧堂眾寮。不十年,悉復舊觀。戊子春(至元二十五年,1288),魔事忽作,教徒譖毀禪宗。師聞之嘆曰:「此宗門大事,吾當忍死以爭之。」遂拉一二同列趨京。有旨,大集教、禪廷辨。上問:「禪以何為宗。」師奏:「淨智妙圓體本空寂,非見聞覺知思慮分別所能到。」宣問再三,師歷舉西天四七,東土二三;達磨諸祖,南能北秀;德山臨濟,棒喝因緣。大抵教是佛語,禪是佛心。正法眼藏,涅盤妙心。趣最上乘,孰過於禪。詞指明辯,餘二千言。又宣進榻前,與仙林諸教徒返復論難。(3)林問:「禪宗得法幾人?」師云:「從上佛祖天下老和上,盡恆河沙莫窮其數。」林云:「只這是誰?」師云:「含元殿上更覓長安。」又問:「如何是禪?」師打一圓相,林不省。師曰:「只這一圈透不過,說什千經萬論。」林辭屈。上大說,眾喙乃熄,禪宗按堵如初。陛辭南歸,示眾云:「我本深藏巖竇,隱遁過時,不謂日照天臨,難逃至化。」又云:「衲帔蒙頭萬事休,此時山僧都不會。」徑山輪奐甫備,延燎復盡。師謂眾曰:「吾負此山債耳。」遂竭力再建。匯殿坡為池,他屋皆易置佳處,五年而成。癸巳六月初,小參訓飭學者。十七日,書偈而逝。師生於嘉定己卯(1219)二月十七日,壽七十五,臘五十九。葬於寺西之居頂庵。[96]
這份有關徑山雲峰妙高禪師的傳記資料,提供的信息極為豐富,研究元代江南佛教史者對此尤為關注。不過,筆者此處並不欲就佛教史層面的問題來解析此材料,而是從政治史的角度來加以梳理。其中尤可留意者,為引文中筆者特別加粗所標示出的三點,在此稍作分析引申:(1)文中所謂「句之長溪人」,即指妙高和尚為福建長溪人(今福建霞浦)。(2)至元十二年,所謂「丞相伯顏公見師加敬,舍牛百、齋糧五百,寺賴以濟。顏公又戒諸將:'此老非常人比,宜異目待之。'」其實此已十分清楚地揭示出,妙高和尚其時已與蒙古人交好,而且其所接觸者,正是元下江南時的元軍大統帥伯顏。另外,文中稱讚妙高和尚「辭氣雍容,了無怖畏」,實乃虛飾之詞耳。(3)至元二十五年,因江南禪教之爭而出現廷辯,妙高和尚「遂拉一二同列趨京」,所謂「又宣進榻前,與仙林諸教徒返復論難」、 「上大說」云云,實則清楚地表明,妙高和尚獲近天顏,與忽必烈的親近關係實非同尋常。以上解析中所透露出的訊息提示我們,妙高和尚很有可能就是曾於至元十九年向元廷進言的那位「閩僧」。[97]
妙高和尚之行實告訴我們,早在至元二十五年佛教內部廷諍之前,他很有可能就曾經在蒙古宮廷中出現過。徑山禪寺於宋元時代頗有聲名,鄭思肖在臚列江南諸禪寺時,即將該寺列於首位。[98]《佛祖歷代通載》所記妙高和尚得壽七十五,其圓寂之年當在癸巳歲(1293),與周密《二僧入冥》記載僧茂入冥所提及的雲峰和尚甲午歲(1294)之事,實有所衝突,此闕疑待考。然而最為重要的是,《二僧入冥》實際上已十分明確地揭示出高雲峰和尚,與盜掘南宋攢宮之事所涉匪淺。倘若《二僧入冥》所記僧茂口中的那位「叫號穢臭不可聞」的和尚確為福聞,那麼妙高和尚師徒二人所充當的角色,其實是一脈相繼的。他們作為南方佛教界的代表人物,為元廷處置故宋遺留問題,諫言獻策,充當前卒。
當然這絕非定讞,此處所考釋出的「閩僧」妙高和尚,與鄧光薦《文丞相傳》中所指的「閩僧」妙曦和尚,尚有難以彌縫之處。至於「閩僧」是否曾改名,則不得而知。亦或有論者以為,禪僧通星象者寡鮮,似存疑竇。不過,《佛祖歷代通載》提及妙高和尚「談牛過窗欞」之事,或是要在揭示其禪之悟性,聰穎可見。此外,研究元代江南佛教史的學者大致同意,當時南方存有禪、教之爭,那為何禪僧妙高與屬於教派的密教僧人楊璉真加會走到一起呢?事實上,當日禪、教之爭確實存在,但也並不是說就處於絕然對立的狀態。雖然忽必烈即位後有所謂「崇教抑禪」的傾向,不過此舉最為根本的目的還在於平衡各派勢力以強化控制,所謂「'漢地'各教派中禪宗勢力獨大,忽必烈抬高其他教派地位,抑制禪宗,有利於對'漢地'佛教的控制。」 [99]此可謂見的之論。因此,忽必烈與禪宗人物有所親近,亦完全不必驚訝。楊璉真加作為元朝管理江南佛教的實權人物,佛教諸派自然都要接受其領導,作為禪宗代表人物的妙高和尚,與楊璉真加有某種聯繫或合作,亦屬必然。由此我們也可以很自然地理解,屬禪宗的妙高之徒福聞和尚,與屬教派天台宗的允澤和尚,[100]能夠與江南釋教都總統西番僧楊璉真加合作。他們雖分屬佛教各派,卻共同策劃導演出這起駭人的歷史事件。
四、餘論
至此,我們對「閩僧」諫言與楊璉真加盜掘南宋皇陵之事的關聯性問題,已有比較清晰的認識。盜掘宋陵,實乃大忌。滅宋前不數年,當時文天祥曾赴北與伯顏談判,蒙古人的態度是「決不動三宮九廟」 [101]。逮至南宋被滅,「三宮」被北押至大都,僅獲免「系頸牽羊」的羞辱,[102]已算作是優禮。到至元十九年時,瀛國公及宋宗室等又再北攆至上都,宋故相文天祥則被處死。不惟如此,繼之而起又出現更為駭人聽聞的盜掘宋陵事件。此一系列歷史事件發展的邏輯鏈條,於此清晰可辨。
至元二十三年(1286)二月,忽必烈派程巨夫南下「求好秀才」:
集賢直學士程文海言:「省院諸司皆以南人參用,惟御史臺按察司無之。江南風俗,南人所諳,宜參用之便。」帝以語玉速鐵木兒,對曰:「當擇賢者以聞。」帝曰:「汝漢人用事者,豈皆賢邪﹖」……三月己巳,御史臺臣言:「近奉旨按察司參用南人,非臣等所知,宜令侍御史、行御史臺(等)[事]程文海與行臺官,博採公潔知名之士,具以名聞。」帝命齎詔以往。[103]
或許,這正是忽必烈對江南統治態度的一種變化。在歷經處死文天祥以及盜掘宋陵事件之後,元廷意圖重新修復與南方的關係,以安撫江南士人與民眾。
楊璉真加盜掘南宋皇陵之事,其餘響一直延續至元亡明興之際。據宋濂《書穆陵遺骼》稱:
初,至元二十一年甲申,僧嗣古妙高上言,欲毀宋會稽諸陵。江南總攝楊輦真加與丞相桑哥,相表裡為奸。明年乙酉王(正)月,奏請如二僧言。發諸陵寶器,以諸帝遺骨建浮屠塔於杭州之故宮,截理宗頂以為飲器。大明洪武二年戊申正月戊午,皇帝御札丞相宣國公李善長,遣工部主事谷秉毅,移北平大都督府及守臣吳勉,索飲器於西僧汝納監藏深惠,詔付應天府守臣夏思忠,以四月癸酉瘞諸南門高座寺之西北。明年己酉六月庚辰,上覽浙江行省進宋諸陵圖,遂命藏諸舊穴雲。嗚呼,上之德可謂至矣哉。[104]
明人將掘宋陵之事全繫於西番僧身上,出主意者為嗣古妙高,力贊其事者則為楊璉真加與桑哥。這完全不同於宋元時期周密、陶宗儀等人的記述,他們的記載清楚地表明,起意者與力贊其事者,實為福聞與允澤這兩位漢僧。明人的描述是十分讓人懷疑的。至於「嗣古妙高」其人,就宋元時代載籍而論,史傳無聞。[105]所謂「嗣古妙高」其人的出現,最早即源自於宋濂《書穆陵遺骼》一文。[106]另據《明史·危素傳》記云:
先是,至元間,西僧嗣古妙高欲毀宋會稽諸陵。夏人楊輦真珈為江南總攝,悉掘徽宗以下諸陵,攫取金寶,裒帝後遺骨,瘞於杭之故宮,築浮屠其上,名曰鎮南,以示厭勝,又截理宗顱骨為飲器。真珈敗,其資皆籍於官,顱骨亦入宣政院,以賜所謂帝師者。素在翰林時,宴見,備言始末。帝嘆息良久,命北平守將購得顱骨於西僧汝納所,諭有司厝於高坐寺西北。其明年,紹興以永穆陵圖來獻,遂敕葬故陵,實自素髮之雲。[107]
危素為元末明初重要人物,曾在元朝為官,並參與修纂《宋史》。此處描寫危素所親見者,乃指其所見為宋理宗之顱骨為飲器事,而並不是說危素知曉「嗣古妙高」其人其事。那麼,所謂「嗣古妙高」,會否是宋濂有意曲筆不揭,意指「妙高和尚之法嗣」?此留諸博雅君子求之。
事實上,明太祖反元,其旗號即為「驅逐胡虜,恢復中華」。[108]宋濂為明太祖隨侍文臣,諸多詔命典誥均出其手,他撰寫的《書穆陵遺骼》文,顯然代表明官方口吻。明初故意將盜掘南宋皇陵之事全部推到西番僧身上,而與漢僧全然無涉,實不可排除其政治上的考量。明人戴冠在《濯纓亭筆記》開篇即言及此事,實已將明廷處理元人盜掘宋陵之後續問題的真實用意透露無遺:
元主忽必烈用西僧嗣古妙高及楊璉真加之言,盡發宋諸陵之在紹興者及大臣冢墓,凡一百一所,竊其寶玉無算,截理宗頂骨為飲器。胡主吞滅中國之初,即行此盜賊不仁之事。我太祖即位之元年戊申(1368)正月戊午,即御札丞相宣國公李善長,遣工部主事谷秉毅,移北平大都督府及守臣吳勉,索飲器於西僧汝納監藏深惠,詔付應天府守臣夏思忠,以四月癸酉瘞諸南門高座寺之西北。明年己酉(1369)六月庚辰,上覽浙江行省進宋諸陵圖,遂命藏諸舊穴。時開國之初,庶務方殷,而首求先代帝王之遺骸,若救焚拯溺之不暇,往返數千裡,首尾不逾三月,即得舊物歸瘞中土。又僅逾年,而即返諸故穴,其敏於舉義如此。英明剛果之志,慈祥惻隱之心,雖堯舜湯武,不是過矣。於乎休哉![109]
由是觀之,明初急於就有關南宋攢宮遭盜掘之前朝遺事加以處理,實際上是朱明政權在為其取代元王朝統治的正當性而張本。
注釋:
[①] 據《元史》載,至元十五年閏十一月:「諜報文天祥見屯潮陽港,亟遣先鋒張弘正、總管囊加帶率輕騎五百人,追及於五坡嶺麓中,大敗之,斬首七千餘,執文天祥及其將校四人赴都。」參閱《元史》卷一○《世祖七》,中華書局點校本,1976年,第206頁。
[②] 劉嶽申《申齋劉先生文集》卷一三《文丞相傳》,收入國立中央圖書館編印《元代珍本文集彙刊》,國立中央圖書館,民國五十九年,第570頁。
[③] 《申齋劉先生文集》卷一三《文丞相傳》內稱「二十二日發廣州」,第570頁。
[④] 文天祥《文天祥全集》卷一四《指南後錄》、卷一六《集杜詩》,中國書店,1985年,第349-382頁、第397-440頁。
[⑤] 參閱黨寶海《蒙元驛站交通研究》,崑崙出版社,2006年,第279-313頁。
[⑥] 謝枋得著、熊飛等校注《謝疊山全集校注》卷一《上程雪樓御史書》,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1994年,第1頁。
[⑦] 《文天祥全集》卷一四《指南後錄》之卷之二,第367頁。
[⑧] 另據周密撰《文山書為北人所重》載:「平江趙升卿之姪總管號中山者云:近有親朋過河間府,因憇道傍,燒餅主人延入其家,內有小低閣,壁貼四詩,乃文宋瑞筆也。漫云:'此字寫得也好,以兩貫鈔換兩幅與我如何?'主人笑曰:'此吾家傳寶也,雖一錠鈔一幅亦不可博。咱們祖上亦是宋民,流落在此。趙家三百年天下,只有這一個官人,豈可輕易把與人邪?文丞相前年過此與我寫的,真是寶物也。'斯人樸直可敬如此,所謂公論在野人也。癸巳九月。」文天祥此詩乃北解途中經河間府時所作,由以觀之,知其所遇並不嚴苛。參閱周密撰、吳企明點校《癸辛雜識·癸辛雜識續集下》,中華書局,1988年,第186頁。
[⑨] 如《指南後錄》卷之三《五月十七夜大雨歌》、《還獄》諸篇,參閱《文天祥全集》,第374頁、378頁。
[⑩] 《文天祥全集》卷一四《指南後錄·胡笳曲》、卷一五《吟嘯集·遇靈陽子談道贈以詩》,第369-370頁、389頁。《胡笳曲》記:「庚辰中秋日,水雲慰予囚所。援琴作胡笳十八拍,取予疾徐,指法良可觀也。琴罷索予賦胡笳詩,而倉卒中未能成就。水雲別去,是歲十月復來,予因集老杜句成拍,與水雲共商略之。蓋囹圄中不能得死,聊自遣耳。亦不必一一學琰語也。水雲索予書之,欲蔵於家,故書以遺之。」
[11] 據鄧光薦撰《文丞相傳》載,至元十九年,因情勢突變,「下千戶所,收其棋奕筆墨書冊。」參閱《文天祥全集》卷一七《宋少保右丞相兼樞密使信國公文山先生紀年錄》所錄鄧光薦《文丞相傳》,第466頁。下文所引鄧光薦《文丞相傳》之相關內容,均引自該書,不再一一註明。
[12] 此《文天祥墓志銘》,見於明嘉靖本《文山先生全集》卷二八、崇禎本《宋文文山先生全集》卷二一,分別題作《宋禮部侍郎廬陵中齋鄧光薦中甫敘公傳》、《鄧光薦敘傳論》。詳可參閱陳柏泉《至元二十一年文天祥墓志銘》,載《文史》1983年總第17輯,第240頁;鄧碧清《也談至元二十一年〈文天祥墓志銘〉》,載《文史》1994年總第38輯,第220頁。
[13] 鄭思肖著、陳福康點校《鄭思肖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26頁。本文所引《鄭思肖集》的相關內容,均出自是書所收錄的《心史》。有關《心史》真偽問題的爭論,自清人徐乾學以來,已持續數百年之久。目前就元史學界而言,對於《心史》為宋遺民所作的真實性問題以及該作品所具有的重要史料價值,基本持肯定態度。筆者曾仔細研讀過《心史》,亦認同元史學界前輩學者所作出的肯定判定。本文多處徵引《心史》內容來討論相關問題,其實亦從一側面揭示出鄭思肖所記與當日歷史狀況相符合之種種。對於《心史》真偽問題爭論的學術史梳理,詳可參閱鍾焓《〈心史·大義略敘〉成書時代新考》,載《中國史研究》2007年第1期。茲不贅述。
[14] 陶宗儀《南村輟耕錄》卷五,中華書局,1959年,第63頁。
[15] 《申齋劉先生文集》卷一三《文丞相傳》,第568-570頁。
[16] 《文天祥全集》卷一五,第386頁。
[17] 《文天祥全集》卷一六,第415頁。
[18] 《文天祥全集》卷一七《宋少保右丞相兼樞密使信國公文山先生紀年錄》,第464頁。
[19] 《申齋劉先生文集》卷一三《文丞相傳》,第573-574頁。
[20] 《文天祥全集》卷一五,第384頁。
[21] 《文天祥全集》卷一五,第390頁。
[22] 《文天祥全集》卷一四,第382頁。
[23] 《文天祥全集》卷一五,第392頁。
[24] 《文天祥全集》卷一五,第394頁。
[25] 《宋史》卷四一八,中華書局,1977年,第12539頁。
[26] 《文天祥全集》卷一七《宋少保右丞相兼樞密使信國公文山先生紀年錄》,第465頁。
[27] 王世貞《弇州四部稿》卷一百一○《史論二十首·文天祥》,明萬曆刻本。
[28] 錢鍾書《宋詩選注》,人民文學出版社,1989年,第279頁。
[29] 《文天祥全集》卷一五,第388頁、389頁。
[30] 王炎午《吾汶藁》卷四《生祭文丞相·序》,《四部叢刊三編》景印明鈔本。
[31] 《吾汶藁》卷四《生祭文丞相》。
[32] 歐陽玄撰、湯銳點校《歐陽玄全集》卷七《梅邊先生吾汶稿序》,四川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153頁。
[33] 揭傒斯著、李夢生標校《揭傒斯全集·文集》卷三《書王鼎翁文集後序》,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314-315頁。另,清人曾燠在《寄題海豐縣五坡嶺文信國祠追次公過零丁洋詩韻》中謂:「衝人殿裡尙橫經,丞相軍前已落星。風雪殘年悲敗葉,海山孤國本浮萍。祭公何必王炎午,知己無如麥述丁。今日五坡猶廟享,更誰漿飯哭冬靑。」詩中暗諷王炎午冀望文天祥速死,認為麥述丁力勸殺死文天祥實乃保全文天祥之忠節。參閱曾燠《賞雨茅屋詩集》卷一三,清嘉慶刻增修本。
[34] 謝翱《晞髮集》卷一《續琴操哀江南》,明萬曆刻本。
[35] 汪元量著、胡才甫點校《汪元量集校注》,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02、108、109頁。
[36] 許有壬《至正集》卷三○,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年-1986年,第1211冊,第212頁下-第213頁上。
[37] 關於宋末元初士大夫忠誠問題的討論,可參閱牟復禮《元代儒家隱逸思想》(Frederick W. Mote, 「 Confucian Eremitism in the Yüan Period」 . WRIGHT, Arthur F., ed., The Confucian Persuasion ,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0.)一文的相關討論。
[38] 謝枋得對文天祥似有成見,尤其是對其軍事才能,他認為:「鹹淳甲戌而後,不復有禮法矣。賈似道起復為平章,文天祥起復為帥閫,徐方直起復為尚書,陳宜中起復為宰相,劉黻起復為執政。饒信鬥筲穿逾之徒,鑽刺起復,不可勝數,三綱四維,一旦斷絕,此生靈所以為肉為血,宋之所以暴亡,不可救也。」值得留意的是,鄭思肖在《大義略敘》中提及謝枋得,稱德佑元年初,「江東提刑謝枋得降賊,後挾鄧、傅諸洞民兵反正,殺賊甚多,示榜主張大宋氣數甚力。」鄭氏所云,似有所指。據謝枋得《上丞相留忠齋書》自稱:「某自丙子以後(德佑二年),一解兵權,棄官遠遁,即不曾降附。先生出入中書省,問之故府,宋朝文臣降附表,即無某姓名;宋朝帥臣監司寄居官員降附狀,即無某姓名;諸道路、縣所申歸附人戶,即無某姓名。如有一字降附,天地神祇必殛之,十五廟祖宗神靈必殛之。」以此觀之,頗有幾分自辯之狀。參閱《謝疊山全集校注》卷一《上程雪樓御使書》,第2-3頁、7-8頁;《鄭思肖集·大義略敘》,第163頁。
[39] 《謝疊山全集校注》卷一,第8、12頁。
[40] 《謝疊山全集校注》卷一,第12頁。
[41] 《鄭思肖集》,第131頁、145頁、190頁。
[42] 《鄭思肖集》,第190-191頁。
[43] 文天祥本人對於宋亡之事實或許早已接受,並對復宋之事不寄希望。據孔齊撰《文山審音》載:「國初宋丞相文文山被執至燕京,聞軍中之歌《阿剌來》者,驚而問曰:'此何聲也?'眾曰:'起於朔方,乃我朝之歌也。'文山曰:'此正黃鐘之音也,南人不復興矣。'蓋音雄偉壯麗,渾然若出於甕。至正以後,此音悽然出於唇舌之末,宛如悲泣之音。又尚南曲《齋郎》、《大元強》之類,皆宋衰之音也。」參閱孔齊著、李夢生等校點《至正直記》卷一,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2 年,第 51 頁。
[44] 《鄭思肖集》,第198頁、199頁。鄭思肖此處所書十「甲」字的含義,明人陸坦《心史跋》說:「至'德佑'下十'甲'字,頗似隱語,抑效淵明書甲子之意乎?將必有詳辨之者。」可以說,其具體含義仍不十分明朗,茲闕疑待考。參閱《鄭思肖集·附錄一·序跋》,《鄭思肖集》,第304頁。
[45] 《鄭思肖集》,第 338 頁。
[46] 《鄭思肖集》,第198頁。
[47] 關於此點,姚大力先生在其未形諸正式論文的數次演講中已有所表達,惜未展開分析。《歷史視域中的文天祥:兼談民族主義的過去與現在》(2011年5月26日,復旦大學「復興論壇」第34期講座)、《面朝故國的忠誠:蒙元滅亡後的「遺民」(http://history.news.163.com/special/00013PNN/vol13.html),等等。
[48] 陳思編、元陳世隆補編《兩宋名賢小集》卷三八○《待清軒遺稿·悼文丞相》,《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364冊,第869頁下。
[49] 《鄭思肖集》,第 127 頁。
[50] 《指南錄·唆都》記云:「唆都為予言,大元將興學校、立科舉,丞相在大宋為狀元宰相,今為大元宰相無疑。丞相常說國存與存,國亡與亡,這是男子心。天子一統,做大元宰相,是什次第。'國亡與亡'四個字休道。予哭而拒之。唆都常恐予之伏死節也。」參閱《文天祥全集》卷一三,第317頁。
[51] 《文天祥全集》卷一七《宋少保右丞相兼樞密使信國公文山先生紀年錄》之「己卯年」條,第463頁。
[52] 鄭玉撰《為丞相乞立文天祥廟表》云:「世祖皇帝天縱聖神,既不屈之於未死之前,又復惜之於已死之後,周王趙祖之心,何以過於此哉。」實過譽其詞。參閱鄭玉《師山遺文》卷三,《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17冊,第80頁下。
[53] 其中有代表性的是修曉波《文天祥評傳》(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第301-307頁)第六章與俞兆鵬、俞暉著《文天祥研究》(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311-322頁)第九章的相關內容。
[54] 《元史》卷一二《世祖九》,第248-250頁。
[55] 《鄭思肖集》,第127頁。
[56] 《謝疊山全集校注》卷一,第11頁。
[57] 參閱趙景良編《忠義集》卷四《丞相信國公文公文天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第1366冊,第930頁下。劉麟瑞生於宋元之際,其父劉壎曾作《補史十忠詩》,以表彰宋死節諸公;麟瑞踵父之志,撰《昭忠逸詠》,以「彰節義俾死封疆死社稷者」 。顯然,劉麟瑞所書文天祥死事緣由,同樣也來自於當日元廷官方說辭。另據佚名《昭忠錄》(清守山閣叢書本)之「文天祥」條稱:「[壬午]冬,因狂人薛寶住妄書告變,指天祥為內應。十二月初八日,元世祖召天祥於殿中。」《昭忠錄》一般被認為是宋遺民入元後所作,不過新近有研究者指出,《昭忠錄》實源於《昭忠逸詠》,或為元末人士所作。詳可參閱閻群《〈忠義集〉研究》,華東師大碩士論文,2011年,第64-83頁。
[58] 《申齋劉先生文集》卷一三,第575-576頁。
[59] 許有壬曾為劉嶽申所作此傳寫序,此即《〈文丞相傳〉序》,後收入蘇天爵編《國朝文類》(又名《元文類》)卷三六,商務印書館,民國二十六年,第480頁。
[60] 《元史》卷二○五《阿合馬傳》,第4561頁。
[61] 《元史》卷一一二《宰相年表》,第2797-2799頁。
[62] 《元史》卷一二《世祖九》,第243頁。
[63] 《元史》卷九《世祖六》,第191頁。
[64] 《元史》卷二○五《桑哥傳》,第4571頁。
[65] 《文天祥全集》卷一七,第466頁。
[66] 《宋史》卷四一八《文天祥傳》,第12539-12540頁。
[67] 前引鄭思肖《文丞相敘》稱:「德佑八年冬,忽有南人謀刺忽必烈,顫慄不果,被賊殺。或謂久留公,終必生變,非利於韃。」此則材料因無其它史料互證,姑存而不釋。
[68] 劉詵《桂隱文集》卷四《題危太樸與鄧子明書後》,清抄本。
[69] 危素《危太樸文續集》卷九《西臺慟哭記注跋》,吳興劉氏嘉業堂刻本,1913年。
[70] 修曉波亦注意到此點,並予特別指出。參閱氏著《文天祥評傳》,第305-307頁。
[71] 《元史》卷一一五《裕宗傳》,第2890頁。
[72] 《元史》卷一二《世祖九》,第241頁。
[73] [波斯]拉施特主編,餘大鈞、周建奇譯《史集》,商務印書館,1985年,第340-346頁。
[74] 參閱呂邦耀《續宋宰輔編年錄》卷二六「元至元十九年宋丞相文天祥死節」條,清抄本;茅元儀《暇老齋雜記》卷一五,清光緒李文田家鈔本。
[75] 田汝成《田叔禾小集》卷三,明嘉靖四十二年田藝蘅刻本。
[76] 陳高華《元史研究論稿》,中華書局,1991年,第398頁。
[77] 周密《癸辛雜識·癸辛雜識續集上》,第152頁。
[78] 周密《癸辛雜識·癸辛雜識別集上》,第263-265頁。
[79] 以上所引陶氏諸文,見陶宗儀《南村輟耕錄》卷四,第43-48頁。
[80] 明人戴冠(《濯纓亭筆記》卷四,明嘉靖二十六年華察刻本)、劉伯縉(《(萬曆)杭州府志》卷四)等,清人全祖望(《鮚埼亭集外編》卷四三《答史雪汀問六陵遺事書》,清嘉慶十六年刻本)、畢沅(《續資治通鑑》卷一八四《元紀二》)、孫詒讓(《溫州經籍志》卷二三,民國十年刻本)、袁翼(《邃懷堂全集》卷三,清光緒十四年袁鎮嵩刻本)、王棠(《燕在閣知新錄》卷一九《宋陵寢毀瘞始未》,清康熙五十六年刻本)等人,他們均附和陶宗儀之成說,認為掘陵時間應發生於戊寅年。上述諸家所論,以畢沅、孫詒讓考論最詳。畢沅論云:「羅有開《唐義士傳》、鄭元佑《林義士事跡》各紀所聞,張孟兼撰《唐玨傳》作戊寅,黃宗羲為謝翱《冬青引》作注,據'知君種年星在尾'句,以為寅年之證是也。《癸辛雜識》以為乙酉年十一月,徐氏《後編》信為至確,遂分唐、林所舉為二事,從而辨之曰:唐、林之義,其時異,其陵異,其所取之骨異,所葬之地亦異。唐事在戊寅,林事在乙酉,是其時異也;戊寅發光宗等四陵,乙酉發高、孝等九陵,是其陵異也;唐得數函,林止兩函,是所收之骨有多少也;唐葬蘭亭,林瘞東嘉,是所葬之地有遠近也。今按徐氏所辨非也。周密《雜識》載此事,頗為疎舛。如雲發徽、欽、高、孝、光五帝陵,欽陵止有鐵燈檠一枚,豈知欽宗之柩終於不返,《金史》明言葬於鞏洛,則紹興安得有欽陵!蓋誤以邢後之陵為欽陵。其傳聞失實如此,則 系年月,又豈可信乎!」畢沅《續資治通鑑》卷一八四《元紀二》之「考異」條,中華書局,1964年,第5023頁。
[81] 明人郭良翰《續問奇類林》(明萬曆三十七年黃吉士等刻增修本)卷一五《忠義》稱:「唐玨,字玉潛,山陰人。元世祖甲申年(1284),浮屠楊璉眞珈怙寵,奉詔發宋帝諸陵寢。」此說應源於宋濂所撰《書穆陵遺骼》之說,詳後。宋濂《宋學士文集》卷一○,《四部叢刊》景明正德本。
[82] 閻簡弼《南宋六陵遺事正名及諸攢宮發毀年代考》,載《燕京學報》1946年第30輯,第27-50頁。閻氏將宋陵寢被盜掘時間繫於至元二十二年的觀點,為《劍橋遼西夏金元史》所採納。參閱傅海波、崔瑞德編著,史衛民等譯《劍橋中國遼西夏金元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第551頁。另,戴密微撰有《南宋陵墓》(Demiéville,Paul,Les Tombeaux des Song méridionaux , Bulletin de L ' École Française d'Extreme-Orient.1925-25,pp.458-467.)一文,戴氏傾向於認為南宋陵寢遭難時間應在至元十五年,不過他並未予以論證。
[83] 《鄭思肖集·心史·雜文》,第146-147頁。需指出的是,宋末有以陵寢名稱呼諸帝者,如周密以「穆陵」來稱呼宋理宗,《齊東野語》(中華書局,1983年,第208頁)卷一一《御宴煙火》記有「穆陵初年」;《癸辛雜識後集·理宗初潛》記有「穆陵之誕聖前一夕」,等等。劉嶽申《文丞相傳》亦稱:「文丞相以廬陵年少,穆陵親擢進士第一。」不過此處鄭思肖所謂「穆陵」,顯然不是單純指涉為「理宗」其人,而實應指其陵寢,以與所謂「藝祖昌陵」相對應。
[84] 鄭思肖《心史》的年代錯置問題尚有多處,如他在《祭大宋忠臣文》內稱:「德佑七載,歲在辛巳,十二月已巳朔,越十有八日己酉,德佑孤臣鄭思肖謹以清酌庶羞之奠,敬致禱於大宋忠義死節之臣丞相文公、丞相陸公」云云。事實上,文天祥被殺于于德佑八年。參閱《鄭思肖集》,第 156 頁。
[85] 《宋史》卷二四三,第8660頁。
[86] 參閱《鄭思肖集·心史·雜文》,第148-149頁。鄭思肖另有《答吳山人問遠遊觀地理書》一文,作於1305年(鄭思肖自謂時年六十四歲,是知)。該文繼續《因山為墳說》之主旨,談及宋陵等南方墳墓易遭盜掘事,或可留意。參閱《鄭思肖集》,第246-272頁。
[87] 本文所引鄭思肖諸篇,均出自《心史》。關於《心史》所記之事最晚年代的問題,楊納先生從《大義略敘》中所提及之相關史事加以分析,認為該篇提及最晚的事件應該是至元二十一年三月那木罕、安童事。所謂鄭思肖自稱於「德佑九年正月重修」,事實上,《大義略序》曾再修三修,反映出作者對此書的珍視。他在寫畢《盟誓》篇之後,實則並未將《心史》立即沉入古井,《心史》至少在他手上還保存了一年以上時間。參閱楊納《〈心史〉真偽辨》,載《元史論叢》,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年,第5輯。該文現收入氏著《元史論集》,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2年,第438-440頁。
[88] 《元史》卷一三《世祖一○》,第269頁、第271-272頁。
[89] 據《續資治通鑑》載:「與數進讜言,朝廷立法,多所諮訪。尋轉侍講,疏陳江南科斂急督,宋世丘壟暴露,皆大臣擅易明詔所為,帝不以為忤。[考異]:閻復撰《翰林學士趙公墓誌》,推原其心,詞旨甚隱,然於年月不甚詳,《元史本傳》以墓誌為稿本耳。其言江南丘壟事,在遷侍講之後,今從《本紀》連書之。」畢沅將趙與為侍講學士進言年代,繫於至元十九年,可能是據《元史·閻復傳》所載閻復於至元十九年為侍講學士,意在表明至元十九年之前宋陵已遭盜掘。此處年代是否有問題呢?據《元史》卷一二《世祖九》載,至元十九年十二月,「乙未,中書省臣言:'平原郡公趙與芮、瀛國公趙顯、翰林直學士趙與,宜並居上都。'」是知,至元十九年,趙與為直學士,他升為翰林侍講時間,則必定在至元十九年後。此處不妨將閻復《翰林學士趙公墓誌》(《全元文》卷二九七,江蘇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290-292頁)具引如次:「復往歲直翰林,公為待制,其敘遷也亦相先後,知公尤詳,義不得辭。方至元十四年間,公以驛來朝,深衣幅巾,見世祖於上京。冰澄玉瑩,詞氣整朗,言宋亡根本所在,親切感動,世祖傾屬。自是,入翰林為待制,為直學士。公之為侍講也,言:'江南箕斂急督,移括大姓,宋世邱隴暴露,皆大臣擅易書詔明旨。'又言:'庚寅(至元二十七年,1290)歲,大霧蔽塞……'」另據《元史•趙與傳》載:「[至元]十三年秋九月,遣使召至上京,幅巾深衣以見,言宋敗亡之故,悉由誤用權奸,詞旨激切,令人感動。世祖念之,即授翰林待制,朝廷立法多所諮訪,與忠言讜論,無所顧惜。進直學士,轉侍講。疏陳江南科斂急督,移括大姓,宋世丘 暴露,皆大臣擅易明詔所為。二十七年,京師霧四塞;明年正月甲寅,虎入南城。與又疏言權臣專政之咎,退而家居待罪。」再據《元史·百官三》載,翰林侍講學士置兩員,至元十九年閻復為侍講學士,至元二十三年升為翰林學士;《元史·王構傳》則載,王構於至元十四年後至世祖崩時,為翰林侍講學士。因此,至元十九年,趙與不可能為侍講學士,趙與很可能是在至元二十三年閻復升學士後,得以遞補為侍講學士。依據以上所述,筆者以為趙與為侍講學士進言年代應在至元二十三年至至元二十七年間。於此亦或可理解,宋墳被掘不可能發生於至元十五年,因為趙與不太可能就近十年前所發生之事進言;若盜掘時間置於至元二十年後,則趙與於至元二十三年至二十七年間就近事疏陳,於情於理俱合。畢沅「考異」似乎已注意到此點,不過為呼應其所堅持的至元十五年掘宋墳說,畢氏有意加以迴避。參閱《續資治通鑑》卷一八六《元紀四》,第5074頁。
[90] 據《元史·阿魯渾薩理傳》載:「至元二十年,有西域僧自言能知天象,譯者皆莫能通其說。帝問左右,誰可使者。侍臣脫烈對曰:'阿魯渾薩理可。'即召與論難,僧大屈服,帝悅,令宿衛內朝。會有江南人言宋宗室反者,命遣使捕至闕下。使已發,阿魯渾薩理趣入諫曰:'言者必妄,使不可遣。'帝曰:'卿何以言之?'對曰:'若果反,郡縣何以不知。言者不由郡縣,而言之闕庭,必其仇也。且江南初定,民疑未附,一旦以小民浮言輒捕之,恐人人自危,徒中言者之計。'帝悟,立召使者還,俾械繫言者下郡治之,言者立伏,果以嘗貸錢不從誣之。帝曰:'非卿言,幾誤,但恨用卿晚耳。'自是命日侍左右。」是知,在殺天祥、掘宋陵之際,江南政情極不穩定。參閱《元史》卷一三○,第3175頁。
[91] 陶宗儀《南村輟耕錄》卷四,第47頁。所謂「天長寺」,乃「天衣寺」之誤。
[92] 參閱佚名《續佛祖統紀》卷一《剡源先師法嗣》,收入《新編卍續藏經》,第131冊,藏經書院編輯,新文豐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1995年,第718頁上。
[93] 如周清澍先生即將其寫作「福聞」。參閱周清澍《論少林福裕和佛道之爭》,載《清華元史》,商務印書館,2011年第1輯。
[94] 周密《癸辛雜識·癸辛雜識別集下》,第266-267頁。
[95] 參閱李輝《至元二十五年江南禪教廷諍》,載《浙江社會科學》,2011年第31期。另,福聞和尚是不是一出家即師從高雲峰和尚?倘若如此,則福聞與高雲峰或是同鄉。此闕疑待考。
[96] 釋念常《佛祖歷代通載》卷二二,收入《大正新修大藏經》第49冊,佛陀教育基金會印,1990年,第721頁中、下至第722頁上。
[97] 一般而言,大汗(忽必烈)身邊常會有諸種宗教人士,以備顧問。有些宗教人士或許會久居禁中,常備顧問;有些則可能是臨時徵召赴都,提供諫言;再或者,大汗或遣使前往各大教派駐地,問詢方略。當然,也有許多宗教人士,只是提供星佔巫術。據《馬可波羅行紀》(馮承鈞譯,上海世紀出版社、上海書店出版社,2001年版,第174-175頁)第七十四章《上都城》載:「大汗每年居留此地之三月中,有時天時不正,則有隨從之巫師星者,諳練巫術,足以驅除宮上之一切風雲暴雨。此類巫師名稱脫孛惕(Tebet)及客失木兒(Quesimour),是為兩種不同之人,並是偶像教徒。蓋其所為者盡屬魔法,乃此輩誑人謂是神功。」所謂「閩僧」,應該就是位能佔星象的高僧。妙高和尚作為江南佛教界的代表人物,在此次廷諍發生之前,肯定是見過忽必烈的,並且關係特殊,文中所謂「遂拉一二同列趨京」,就十分形象地描繪出妙高和尚地位之特殊。因其所具有的特殊身份,他在忽必烈宮廷中就涉故宋之事發表意見,是完全可以想見的。據黃溍《金華黃先生文集》(元鈔本)卷一二《南天竺崇恩演福寺記》載:「至元戊子,雲夢澤被旨入覲,對御說法,深稱上意,特賜璽書,作大護持。」是知至元二十五年庭辯,雲夢澤和尚亦曾赴京師參與辯論。另據前引《剡源先師法嗣》文稱:「師凡再詣闕庭,世祖神功文武皇帝召見,問佛法大旨,賜齊香殿,授以紅金襴大衣,錫'佛慧玄辨'之號。璽書屢降,光被諸方。」此處所記即指允澤和尚參與至元二十五年庭辯事。惟此處所揭「再詣闕庭」一語,或可解讀為在此之前,允澤和尚就已曾赴闕庭。因此,筆者推斷妙高和尚於至元二十五年前已曾赴闕庭覲見,應該可以說是並非無據的。有關妙高和尚的研究,以往學界多從佛教史的角度來進行討論,詳可參閱:任宜敏《中國佛教史·元代》第四章《禪宗的演化》,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37-241頁;楊增文《宋元禪宗史》第八章第三節《徑山妙高及其進京與教僧辯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6年;陳高華《元代江南禪教之爭》,載《隋唐遼宋金元史論叢》,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2輯;以及周清澍、李輝前揭文。
[98] 參閱《鄭所南先生文集·十方禪剎僧堂記》,《鄭思肖集》,第284頁。
[99] 陳高華《元代江南禪教之爭》,載《隋唐遼宋金元史論叢》,第360頁。
[100] 黃溍《金華黃先生文集》卷一二《南天竺崇恩演福寺記》,元鈔本。
[101] 《文山先生全集》卷一三《指南錄·自序》,第311頁。
[102] 劉敏中《平宋錄》卷中,清守山閣叢書本。
[103] 《元史》卷一四《世祖一一》,第287頁。
[104] 宋濂《宋學士文集》卷一○《書穆陵遺骼》,《四部叢刊》景明正德本。
[105] 據《元史•張思明傳》載:「仁宗即位,浮屠妙總統有寵,敕中書官其弟五品,思明執不可。」此「妙總統」不知何人,當非「嗣古妙高」。仁宗時去掘宋陵時間已二、三十年,楊璉真加等參與掘陵之人,都因「江南民怨」,而遭致處理。倘若真有「嗣古妙高」其人,亦應早已被處置。《元史》卷一七七,第4122頁。
[106] 洪武三年,明廷將理宗頭骨重新安葬於紹興舊穴,其地立有「大明敕葬宋理宗頂骨之碑」,現碑文已漫漶,但比對《康熙會稽縣誌》等載籍,其文甚明:「元至元二十一年,僧嗣古妙高請毀宋紹興諸陵。江南總攝夏人楊璉真伽,與丞相桑哥表裡為奸惡。明年正月,奏如二僧言,發諸陵金寶」云云。此碑文所述盜掘宋陵之事,與宋濂《書穆陵遺骼》文的記載一般無異。詳可參閱林梅村《宋六陵訪古》一文,載氏著《大朝春秋:蒙元考古與藝術》,故宮出版社,2013年,第203-222頁。需進一步指出的是,明代不少載籍論及元掘南宋皇陵事,其所提及謀劃盜掘宋陵諸人,主要有兩條線索:一條線索即以「嗣古妙高」為主,此顯系蹈襲宋濂之說;另一條則因循周密、陶宗儀之說,以「閩僧聞、剡僧澤」為主。因涉及盜掘宋陵事件的明清載籍太多,茲不一一具引。惟清人萬斯同所集之《南宋六陵遺事》(楊復吉編《昭代叢書·己集廣編》五十卷,道光七年吳江沉楙德世楷堂藏板,光緒二年沉楙德世楷堂重印本),或可參閱。
[107]《明史》卷二八五,中華書局,1974年,第7315頁。[108] 朱元璋《喻中原檄》,該文由宋濂起草。參閱程敏政《皇明文衡》卷一,《四部叢刊》景明本。
[109] 戴冠《濯纓亭筆記》卷一,明嘉靖二十六年華察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