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錦衣衛確實存在,而且影響甚大。可是清朝的「血滴子」那是編造的,所謂「血滴子」是小說中描述的一種暗器,歷史上根本就不存在。
試想一下,大內高手飛刀、袖箭這些厲害暗器不練,拿個鳥籠似的玩意,天天套頭玩,且不說準頭怎樣,這暗器那麼大扔又扔不遠,敵人站著不動、也不格擋,就這麼讓人割頭玩,是他傻還是你傻?這麼沒效率的武器誰會用?
話說回來,清朝也有個類似明朝錦衣衛的機構,那叫「粘杆處」,在一個時期除了原本的職責外,也做一些偵緝之類的工作,但不論規模,還是影響力都跟錦衣衛差遠了。
我們來了解一下二者的區別:
1、二者的由來
明朝錦衣衛,前身為明太祖朱元璋開國後設立的「拱衛司」,後改稱「親軍都尉府」,統轄儀鸞司,掌管皇帝儀仗和侍衛。洪武十五年,裁撤親軍都尉府和儀鸞司,改置錦衣衛。
清朝粘杆處,顧名思義,粘杆處原本是清廷內一個專事粘蟬、捉蟲、釣魚等類似的皇家服務機構。在皇帝巡狩之時還負責扶輿、擎蓋之事,是個普通官署。雍正皇帝登基後,為了鞏固專制統治,在內務府之下設立了粘杆處,又稱尚虞備用處,才有了稽查官員的職能。
2、二者的持續時間
有明一代,錦衣衛一直存在。直到1661年南明永曆帝的錦衣衛指揮使馬吉翔於咒水之難被殺,才算正式結束長達290年的歷史。
粘杆處作為偵緝機構,雍正皇帝初設立,結束時間,大致有兩種結論:一是,到雍正皇帝駕崩,乾隆皇帝為了消除其父的「惡」政,即放棄不用;二是,直到乾隆皇帝死後,嘉慶皇帝處死和珅,粘杆處被牽連遭到清洗,其「特務」職能才被廢除。也就是說,粘杆處的特殊職能,最短13年,最長也不超過80年,就被取締。
3、人員規模
在明代,實行的是「衛所制」,一「衛」的編制是五千人,錦衣衛是天子親軍,加上各類幫辦和輔助人員,總體規模達到數萬人,人員部署遍及全國。
清朝雍正時期,粘杆處規模達到頂峰,主要是收集和監視京中大臣的言行以及不法之事,人員最多時也不超過千人。
4、權力和影響
錦衣衛初始職能為三項:其一,守衛值宿;其二,偵察與逮捕;其三,典詔獄。大明朝「 胡藍之獄」 、「 郭恆案」 、「空印案」都是錦衣衛負責查辦的。最令人恐怖的權利是它擁有自己的詔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一般司法機構,只對皇帝本人負責。
因為權力缺乏限制,所以朝中官員多畏懼錦衣衛。他們為了邀功請賞而羅織罪名,不擇手段地擴大牽連範圍,製造的冤假錯案不勝枚舉。
另外,錦衣衛擁有特權,可胡作非為、貪贓枉法而又得到了皇帝的「默許」保護,造成了社會的混亂不堪。有種說法是「明之亡於廠衛」有一定的道理。
粘杆處的首領名叫粘杆侍衛(有品階),一般成員名「粘杆拜唐阿」,大多都是內務府的「包衣奴才」,屬未入流,地位低下。他們所做之事,就是替皇帝張耳目,最值得一提的就是有「上達天聽」直奏皇帝的資格,但不要說朝廷重臣,就是京中一般六、七品的小官,即使犯了罪過,他們也無權處置,只能收集罪證,轉交給刑部或大理寺定罪。
以上種種表明,明朝的錦衣衛和清朝的粘杆處只是有些許職能相似,但不論規模,還是權力以及影響力,都不是一個層次的,簡直是天壤之別。至於「血滴子」就不要拿來當正史提了,以免貽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