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說比賽表現,說裁判表現,到底今年的比賽對於相同動作的判罰標準為什麼不一樣呢?我個人觀點在每個賽區休賽的時候,因為按照現在的排法,一個賽區其實有三天的休賽期,利用這個休賽期也許需要加強對裁判的新規則標準的培養了,畢竟我們看到了很多的判罰標準不一樣的事情!
第一個疑問,究竟什麼樣的亮鞋底是紅牌?
魯能的卡達爾應該是現在唯一的因為亮鞋底被後牌罰下的球員吧!當然這個動作涉嫌故意踩踏亮鞋底,但是其實仔細看這個動作會有兩個極端,如果這個球當時卡達爾速度慢一點,可能會是相反的動作,吳曦會用腳踹到卡達爾的腳踝處,所以,這就是運氣不好,當然這個動作也可以稱作故意踩踏了,畢竟卡達爾沒有收住腳,所以給紅牌只能說當時運氣不好!
但是同樣的,江蘇蘇寧對佩萊的犯規,雖然看起來說江蘇蘇寧隊員是收腳了?但是也是很明顯的故意踩人的動作,當然因為收鞋底了,就給黃牌?然後深圳對恆大的比賽中,楊立瑜那個報復動作真的不是紅牌?很明顯那個球就是故意去找球的方向然後抬腳去踹對方的,顯然如果按照卡達爾的標準就是紅牌,畢竟卡達爾也是先碰到球了,所以對於這種犯規的紅黃牌處罰,也許還是需要統一標準,所以第一個疑惑究竟什麼樣的亮鞋底是紅牌?
第二個,究竟什麼樣的禁區內碰倒對手是紅點套餐?
如果沒有記錯的話,本賽季因為防守犯規,當然是在禁區裡犯規得到紅點套餐的是兩個球員,丹尼爾森和魏震,當然可能也有其他人,但是這兩人是讓人印象深刻的紅點套餐,但是確實這個標準有點亂!
丹尼爾森當時應該是對伊沃犯規,應該還是拉了伊沃一把,然後裁判認為這是明顯的故意犯規,所以紅牌加點球的判罰來了,當然那個球丹尼爾森上手究竟對於伊沃倒地有多大的影響未知,但是最終是這樣的判罰,然後就是上港的紅點套餐,魏震確實是犯規了,而且看起來是很嚴重的身後對對方球員的衝撞,這個給紅牌倒是不為過,而且點球也不為過。
但是昨天國安的比賽,至少國安禁區裡那一次明顯的推人犯規,VAR看了五分鐘後決定不是紅點套餐,但是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這個犯規至少和丹尼爾森和魏震的犯規差不多,這個不是點球確實有點讓人看不懂,如果都是這個標準就不會有紅點套餐了,當然這是有爭議的。
所以究竟紅點套餐是什麼判罰標準呢?
第三個疑問,究竟什麼樣的動作是紅牌,究竟什麼樣的是手球點球?
昨天,奧古斯託明顯的報復動作,其實就是明顯的推人,不是紅牌,昨天王剛明顯的禁區裡的手球防守,因為按照這個賽季的標準打到肩膀附近位置的球就是手球,天津泰達沒有得到點球,如果是中超大部分球隊也許都是點球判罰,所以現在都不知道標準是什麼!
當然,還有VAR現在介入的時候看起來並沒有對比賽有什麼太公平的影響?
所以現在的問題就是,怎麼辦?
個人認為現在需要改變一些東西,VAR的作用也許可以放大,比如今年在英超,VAR的作用就是判定進球有效無效,以及是否越位,當然好像沒有看到對一些嚴重犯規的回放,中超現在的VAR除了看進球是否越位還有紅黃牌的判斷,比如嚴重犯規是否是需要給紅牌,還有一些犯規是否算是點球。
但是這還是人操作的,只要是人操作的就會有誤差,所以,中超現在需要明確一些VAR能夠自己定的事情,比如點球判罰,比如紅牌,當然進球判罰也需要,進球判罰就是是否越位進球!這樣就不會出現五分鐘看完沒有任何表示的問題了!
但是,最重要的還是裁判的培養!
現在國內裁判的水平是下滑的,這個是現實,現在裁判的標準一般都是對抗後有人倒地就是犯規停賽,所以這是一個問題,其實有些對抗是合理的,有些是犯規,所以這個標準可以好好的定,當然對於一些犯規,紅牌,點球的判罰一定還是需要提高能力,上個賽季兩個外籍裁判幾乎很難看到絕對有爭議的判罰,幾乎這兩位外籍裁判都沒有明顯大的判罰失誤!這就是能力的體現!
所以裁判的培養任重道遠!
當然足球比賽本身一些判罰就是有爭議的,但是明顯的有爭議就不是好事,這麼說只要是國安這場比賽的判罰標準,這支球隊就一定會獲勝,如果都是昨天上港對陣黃海的那樣的標準,那麼就看每支球隊隊員的發揮了,所以可以這麼說,裁判判罰標準現在也是左右一些比賽結果的重要因素!
不過,為什麼今天說裁判的問題,可以說現在足球最大的不確定因素就是裁判,因為對於同一個防守動作可能100個裁判有50種判決方法,同樣的犯規,有的裁判可能就是紅牌,有的就是黃牌甚至有的裁判都不出牌,這就是問題所在,裁判標準本身就很難統一,但是儘可能的讓裁判標準相對統一才是標準!
所以,如果選擇,誰是今年受益裁判判罰最有利的球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