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社會內部的六大矛盾
(一)貧富分化和地位高低的矛盾
18世紀美國基本上是農業社會。由於土地多,人口少,任何人都可以去開墾新的屬於自己的土地。所以,當時,除南部的棉花種植地區以外,美國沒有地主,只有自由農民。這些農民大多以家庭為主,有自己的土地,享有比較平等的社會權利。
但是, 在後來的工業社會裡,出現了貧富分化。有的企業家,比如買賣股票的人成了大資本家,非常有錢。隨著產業結構的調整,農業技術的進步,現在美國的農業人口僅佔全國人口的2%。而產出的農產品除了供應美國人自己消費以外,還大量地出口。工業技術的迅猛發展也已使美國的工業人口佔全國職業人口的20%以下。
另外從事第三產業的人,他們的工資收入、生活水平差距較大,存在著明顯的不平等。一般地說, 在美國,黑人的生活水平要比白人低, 南美西班牙後裔的生活水平則不如從歐洲來的移民。但大多數美國人認為,這些不平等是由市場造成的,而不是政府有意製造的。
美國人的理想是應該給所有的人公平競爭的機會,而不是給所有的人平等的結果。當然,很多美國人,包括我個人在內認為: 政府應該想辦法減少這些不平等狀況,應該給黑人及其他貧民更多的機會,幫助他們提高教育水平和生活質量。
(二)對政府功能的不同看法
關於社會福利,在美國有人認為,政府功能應越小越好; 但也有人認為政府應起更大的作用,負更大的責任,政府應該保護那些貧困、機會少的人。
自30年代的經濟大蕭條後,羅斯福總統提出國家應增加國民福利。所以直到現在,美國政府都很重視社會福利。但一些中高收入的有錢人和有地位的人認為,他們的個人所得稅很高,高達收入的50%, 所以他們不願意政府福利太多。
另外,也有人認為,福利太多不能刺激普通老百姓的工作積極性, 所以應該減少福利。但是收入低的貧民和支持他們的大多數知識分子, 則希望政府給予較多的福利,以改善他們的教育和生活質量。
在國家的經濟發展中,政府該起何種作用,我個人認為,作為一個發展較晚——即後期發展的國家或地區,像德國、日本、韓國、新加坡、中國大陸 等,其政府都在其經濟發展中作出了重要貢獻。
當然, 美國經濟發展的經驗則是不同的。在19世紀到20世紀初的發展過程中,各國移民來到美國時, 政府很小,作用也非常小。美國經濟發展的經驗是靠私營企業的自由競爭, 而不是靠政府的領導。
當然,在20世紀80年代後期,由於看到日本經濟的發展,當時美國也有人提出政府應對經濟發展起更大作用。我個人認為,日本在80年代後期,在質量管理、生產組織等很多方面確實超過了美國,但90年代日本的經濟基本上沒有發展,而美國經濟卻發展很快,所以現在美國人的結論是:
美國的私營企業有自由,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而在競爭獲勝,只要企業的活動不違法,企業應該有相當多的自由,政府應少幹預企 業。不過,實際情況是,政府為了防止壟斷行為和保護消費者利益等做了不少規定,在經濟發展中起了不少作用。
很多美國人僅憑自己的發展經驗就認為其他國家的政府應少幹預經濟發展,這是片面的。
(三) 外交政策上應該堅持理想主義還是實用主義
19世紀以來,美國一直存在兩種觀點:一種是認為美國應適應世界政治經濟發展的趨勢,用實用主義的方法來保護國家利益; 另一種觀點則是要堅持理想主義,支持和幫助全世界受壓迫的人民。這是從獨立戰爭以來,很多美國人所堅持的理想。
冷戰時期,主要矛盾很明顯,大多數美國人認為最重要的是要反對蘇聯、反對共產主義,保護美國的利益。蘇聯解體後, 很多人又覺得,冷戰已結束,沒有了敵人,沒有明確的目標,不需要再過多地考慮如何保護美國的國家利益,而應該繼續追求理想主義。所以制定統一的對外政策就很難了。
(四) 全球化和美國產業工人利益的矛盾
在任何國家和地區,市場的開放與否,都會帶來不同的利害關係,因而產生不同的看法,美國也不例外。
在美國,很多與世界貿易有關的資本家、 企業家由於想與其他國家做生意,贊成經濟全球化、一體化。但也有人認為,如果美國進口過多其他國家的產品, 美國的勞動力無法與那些工資低的國家競爭,所以應限制進口,保護美國勞動者的利益。代表勞動者利益的組織比如說工會,就與一些商業組織,如美中商會有很多矛盾。他們雙方都想影響國會,也想利用媒體來達到自己的目的。所以,在對待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問題上,美國工人的反對並非因為恨中國,而是為了保護他們的自身利益所致。
(五) 關於極端宗教組織與社會的問題
在美國,有些宗教組織的看法是極端的,狹隘的。比如他們在本國反對計劃生育,反對流產,所以他們也反對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政府關於宗教的政策是,「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在美國,有基督教、天主教、猶太教、佛教、伊斯蘭教等等。美國的政策是不允許一個宗教壓迫另一個宗教。但是其中有些人會有極端的思想,也對其他宗教信仰與無宗教信仰的人有偏見。
(六) 國會與白宮的矛盾
1789年建立美國政府的人,或者他們的祖先,是受壓迫而來到美國的 人。他們最怕一個政府變成一個獨裁政府。所以,他們採用三權分立的方式來建立政府,使法院、政府(白宮)和國會的權力相互制約。白宮和國會是否依憲法行事是由法院來判定的。即使是總統,如果他不依照憲法行事,法院也會對他進行處分。白宮可以領導政府的各個部門,但是要制訂一個新的法律,要有國會通過才能生效。
三權分立中最大的矛盾就是白宮與國會的矛盾。絕大多數的美國人對美國式民主的缺點都很清楚,比如國會議員的利益太分散,一個一貫的對外政策很難保持。尤其是冷戰以後,沒有了目標, 目的不明確,所以要統一政府與國會的意見就更難。這一點也很令美國的同盟國頭疼。
儘管有這些缺點,但是在美國人看來,沒有比民主選舉與法治相結合更好的制度了。
以上所談的是美國社會內部的一些主持矛盾,當然還存在其他許多問題,如經濟發展與保護環境之間的矛盾等等。總體而言,美國作為一個移民國家,人員構成來自世界各國,不難想像,其社會問題是何等複雜和多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