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老闆千萬不能小氣,不要在跟著你混飯吃的人面前裝窮。
幾年前,我曾在一家剛成立的公司工作。
老闆忽悠我說剛創業,公司資金比較緊張。事情不多,上班用彈性工作時間,你看怎麼樣?你放心,公司發展好了,不會忘記你的。一個大餅扔過來。那時自己傻,沒想到後面的潛臺詞是加班免費,自己天真的相信了那個餅。
後來才發現,創業公司瑣碎的事情太多了,做不完的事。連收發快遞,送貨,發貨,制單,招人,什麼活都得幹。老闆還美其名曰事情多,正是鍛鍊你的機會。
每天早上6點起床,等小孩吃完早餐送到學校,再趕到公司上班,一直到晚上8、9點才下班,甚至有時更晚。平均一天要上班12小時。周日員工放假了,我還得到公司去處理事情。
記得那一年在開展之前的一個月,天天晚上加班到2、3點,產品拍照,寫文案,確定廣宣品。
根本顧不上照顧家人。連陪伴小孩子的時間都沒有。那段時間,小孩天天叨咕,爸爸什麼時候帶我去看薰依草啊,我們班好幾個同學都去了。心裡那個愧疚。
一年到頭,根本沒有休息的時間。加班佔用我的個人生活,我想好好吃個飯睡個覺都是奢望。
然而這樣的付出,得到了什麼:上班遲到一分鐘,扣十元。遲到5分鐘以上扣100元。我特麼天天加班,為什麼沒有加班費?下班了我晚走幾分鐘,沒見你給我錢?還談什麼彈性工作時間?
找老闆理論,老闆滿面愁容:「兄弟,我知道,大家都不容易。你看我也剛創業,資金確實緊張,等發展好了,肯定不會忘記你的付出。你看公司也有制度,不能因為你壞了公司規矩,你本身遲到就少,也沒有幾個錢。相信我,公司有錢了,我一起補給你。不然,我不好管」
這個糟老頭子壞得很,我信你個鬼。
立馬辭職走人。做老闆千萬不能小氣,不要在跟著你混飯吃的人面前裝窮。
後來問了很多朋友,發現大家都碰到過這種情況。這些根本不懂法的企業主,把員工當成了自己的私有財產,不,準確的來說,是他們的奴隸,他們想怎麼用就怎麼用,想怎麼霸佔你的時間就怎麼霸佔你的時間。
有一個以前的同事,在一家公司上班,天天開會,而且是專挑下班後開會。一直從晚上6點開到8、9點,甚至更晚。不誇張,是每天都開。周一是生產例會,周二是技術例會,周三是質量例人,周四是銷售例會,周五是管理例會。天天佔用下班時間,沒有工資。有些還以培訓的名義佔用下班時間。最後他們公司的管理人員大多走人了事。
還有個發小,在一家公司做小主管,加班費在合同裡明確了的。結果也是算工資的時候也加班費減半發放。後來直接到勞動局去才解決問題。
我們不過是一群打工養家的普通人而已,我們也有親人,我們也有愛人,我們真的沒有什麼遠大的理想抱負,我們只想能夠健健康康的生活,能在每天下班了之後陪著小孩做作業,陪著老婆聊聊天……我們這些要求過分嗎?我們只要求了《勞動法》規定的8小時工作制啊!
遇到這種老闆,就辭職了吧。肆意剝削員工的人,能留下的不是人才,而是奴才,當所有人才都離他而去的時候,我看這個「土皇帝」還能做多久的白日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