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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傳統的歷史敘事結構中,華夏區域農耕民族的禮儀文化相對發達,並由衍化出相應的禮儀和等級倫理序列。而北方遊牧民族一直信仰原始宗教,祭祀文化並不發達,也就難以產生跟農耕社會旗鼓相當的文化資源,以及促進族群認同和國家構建的強大的精神紐帶。
北方少數民族
農耕社會「尊老」的價值取向在傳統的農耕社會中,技術和經驗居於主導地位,而老人無疑是知識與經驗的載體,由於老人在農業生產中掌握豐富的生產經驗,代代相傳,尊重老人自然就成為社會的基本價值取向。《禮記·鄉飲酒義》:「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侍,以聽政役,所以明尊長也。六十者三豆,七十者四豆,八十者五豆,九十者六豆,所以明養老也。」通過禮儀等級序列的形式表達對老人的尊敬,充分肯定老人在社會中的重要性,完全按著歲齒來規定尊崇之程度,這是農耕社會的一個顯著特色。
尊老是農耕社會的顯著特色
在《左傳》中,許多老人都是作為智者的身份出現,作者將尊老的傳統凝結於史實之中,並以此表達華夏這一價值的合理性。周代禮儀方方面面都照顧老人,形成一套完備的制度保護老人的地位,「周人貴親而尚齒」,不但強調族內孝悌,也強調族外尊老。尊老是禮儀文化系統不可或缺的一個組成部分。
遊牧社會「賤老」的社會根源與農耕社會相比,北方遊牧民族對待老人的態度則完全相反。《史記·匈奴列傳》:「其畜之所多則馬、牛、羊······逐水草遷徙,毋城郭常處耕田之業,壯者食肥美,老者食其餘。貴壯健,賤老弱。」遊牧社會相對於農耕社會面臨著更加嚴酷的考驗,來自於自然和異族的壓力使得他們必須作出更適應自然法則的價值取向。在戰爭狀態下,或是面臨嚴酷的自然環境,老人就會成為社會的負擔。由於需要不斷地遷徙,老人會行動不便,拖累整個族群的行動,這些因素促成了遊牧民族「貴壯賤老」的觀念。
遊牧民族經常要面臨大規模遷徙
農耕社會的思想家們,以宗法倫理的視角,把北方遊牧民族的「賤老」行為看作是極大的不孝。並認為「賤老」行為嚴重動搖的禮儀文化的核心,即男權社會的家長制度,也就是危及了社會秩序的基礎。所以必須給予嚴厲批判。其實遊牧民族的「賤老」是把族群作為一個整體,在資源相對短缺的草原經濟體系中,很多時候都需要通過取捨,保障整個族群的安全。放棄對老年人的福利,從而使得整個族群的福利最大化,是遊牧民族作出的有利於整個族群的選擇。
遊牧與農耕在很多方面都是對立的
農耕社會的主流婚姻制度也受到過「鄭衛風淫」的動搖在婚姻制度上,農耕社會奉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這種制度主要是為了確定繼承人而設立的,可以保證嫡長子繼承制度得以順利進行,從而避免王朝更迭時繼承權上發生的動亂和衝突,確保政權的穩定性。在春秋時期,婚姻關係出現了保守與開放並行的格局,一方面人們遵守禮制,嚴守貞操,另一方面也有著相當自由的空間。《詩經》中記載了大量婚姻自由、男女私奔的情節,說明在下層社會流行自由戀愛之風,相對於貴族婚姻的政治聯合,平民的婚戀主要還是建立在兩情相悅的情感基礎之上。
《詩經》中記載了大量古代男女的愛情故事
東周以後,出現了父親去世以後,兒子娶生母之外的父親妻妾的情況,貴族旁系不同輩分的男女也有侄子輩娶嬸母輩的。但這種情況在周禮傳統盛行的華夏地區並不具有合法性,也不是十分常見。主要在晉、衛、鄭、齊、楚這些深受蠻夷之風浸淫的地區流行,古人有鄭衛之風淫的說法。晉人同戎狄社會聯繫親密,楚人在南方長期不被認為是華夏族群。唐朝與北方少數民族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在男女禮教上也就不是那麼嚴謹。
武則天也算是李治的後母
娶後母、寡嫂是遊牧民族的婚姻制度在遊牧民族中這種事情就很普遍,甚至被定為制度。他們把這種「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稱做是「轉房婚」,跟「賤老」一樣是一種爭取族群利益最大化的選擇。當年王昭君就嫁給了匈奴王父子三人。解憂公主嫁了烏孫國的兄弟兩代國王。孝莊皇后與多爾袞的緋聞也是基於滿族也有族內轉婚的傳統。
王昭君嫁給了匈奴王父子三人
「轉房婚」可以使得婦女和小孩在有一定血緣關係的人下獲得保護,維持家族利益,包括人丁和財產。這種婚姻制度是遊牧民族面對殘酷的自然挑戰時的合理選擇。在遊牧社會中,婦女的生育能力就是社會中最珍稀的資源,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這裡婦女生育的成活率比較低,如果讓育齡婦女守寡,就是對整個部族生育資源的極大浪費。人口對於部族的興衰意義重大,不管是娶後母還是娶寡嫂,都是在家族血緣範圍內最大限度地增加人口,為的是維持家族的穩定,是遊牧民族在特定自然環境下社會價值和道德的自然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