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一名45歲男子在北京地鐵站內猝死事件持續引發爭議。在過去的20天裡,多位急救領域人士公開發聲質疑:北京地鐵作為大型公共運輸場所,為何沒有配備AED(自動體外除顫儀)設備?
10月9日,《中國慈善家》從北京地鐵官方客服處獲悉,截止當前,北京市內390餘座地鐵站內均沒有配備AED設備。至於地鐵站內何時會安裝上該急救設備,工作人員回復稱,已在籌劃中,但具體時間規劃屬公司管理層面事務,自己無法給予答覆。
AED長期缺席北京地鐵
這並非北京地鐵第一次陷入此類輿論漩渦。媒體的公開報導顯示,從2016年至今,北京地鐵內共發生過四起乘客站內猝死事件,且每次都引發了「地鐵站內必須配備AED設備」的強烈呼聲,但始終未見明顯推動效果。
AED是自動體外除顫器的簡稱,可用於對心臟驟停患者的搶救工作。北京急救中心原急救醫生張元春告訴《中國慈善家》,對於心搏驟停的患者來說,在倒地1分鐘內若有人用AED結合心肺復甦的形式對其施救,救活率會超過90%;此後每延遲一分鐘,患者生還概率則降低7%-10%。張元春指出,通常患者倒地後4分鐘內是心源性猝死的黃金救援時間;在救護車到來之前,對於患者的施救動作需要AED和心肺復甦結合使用才能有所成效。
國家心血管中心2019年的統計數據顯示,中國每年心源性猝死者高達55萬,90%的猝死發生於醫院以外。地鐵、公交場站等公共運輸場所人員密集、流動量大,成為心源性猝死的多發區域。
「救命神器」AED在中國的普及率並不高。據央視新聞報導,在日本的公共場所,每十萬人擁有近394臺AED設備,美國為317臺,中國大陸這一數據僅為0.2。
然而事實上,中國公共場所AED配備工作起步不晚。早在2006年,北京首都機場二號航站樓內就安裝了11臺AED,但此後國內的其餘公共場所並未跟上這一節奏。
目前,國內推廣AED方面走在前列屬深圳、上海,兩地AED的配置數量均超過2000臺。截至今年1月1日,深圳地鐵共配備AED設備557臺,是地鐵車站數量的兩倍多。南京地鐵也於今年8月實現了AED全覆蓋。上海、重慶、徐州地鐵站也均有配備。而在人流量較大的北京,全市AED的數量不足1000臺,其中清華大學341臺,地鐵站0臺,絕大多數公共場所的AED仍處於缺位狀態。
(2020年8月14日,南京市,專業人員為社區工作者指導操作AED。)
此前,北京地鐵也曾因AED配備問題引來法律糾紛。2019年3月,一乘客在北京地鐵昌平東關站猝死身亡。其家屬起訴地鐵公司,認為地鐵工作人員除了撥打急救電話,無其它有效急救措施,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法院一審判決指出,地鐵站未配備自動體外除顫儀,不存在違法過錯。這一判決結果引發了輿論關於「北京地鐵少做少錯、害怕擔責」的質疑。
同年11月,北京地鐵2號線一男子心臟病突發,最終搶救無效去世。隨後,中國紅十字會在其認證的頭條號上發文稱,希望北京地鐵「允許」紅十字會在地鐵安裝AED。業內人士透露,此前中國紅十字會提出向北京地鐵捐贈AED設備,但後者消極回應了這一捐贈意願。
今年9月25日,北京霍營地鐵站乘客猝死事件當晚,微博大V@急診夜鷹 發帖稱,「北京地鐵站45歲男銷售猝死,家屬對死因無異議,但醫生有異議!!!」帖子中,重提上述兩起乘客地鐵站內猝死案例,並質疑地鐵方拒絕企業和個人捐贈AED的行為,在明知心臟驟停有效急救措施的情況下「裝傻」。
2020年北京市兩會期間,北京市衛健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今年將在交通樞紐增加AED,做到地鐵站全覆蓋。但年關將近,北京地鐵站內仍未見AED蹤影。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主任醫師敖虎山對此厲聲詰問,「我想問的是,配置AED這麼簡單的一件事,北京地鐵為什麼不去做?」此前敖虎山曾多次公開呼籲,國家應進一步提高除顫儀(AED)在相關場所的配置率。
「不能只盯著北京地鐵」
「配備AED的問題,公眾不能只盯著北京地鐵,要看到深層次的社會原因和體制原因。」面對外界尖銳的質疑聲,北京急救中心培訓中心主任陳志在採訪中反覆強調。
「整個社會層面的問題不能只針對一個單位去評價。」在陳志看來,北京地鐵AED缺失只是全社會急救問題的冰山一角,更為深層的原因是公眾普遍缺乏對急救問題的認知。「我國沒有國家層面的急救立法,急救文化和急救產業相對社會發展明顯滯後,對大型公共場所和企事業單位急救問題的管理沒有行業標準。」
早在2017年,北京市衛生計生委(現北京市衛健委)就發布《北京市公共場所醫療急救設施設備及藥品配置指導目錄(試行)》,其中規定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將統一配置除顫儀等醫療急救設施設備及藥品。此後,多個政府官方文件中均明確公共場所需配置AED。但顯然,推廣效果一般。
陳志曾參與撰寫的《北京市公共場所急救設施設備配置指導目錄》,也由衛健委在其官網上進行了公示,其中要求大型公共場所都要配置急救包和AED。陳志告訴《中國慈善家》,目前北京市衛健委正在全力推廣公眾急救標準化培訓和大型公共場所AED配置工作,也正在就此問題和相關部門密切溝通。
北京市衛健委已經公布了北京市大型公共場所急救設施設備配置目錄,其中包括AED和急救包。陳志同時也提到,儘管有了屬地的專業指導意見,但由於衛健委只是一個醫療衛生主管部門,對於其他行業的約束力有限,致使在具體推廣中也遇到了很多現實問題,「這個目錄個相當於一個屬地管理規範」。他表示,如果大型公共場所沒有配備,理當屬於違規,但目前對此現象的監督、處罰的主責部門還沒有具體明確,推廣工作只能由衛生部門約談其他部門的形式進行。
(2016年6月17日,上海地鐵設置自動體外除顫儀。)
讓陳志不解的是,自從2016年天涯副主編金波在北京地鐵6號線猝死事件發生後,公眾輿論把矛頭對準了北京地鐵,可北京其它公共場所沒有AED的問題卻少有人關注。
陳志透露,從七年前開始,北京地鐵就要求每年新上崗的員工必須到北京急救中心接受崗前急救培訓,持有培訓證書才可上崗。陳志估算,在全國範圍內,把急救納入崗前培訓的企業不到0.1%。必須持有急救培訓證書上崗的企業更是鳳毛麟角。
陳志發現,相關部門和公共場所負責方的認知問題是普及AED的難點,有人擔心配置AED後的追責問題,「萬一沒救好,救壞了怎麼辦?」
2016年11月,上海首次推出具體條例明確即使沒有醫療執業證,只要認為自己有技能可以操作AED,也可以開展救助,並且該行為受法律保護,對患者造成損害的,依法不承擔法律責任。
此後一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其中提到: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今年5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再次明確這一點。
由此,在法律層面上,對於施救者個人已經有了保護措施。但對於類似北京地鐵這樣的大型單位發生救助行為後的追責問題以及救助職責還沒有明確說法,這一塊仍處於法律的模糊地帶。
專家呼籲急救立法
全民互助急救平臺「第一反應」合伙人張琳告訴《中國慈善家》,兩年前,自己在推廣AED時遇到的多是閉門羹。有人向她提出疑問,如果安裝這臺AED,是否意味著自己需要承擔一定的安全責任;還有害怕擔責的企業將獲贈的AED設備退回。
現在,張琳和團隊在推廣中遇到更為現實的問題是,有的擔心設備被偷而將AED設備箱上鎖,有的為了成本將AED斷電擺放,還有的設備內的電極片過期也無人維護……
張琳告訴記者,誰來配置、誰來維護、放在哪裡、出了問題是否會擔責,這些都可能成為拒絕AED的理由。
據《北京商報》報導,北京朝陽醫院心臟中心副主任醫師田穎曾聯合從事AED行業的朋友試圖捐助AED給北京地鐵,但最終未能成行。「當時和地鐵相關部門聯繫,他們表示沒有政策、沒有地方放、沒有許可,最後就沒做下去。」田穎說。
陳志坦言,「這個問題的核心是,由於社會認知不夠,體制不完善,才導致諸如北京地鐵這樣的大型單位在AED配置問題上躊躇不前。」
今年8月24日,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和教育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紅十字工作的通知》,將學生健康知識、急救知識,特別是心肺復甦納入教育內容。
陳志撰寫的一篇《心肺復甦》文章,也被收錄到2020年出版的全國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必修教材當中,這是建國以來第一篇以心肺復甦為題材的高中體育課本。
陳志稱,未來要在整個中小學包括幼兒園都要進行系統性的急救教育,再配合社會推廣,急救科普才能夠在人思維概念中建立正確、長久的認知。他提到,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公眾認識到急救的重要性,自發報名、參與到急救培訓中,但從整個社會群體來看,這一比例仍是微乎其微。
陳志稱,在急救觀念普及的同時,還應出臺國家層面的急救立法,落實各項管理規定,特別是對公共場所必須安裝AED和急救包。「急救培訓、急救設備的安裝應該跟消防並重。像地鐵、大型景區等公共場所必須配備AED。」陳志強調,急救不立法,就很難有約束力,這也是如今AED推廣工作較難的原因之一。
他認為,在推廣AED工作中,設備的配備、人員的培訓、法律的完善三者應當齊頭並進。目前,國家衛健委正委託中國醫院協會急救中心(站)分會研究起草AED全國推廣的指導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