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真兇死刑 呼格案辦案人的下場追責事件始末揭曉

2021-01-18 深圳熱線

在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由於法治建設的不完善,不少人鋌而走險,為了達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從而走上一條犯罪道路,張子強,白寶山大家肯定都耳熟能詳了,可謂犯罪史上出名的人物,而今天咱們要講的一個人物,他也是個罪行累累的殺人犯,殺害人數高達十一人,而且都是女人,他作案的特點也於一般罪犯極為不同,大多數犯罪都是為了錢,而趙志紅犯罪僅僅是為了自己的快感,這個案件還引發了歷史上的一個懸案,呼格吉勒圖案。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日上午,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籤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對罪犯趙志紅執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

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確認,1996年9月至2005年7月間,被告人趙志紅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市等地,連續實施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盜竊犯罪共計17起,共殺死6人,強行姦淫幼女2人、婦女10人,還多次搶劫、盜竊,犯罪性質特別惡劣,手段殘忍,社會危害極大,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趙志紅還繫纍犯,依法應從重處罰。趙志紅雖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但根據其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不足以從輕處罰。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被告人趙志紅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三千元的刑事裁定。

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向趙志紅宣告並送達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臨刑前,趙志紅拒絕會見其近親屬。

呼格案事件回顧:

1996年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毛紡廠女廁發生強姦殺人案,年僅18周歲的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兇手並判處死刑。2005年,內蒙古系列強姦殺人案犯罪嫌疑人趙志紅落網,交代的數起案件中就包括上述毛紡廠女廁女屍案。2014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圖被宣布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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