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1 18:0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我叫xxx,因xx原因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為此,我感到非常後悔,並且對自己的行為給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和損失真誠道歉。以後我一定遵紀守法,在此向公眾說聲對不起……」
最近
類似的公開道歉
先後刷屏康養洪雅、洪雅論壇……
為進一步提升公益訴訟案件執行效果,營造支持公益訴訟工作的良好環境,洪雅法院創新推出公益訴訟執行機制,針對判決的部分破壞生態環境、資源類犯罪案件和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類犯罪案件集中開展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專項執行活動。
案例一:非法狩獵
周文公開道歉
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期間,周文在未辦理《狩獵證》的情況下,在禁獵區、禁獵期多次獵捕野生動物,共計獵捕野生動物40隻,造成野生動物資源損失11900元。經洪雅法院審理後以非法狩獵罪判處周文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沒收扣押在案的38隻野生動物死體,及彈弓、彈丸等作案工具;賠償其行為造成的野生動物資源損失11900元,並在縣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判決生效後,周文拒不履行賠禮道歉義務,案件移送至洪雅法院執行。在執行幹警向其釋明拒不履行判決的後果後,周文公開道歉。
2020年11月27日,洪雅融媒發布了周文公開道歉的視頻及道歉信。
案例二:非法持有槍枝、非法狩獵
安志兵公開道歉
2018年,安志兵在禁獵區和禁獵期,通過2條獵狗攆山和挖洞搗毀巢穴的方法,捕殺了1隻螺絲貓(學名鼬獾),造成野生動物資源損失800元。公安機關在安志兵家中發現2支疑似火藥槍,經鑑定,其中一支是以火藥為動力的槍枝,具有致傷力。洪雅法院經審理認為,安志兵違反槍枝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枝,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枝罪;安志兵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止的方法獵殺野生動物,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數罪併罰,判決執行管制一年八個月,沒收火藥槍,賠償其行為造成的野生動物資源損失800元,並在縣級以上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本案移送洪雅法院執行局執行後,執行幹警向其釋明公開道歉的意義及拒不履行的結果後,安志兵公開道歉。
2020年11月30日,洪雅融媒發布了安志兵公開道歉的視頻及道歉信。
案例三:生產有毒、有害食品
羅志東公開道歉
2015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羅志剛在茶葉專業合作社組織加工生產毛尖茶葉時,為使加工生產的成品毛尖茶顏色品相更好、賣假更高,2次指使被告人羅志東在揉茶工序中添加「色素」,被告人羅志東明知添加的「色素」對人體有害,仍在揉茶時添加。經國家輕工業食品質量監督檢測後,茶葉中鉛超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洪雅法院經審理認為,二人系共同犯罪,以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羅志剛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由於羅志剛之前被判處過緩刑,故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以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羅志東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責令禁止二人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三年內從事茶葉加工生產活動;責令二人在縣級以上媒體公開道歉。
執行過程中,執行幹警向羅志剛、羅志東二人釋法明理後,羅志東主動繳納了罰金並公開道歉;羅志剛因在監獄服刑,且沒有能力繳納罰金,待其刑滿後再依法予以執行。
2020年12月11日,洪雅融媒發布了羅志東公開道歉的視頻及道歉信。
今後
洪雅法院將不斷
總結公益訴訟案件執行經驗
創新執行舉措
加大強制執行力度
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和
生態環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本文部分圖片來自網絡)
審籤/楊衛東
文/洪雅法院執行幹警
編輯排版/張情瑜
原標題:《【公益訴訟】我侵害社會公共利益,今天我要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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