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0日,演員楊紫2例名譽權糾紛案件一審勝訴,被告徐**、羅*因分別在其註冊、使用的微博帳號「李長歌不是小透明(UID:6286323628)」「熱帶藍檸冰沙(UID:6559307596)」中公開發布針對楊紫的侮辱、誹謗性言論被判構成對楊紫名譽權的侵犯,須向楊紫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相關維權成本。
此外,被告丁**【微博用戶「evefrsration(UID:7183314059),現已更名為『eidi6ionde8』」】為未成年人,在接到法院應訴通知後,被告丁**及其法定代理人多次聯繫楊紫代理律師,積極承認錯誤,表示希望通過主動致歉、賠償等方式向楊紫承擔侵權責任,並承諾今後不再發布任何侵犯楊紫合法權益的言論。鑑於被告丁**為未成年人,且其法定代理人請求調解,為了保護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同時起到積極引導未成年人在網際網路中樹立正確價值觀、增強法律意識的作用,楊紫決定以非判決的方式終結此次維權訴訟,在其公開致歉及賠償部分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的基礎上,接受調解,免除丁**部分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