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是何意思?是兩年後執行?其實多數人都理解錯了

2020-12-22 騰訊網

文/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是何意思?是兩年後執行?其實多數人都理解錯了

隨著國家不斷的發展,我國的法律體系也在不斷的完善。從立法機關的角度來看,法律條文不斷的被完善。除此外,人們對於維護自己的法律意識也越來越強。 那麼,你知道死緩代表著什麼嗎 ?小編在此之前也不是很了解,但是經過一番查詢之後才懂,原來是這個意思。

很多朋友可能都會以為,死緩,就是緩期執行死刑。這種理解看似正確,其實是不正確的。所謂的死緩,就是在死刑緩期結束後,不再執行死刑。這種政策只限於那些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的犯人。對於那種屢教不改,而且在死緩期間還犯了重大罪行的犯人,最終還是會執行死刑。也就是說,一旦被判了死緩,在緩期結束後,還是有希望活下來的。

也就是說,如果犯罪分子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就是在兩年之後不予執行,是依罪行輕重,依法減為無期徒刑或者是有期徒刑。只有當犯罪分子在死緩期間故意犯罪,而且情節十分惡劣的,才被執行死刑。換句話來說,如果不是死緩犯故意作死,在兩年之後就會避免死亡的命運,很有可能會有重見天日的一天。

我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當中也是將死緩作為刑法制度之一,根據刑法第48條規定,適用死緩的條件是:1罪犯判決死刑。2、不是必須立刻執行。根據第50條規定,死緩期滿之後有三種處理結果。1、在死刑緩期2年中,沒有故意犯罪,減為無期徒刑;2、如果有重大表現,兩年期滿之後,減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如果故意犯罪,執行死刑。

其實,除了死緩,現在的法律也不會輕易給罪犯判處死刑,比如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還有懷孕的婦女,這些都會被排除在死刑之列。可以說,現在的法律制度真的是很人性化了,但是再人性化的法律法規也只針對於那些有過悔之心的人,對於那些十惡不赦的罪犯,還是要按照嚴格的法律法規的,這樣才能給被害人及家屬做出交代。

相關焦點

  • 死刑緩期兩年,是啥意思?真是兩年後執行嗎?恐怕我們都錯了
    導語:死刑緩期兩年,是啥意思?真是兩年後執行嗎?恐怕我們都錯了對於死刑犯,古代有「秋後問斬」一說,而現代有緩期死刑一說。有人就疑惑了,判死刑就判死刑,為什麼要延緩一段時間再執行呢?其實,這主要是想給死刑犯一個改錯的機會。
  • 死刑緩期兩年,到底啥意思?兩年後再執行嗎?可能你的理解是錯的
    在如今的法院判決裡,我們往往會聽到「死刑緩期2年執行」的這種處決結果。那麼這裡的所謂「緩期2年執行」就是指死刑推遲2年再執行嗎?答案還真不是想像的那麼簡單,這個「緩刑」的意思並不是推遲執行,平時的理解都錯了。先來看幾個真實案例。1995年,河北發生了1起女子被人殺害的案件。後來有個叫聶樹斌的人有重大犯案嫌疑,於是他就被判了死刑,2天後他就被依法處死了。
  • 死刑緩期兩年,到底啥意思?是2年後再行刑嗎?很多人都理解錯了
    我們都知道死刑自古以來都是最嚴重的刑罰了,我們常常在古裝劇裡面會聽到這樣一句話「推出午門斬首」,其實這句話一直以來都是一個謠言!午門其實並不是斬首的地方。
  • 海口鄭佳敬等36人涉黑案一審宣判,主犯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原標題:海口鄭佳敬等36人涉黑案一審宣判,主犯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海南新聞 【海口鄭佳敬等36人涉黑案一審宣判,主犯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12月 9 日,海口中院對被告人鄭佳敬等36人涉黑犯罪一案依法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 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到底是什麼意思?也許你的理解還真是錯的!
    每當人們在網絡上看到發生這類案件,都會憤怒的寫下「判死刑」的評語,足以看出大家對這類罪犯有多厭惡了。其實,死刑在我國是極少出現的,一般法官斷案的時候,都會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又稱為「死緩」。這種刑罰到底是什麼意思呢?法官斷案的時候為什麼不直接判處死刑,而要緩刑二年執行呢?
  • 死刑緩期2年,是啥意思?是2年後再行刑嗎?恐怕你理解錯了
    導語:死刑緩期2年,是啥意思?是2年後再行刑嗎?恐怕你理解錯了在古裝電視劇中,我們一般都會看見一個鏡頭,死刑犯一旦被判刑之後都會有一句話叫做「秋後問斬」。這跟古人注重季節有著很大的關係,他們認為在不同的季節就應該做不同的事情,而秋天剛好對應罰這個字,所以這些犯下了大罪的人都會在秋天時行刑。當時的官府還會把犯人斬首示眾,老百姓都會進行圍觀。如今現在是一個新時代,如果有被判死刑的人,那也不是馬上就能夠行刑。一般在法庭上最常見聽到的話是犯人被判死緩,簡單的說就是死刑緩期。
  • 死刑緩期兩年就是兩年後再執行嗎?裡面門道可不少
    伴隨著人類文明的不斷發展,人與人之間自然也就存在了各種各樣的衝突,而為了規範人們的行為,法律這種手段也就應運而生了。 而死刑也有著漫長的發展史,從一開始的只是單純的處死犯人,演變成為了凌遲處死等先將各種令犯人感到巨大的痛苦後再處死,再到誅九族等,但是到了文明的現代,即便是是否應該將死刑這種懲罰沿用下去都已經成為了世界各大法律界中所爭論的要點。
  • 重慶譚某殺妻傷母案終結,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同時限制減刑
    2020年12月7日,重慶市最高人民法院對譚某某故意殺害其女友張某某(女,被害時46歲),重傷張某某之母黃某某(被害時71歲)一案做出了最終判決,判處譚某某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終身,同時限制減刑。但說起案件的經過,卻牽涉出太多的匪夷所思的緣由。
  • 「死緩兩年」是啥意思,是指罪犯再多活兩年?原來我們都理解錯了
    北宋的政治家、文學家歐陽修就有一篇《縱囚論》說到:「刑入於死者,乃罪大惡極,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就是說所有罪犯當中,罪惡到了極點的人,就應該被定為死罪。然而,現在我們卻很少聽到「死刑」的宣判,一方面是因為世界上很多國家已經廢除了關於「死刑」刑罰,另一方面是我國大多數重大案件中宣判的都是「死刑緩期執行」。
  • 死刑緩期2年到底啥意思?是過2年後再行刑嗎?可能你的理解是錯的
    喜歡看案件的朋友應該對「死緩」四字並不陌生,「死緩」全稱是「死刑緩期2年執行」,不過很多人並不明白死緩到底是個啥意思?是過2年後再行刑嗎?恐怕你的理解是錯的。死緩制度是執行死刑的一種制度,從明清時期的死刑監候制度演變而來,明代時將秋後處決的犯人稱為「監候待決犯」,雖然判處了死刑,但暫時監禁監候,不會立即執行死刑,待至朝審、秋審時,按具體情況分別處理。現代在執行死刑緩期期間,從核准死刑緩期執行宣告之日起計算,並且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後可以減刑為無期徒刑,也就是說2年後,該名犯罪分子不一定會被執行死刑。
  • 死刑緩刑兩年是什麼意思?兩年期限一到,就會被執行死刑嗎?未必
    其實這樣的說法是源自於古代的一說刑罰,也就相當於現在的死緩。那麼死緩會在什麼情況下執行呢?首先,這個人已經被判處死刑,但是不需要立即執行。通常會推遲兩年執行。但是如果在這緩刑的2年時間裡,犯人表現良好,沒有任何故意犯錯的行為,兩年期限到了之後,可能會被改判為無期徒刑。這樣一來的話,就可以免除一死了。
  • 撞傷路人還下車將其捅死,兇手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信息時報訊(記者 何小敏)去年年底的一天,家住陽江的陳某駕駛摩託車行駛在路上,突然被後面行駛的小汽車撞倒,對方下車後不但不施救,竟又持刀連捅數刀,致其當場死亡。陳某到死也沒明白這是為什麼。近日,廣東高院對該案作出刑事裁定,原來,陳某隻是對方隨意選中的一名「替死鬼」。
  • 是兩年後再行刑嗎?可能和你理解的不太一樣
    不過隨著法制的改革和進步,我國也在2011年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八)當中,取消了13個犯罪的死刑,體現了對生命的珍視。相信不少人都在電視屏幕上聽到過法院這樣的判決,宣布被告人xx罪名成立,處以「死刑緩期二年執行」。這究竟是什麼意思呢?是兩年之後再執行死刑嗎?當然不是,作為我國獨創的一種法律制度,可能和你理解的不太一樣。
  • 死緩是什麼意思,是過兩年後行刑嗎?真實情況是這樣的
    死緩相信很多人都聽說過,特別是那些喜歡看刑偵類影視劇的朋友,死緩一般全稱是「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那麼這個到底是什麼意思呢,一般人都覺得說是等兩年之後再執行死刑,如果這麼想的話,那就錯了。當時我們國家成立了之後,出現了很多的損害國家利益的人,這些人普遍群眾意見不是很大,但是卻難逃死罪,所以就出現了死緩這個說法,也就是說不用立即執行,這個辦法從古代就一直存在,在很多影視劇中都有秋後問斬之類的說法,意思就是到時候根據具體情況再決定。
  • 江西女子夥同新情人殺死舊情人,兩人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江西女子夥同新情人殺死舊情人,兩人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2020-11-29 10:0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今天,執行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並下達執行死刑命令,河北省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對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的罪犯王書金執行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覆核認為,被告人王書金違背婦女意志,採取暴力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行為,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強姦作案後殺害被害人滅口,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又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予以並罰。王書金強姦、故意殺人作案4次,強姦婦女4人,並對被害人實施殺害行為,其中殺死3人、1人殺害未遂,其所犯故意殺人罪動機卑劣、手段殘忍、後果特別嚴重,所犯強姦罪情節惡劣,均應依法懲處。
  • 中國首位被執行注射死刑的人,竟想花495億元來買下自己的命!
    死刑是最古老的刑法之一,因為它是剝奪人的生命,所以歷朝歷代的死刑都是會斟酌一下,死緩就是在這種前提下出現的。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25年有期徒刑。只有在兩年期限內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會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今天化浪就給大家來講一講注射的死刑。 也是化學死刑。
  • 接到執行令,死刑犯還能活多久?
    在我國,死刑有兩種,一種是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另一種是死刑立即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只要在這2年期間不再繼作死(即不再故意犯罪,且情節惡劣的),2年期滿後就會被減為無期徒刑(命保住了,不用死了,以後還可以減刑)。
  • 「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押赴刑場,執行死刑,出發!」12月18日上午9時30分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販賣毒品犯文某平執行死刑文某平,45歲,四川省武勝縣人,2016年6月12日,被告人唐某俊(已判刑)攜帶大量毒品從成都市運送至南充市,與被告人文某平進行毒品交易。
  • 中國執行死刑的方式,採用藥物注射,為何同時沿用了槍斃?
    今天,我們就聊聊這個問題,其實,兩種執行死刑的模式並不矛盾,因為地區和罪行情況不一樣。首先,我們看一下我國古代對犯人執行死刑的方式。早在周朝統治時期,針對不同的罪犯,就出現了完全不同的死刑方式,例如絞刑、斬首、車裂、腰斬、凌遲等等。其中,凌遲是最狠的,一般用來對付那些十惡不赦的重犯。需要連續執行三天,而且總計3000多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