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雅頌賦比興,起源於詩經,合稱「六義」:
所謂風、雅、頌,是指《詩經》按音樂劃分的三個類別。「風」,是指國風,即西周時期各國的民間歌謠。「雅」,是周王京畿的樂歌,周王京畿被周人稱為夏,古代雅、夏通用,故有此稱。「雅」分大雅、小雅,意與後世的大曲、小曲相近。「頌」,是形容、讚頌的意思,是當時統治者進行祭祀時的樂歌。
《風》又稱 《國風》 ,一共有15組,「風」本是樂曲的統稱。15組國風並不是15個國家的樂曲,而是十幾個地區的樂曲。國風包括周南、召南、邶、鄘、衛、王、鄭、檜、齊、魏、唐、秦、豳、陳、曹的樂歌,包括周南、召南、邶風、庸風、衛風、王風、齊風、魏風、唐風、秦風、陳風、檜風、曹風、豳風組成,稱為十五國風,大部分是黃河流域的民歌,小部分是貴族加工的作品,共160篇。
《雅》共105篇,分為《大雅》 31篇和《小雅》74篇。《雅》多數是朝廷官吏及公 卿大夫的作品,有一小部分是民歌。其內容幾乎都是關於政治方面的,有讚頌好人好政的,有諷刺弊政的,也有幾首表達個人感情的詩,基本上是貴族的作品,只有小雅的一部分來自民間。
《頌》是貴族在家廟中祭祀鬼神、讚美治者功德的樂曲,在演奏時要配以舞蹈,其中又分為《周頌》、《魯頌》和《商頌》,共40篇,其中《周頌》31篇,被認為可能是西周時的作品,《魯頌》4篇,被認為可能是魯僖公時的作品,《商頌》則被認為是春秋以前宋國的作品。《頌》是宮廷用於祭祀的歌詞,一般來自民間的歌謠生動活潑,而宮廷貴族的詩作詩味不多。
「賦、比、興」是詩的表現手法:
所謂賦、比、興,是《詩經》主要的表現手法。「賦」,是鋪陳的意思,對事物直接陳述,不用比喻。「比」,就是比喻,以彼物比物。「興」,就是聯想,觸景生情,因物起興。這種藝術表現手法,是詩歌創作地主要形象化方法,對後世詩歌創作,產生了至深至遠的影響。
「賦」是直陳其事,描述一件事情的經過,按朱熹《詩集傳》中的說法,「賦者,敷也,敷陳其事而直言之者也」。就是說,賦是直鋪陳敘述,是最基本的 表現手法。
「比」是比方,用一個事物比喻另一個事物,也就是比喻之意。《詩經》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於變化。如《氓》用桑樹從繁茂到凋落的變化來比喻愛情的盛衰。「賦」和「比」都是一切詩歌中最基本的表現手法,而「興」則是《詩經》中比較獨特的手法。
「興」是從一個事物聯想到另外一件事物,「興」的本義是「起」,因此又多稱為「起興」,對於詩歌中渲染氣氛、創造意境起著重要的作用,「興」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辭」,也就是藉助其他事物為所詠之內容作鋪墊。它往往用於一首詩或一章詩的開頭。有時可能是因時代懸隔才不可理解,但這種情況一定是存在的。就是在現代的歌謠中,仍可看到這樣的「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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