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恰相反,如果「唯才是舉」,不光弟弟殺哥,所有皇室宗親們,都可以理直氣壯地參與到繼承人爭奪中來。到那時候,不用外力推動,皇家就自動瓦解了。
「嫡長子繼承制」雖說不合理,但卻是客觀環境下,「最不壞」的一個選擇,它對皇權的穩定,保證皇家利益不被分割,起到了保駕護航的作用。
為什麼要有繼承法則
古代中國是農耕文明,農業生產的基本要求是足夠的勞動力,同時農耕社會又具有自給自足的封閉特性,這兩個特徵,決定了古人以「家族」為基本單元的社會結構模式,這跟工業文明的今天,以「家庭」為基本單位的狀況截然不同。
家族為了發展壯大,勢必注重人口繁衍,因而,成年男子就有了一個「光榮而又艱巨」的任務——多娶妻妾多生兒。所以,古代皇帝妻妾眾多不是貪圖享受,而是義務,辛苦著哩!
可是後世子孫在成年後,又面臨「分家」的現實,這就又反過來影響家族的整體實力。物質待遇尚可被分割,政治待遇怎麼分割呢?比如龍椅,總不能劈開了兄弟們平分吧?
政治待遇的不可分割性,催生了繼承法統的建立,它必須具備以下幾個特徵:
其一,集中性為了保證家族政治待遇保持長期優勢,政治待遇必須集中於某一系繼承人,不能被分割。這是家族對付外部競爭,所採取的的必然選擇。
正因為這個要求,人們將那些妻妾們分為嫡庶兩類。一個男人可以娶很多女人,但是「妻」只能有一個,稱為「嫡妻」,其她女人都叫妾,亦稱「庶妻」。嫡妻所生的兒子們,稱為「嫡子」,長子稱為「嫡長子」,他們能統稱「嫡系」;庶妻所生的兒子們,就稱為「庶子」,他們統稱「庶系」。
皇權這個天下最大的政治待遇,就永遠集中於嫡系一脈,庶系永遠不能染指。
其二,簡易性繼承法則不能太麻煩,而要簡單易行,避免歧義,還要兼顧特殊情況下的可操作性。嫡長子繼承制基本上只有三條規則,非常清晰明了:第一條什麼叫「嫡」,什麼叫「庶」;第二條嫡庶之間的地位差別;第三條嫡系斷絕情況下如何「續嗣」。
其三,唯一性唯一性是繼承法所追求的最高指導思想,不管有多少兒子,按繼承法都能具體到某一個具體的人,不存在任何爭議。
當然,無論哪一種繼承制度,基於實際情況的複雜,往往很難到「唯一性」。比如秦始皇,他就沒有嫡妻,又比如嫡妻死後又立新的嫡妻,誰的兒子是嫡子?再比如嫡妻沒有生育,等等。
為什麼是「父死子繼」而不是「兄終弟及」
古代中國的繼承制度,最早是家族內部的「民主選舉」,這是在農耕文明前夕,遊牧文化的遺存,後期只存在於少數民族政權。比如皇太極,就是由八大貝勒選舉出來的。
商朝採取「兄終弟及」制度,西周以後,「父死子繼」成了唯一法統,「兄終弟及」退位到只有在特殊情況下的「補丁法案」。
「兄終弟及」為何推行不下去?兩個理由:
第一人性的自私性,兒子當然比弟弟更親近。當年竇太后一心想讓幼子劉武,做漢景帝的皇太弟,有大臣直言不諱地對竇太后說:您疼愛自己的兒子,皇帝也疼愛他的兒子啊。
第二違背繼承法的基本要求,可操作性差。皇帝們的弟弟數量龐大,年齡踩梯子上,如果「兄終弟及」,很可能弟弟剛即位不久,就找哥哥玩兒去了,輪換太頻繁,政權很不穩定。
另外兄弟們早晚都會見祖宗,最終還要落到「傳子」,傳給誰的兒子呢?傳給老大的兒子,很可能老大的兒子們熬不過叔叔們,傳給老么的兒子,老二老三的兒子都不答應。
因此,「兄終弟及」是個很不成熟的方案,與繼承制度的基本原則不符。
為什麼是「立嫡立長」而不是「立賢」
前面我們講了,「立嫡立長」最符合繼承制度的三原則,基本上爭議不大,即便有特殊情況,在「補丁方案」裡都有相應條款規定。可是既然如此,歷史上為何出現那麼多兄弟相殘的事呢?
其實兄弟相殘的情況,都是當事人不遵守「立嫡立長」的規則所導致,而不是制度本身的問題!
比如康熙時期的「九子奪嫡」,如果嚴格執行「嫡長子繼承制」,根本就沒有爭議:胤礽就是毫無爭議的繼承人。假如他犯罪被奪嫡,又沒有同母弟弟,同時繼任皇后也沒有兒子,庶長子胤褆就是法定繼承人。胤褆又犯罪被廢怎麼辦,庶次子唄,一路往下排。
康熙廢了胤礽後,又不遵從制度及時立太子,才導致「九子奪嫡」發生。你可能說,按制度似乎不合理啊,是不合理,繼承制度從來不講理,面對天下最肥的職業,哪有理可講,只能用最簡單粗暴的方式界定,規定越死板越好。
「立賢」這個看似最完美的方案,就是因為缺乏衡量尺度,導致不具備可行性。
「賢」本身就包含三個維度:學識、品行和能力,學識高低如何區分?自古「文無第一」,你擅長詩書,他擅長易理,你妙筆生花,他通透文理,想分出高低太難了。品行這東西更沒有考量標準,還不如學識好評判。能力呢?呵呵,它像霧又像雲。
再說了,皇長子鬍子都白了,幼子可能還在吃奶,他倆怎麼比「賢」?你不能因為年齡太小就認為他「不賢」,也不能因為年齡大身上有缺點就認為他「不賢」吧?沒法比。
因此,假如「唯才是舉」,以「賢」為目標,恐怕人人都覺得自己很「賢」,誰上位都難以令人信服。這種情況下只有一個結果,只要是皇家宗親都會認為:既然我也是「賢才」,我也具備法定繼承人資格,所以我必須爭取,誰擋我就幹誰!
當任何人都符合繼承條件是,你能想像將會發生什麼嗎?弟弟理直氣壯地跟哥哥幹,叔叔也不用跟侄子客氣,甚至發展到七八代遠支宗親都蠢蠢欲動,結果就得被拆家!
「秘密立儲」是什麼東西
從「嫡長子繼承制」誕生的那一天起,所有人都知道它非常不合理,可是兩千多年都沒辦法改進。三塊五塊的利益,沒人正眼看;三萬五萬的利益,需要說道說道;三億五億的利益,就得打破頭,必須靠法律維護。
利益越大,法律規定越死板,當利益大到無法衡量,條款就必須死板到毫無爭議的地步,所謂的「合理性」,就退居二線。直到雍正皇帝創立的「秘密立儲」誕生,才終結了死板的「嫡長子繼承制」。
雍正帝基於「九子奪嫡」的慘痛教訓,決定即位之初就立嗣,又擔心儲君會遭到明槍暗箭所傷,於是想到一個辦法,讓所有人都知道帝國已經有了皇嗣,至於是誰大伙兒又不知道。做法是,皇帝親書一份傳位詔書,當眾密封,放在乾清宮「正大光明」匾後,將來皇帝駕崩,大臣們取下詔書當眾宣讀。
秘密立儲的好處就是,繼承人事實上已經存在,大家都別爭了,同時大伙兒又不知道到底是誰,所以避免了權力鬥爭。它最大的好處就是避免了嫡長子「不賢」的情況,皇帝可以根據個人對皇子們的綜合判斷,靈活地選擇接班人。
綜上所述,指望「立賢」,通過唯才是舉避免兄弟奪位相殘,就是抱薪救火的自焚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