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市級公共租賃住房2020年第十七批租賃方案

2020-12-16 廈門網

  廈門安居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居集團」)作為市級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共租賃住房」)的運營管理企業,依照《廈門市市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廈府[2018]235號),根據市政府關於市級公共租賃住房工作的統一部署,在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制定廈門市市級公共租賃住房2020年第十七批租賃方案如下:

  1

  房源概況

  本批次公共租賃住房房源為後溪花園、海新陽光公寓、坑坪公寓項目,共計房源82套,租賃期限為3年。

  房型使用要求:本批次的房源以成套的方式辦理承租或退租,由承租單位作為集體宿舍安排符合條件的職工入住。

  2

  套內配套

  註:實際家具家電配備情況以交房現場為準。

  3

  相關費用標準

  註:本批次房源市場租金標準價均以住宅部分第三層作為標準層,並根據樓層高度相應調整(樓層調節係數為0.002)。

  4

  申請對象

  本批次申請對象為在廈穩定就業的無住房職工。由職工所在單位(以下統稱「申請單位」或「承租單位」)集體申請承租,各申請單位制定本單位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

  5

  申請條件

  參與單位集體申請的職工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廈無住房;

  (二)申請職工應當與單位籤訂1年以上(含1年)的勞動合同。

  6

  申請材料

  (一)廈門市市級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單位版,加蓋公章);

  (二)申請單位的營業執照(如有)複印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如有)複印件、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如有)複印件、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如有)複印件,以上材料需加蓋公章。

  7

  申請審核程序

  (一)提交申請材料

  申請單位按本方案要求,在規定的申請時間內通過廈門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平臺(網址:www.xm-gzf.com)向安居集團下屬子公司廈門住房租賃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廈房租賃」)在線提交上述申請材料。

  具體申請流程詳見《廈門市市級公共租賃住房2020年第十七批申請須知》。

  (二)審核申請材料

  廈房租賃根據本方案要求,在申請受理截止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材料審核,審核結果將在安居集團官網及廈門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平臺進行為期3日的公示。申請單位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廈房租賃提交書面複議材料。

  8

  配租程序

  (一)確定承租房源

  在審核截止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廈房租賃根據申請材料審核結果,按以下方式確定各申請單位的承租房源:

  1.確定配租房源指標

  各申請單位通過審核的申請職工人數即為配租房源指標。

  2.搖號選房

  (1)申請單位根據配租房源指標,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廈門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平臺完成在線搖號及選房;

  (2)申請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在線選房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批次申請資格。

  (二)單位內房源配租

  申請單位根據選房結果,按照本單位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對符合條件的申請職工實施配租,並及時通過廈門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平臺在線提交入住人員備案信息。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人員備案信息的,視同自動放棄本批次所選房源。單位配租時若存在空置房源無人入住,可選擇放棄該套房源,或者後續安排符合條件的職工入住,屆時將相關材料、變更情況及時通過廈門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平臺在線提交。

  (三)籤訂租賃合同

  1.申請單位根據選房結果及入住人員備案信息與廈房租賃籤訂租賃合同。若未按照規定時間籤訂租賃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批次申請,並須向廈房租賃提交《廈門市市級公共租賃住房放棄聲明書》;

  2.承租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與符合條件的入住職工另行籤訂租賃合同。

  (四)組織交房

  承租單位按照廈房租賃通知,在規定時間內統一組織到項目所在物業服務單位辦理交房手續。

  (五)剩餘房源

  批次租賃結束後,房源有剩餘的,廈房租賃在安居集團官網、廈門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平臺公示剩餘房源信息。

  9

  費用繳交方式

  (一)房屋租金及履約保證金由廈房租賃按以下方式收取:

  1.承租單位在合同籤訂之日支付相當於合同項下租賃住房一個月租金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2.承租單位在合同籤訂之日起15日內繳清首期租金,即計租日起第一個自然季度的租金;

  3.廈房租賃分別於每自然季度第一個月10日(即: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及10月10日)前收取本季度租金。

  (二)租賃房屋所產生的公共物業服務費、日常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服務單位統一向承租單位收取。

  (三)承租單位的日常自用水電按實際產生數自行繳交,公攤水電費由物業服務企業代收代繳或者根據物業服務企業管理規定由承租單位向有關單位繳交。

  承租單位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繳交上述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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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金優惠款返還說明

  公共租賃住房實行租金優惠制度,租金優惠款為按照市場租金標準計取的租金金額的30%。承租單位按市場租金標準全額繳交租金,廈房租賃按自然季度( 1、2、3月為第一季度、4、5、6月為第二季度、7、8、9月為第三季度、10、11、12月為第四季度)向無違規使用房源的承租單位返還上一自然季度租金優惠款。為簡化承租單位的費用進出操作流程,上述租金優惠款經公示無異議後將在其下一自然季度應繳租金中直接予以抵扣。

  廈房租賃將分別在每自然季度第一個月1日起(即:1月1日、4月1日、7月1日及10月1日)對承租單位的房源使用情況在安居集團官網進行為期3日的公示。

  有以下違規使用房源情形的,不予返還相應承租房源的租金優惠款:

  (一)轉租、轉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和改變房屋結構、配套設施,在10日內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3個月以上閒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六)未按租賃合同約定繳交租金,經廈房租賃書面發函催繳後仍拒不繳交的;

  (七)在租賃期限內通過繼承、購買、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房屋所有權,並未及時申報的;

  (八)未按期騰退公共租賃住房的;

  (九)不配合物業服務單位等相關部門、單位對公共租賃住房使用情況進行核查或維護維修的;

  (十)租賃合同約定違規使用公共租賃住房的其他行為。

  註:除違規租賃住房以外的其他承租房源仍享有相應租金優惠。

  11

  退租管理

  (一)承租單位與廈房租賃籤訂租賃合同後,如需提前退租全部房源或者部分房源,應按照如下約定完成全部事項:

  1.若承租單位要求退租的時間在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前,應以「套」為最小單位,在計租起始日前向廈房租賃提出書面申請,經廈房租賃同意後,於計租起始日前將租賃住房交還給廈房租賃並遵照合同條款繳交相當於所退房屋1個月租金金額的違約金;

  2.若承租單位要求退租的時間在合同約定的租賃期內,應以「套」為最小單位,在每月最後5日內(其他時間不受理退租申請)向廈房租賃提出書面退租申請,經廈房租賃同意後,於提出退租申請次月的1日至5日之間辦理退租手續,並遵照合同條款繳交相當於所退房屋1個月租金金額的違約金;

  3.若未提前向廈房租賃提出書面申請,單方解除合同的,則須遵照合同條款全部退出房源並繳交相當於3個月租金金額的違約金。

  (二)租賃期滿未續租的,承租單位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5日內,依照合同約定將租賃住房交還給廈房租賃及完成與此相關的全部事項。

  12

  續租管理

  租賃期滿,需要續租的,承租單位應在租賃期屆滿前1個月向廈房租賃提交書面續租申請。經廈房租賃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續租,並按當期市場租金標準重新籤訂租賃合同。

  13

  日常管理職責

  (一)廈房租賃

  1.建立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信息系統,租賃合同籤訂後將租賃信息在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信息系統填報,並根據承租單位入住人員變更情況及時操作變更,建立動態管理機制;

  2.對公共租賃住房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發現違規使用行為的,及時糾正,按照租賃合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並視情況通報有關單位;

  3.每半年將公共租賃住房房源籌集、運營、管理情況書面報告主管部門,並接受有關房源分配及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

  4.負責公共租賃住房及其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負責處理戶內非人為損壞的大、中維修事項,並建立報修維修工作制度;

  5.選聘公共租賃住房的物業服務企業,並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物業管理及服務工作;

  6.對接並指導承租單位開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後續使用管理工作;

  7.負責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收取、催繳及租金優惠款返還。

  (二)物業服務企業

  1.應配合建立公共租賃住房住戶檔案,將住戶入住情況登記造冊,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發現違反規定使用公共租賃住房應當及時告知廈房租賃;

  2.協助開展每年每戶不少於兩次的入戶巡查,巡查內容包括入住人員居住情況、套內家具家電、固定裝置等方面,並將基本違規情況現場核實並上報廈房租賃;

  3.負責小區內日常物業服務及管理工作。

  (三)承租單位

  1.應根據本單位制定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安排專人對接及協助廈房租賃開展租賃住房的使用管理工作;

  2.切實承擔起集體租賃的公共租賃住房的管理責任,對租賃對象嚴格審核把關,並定期將居住職工情況及變更情況報廈房租賃備案;

  3.定期對本單位承租的房源進行巡查,確保無轉租、轉借、無故空置等違規使用情形;

  4.自行承擔本單位承租房源內的小修事項(如套內燈泡、門鎖、窗扣等易損易耗品及管道疏通等)。

  14

  辦理時間

  申請時間: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5日

  看房時間: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2日

  審核時間: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0日

  搖號選房: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3日

  合同籤訂:2020年12月28日

  交房時間:2020年12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

  15

  聯繫方式

  企業名稱:廈門住房租賃發展有限公司

  服務地址:廈門市湖裡區仙嶽路2999號九樓

  諮詢電話:0592-968383

  諮詢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1:30,15:00-17:30

  安居集團官網:www.xmanju.com

  廈門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平臺:www.xm-gzf.com

  16

  投訴舉報及監督

  如發現租賃活動有違反規定行為的,歡迎社會各界通過來電、來信、來訪等方式,向安居集團投訴、舉報。

  投訴舉報電話:0592-5908191

  本方案適用2020年第十七批廈門市市級公共租賃住房,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廈門安居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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