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家醫保局公示通過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形式審查的申報藥品名單
9月18日,國家醫保局官網公示《2020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通過形式審查的申報藥品名單》。公示期1周。請社會各界對公示藥品的資格條件及形式審查結果進行監督。
申報企業可登陸「2020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申報系統」查詢自己所申報藥品的形式審查結果。
目錄外西藥和中成藥,條件有:一是納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七版)》的藥品。
二是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 年版)》的藥品。
三是納入《臨床急需境外新藥名單(第一批)》《臨床急需境外新藥名單(第二批)》《第一批鼓勵仿製藥品目錄》《首批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清單》或《第三批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清單》,且於2020年8月17日前經國家藥監部門批准上市的藥品。
四是第二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中選藥品。
五是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間,經國家藥監部門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藥品。
六是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間,根據臨床試驗結果向國家藥監部門補充申請並獲得批准,適應症、功能主治等發生重大變化的藥品。
七是2019年12月31日前,進入5個(含)以上省級最新版基本醫保藥品目錄的藥品。其中,主要活性成分被列入《第一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化藥及生物製品)》的除外。
目錄內西藥和中成藥,條件1:處於協議有效期內,且按照協議需重新確定支付標準的談判藥品。如阿卡波糖、甲磺酸奧希替尼、伊布替尼等。
條件2:處於協議有效期內,經國家藥監部門批准,適應症或功能主治發生重大變化的談判藥品。如阿達木單抗、奧拉帕利、鹽酸安羅替尼等。
(文章來源:21世紀經濟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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