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9 12:09 |浙江新聞客戶端 記者 許梅 通訊員 樓貝貝
穿上紅馬甲、戴上手套,這兩天,鮑某每天都起個大早,在上班前抽出1個小時去清理雜物,「收拾」村裡的角角落落。自4月28日在永康「執源治理大推進」行動中被約談並籤下承諾書以來,鮑某參加社會公益勞動的時間累計已達15小時。
「承諾按約履行+社會公益勞動」,這是永康市法院督促被執行人積極履行法定義務、深入推進執源治理的又一項嘗試。
鮑某是永康市法院多起合同糾紛案的被執行人。由於企業經營不善,鮑某總計需履行的債務及利息金額為160萬元。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向其發送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但鮑某既未申報財產也未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於是,在永康市法院4月28日開展的「執源治理大推進」行動中,鮑某被約談。
「執源治理大推進」行動,是永康市今年4月啟動的「一月一鎮平安大會戰」專項行動之一。行動中,永康市法院聯合古山鎮政府、古山派出所、芝英檢察室、綜合行政執法局古山分局等,對古山鎮範圍內涉特殊主體、前期責令交付車輛等案件被執行人進行約談、網格督促。
除了鮑某,當天被約談的還有另一起民間借貸案的被執行人賈某。約談中,法院向古山鎮網格員了解到,賈某夫妻原先的企業辦得很不錯,夫妻倆也比較熱心,常回老家的村子做公益。但後來由於產業定位失敗、資金周轉不靈,企業陷入困境並最終破產倒閉。
「我現在打工,每月大概有3000多元工資;從下半年開始,我丈夫也會有養老金。我們會儘量償還,爭取早日解決。」通過現場約談、法治教育,賈某主動提出願意分期履行的初步方案。鮑某也表示願意積極履行義務,並對自己涉及的每起執行案件都給出了解決方案。
鑑於鮑某、賈某態度良好、歸還意願強烈,且疫情期間暫不宜採取強制措施,永康市法院決定暫緩對二人的司法拘留,鮑某和賈某也主動承諾願意向古山鎮政府提供公益社會服務。
「我承諾將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疫情期間,會按照古山鎮安排,積極參加國家衛生城市創建等社會公益活動不少於每月10小時。」賈某現場寫下了承諾書。鮑某也當場承諾,會按約履行並每月參加不少於50小時的社會公益勞動。
「參與社會公益服務,不等於案件可以不用履行。」法官嚴肅告知他們,公益勞動期間,仍應保證積極履行法定義務,法院傳喚隨叫隨到,且要按約完成服務時限;若有違反,法院將依法採取拘留、罰款、移送拒執等措施;屬於特殊主體的,還將向相關部門進行通報、處理。
被執行人籤署承諾書後,古山鎮政府將協助對接被執行人所屬網格,由網格員對他們參與公益服務情況進行監督。另外,根據被執行人誠信履行情況、參與社會公益服務情況,永康市法院還將對被執行人的信用進行評估,視情為被執行人的「信用積分」加分。
15889973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