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可馨育兒
很多職場孕媽交接完所有工作後,開始休產假時,可以說是長舒一口氣,公司能夠既發工資,又讓女員工孕育健康寶寶,這樣的企業可以稱得上不錯的公司。但是,不是所有企業都能恪守承諾。
案例:一位孕媽因休產假,企業領導可能感覺不划算,員工不來上班,還要照常發工資,等於拿公司利潤去貼補不能創造效益的孕婦,於是想出一個奇葩的任務,要求員工休產假期間,每小時手寫六百字工作心得,更讓人無語的是,不能有一個錯別字,並給出了懲罰標準:一個錯別字等於50元,一句重複句子等於100元,不交或交晚了等於500元。並美化這種措施是因疫情影響,行業困境壓力大,助員工成長,並「換位思考」,寶媽要哺乳寶寶,考慮到「保護」其視力,要執筆手寫。
明眼人一看便知,一方面讓你休產假也不消停,還要像上班一樣寫稿子。電腦打字也給堵死了,還要看到是親手寫的。這也就算了,專門挑你毛病,現在人手寫東西已經很少了,有個別錯別字也常見,但你別讓公司挑出毛病,一旦有問題等於變相扣減工資了。言外之意就是,能不能接受,接受不了就離職走人。
此事曝光後,得到網友的口誅筆伐,主要有兩方觀點:
反對觀點
婦女權益是基本人權。我們要把保障婦女權益系統納入法律法規,上升為國家意志,內化為社會行為規範。
很多網友稱這是不良企業,能有此規定離倒閉已經不遠了。企業也會為不突破「道德底線」,招工時對待未婚育女性不太友好,企業的道德底線也是社會道德底線的縮影。不把女性當人何止這一件事,這一家企業。很多企業在面試時會被問及有無男友,是否結婚,是否有小孩等隱私問題,女性有時感覺被冒犯,可又不好反駁。
筆者朋友的30歲姐姐生娃後,公司把她調離崗位,給了一個完全不同的工種。她也感知到了,這是公司讓她變相離職,潛臺詞是,生了娃,在工作上不能做到專注了。利用轉崗,為難下屬,逼近其主動辭職的案例不勝枚舉。
中立觀點
有人認為,確實有一些女性懷孕後不能再從事原來的工作,有的以懷孕為藉口不做事,筆者相信這只是小部分人。換位思考,假如你是公司老闆,孕婦不僅不能給你帶來工作效益,你還要掏錢讓其休產假,你願意嗎?既然自己是孕婦,不能正常按時工作,那就趁早離職吧,不要影響人家公司正常運營。孕婦要體諒企業之難處,比如那個發現懷孕馬上去面試的女士,現在不是打土豪分田地的時代,企業經營也很難,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孕媽休產假?
寶媽休產假期間,單位應正常發放工資。並由社保局向其發放生育津貼。兩者不是一碼事。產婦休產假期間的工作會有其他同事頂替,產假回來可能面臨工作調動,同崗位調動還好一些,假如調崗到一個不相干的工種,確實會讓寶媽有很大的心理落差。如把一個管理層的員工調崗到清潔工或文員等,會有一種受到侮辱的感受。很可能是迫使員工離職的有意之舉。
如果你在休產假期間,遇到崗位調整不算奇怪的事情,如果出現企業變相降工資的行為,就要依法維權了,因為公司單方面變更約定,屬於違法操作。除非經過員工認可、民主流程、特殊困難期等。否則,員工可收集證據,解除合作,維權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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