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安:投資者一審勝訴 訴訟請求獲法院支持

2020-12-16 新浪財經

來源:紅刊財經

作者:木木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們曾報導過ST中安存在債券違約和業績連續虧損等問題,並且公司在2016年12月22日收到過證監會下發的《調查通知書》,最終在2019年5月30日公司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隨著公司違法事實的確定,ST中安也面臨投資者的訴訟。

記者從ST中安近日發布的公告中看到:2020年11月9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的《民事判決書》[(2019)滬74民初1049號]。被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周向東支付投資差額損失人民幣155,538.88元,佣金和印花稅人民幣233.31元;被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李淮川支付投資差額損失人民幣72,189元,印花稅損失人民幣72.19元;被告中安消技術、招商證券、瑞華會計師對被告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項付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由此可見,隨著ST中安調查結果的塵埃落定,相關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已經開始維權並且得到法院的支持。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在2014年6月11日到2016年12月23日期間買入,並在2016年12月24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並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也可是在2014年6月11日到2018年1月15日期間買入,並在2018年1月16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並曾產生一定浮虧(無論是否解套) 的投資者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也可登錄證券市場紅周刊官網,通過「民間維權」頻道進行在線維權,參與由《證券市場紅周刊》「民間維權」欄目組織的索賠徵集活動。參與此活動的投資者在獲得賠償前無需支付任何律師費用,最終索賠條件與獲賠情況根據法院判決為準。

關於ST中安的具體違規情況,從之前《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中可以看到,中安消技術作為涉案重大資產重組的有關方,將「班班通」項目計入盈利預測,但在該項目發生重大變化難以繼續履行的情況下,未及時重新提供《盈利預測報告》,導致其評估值嚴重虛增,並且虛增2013年營業收入5515萬元。中安科據此披露的重大資產重組文件存在誤導性陳述、虛假記載。證監會據此對上市公司ST中安處罰四十萬元,對於中安消技術頂格處罰六十萬元,並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罰。

對於訴訟可能會對公司的影響,ST中安在公告中稱:上述判決為一審判決結果,尚未生效;判決結果要求中安消技術、招商證券、瑞華會計師對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的付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公司暫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具體影響數額。公司將繼續關注本案進展情況,嚴格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要求,及時披露訴訟事項進展情況,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並注意投資風險。

記者注意到,截至2020年11月17日,ST中安的收盤價為1.68元。另據「天眼查APP」顯示,ST中安的主營業務為安防消防系統集成、產品製造、綜合運營服務業務。接下來我們還會持續跟蹤案件的進展,而符合維權條件的投資者也可以通過合法途徑進行維權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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