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論語·為政》)「三十而立」與「四十不惑」、「從心所欲」,是《論語·為政》「子曰」的第四句中,最為人熟知的三個成語。由於時代變遷,夫子所謂「學」何謂,其「立」何謂,這些問題,古今學者解釋多有。而一如「詩無達沽」,解釋歧見亦多有。因「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一節涉及夫子自道為學成長之路,故關於其中所謂「學」與「立」等的辯論與解析,自有了解孔子其人及其學說的價值。
遵循「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的原則,筆者對於其中的「三十而立」,近年來頗多感念。愚知,人生,尤其是如愚等普通人,不易對未經歷的事實與時空,有較經歷過相關事實與時空者一樣深切的感受。昨晚翻檢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中所示解釋,更生出想要一探究竟的心思,故不揣淺陋,遵《論語》原文相關處,及個人近年的感慨處,試申一二,以展愚心。
「夫立志亦不易矣。孔子,聖人也,猶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立者,志立也。雖至於『不逾矩』,亦志之不逾矩也。志豈可易而視哉!夫志,氣之帥也,人之命也,木之根也,水之源也。源不濬則流息,根不植則木枯,命不續則人死,志不立則氣昏。是以君子之學,無時無處而不以立志為事。」(《王陽明集》「文錄四」)王陽明釋「立」為「志立」。且將「三十而立」與「十有五志於學」,甚至於「(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相提並論。王陽明看重「志」之於人的價值:「夫志,氣之帥也,人之命也,木之根也,水之源也。」因此,「志」,貫穿於「君子之學」的終始,貫穿於孔子從「十五歲」到「七十歲」的整個歷程。由此,王陽明論證了「三十而立」之「立」,乃「志」之所立。
「志」,在《論語》中,所具有的地位,不言而喻。子曰「士志於道」,「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故,不惟「士」有「志」,「匹夫」亦可有「志」、亦須有「志」。但,假若孔子「十有五志於學」為一種事實,那麼其到三十歲時或三十歲左右,其「志」之「立」則庶幾有「十五志於學」之願望達成的事實。如此,在一般意義上,雖則每個人每一年每一個十年即人生中的每個階段都需要有所「志」(嚮往、設想、計劃),但孔子所謂對於「學」的「志」,則確實在其「十五」時發生的。即,在「十五歲」時,孔子「於學」之「志」,已經切實付諸實際行動了。
孔子「學而不厭」,《論語》論「好學」處,所在多有。比如,《學而第一》:「君子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敏於事而慎於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謂好學也已。」此為夫子概而言之。《公冶長第五》:「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學也。」此為夫子自道。《公冶長第五》:「敏而好學,不恥下問,是以謂之文也。」此為夫子嘉善。《泰伯第八》:「篤信好學,守死善道。」此中夫子將「好學」與「善道」相比,可見「學」之於「道」的致之之功。另外,獲得乃師嘉善最高且多的弟子顏淵,即屢次被褒揚為「好學」。且顏淵之「好學」的程度,孔子亦曾自嘆「弗如」(《公冶長第五》)。
孔子的「自嘆弗如」,有面對弟子子貢時,突出顏淵好學以激勵子貢為學的意圖。這正可以看出夫子對於「好學」這一種求學之趨向的肯定態度。這種態度,夫子本有,正如《論語》首篇《學而第一》首章所言,「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更有「十室之邑,必有忠信如丘者焉,不如丘之好學也」。夫子之此語,有嘉善人們之「忠信」的考量,更反映出當時社會中,存有對於「學」不「好」的現象。夫子秉持「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原則,對於「好學」,夫子自認為其為一種值得嘉善的行為,故對於弟子的好學,對於別人的好學,對於自身的好學,絲毫不吝嗇給予適當的讚美與肯定。
對於「好學」的重要,孔子在回答子路的問題時,從另一個角度作了解答:「好仁不好學,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學,其蔽也蕩;好信不好學,其蔽也賊;好直不好學,其蔽也絞;好勇不好學,其蔽也亂;好剛不好學,其蔽也狂。」總之,「好學」,在孔子那裡,是判斷弟子為學境界的一大標準,是自我肯定的不二法門,是評斷他人修為的顯見準則,是彌補他種習尚的的最佳路徑。《中庸》謂「好學近乎知」,「知、仁、勇,天下之達德也」。在《中庸》看來,「好學」,是「達德」的一個門徑,所謂「近乎知」。
《論語》中,哀公、季康子,均向孔子詢問過「弟子孰為好學」。《中庸》中,孔子在答哀公「問政」時說到的「好學近乎知」中的「知」,自然非「知識」。由「或生而知之,或學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可知「好學近乎知」之「知」,與「學而知之」之「知」同;而此之「知」與「生而知之」之「知」,具有同樣的功能,所謂「及其知之一也」。在《論語》中孔子肯定自己「好學」,或許,在夫子那裡,正是印證自己「非生知」的證據。《子罕第九》中,夫子自道:「吾有知乎哉?無知也。」朱熹注曰「孔子謙言己無知識」。夫子自道無知識,與其自道「發憤忘食,樂以忘憂,不知老之將至」,正是夫子晚年自道「吾十有五而志於學」的初衷。宋代理學家解夫子「生知」,與孟子言「規矩,方圓之至也;聖人,人倫之至也」,正相同,都在於突出其所取法或膜拜的對象的無所不能無所不知。卻處處與夫子自道處相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