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湧劏房居民大聯盟進行了一項不適切居所住戶的住屋狀況調查,內容以聯盟2017年《民間十大住屋標準調查報告》為基礎,並在本年9至10月訪問區內劏房、天台屋等不適切居所住戶,以研究他們的居所能夠符合多少項「住屋標準」。
1. 每年加租幅度少於通漲
2. 以政府水平收取水及電費(不濫收)
3. 有簽署租約
4. 業主願意提供合理的維修服務
5. 人均居住面積不少於75呎(公屋標準)
6. 有獨立廚房
7. 有獨立廁所
8. 有窗,令室內通風良好
9.天花及牆壁無剝落、漏水、滲水
10.有冷氣
調查結果顯示雖然部份住屋標準較三年前略有改善,惟不適切居所人均居住面積只有40.7平方呎,較三年前的50呎大幅下降,亦遠低於政府公屋標準75呎45.7%,較懲教署監獄囚犯倉的人均標準空間49.5方呎為低。
只有17.2%受訪者達到人均居住面積標準,是次調查結果顯示不適切居所人均居住面積只有40.7平方呎,較三年前的50呎大幅下降,亦遠低於政府公屋標準75呎45.7%。
此結果反映不適切居所最嚴峻的問題仍是空間過於狹窄,受訪者表示,因環境太狹窄,空間不流通,感覺焗促,容易患上吸引道感染,及與家人發生衝突,影響身體及精神健康。
有67.5%受訪者被濫收水電費,沉重的租金開支再加上水電費,不適切居所住戶大多以壓縮其他生活開支,加重生活壓力。
72.9%受訪者沒有獨立廚房,受訪者表示只能在劏房中櫃面放置一個電磁爐或電飯煲煮食。即使部份單位有一個微型的開放式廚房,受訪者亦明言設備「一定唔合安全規格」,擔心安全問題。
劏房環境狹窄,空氣不流通,如是僭建劏房,多使用不隔熱的材料,夏天氣溫較室外更高,甚至高達40度。
業主一般會為出租房間安裝冷氣設備,調查結果有92.1%受訪者居住環境有安裝冷氣,但只有33%受訪者認為自己沒有被濫收水電費,所以不少劏房租戶反映,即使有冷氣,但為了減少電費負擔,都甚少使用。
嘗試以其他方法消暑,如用風扇、手撥扇、帶同小孩到有冷氣及免費的場度日,有樹蔭的公園、圖書館、連鎖快餐店都是他們「避暑勝地」,可是在疫情下,此等「避暑勝地」則更難如以往使用。
近89.1%受訪住戶的房間都有獨立廁所,但部份與廚房相連,或廁所與其他室內空間沒有完全分隔/分間至天花,廁所的細菌和異味有可能會傳到整個房間,影響衛生。
而設有獨立廁所的劏房,較須與其他住戶共用廚廁的劏房的租金相比,明顯高出很多,有住戶表示寧願付出較高租金,都必須享有較高的隱私的居住空間,而當中最重要的是獨立的廁所。
有11.3%受訪住戶沒有與業主簽署租約,即使88.7%受訪者有簽租約,但當中73.9%沒支付印花稅(即打釐印),因此一旦發生租務糾紛,租約基本上沒有發揮保障作用(不被法庭接受為呈堂證據)。
而另一個嚴重問題是,坊間流通的租約樣本,當中含有一些「不平等條款」,對租戶一般都非常不利。如租戶在死約期間終止租約,租戶必須賠償餘下租期的租金,但對業主則沒有同等要求,業主只須一個月通知即可在死約期間終止租約而不用作出任何賠償。
又如維修保養的責任,即使連單位的基本設備,如廁所潔具及水喉有損毀,都指明須由租戶負責。所謂雙方協商租約都是形同虛設,租約主要由業主決定條款,即使租戶不同意,難以置喙。
因此,即使大部份受訪者都有簽署租約,但其住屋權仍未能得到保障。本年政府成立劏房租務研究小組, 研究租金管制及租住權保障。
延伸閱讀
【港熱話】香港迷惑租盤大賞 豪宅「劏房」一部冷氣兩房共用?
【蝸居時代】劏房租金升幅跑贏私樓 人均面積細過公屋
租金貴衛生差還被濫收費 劏房戶19元食材做一日三餐
【新蝸居時代】歷史建築變劏房 上床下廁你見過未?
資料來源:葵湧劏房居民大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