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亥是秦始皇的小兒子,被史書寫成是一個荒淫殘暴、昏庸無能的人,繼位後重用宦官趙高,誅殺前朝忠臣良將,把自己的兄弟姐妹全部屠戮,強大的秦帝國在他手裡二世而亡。除了這些,他的繼位也充滿了爭議。
那我們先來看一下《資治通鑑》對他繼位過程的描述。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開始了他一生中最後一次出遊。隊伍一路東去,秦始皇在途中先後祭拜了舜帝、禹帝,到達海邊還射殺了一條大魚,接著又沿海西行,到了平原渡口後便病倒了。
隨著病情加重,彌留之際的秦始皇,讓趙高起草詔書:「命長子扶蘇為太子處理喪事,命大將軍蒙恬統領軍務。」詔書寫好後並沒有馬上送出去,而是被趙高扣在手裡。
公元前210年7月2日,秦始皇在沙丘宮駕崩。丞相李斯擔心因皇帝在外病逝而發生內亂,決定秘不發喪,將秦始皇的屍體放入銅棺裡,每天的生活飲食、百官奏報也和往常一樣,只有胡亥、趙高等幾個人知道秦始皇的去世。
當初,秦始皇寵愛蒙氏兄弟,蒙括在外任大將,蒙毅則在朝中參與國事,兄弟倆都是掌握實權的人物;宦官趙高善於察言觀色,且通曉刑法,秦始皇提拔他擔任中車府令,並讓他教小兒子胡亥學習律法。
一次趙高犯下大罪,蒙毅建議將趙高處死,後來經胡亥說情,趙高才得以被赦免,後來官職也被恢復,從此趙高與蒙氏兄弟結下了怨仇。這次看到秦始皇將扶蘇立為太子,一想到扶蘇與蒙氏兄弟的關係,頓時感到自己命不久矣。
於是趙高便勸說胡亥,讓他篡改秦始皇的遺詔,自立為太子,並命扶蘇和蒙恬自盡。胡亥同意了趙高的計策,趙高又說:「這件事如果想要成功,必須與丞相合謀進行。」
隨即趙高會見丞相李斯,說:「現在陛下已將皇位傳給扶蘇,如果扶蘇繼位,肯定會重用蒙氏兄弟,到那個時候你肯定會被排擠,現在皇上的詔書就在我手裡,不如改立胡亥,那時我倆憑藉擁立之功肯定會得到重用。」
李斯覺得趙高說的有理,便與他共同謀劃,篡改了秦始皇的遺詔,立胡亥為太子,同時命令扶蘇和蒙恬自殺。傳詔的使者很快來到北疆,扶蘇接到詔書,哭泣著自殺了,蒙恬懷疑有詐不肯死,被囚禁在陽周縣。
載著秦始皇屍體的車隊抵達九原,當時正值酷暑,秦始皇的遺體散發出惡臭,胡亥等便指示隨從官員在車隊裡裝載一石鹹魚,借魚的臭味混淆屍體的氣味。快馬加鞭從直道抵達鹹陽,隨後宣布秦始皇死訊,登上了皇位。
以上就是胡亥繼位的過程,這也是現在的主流觀點,而且還將胡亥、趙高等人塑造成了十惡不赦的逆賊,而對扶蘇和蒙恬等人充滿同情。
那麼再來看看《史記》關於胡亥繼位的記載: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出遊南方病死沙丘宮平臺,遺詔扶蘇治喪即位。但中車府令趙高,聯合丞相李斯,擁立胡亥登基。胡亥繼位後為了解決後顧之憂,又殺死兄弟姐妹二十餘人,並矯詔逼令扶蘇蒙恬自盡。
《史記》和《資治通鑑》的記載基本相同,但在《北京大學藏·西漢竹書》第三卷《趙正書》中卻出現了一段完全不同的記載:
丞相臣斯、御史臣去疾昧死頓首言曰:「今道遠而詔期群臣,恐大臣之有謀,請立子胡亥為代後。」王曰:「可。」
趙正即秦始皇,這段記載,是秦始皇在彌留之際與丞相李斯和御史馮去疾的一段對話,意思是現在遠離京城,如果陛下駕崩,擔心會有亂臣作亂,請求現在就立胡亥為太子,秦始皇表示可以。
那我們到底該相信哪種說法呢?我們不妨站在歷史的角度試著來分析一下。
第一,秦始皇時期還沒有制定明確的皇位繼承制度,扶蘇為人寬厚,並且推崇以儒家思想為治國理念,胡亥自幼學習的是法家思想,而秦始皇當政發生過一件大事就是「焚書坑儒」,說明秦始皇在這方面應該會傾向於胡亥。
而且從秦始皇出遊這麼重大的活動都帶著胡亥,也能說明秦始皇對胡亥還是比較喜歡和信任的。
第二,以秦代的官制來說,趙高所擔任的中車府令,是主管皇帝出行車輿的,像寫傳位詔書這種重要事務,趙高可能是接觸不到的,這從《趙正書》的記載也能看出來,秦始皇是和丞相李斯與御史馮去疾商量的。
再者說,立遺詔這麼重要的事,肯定會有很多重臣在場,最起碼丞相和御史要在場,如果李斯在場,就不存在後來趙高再找李斯商量的事情了。
第三,秦始皇如果想傳位扶蘇,為什麼出遊時,不讓扶蘇留在京城代理朝政,而是要讓扶蘇到北疆去鎮守邊關呢?如果自己在外出現意外,那朝中沒有主事的人,肯定天下大亂,以秦始皇的雄才大略難道想不到這點嗎?
所以綜合這些因素來考慮,秦始皇很可能就是將皇位傳給了胡亥,只不過是胡亥繼位後把自己的兄弟姐妹,前朝重臣都屠戮殆盡,再加上秦朝律法過於嚴苛,徭役繁重,搞得民不聊生,怨聲載道。
這些導致世人都恨透了秦朝的統治,各地起義揭竿而起,而胡亥肯定也逃不過文人們的口誅筆伐,就像後來的雍正皇帝一樣,得罪的人太多了,所以就被描寫成那樣一個十惡不赦的昏君、暴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