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險企迎戰「開門紅」的關鍵節點,監管層重申人身險合規問題。日前,銀保監會人身險部發布《關於近期人身保險產品及監管報告報送有關問題的通報》,就人身險產品監管中發現的問題,點名30家保險公司。
經濟導報記者注意到,監管層在產品核查中發現人身險公司在產品設計、產品表述、產品費率釐定等方面存在四大主要問題。其中,長險短做問題較為突出。
《通報》指出,復星保德信、同方全球人壽和華泰人壽報送的某終身壽險,產品可靈活減保,且無比例限制,存在長險短做風險。
萬能險產品問題方面,中華人壽報送的某萬能型終身壽險,其萬能帳戶以日為單位進行結算,但備案材料中並未說明其具備萬能險按日結算的帳戶管理方式和管理能力,存在噱頭營銷風險。
《通報》明確,部分保險公司的續保約定不合理,續保約定不完整,醫療處方審核約定不合理。如中韓人壽、和泰人壽和中郵人壽報送的某醫療保險,條款約定保證續保期間屆滿時,公司如未收到不續保申請,則視同申請續保,侵害消費者選擇權。
而交銀康聯人壽和中華人壽報送的某醫療保險,續保申請方式等內容缺失。愛心人壽報送的某醫療保險,保險條款中約定處方審核主體為第三方服務商,而非保險機構,未明確列明保險公司應當承擔的審核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監管部門的核查中發現不少險企的產品費率釐定存在問題。信泰人壽報送的某兩全保險,利潤測試投資收益率過高,與公司投資能力和市場利率趨勢不符,產品費率釐定存在較大利率風險。橫琴人壽報送的某疾病保險,存在基於基因檢測結果進行區別定價行為。不符合《健康保險管理辦法》要求。
此外,法律責任人任職資質不合規的問題也較為突出。其中,工銀安盛人壽未嚴格按照有關要求,任命不符合資質人員擔任公司法律責任人。
根據《通報》,在2021年業務計劃報告報送方面,個別公司未按期提交報告,太平洋人壽等公司缺少具體費用率水平等詳細內容;前海人壽、建信人壽、農銀人壽、英大人壽、百年人壽、中郵人壽、中信保誠人壽、友邦人壽、同方全球人壽、中融人壽等公司缺少產品是否為單獨銷售或組合銷售等信息。
銀保監會人身險部表態,下一步,將在行業「開門紅」、新政策實施等關鍵節點,對各公司產品開發、銷售等行為進行持續監測,堅決打擊保險公司違規開發保險產品、產品炒停、誤導宣傳等行為。
(文章來源:大眾報業)
(原標題:工銀安盛人壽等30家險企,人身險產品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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