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落實最高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定要求,洛陽法院試行「無書記員」庭審新模式,推進裁判文書簡化改革,既有效提高了審判效率,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同時保障了人民群眾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為深入推進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落實最高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定要求,洛陽法院試行「無書記員」庭審新模式,推進裁判文書簡化改革,既有效提高了審判效率,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同時保障了人民群眾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偃師市法院
3月31日上午,隨著審判員石宗平敲響法槌,一起適用小額訴訟程序的買賣合同糾紛案在偃師市法院正式開庭。然而,與以往案件審理方式不同的是,承擔著庭審記錄重任的書記員座位上卻空無一人。該場庭審無書記員進行記錄,而是用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書面的法庭筆錄。整場庭審全程錄音錄像、畫面清晰流暢。這也是洛陽法院首次運用「無人記錄」的方式開庭審理案件。
「本次開庭將實行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即為庭審記錄,不再另行書面記錄,是否同意?」在偃師市法院第五審判庭裡,因被告經合法傳喚未到庭,該案承辦法官石宗平向原告告知訴訟權利和義務。在當事人知曉情況並同意後,庭審正式開始,並且同步庭審錄音錄像與直播。庭審開始後至最後陳述前,當事人可以糾正已發言內容。整場庭審全程錄音錄像、畫面清晰流暢。庭審結束後,當事人可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查看庭審過程或至法院電子閱卷室觀看庭審錄像。
洛寧縣法院
4月2日上午,洛寧縣法院速裁團隊員額法官金利兵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在原、被告全程參與,書記員席空無一人的情況下順利完成此次庭審,並於當日下發「表格式」判決書。
庭審開始前,金利兵就此次開庭採用無書記員進行記錄、以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書面法庭筆錄的方式,向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說明。在徵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後,正式開庭並且同步庭審錄音錄像。由於書記員不再出庭負責庭審記錄,審判法官無需時刻注意書記員的庭審筆錄是否記錄完整,而是可以將更多的精力用於審理案件爭議焦點,引導當事人圍繞證據內容有針對性地發表意見,當事人在陳述時也可以一氣呵成,大大提高了庭審效率。
未來,洛陽法院將繼續努力,全面提升司法服務水平和保障能力,推進「智慧型法院」建設的深度應用,不斷優化審判資源、切實提高審判質效、滿足人民群眾的多元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