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06月24日 00:21:12 中財網 |
原標題:
葫蘆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摘要
葫蘆娃: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摘要
海南
葫蘆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國家高新區藥谷工業園二期藥谷四路
8
號)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招股說明書
摘要
保薦人(主承銷商)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6號4號樓)
聲明與承諾
發行人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
招股說明書
及其摘要
不存在
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個別
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公司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保證
招股說明書
及
其摘要
中財務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保薦人承諾因其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
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先行賠償投資者損失。
中國證監會、其他政府部門對本次發行所做的任何決定或意見,均不表明
其對發行人股票的價值或投資者的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任何與之相
反的聲明均屬虛假不實陳述。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股票依法發行後,發行人經營與收益的變化,由
發行人自行負責,由此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責。
投資者若對本
招股說明書
摘要存在任何疑問,應諮詢自己的股票經紀人、
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釋 義
在本
招股說明書
摘要
中,
除非另有說明或文義另有所指,下列簡稱具有如
下特定含義:
一般名詞
發行人、
葫蘆娃股份、
公司、本公司
指
海南
葫蘆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葫蘆娃有限
指
海南
葫蘆娃製藥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新中正製藥
指
海南新中正製藥有限公司,系
葫蘆娃有限前身
康力星製藥
指
海南康力星製藥有限公司,系新中正製藥前身
廣西維威
指
廣西維威製藥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承德新愛民
指
承德新
愛民製藥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浙江
葫蘆娃指
浙江
葫蘆娃藥業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海南
葫蘆娃指
海南
葫蘆娃藥業有限
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葫蘆娃科技
指
海南
葫蘆娃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來賓維威
指
來賓市維威藥物提取有限公司,系廣西維威子公司
遂溪分公司
指
海南
葫蘆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遂溪分公司
來賓提取車間
指
廣西維威製藥有限公司來賓提取車間
控股股東、
葫蘆娃投資
指
海南
葫蘆娃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實際控制人
指
劉景萍、湯旭東夫婦
杭州孚旺鉅德
指
杭州孚旺鉅德實業有限公司
杭州中嘉瑞
指
杭州中嘉瑞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曾用名
「
寧
波中嘉瑞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
中證投資
指
中信證券投資有限公司
金石翊康
指
金石翊康股權投資(杭州)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江南藥都
指
浙江江南藥都醫藥有限公司
龍昆上社區居委會
指
海口市龍華區大同街道龍昆上社區居民委員會
海天中正
指
海南海天中正投資有限公司,系公司實際控制人控
制的企業
御真元生物
指
杭州御真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杭州孚旺鉅德前
身
康迪健康
指
海南康迪健康產業投資有限公司,系公司實際控制
人控制的企業
康迪醫藥
指
海南康迪醫藥有限公司,康迪健康前身,系公司實
際控制人控制的企業
新通用藥業
指
海南新通
用藥業有限公司
康力元藥業
指
海南康力元藥業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
「
海南康福
中正發展有限公司
」
康力元製藥
指
海口康力元製藥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
「
海南通用
康力製藥有限公司
」
通用康力
指
海南通用康力製藥有限公司
知正醫藥
指
浙江知正醫藥有限公司
文昌農商行
指
海南文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幣普通股、
A
股
指
用人民幣標明面值且以人民幣進行買賣的股票
本次發行
指
本次向社會公開發行不超過
4,010
萬股人民幣普通
股
招股說明書
指
《海南
葫蘆娃藥業集團股份擬有限公司首次公開
發行
股票
招股說明書
》
《公司章程》
指
海南
葫蘆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現行有效的公
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為本次發行之目的,自公司
A
股股票在上海證券
交易所掛牌交易之日起生效的《海南
葫蘆娃藥業集
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證券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減持股份的若干規
定》
指
《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
中國、境內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
招股說明書
摘要
出具之目
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
灣地區
元、萬元
指
人民幣元、人民幣萬元
報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7
年、
2018
年及
2019
年
中信建投證券、保薦機
構、主承銷商
指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國楓律師
指
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
天健會計師
指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坤元資產評估
指
坤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藥監局南方所、南方醫
藥經濟研究所
指
國家藥監局南方醫藥經濟研究所,系國家藥監局直
屬事業單位,負責宣傳貫徹國家藥品監督管理政策
法規、建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信息資料庫,開展藥
品監督管理政策法規研究等工作
米內網
指
廣州
標點醫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隸屬於國家藥監
局南方醫藥經濟研究所)下屬專注於醫藥醫療領域
的綜合性專業信息服務平臺,下設米內網資料庫
IQVIA Institute
指
全球領先的醫療健康行業市場研究公司,前身為
IMS Health
(艾美仕市場研究公司)
中國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發改委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藥監局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
藥品監督管理局
國家醫保局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醫療保障局
國家衛健委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工信部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新冠肺炎
指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
,
COVID
-
19
)
二、專業術語
中藥材綜合
200
指數
指
由中藥材天地網發布,依據統計數據與統計評價理
論,採用合成指數編制方法,選擇一系列反映中藥
材市場運行狀況的指標和反映中藥材資源利用狀
況的指標,進行綜合處理,用以反映中藥材市場價
《中國藥典》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
2015
年版)
國家基本藥物
指
基本藥物是適應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劑型適宜,價
格合理,能夠保障供應,公眾可公
平獲得的藥品。
國家建立基本藥物制度,對基本藥物的遴選、生產、
流通、使用、定價、報銷、監測評價等環節實施有
效管理,並發布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國家醫保目錄》、國
家醫保目錄
指
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
(
2009
年版、
2017
年版
)
「
兩票制
」
指
藥品生產企業到流通企業開一次發票,流通企業到
醫療機構開一次發票
服務商、推廣服務商
指
通過提供市場調研、統計與分析、組織學術推廣會
議、病例跟蹤、渠道管理等服務內容,協助製藥企
業實現銷售目標的服務供應商
OTC
指
英文
Over The
Counter
的縮寫,即非處方藥,是指
那些不需要醫生處方,消費者可直接在藥房或藥店
中購取的藥物
GMP
指
英文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縮寫,藥品生
產質量管理規範,即國家藥監局制定的對國內藥品
行業的藥品生產相關標準及條例,要求藥品生產企
業應具備良好的生產設備、合理的生產過程、完善
的質量管理、嚴格的檢測系統等
新版
GMP
指
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於
2011
年
1
月
17
日發
布的《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
2010
年修訂)(衛
生部令第
79
號)
GSP
指
英文
Good Sup
ply Practice
的縮寫,藥品經營質量
管理規範,即國家藥監局制定的對藥品流通過程
中,針對計劃採購、購進驗收、儲存、銷售及售後
服務等環節而制定的保證藥品符合質量標準的管
理制度
製劑
指
根據藥典或藥政管理部門批准的標準,為適應診
斷、治療或預防的需要而製成的藥物應用形式的具
體品種。常用的有片劑、丸劑、膠囊劑、散劑、注
射劑、酊劑、溶液劑、浸膏劑、軟膏劑、栓劑等
中成藥
指
中成藥是以中藥材為原料,在中醫藥理論指導下,
為了預防及治療疾病的需要,按規定的處方和製劑
工藝將其加工製成一定劑型的中藥製品,是經國家
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商品化的一類中藥製劑
化學藥品
指
化學藥品是指是緩解、預防和診斷疾病以及具有調
節機體功能的化合物的統稱
顆粒劑
指
指原料藥和適宜的輔料混合製成具有一定粒度的
乾燥顆粒狀製劑
片劑
指
指藥物與輔料均勻混合後壓制而成的片狀或異形
片狀的固體製劑。片劑以口服普通片為主,也有含
片、舌下片、口腔貼片、咀嚼片、分散片、泡騰片、
陰道片、速釋或緩釋或控釋片與腸溶片等
膠囊劑
指
指藥物或與適宜輔料充填於空心硬膠囊或密封於
軟質囊材中製成的固體製劑,可分為硬膠囊、軟膠
囊(膠丸)、緩釋膠囊、控釋膠
囊和腸溶膠囊等
凍乾粉針劑
指
將藥品的除菌溶液灌裝後,進行冷凍乾燥而製成的
無菌注射用粉末
小容量注射劑
指
20
毫升(含)
以下的注射液
固體製劑、口服固體制
劑
指
片劑、膠囊製劑等
QA
指
英文
Quality Assurance
的縮寫,質量保證
QC
指
英文
Quality Control
的縮寫,質量控制
原料藥
指
藥物活性成分,具有藥理活性可用於藥品生產的化
學物質
處方藥
指
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
買和使用的藥品
中間體、醫藥中間體
指
原料藥工藝步驟中產生的
、必須經過進一步分子變
化或精製才能成為原料藥的一種物料
通用名
指
同一種成分或相同配方組成的藥品在中國境內的
通用名稱
商品名
指
藥品生產企業自行確定,經國家藥監局核准的產品
名稱
「
4+7
」
帶量採購試點
指
國家醫保局以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及瀋陽、大
連、西安、成都、廈門、廣州、深圳為試點地區,
對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開展帶量採購試點,以
期達到以量換價,降低藥品採購成本和藥品生產企
業交易成本的目的
新藥
指
(《藥品註冊管理辦法》
2007
版)
未曾在中國境內
上市銷售的藥品的註冊申請稱為新藥註冊申請,
通
過該註冊申請而獲得批准的藥品稱為新藥
(《藥品註冊管理辦法》
2016
版)
1
類境內外均未
上市的創新藥;
2
類境內外均未上市的改良型新藥
仿製藥
指
(《藥品註冊管理辦法》
2007
版)生產國家藥監局
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國家標準的藥品的註冊申請為
仿製藥申請,由該註冊申請而獲得批准的藥品為仿
製藥
(《藥品註冊管理辦法》
2016
版)
1
、
仿製境外上
市但境內未上市原研藥品的藥品;
2
、
仿製境內已
上市原研藥品的藥品
一致性評價
指
對已經批准上市的仿製藥,按與原研藥品質量和療
效一致的原則,分期分批進行質量一致性評價,要
求仿製
藥在質量與藥效上達到與原研藥一致水平
二次議價
指
醫療機構在省級藥物招標結果的基礎上,對中標藥
品進入醫院採購之列時,與藥品企業進行再次議價
A
級區
指
高風險操作區,如灌裝區、放置膠塞桶和無菌製劑
直接接觸的敞口包裝容器的區域及無菌裝配或連
接操作的區域,應當用單向流操作臺維持該區的環
境狀態,單向流系統在其工作區域必須均勻送風,
應當有數據證明單向流的狀態並經過驗證,在密閉
的隔離操作器或手套箱內,可使用較低的風速
B
級區
指
無菌配製和灌裝等高風險操作
A
級區所處的背景
區域
C
級區
指
無菌藥品生產過程中
重要程度較低的潔淨區
D
級區
指
無菌藥品生產過程中重要程度低於
C
級區的潔淨
區
本
招股說明書
摘要若出現總數與各分項數值之和尾數不符的情況,均為四
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 錄
聲明與承諾
................................
................................
................................
...........
2
釋 義
................................
................................
................................
...................
3
目 錄
................................
................................
................................
...................
8
第一節 重大事項提示
................................
................................
.......................
10
一、股份鎖定及減持意向的承諾
................................
................................
..
10
二
、上市後三年內穩定公司股價的預案
................................
......................
11
三、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文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的承諾
..........
14
四、未能履行公開承諾事項的約束措施
................................
......................
17
五、本次發行前滾存未分配利潤的處理
................................
......................
19
六、本次發行上市後利潤分配政策
................................
..............................
19
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後採取填補措施及承諾
..................
22
八、本公司特別提醒投資者注意以下風險因素
................................
..........
25
九、發行人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後主要財務信息及經營狀況
..................
29
第二節 本次發行概況
................................
................................
.......................
32
第三節 發行人基本情況
................................
................................
...................
34
一、發行人基本信息
................................
................................
......................
34
二、發行人改制重組情況
................................
................................
..............
34
三、發行人有關股本的情況
................................
................................
..........
35
四、公司主營業務具體情況
................................
................................
..........
37
五、發行人業務及生產經營有關的資產權屬情況
................................
......
44
六、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情況
................................
................................
......
44
七、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
................................
......
59
八、發行人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簡要情況
................................
..............
66
九、財務會計信息及管理層討論
................................
................................
..
6
7
第四節
募集資金運用
................................
................................
.......................
85
第五節
風險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項
................................
................................
...
86
一、原材料價格波動風險
................................
................................
..............
86
二、市場風險
................................
................................
................................
..
86
三、經營風險
................................
................................
................................
..
88
四、研發風險
................................
................................
................................
..
89
五、財務風險
................................
................................
................................
..
89
六、一致性評價政策影響
................................
................................
..............
90
七、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風險
................................
................................
..........
91
八、品牌知名度下降的風險
................................
................................
..........
91
九、環境保護風險
................................
................................
..........................
92
十、稅收優惠政策變化風險
................................
................................
..........
92
十一、產品被調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或醫保目錄的風險
..........................
92
十二、新冠肺炎疫情風險
................................
................................
..............
93
第六節
本次發行各方當事人和時間安排
................................
.......................
94
一、本次發行各方當事人
................................
................................
..............
94
二、發行時間安排
................................
................................
..........................
94
第七節
備查文件
................................
................................
...............................
95
第一節 重大事項提示
本重大事項提示為概要性
提示投資者需特別關注的公司風險及其他重要事
項,投資者應認真閱讀
招股說明書
第四節
「
風險因素
」
。
一、股份鎖定及減持意向的承諾
控股股東
葫蘆娃投資,實際控制人劉景萍、湯旭東及其近親屬湯琪波,主要
股東杭州孚旺鉅德、
杭州中嘉瑞
、盧錦華、湯傑丞承諾:自發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個月內,其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間接持有發行人上市前
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發行人上市後六個月內如發行人
股票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或者上市後六個月期末收盤價低
於發行價,其持有發行人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六個月。
公司股東王瓊、阮鴻獻、高毅承諾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
內,其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發行人上市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
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
公司股東中證投資、金石翊康承諾:鑑於其所持發行人股份系在發行人本次
IPO
申報前
六個月內通過增資取得,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26
日
期間,其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發行人上市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
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
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樓春紅和高級管理人員李培湖、韋天寶、付親承諾:
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其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通過
杭州中
嘉瑞
間接持有的發行人上市前已發行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發行
人上市後六個月內如發行人股票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或者
上市後六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發行價,其持有的發行人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
六
個月。
間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監事壽曉梅和劉萍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個月內,其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通過
杭州中嘉瑞
間接持有的發行人上市前
已發行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該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劉景萍、樓春紅、李培湖、韋天寶、付親、
壽曉梅和劉萍承諾:其在擔任發行人董事
/
監事
/
高級管理人員職務期間,將向發
行人申報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及其變動情況,每年轉讓發行人股份數量不超過其
所持有發行人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不再擔任發行人董事
/
監事
/
高級管理
人員後半年內,不轉讓其所持有的發行人股份。其在
董事
/
監事
/
高級管理人員任
期屆滿前離職的,在其就任時確定的任期內和任期屆滿後六個月內,其每年轉讓
股份數量不超過其所持有發行人股份總數的
25%
。
控股股東
葫蘆娃投資承諾:在股份鎖定期滿後兩年內,其減持發行人股份數
量不超過減持時發行人股本總數的
10%
。
實際控制人劉景萍、湯旭東,主要股東杭州孚旺鉅德、
杭州中嘉瑞
、盧錦華、
湯傑丞承諾:在股份鎖定期滿後兩年內,其直接或間接減持發行人股份數量不超
過減持時發行人股本總數的
5%
,減持價格不低於發行價。
二、上市後三年內穩定公司股價的預案
(一)啟動穩定股價措施的條件
公
司上市後三年內,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股票連續
20
個交易日
的收盤價均低於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末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時,則公司應按《穩
定公司股價預案》規定的規則啟動穩定股價措施。
在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公開披露後至上述期間,如果公司因利潤分配、資本
公積金轉增股本、增發、配股等原因進行除權、除息的,前述每股淨資產相應
進行調整。
穩定股價的具體方案在履行完畢相關內部決策程序和外部審批
/
備案程序
(如需)後實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相關責任主體在啟
動股價穩定措施時應提前公告具體實施方案。
(二)穩定股價
的具體措施
穩定股價的具體措施包括公司回購股份、控股股東增持股份,以及董事、
高級管理人員增持
/
買入股份。若啟動條件觸發,上述具體措施執行的優先順序
為公司回購股份為第一順位,控股股東增持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
/
買入股
份為第二順位。
1、公司回購股份
(
1
)公司回購股份應符合《上市公司回購社會公眾股份管理辦法(試行)》
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且不應導致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
回購價格
應不高於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回購後公司的股權分布應當符合
上市條件,回購行為及信息披露、回購後的股份處置應當符合《
公司法》、《證
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
2
)公司每次回購股份不低於預案實施時公司總股本的
0.5%
,單個會計
年度內累計不超過
2%
。
2、控股股東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買入公司股份
(
1
)若公司一次或多次實施回購後啟動條件再次被觸發,且公司單個會計
年度內累計回購股份已經超過公司總股本的
2%
,則公司該會計年度內不再實
施回購,由控股股東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同時進行增持
/
買入公司股份。
增持
/
買入公司股份價格應不高於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增持後公司的
股權分布應當符合上市條件,增持股份行為
及信息披露應當符合《公司法》、《證
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
2
)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應符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
/
買入公司股份應符合《上市公司董事、
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
(
3
)控股股東每次增持股份不低於控股股東增持的啟動條件被觸發時公司
股本的
0.5%
,
12
個月內累計不超過
2%
。
(
4
)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每次增持股份的資金額不低於本人上一年度從
公司領取稅後收入的
20%
,
12
個月內累計不超過本人上一年度從公司領取稅後
收入的
50%
。
(三)穩定股價措施的啟動程序
1、公司回購
(
1
)公司董事會應在上述公司回購啟動條件成就之日起的
15
個交易日內
作出回購股份的決議。
(
2
)公司董事會應當在作出回購股份決議後的
2
個工作日內公告董事會決
議、回購股份預案,並發布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
(
3
)公司應在公司股東大會決議作出之日起次日開始啟動回購,並應在履
行相關法定手續(如需)後的
90
日內實施完畢。
(
4
)公司回購方案實施完畢後,應在
2
個工作日內公告公司股份變動報告,
並在
10
日內依法註銷所回購的股份,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2、控股股東及董事(獨立董事除外)、高級管理人員增持
(
1
)控股股東及董事(獨立董事除外)、高級管理人員應在上述控股股東
及董事(獨立董事除外)、高級管理人員穩定股價的條件觸發之日起
2
個交易日
內,就其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具體計劃(應包括擬增持的數量範圍、價格區間、
完成時間等信息)書面通知公司,並由公司董事會做出增持公告。
(
2
)控股股東及董事(
獨立董事除外)
、高級管理人員應在增持公告做出
之日起次日開始啟動增持,並應在履行相關法定手續後的
90
日內實施完畢。
(四)相關責任主體的承諾
1、公司承諾
若公司違反《穩定公司股價預案》,公司將在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
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承諾的具體原因並向投資者道歉,並提出補充承諾或替
代承諾,以儘可能保護投資者的權益。因未能履行該項承諾造成投資者損失的,
公司將依法向投資者進行賠償。
2、控股股東、董事(不含獨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
本公司/本人將嚴格遵守執行發行人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穩定公司股價預
案》,按照該預案的規定履行穩定公司股價的義務。
3、董事(不含獨立董事)承諾:
在發行人上市後三年內,如發行人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上一會
計年度末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時,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相關法律法規
的條件下,屆時本人如繼續擔任發行人董事職務,本人承諾將在發行人董事會
上對回購股份的預案投贊成票。
4、控股股東承諾:
在發行人上市後三年內,如發行人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上一會
計年度末經審計的每股淨資產時,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購股份的相關法律法規
的條件下,本公司承諾將在發行人股東大會上對回購股份的預案投贊成票。
三、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文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的
承諾
(一)發行人承諾
發行人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文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諾如下:
「1、若因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
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對判斷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行條件構成重大、
實質影響,本公司將在該等違法事實被有權機關認定之日起10個交易日內召開
董事會並提議儘快召開股東大會,按照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股份回購
具體方案回購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並已上市的全部新股,回購價格不低於發行
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的發行價並加算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息(若需購回的股
票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情況的,發行價將根
據除權除息情況作相應調整)。
2、若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
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本公司將依法賠償投資
者損失。有權獲得賠償的投資者資格、投資者損失的範圍認定、賠償主體之間
的責任劃分和免責事由按照《證券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
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如相
關法律法規相應修訂,則按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執行。」
(二)發行人控股股東承諾
發行人控股股東
葫蘆娃投資對
葫蘆娃股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文件真實
性、準確性、完整性承諾如下:
「1、若因發行人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對判
斷髮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實質影響,在該等違法事實
被有權機關認定之日起10個交易日內,本公司將依法購回首次公開發行時本公
司已公開發售的發行人股份(如有),回購價格不低於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
票時的發行價並加算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息(若需購回的股票有派息、送股、
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情況的,發行價將根據除權除息情況作
相應調整)。
2、如發行人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
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本公司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有權獲得賠償的投
資者資格、投資者損失的範圍認定、賠償主體之間的責任劃分和免責事由按照
《證券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
件的若干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如相關法律法規相應修訂,則按
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執行。」
(三)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承諾
發行人的實際控制人劉景萍、湯旭東對
葫蘆娃股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相關
文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諾如下:
「如發行人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
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本人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有權獲得賠償的投資
者資格、投資者損失的範圍認定、賠償主體之間的責任劃分和免責事由按照《證
券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
若干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如相關法律法規相應修訂,則按屆時
有效的法律法規執行。」
(四)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承諾
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
葫蘆娃股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相關文
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諾如下承諾:
「如發行人招股說明書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
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本人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有權獲得賠償的投資
者資格、投資者損失的範圍認定、賠償主體之間的責任劃分和免責事由按照《證
券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
若干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如相關法律法規相應修訂,則按屆時
有效的法律法規執行。
本人不會因職務變更、離職等原因,而放棄履行上述承諾。」
(五)相關中介機構承諾
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
中信建投證券承諾:「本次發行並上市過程中,中信
建投證券所出具的申請文件中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承
諾對該等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如因中
信建投證券未能勤勉盡責而導致為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製作、出具
的申請文件對本次發行的重大事件做出違背事實真相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在披露信息時發生重大遺漏、不正當披露,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
實際損失的(包括投資者的投資差額損失、投資差額損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稅
等),在該等事實被認定後,
中信建投證券承諾將先行賠償投資者損失,同時
與發行人及其他相關過錯方就該等實際損失向投資者依法承擔個別或連帶的賠
償責任,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
本次發行的律師服務機構國楓律師承諾:「本所為本項目製作、出具的申
請文件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若因
本所未能勤勉盡責,為本項目製作、出具的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所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本次發行的會計師事務所及驗資機構天健會計師承諾:「因本所為海南葫
蘆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將依法賠償投資者損
失,如能證明本所沒有過錯的除外。」
本次發行的評估機構坤元資產評估承諾:「如因本機構為海南
葫蘆娃藥業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製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
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在該等事項依法認定後,將依
法賠償投資者損失。坤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能證明無執業過錯的除外。」
四
、
未能履行公開承諾事項的約束措施
(一)發行人未履行相關承諾約束措施
1
、如果本公司未履行
招股說明書
披露的公開承諾事項,本公司將在股東大
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說明未履行的具體原因並向投資者道歉。
2
、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關公開承諾事項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公司將
依法向投資者賠償相關損失。
(二)發行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及其直系親屬湯琪波未履
行相關承諾約束措施
1
、如本公司
/
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未能履行公開承諾事項的,需提
出新的承諾並接受如下約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諾履行完畢或相應補救措施實施
完畢:
(
1
)本公司
/
本人將在發行人股東大會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
披露媒體上公開說明未履行的具體原因並向投資者道歉。
(
2
)如果本公司
/
本人因未履行承諾而獲得收入的,所得收入歸發行人所
有,本公司
/
本人將在相關承諾逾期未履行的
10
日內將前述收入支付給發行人
指定帳戶。
(
3
)如果因本公司
/
本人未履行相關公開承諾事項給投資者造成損失
的,
本公司
/
本人將依法向投資者賠償相關損失。
(
4
)如果本公司
/
本人未承擔前述賠償責任,則本公司
/
本人持有的發行人
首次公開發行前股份在本公司
/
本人履行完畢前述賠償責任之前不得轉讓,同時
發行人有權扣減本公司
/
本人所獲分配的現金分紅用於承擔前述賠償責任。
2
、如本公司
/
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未能履行公開承諾事項的,需提出
新的承諾並接受如下約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諾履行完畢或相應補救措施實施完
畢:
(
1
)在發行人股東大會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披露媒體上公開
說明未履行的具體原因並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
2
)儘快研究將投資者利益損失降低到最小的處理方案,儘可能地保護髮
行人投資者利益。
(三)發行人股東杭州孚旺鉅德、
杭州中嘉瑞
、盧錦華、湯傑
丞、王瓊、高毅、阮鴻獻、金石翊康、中證投資未履行相關承
諾約束措施
1
、如本企業
/
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未能履行公開承諾事項的,需提出
新的承諾並接受如下約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諾履行完畢或相應補救措施實施完
畢:
(
1
)如果本企業
/
本人未履行
招股說明書
披露的公開承諾事項,本公司
/
本
人將在發行人股東大會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披露媒體上公開說明
未履行的具體原因並向投資者道歉。
(
2
)如果本企業
/
本人因未履行承諾而獲得收入的,所得收入歸發行人所有,
本公司
/
本人將在獲得收入的
10
日內將前述收入支付給發行人指定帳戶。
(
3
)如果因本企業
/
本人未履行相關公開承諾事項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
公司
/
本人將依法向投資者賠償相關損失。
2
、如本企業
/
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未能履行公開承諾事項的,需提出新
的承諾並接受如下約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諾履行完畢或相應補救措施實施完畢:
(
1
)在發行人股東大會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披露媒體上公開
說明未履行的具體原因並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
2
)
儘快研究將投資者利益損失降低到最小的處理方案,儘可能地保護髮
行人投資者利益。
(四)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未履行相關承諾約束
措施
1
、
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未能履行公開承諾事項的,需提出新的承
諾並接受如下約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諾履行完畢或相應補救措施實施完畢
: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說明書披露的公開承諾事項,本人將在發行人股
東大會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披露媒體上公開說明未履行的具體原
因並向投資者道歉。
(2)可以職務變更但不得主動要求離職。
(3)主動申請調減或停發薪酬或津貼。
(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關公開承諾事項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本人將依
法向投資者賠償相關損失。
2
、
如
本人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未能履行公開承諾事項的,需提出新的承諾
並接受如下約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諾履行完畢或相應補救措施實施完畢:
(1)在發行人股東大會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的披露媒體上公開
說明未履行的具體原因並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投資者道歉。
(
2
)
儘快研究將投資者利益損失降低到最小的處理方案,儘可能地保護髮
行人投資者利益。
五、本次發行前滾存未分配利潤的處理
根據
公司
2019
年第二次
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公司本次股票發行
前的滾存未
分配利潤,由本次股票發行後的新老股東按發行完成後的持股比例共享。
六、本次發行上市後利潤分配政策
公司利潤分配應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利潤分配政策應保持連續
性和穩定性,併兼顧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根據《公司章程(草案)》的有關規定,
本公司在本次發行上市後的利潤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潤分配政策
公司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在滿足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的
前提下,實行持續、穩定的利潤分配政策,公司採取現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利
潤,積極推行現金分配的方式。
1、利潤分配原則
公司的利潤分配原則為:公
司實施積極的利潤分配政策,重視對投資者的
合理投資回報,兼顧公司的長遠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續發展,並保持利潤分配的
連續性和穩定性。公司利潤分配不得超過累計可供分配利潤的範圍,不得損害
公司持續經營能力。
2、公司利潤分配具體政策
(
1
)公司採取現金、股票或二者相結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優先採用現金
分紅的利潤分配方式。
(
2
)利潤分配的期間間隔:在符合利潤分配條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進
行一次利潤分配,也可以根據盈利情況和資金需求狀況進行中期現金分紅或發
放股票股利。
(
3
)公司採用股票股利進行利潤分配的,應當具有公司成長
性、每股淨資
產的攤薄等真實合理因素。公司董事會應當綜合考慮所處行業特點、發展階段、
自身經營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區分下列情形,
並按照本章程規定的程序,提出差異化的現金分紅政策:
①
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
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
80
%
;
②
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
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
40%
;
③
公司發展階段屬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
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
20%
;
公司發展階段不易區分但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項規定處理。
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過累計可供分配利潤的範圍。
(
4
)公司發放股票股利的條件:若公司快速成長,且董事會認為公司股票
價格與公司股本規模不匹配時,在確保上述現金利潤足額分配的前提下,可以
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
5
)公司現金分紅的條件為:如公司當年度實現盈利,在依法彌補虧損、
提取法定公積金、盈餘公積金後有可分配利潤的,單一年度以
現金方式分配的
利潤不少於當年度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
10%
。
3、公司利潤分配方案的決策程序和機制
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由董事會制訂。
在具體方案制訂過程中,董事會應充分研究和論證公司現金分紅的時機、
條件、最低比例以及決策程序要求等事宜,並在股東大會審議前通過多種渠道
充分聽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獨立董事、監事及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意見,
充分聽取中小股東的訴求,及時答覆中小股東關心的問題。獨立董事應就利潤
分配方案發表明確意見,公司應在發布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時,公告獨立董事
意見。
獨立董事可以徵集中小股東的意見,提
出分紅提案,並直接提交董事會審
議。
利潤分配方案經董事會通過後,交由股東大會審議。
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後,董事會必須在股東大會召開後
2
個月
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
4、公司利潤分配政策的調整
如公司自身生產經營狀況或外部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公司現有利潤分
配政策將影響公司可持續經營的,或者依據公司投資規劃和長期發展確實需要
調整公司利潤分配政策的,公司可以對利潤分配政策進行調整。
公司對章程規定的既定利潤分配政策尤其是現金分紅政策作出調整的,調
整後的利潤分配政策不得違反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
所的有關規定;且有關調
整利潤分配政策的議案,需事先徵求獨立董事及監事會的意見,經公司董事會
審議通過後,方可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該事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股東所持
表決權
2/3
以上通過。
董事會應就調整利潤分配政策做專題討論,通過多種渠道充分聽取中小股
東、獨立董事、監事及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意見。獨立董事應就利潤分配調整
方案發表明確意見,公司應在發布召開股東大會的通知時,公告獨立董事意見。
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政策進行調整時,應當通過現場、電話、公司網站及
交易所互動平臺等媒介主動與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進行溝通和交流,充
分聽取
中小股東的意見和訴求,並及時答覆中小股東關心的問題。
審議利潤分配政策調整方案應採取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為
中小股東提供便利。必要時獨立董事可公開徵集中小股東投票權。
(二)公司發行上市後股東分紅回報規劃
發行人董事會制定了本次發行上市完成後三年分紅回報規劃,對本次發行
完成後的利潤分配作出了進一步安排。
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後採取填補措施及承諾
(一)公司關於填補本次公開發行股票被攤薄即期回報的措施
及承諾
本次發行股票並上市後,隨著募集資金到位,公司淨資產將大幅增加,而
本次募集資
金投資項目效益的實現需要一定時間,若公司利潤短期內不能得到
相應幅度增加,公司的每股收益和淨資產收益率等指標將出現一定幅度的下降。
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
2014
〕
17
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資本市場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工作
的意見》(國辦發〔
2013
〕
110
號)和《關於首發及再融資、重大資產重組攤薄
即期回報有關事項的指導意見》(中國證監會公告〔
2015
〕
31
號)的相關規定,
為降低本次公開發行攤薄即期回報的影響,公司承諾將採取如下措施實現業務
可持續發展從而增厚
未來收益並加強投資者回報,以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
:
1、加快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進度,儘快實現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收益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緊緊圍繞公司主營業務,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
策,項目建成後有利於提升公司研發和生產能力、優化公司產品結構並提高市
場份額,有利於促進公司盈利能力、核心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提升。
為規範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確保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專項用於募集資金
投資項目,本公司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
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募集資金
管理
制度》,明確規定公司對募集資金採用專戶存儲制度。公司將加快推進募集資金
投資項目的投資和建設,及時、高效完成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通過全方位
推動措施,爭取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早日建成並實現預期效益,增強以後年度的
股東回報,降低本次發行導致的股東即期回報攤薄的風險。
2、加強藥品研發能力,提高公司競爭能力和持續盈利能力
在不斷變化的市場環境下,公司將研發新產品、新技術及項目產業化作為
重要的發展戰略,未來公司將繼續在現有基礎上積極大力開展藥品研發工作。
公司將依託自身優秀的研發能力,憑藉管理層豐富的行業經驗,準確把
握行業
發展趨勢和創新方向,持續加大藥品研發投入,同時,通過公司產業化的優勢,
迅速將科技成果轉化為生產能力,從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抗風險能力。
3、實行積極的利潤分配政策,強化投資者回報機制
為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公司利潤分配政策,保護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公
司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3
號
——
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相關要求,結合
公司實際情況,在上市後適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規定了利潤分配的相關
條款。本次發行上市後,公司將根據《公司章程(草案)》的相關規定,實行積
極的利潤分配政策,提升股東回報。且公司
2019
年
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過了
《關於制定海南
葫蘆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後未來分紅回報規劃的議
案》,對未來三年的利潤分配作出了進一步安排,建立了對股東持續、穩定、科
學的回報規劃與機制
。
4、注重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和執行,嚴格控制成本費用
在加強公司研發能力、推進公司業務發展的同時,公司將更加注重內部控
制制度的建設和有效執行,進一步保障公司的生產經營,提高運營效率,降低
財務風險。公司將不斷提高管理水平,通過建立有效的成本和費用考核體系,
對預算、採購、生產、銷售等各方面進行管控,加大成本、費用控制力度,提
升經營效
率和盈利能力。
5、關於後續事項的承諾
公司承諾將根據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後續出臺的相關制度細則,持續
完善填補被攤薄即期回報的各項措施。
上述填補回報措施並不等於對公司未來利潤做出保證,投資者不應據此進
行投資決策,特此提示。
(二)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於填補本次公開發行股票
被攤薄即期回報措施的承諾
葫蘆娃投資作為公司控股股東,對公司本次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的填補
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作出如下承諾:「
本公司承諾不越權幹預發行人經營管理
活動,不侵佔發行人利益。
本公司若違反上述承諾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諾,本公
司
將在發行人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作出解釋並道歉,並同意
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等證券監管機構按照其制定或發布的有關規定、規則,
對本公司作出相關處罰或採取相關監管措施。如本公司違反上述承諾給發行人
或者發行人股東造成損失,本公司將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劉景萍、湯旭東作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對公司本次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
的填補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作出如下承諾:「
本人承諾不越權幹預發行人經營
管理活動,不侵佔發行人利益。
本人若違反上述承諾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諾,本
人將在發行人股東大會及中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作出解
釋並道歉,並同意
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等證券監管機構按照其制定或發布的有關規定、規則,
對本人作出相關處罰或採取相關監管措施。如本人違反上述承諾給發行人或者
發行人股東造成損失,本人將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三)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關於填補本次公開發行股票被
攤薄即期回報措施的承諾
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將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
的合法權益,並
根據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對公司本次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的
填補措施能夠得到切實履行作出如下承諾:
「
1
、本人承諾不無償或以不公平條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輸送利益
,也不
採用其他方式損害發行人利益。
2
、本人承諾對本人的職務消費行為進行約束。
3
、本人承諾不動用發行人資產從事與本人履行職責無關的投資、消費活動。
4
、本人承諾由董事會或薪酬委員會制定的薪酬制度與發行人填補回報措施
的執行情況相掛鈎。
5
、本人承諾擬公布的發行人股權激勵的行權條件與發行人填補回報措施的
執行情況相掛鈎。
本人若違反上述承諾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諾,本人將在發行人股東大會及中
國證監會指定報刊上公開作出解釋並道歉,並同意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等
證券監管機構按照其制定或發布的有關規定、規則,對本人作出相關
處罰或採
取相關監管措施。如本人違反上述承諾給發行人或者發行人股東造成損失,本
人將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
八、本公司特別提醒投資者注意以下風險因素
(
一
)
原材料
價格波動
風險
公司生產中成藥所需中藥材主要有金銀花、麥冬、川貝母等幾十味中藥材,
以市場種植面積較大的傳統藥材為主,市場供應相對充足。但中藥材由於多為
自然生長、季節採集,產地分布帶有明顯的地域性,其產量和品質會受自然氣
候、土壤條件以及採摘、晾曬、切片加工方法的影響,價格容易波動。同時,
公司生產化學藥品所需原料藥受市場需求、環保等因素影響,價格也會波動。
根
據中藥材天地網統計,國內中藥材綜合
200
指數由
2015
年底
2,215.36
點上升至
2016
年
10
月最高點約
2,611.66
點,後逐步下跌至
2019
年底
2,257.21
點。同時,受環保因素影響,報告期內部分原料藥如頭孢克肟價格持續上漲,
如果公司生產所需主要中藥材和原料藥價格出現大幅上漲或異常波動,而採購
部門未能及時把握主要原材料價格變動趨勢,將可能對公司盈利能力產生不利
影響
。
(二)市場競爭加劇的風險
公司目前已形成以兒科用藥為發展特色、中成藥及化藥製劑同步發展的產
品體系,涵蓋呼吸系統、消化系統、全身抗感染類
等常見疾病領域。受國家鼓
勵醫藥產業特別是兒科用藥發展、加大公共衛生投入及人口老齡化等因素影響,
我國醫藥市場需求規模不斷擴大,將有更多企業進入兒科用藥領域及公司產品
所處其它市場領域,現有行業內企業的研發及生產投入也將不斷加大,新藥品
研發及上市有可能加大產品競爭,公司面臨著行業競爭加劇的壓力。如果公司
不能及時有效地應對市場競爭,將會面臨增長放緩、市場份額下降的風險
。
(三)產品招投標風險
根據《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工作規範》、《藥品集中採購監督管理辦法》
等相關規定,目前我國已形成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的藥品
集中採購模
式,實行統一組織、統一平臺和統一監管。基層醫療機構、縣級及縣級以上人
民政府、國有企業(含國有控股企業)等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必須參加集
中採購。藥品集中採購由藥品生產企業參與投標,相關部門會根據多項標準評
估,包括投標價格、產品質量、生產商資質、臨床效果及售後服務等。根據原
國家衛計委《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兒童用藥配備使用工作的通知》,各地可
參照原國家衛計委委託行業協會、學術團體公布的婦兒專科非專利藥品遴選原
則和示範藥品,合理確定本地區藥品的範圍和具體劑型、規格,直接掛網採購。
發行人部分藥品需參加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藥品集中採購招標或掛網,
在中標之後與區域經銷商或配送商籤訂銷售合同,並通過區域經銷商或配送商
銷售給醫療終端。若未來公司產品在各區域集中採購招投標或掛網中落標或中
標價格大幅下降,可能對公司未來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
(四)藥品降價風險
藥品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對藥品價格產生較大影響。根據《關於印發推進藥
品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
2015
〕
904
號),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起,
除麻醉類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外,取消原政府定價。
2017
年
2
月
9
日,國務
院辦公廳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
通政策的若干意見》(國辦發
〔
2017
〕
13
號)文件,提出在全面推行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或已經制定醫保藥品
支付標準的地區,允許公立醫院在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臺上帶量採購、帶預算
採購,是國家首次在政策層面上放開了「禁止醫院採購藥品二次議價」的禁令,
賦予了各地醫院進行藥品採購自主議價權。
2018
年底,國家開展以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四個直轄市及大連、廈門、
西安、廣州、深圳、成都、瀋陽七個重點城市為試點地區的帶量採購試點,主
要目標為降低藥品採購價格,降低交易成本,引導醫療機構合理用藥。後續經
過多次擴面,帶量採購政策已逐
步推廣至全國,納入範圍的藥品也進一步增加。
從歷次中標結果看,中選藥品價格均出現大幅下降。帶量採購政策為藥品流通
領域的重大改革,為我國醫療醫藥體制改革的風向標。目前公司主要產品尚未
被納入帶量採購藥品範圍,且被納入範圍的主要為已有多家企業通過一致性評
價的相關藥品,但是如帶量採購試點藥品範圍進一步擴大,公司部分產品價格
可能受帶量採購政策及其價格聯動影響出現大幅下降,同時如公司未能實現中
標,可能對公司盈利能力帶來不利影響
。
(五)市場推廣費進一步增加導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風險
隨著
醫藥
流通行業政策的
改革,
為適應
「
兩票制
」
的改革方向和公司精細
化營銷管理之需要
,
近年來
,
公司根據
各省市
實施進度,適時調整與
之匹配的
推廣
和銷售模式,
積極推行配送商模式。該模式下,
公司
主導
負責產品
的
專業
化推廣
並
承擔相應費用,
使得
市場推廣費
在報告期內逐年
上升
。未來,
隨著公
司
業務規模
擴大
以及新產品
的
上市
,將會
使公司的專業化推廣費用進一步增加
。
如果公司產品不能有效推廣,或銷售增長規模不能消化市場推廣費用的增加,
將會對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未來發展產生一定不利影響。
(六)一致性評價政策風險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
2016
年
3
月發布的《關於開展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
評價
的意見》及相關規定,化學藥品新註冊分類實施前批准上市的其他仿製藥,
自首家品種通過一致性評價後,其他藥品生產企業的相同品種原則上應在
3
年
內完成一致性評價;逾期未完成的,不予再註冊;同品種藥品通過一致性評價
的生產企業達到
3
家以上的,在藥品集中採購等方面不再選用未通過一致性評
價的品種。目前行業企業因一致性評價成本較高,注射劑品種一致性評價操作
細則出臺較晚等原因,總體進度不及預期。同時,由於部分產品屬於改規格、
改劑型、改鹽基等「三改」品種使得參比製劑難以確定,部分產品屬於複方口
服固體製劑,包含多種藥物成分,導致一致
性評價仍存在較大難度等原因,通
過一致性評價品種仍相對較少。
公司同時生產銷售中成藥和化學藥品,中成藥銷售佔比較高,化學藥品
2019
年銷售佔比為
46.65%
。公司化學藥品均需開展一致性評價,目前主要產
品規格中奧美拉唑腸溶膠囊(
10mg
和
20mg
)和諾氟沙星膠囊(
0.1g
)已有企
業通過一致性評價,相關產品規格
2019
年收入佔比為
2.67%
。除前述產品外,
目前公司在銷售主要化學藥品產品通用名下生產企業尚未通過一致性評價。公
司正在加大投入,對當前主要銷售及具有市場潛力的化學藥品包括奧美拉唑腸
溶膠囊、頭孢克肟分散片、
布洛芬顆粒等固體製劑產品以及注射用阿奇黴素、
注射用奧美拉唑鈉、注射用頭孢他啶、注射用頭孢米諾鈉、注射用氨曲南等注
射劑產品開展一致性評價工作,該部分產品
2019
年收入佔比為
16.98%
,在銷
售化學藥中其它注射劑「三改」品種與複方口服固體製劑等一致性評價實施難
度較大的品種
2019
年收入佔比為
25.23%
,其它尚未進行一致性評價的化學藥
品
2019
年收入佔比為
4.44%
。但是,開展一致性評價將增加公司經營成本,如
公司主要化學藥品未能通過一致性評價,或通過時間明顯晚於其它企業,或公
立醫院集中採購環節提高對藥品一致性評
價的要求,將會對公司藥品在公立醫
院集中採購環節的銷售或未來藥品批准文號再註冊環節帶來不利影響,從而對
公司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
(
七
)
新冠肺炎疫情
風險
自
2020
年
初爆發的
新冠肺炎疫情對中國
乃至
全球的社會經濟運行造成了
一定影響
。
公司呼吸系統藥物銷售佔比較高,本次新冠肺炎主要通過呼吸道傳
播並伴隨流感,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公司藥品的市場需求。本次疫情爆發以來,
國家及部分地方政府陸續出臺了針對新冠肺炎的預防
及
診療方案,部分
方案
涉
及公司銷售藥品,提高了公司及藥品知名度。同時,因終端渠道銷售限制、銷
售推廣不便、人口流動和
物流限制等,公司產品銷售也會受到不利影響,綜合
來看,本次疫情短期內對公司銷售影響有限。目前公司生產基地已全部復工,
備有一定安全庫存,本次疫情短期內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因此,本次疫情預計不會導致公司
2020
年第
1
季度業績出現重大不利變化。
但是,如疫情持續時間過長,則有可能造成上遊原材料供應緊張,使得公
司採購價格上漲,對
公司
未來
的生產經營帶來一定
負面影響
。
同時,如疫情擴
散使得宏觀經濟受到嚴重不利影響,則有可能影響市場消費能力,同時影響公
司市場推廣活動的開展,從而可能對公司產品銷售產生不利影響。
九、發行人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後主要財務信息及經營狀況
天健會計師對公司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合併及母公司資產負債表,
2020
年
1
-
3
月的合併及母公司利潤表、合併及母公司現金流量表及財務報表附註進行
了審閱,並出具了
「
天健審
〔
2020
〕
5218
號
」
《審閱報告》。
(一)
2020
年
1
-
3
月業績實現情況
1
、合併資產負債表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3.31
2019.12.31
同比變化
資產總計
111,638.02
108,660.63
2.74%
負債總計
45,544.97
44,267.07
2
.89%
股東權益合計
66,093.05
64,393.57
2.64%
2
、合併利潤表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
年
1
-
3
月
2019
年
1
-
3
月
同比變化
營業收入
25,872.54
27,579.44
-
6.19%
營業利潤
2,271.11
2,103.06
7.99%
利潤總額
2,193.45
2,100.23
4.44%
淨利潤
1,699.49
1,688.24
0.67%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
1,699.49
1,688.24
0.67%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歸屬
於母
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
1,602.69
1,442.50
11.10%
3
、合併現金流量表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
年
1
-
3
月
2019
年
1
-
3
月
同比變化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
9,241.46
-
1,607.36
-
474.95%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
7,612.53
-
10,373.90
26.62%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6,846.32
-
1,277.47
635.93%
4
、非經常性損益主要數據
單位:萬元
項目
2020
年
1
-
3
月
2019
年
1
-
3
月
非
流動性資產處置損益,包括已計
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衝銷部分
-
0.22
-
2.01
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與公司
正常經營業務密切相關,符合國家
政策規定、按照一定標準定額或定
量持續享受的政府補助除外)
130.70
225.73
委託他人投資或管理資產的損益
49.29
43.41
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營業外收入
和支出
-
77.44
-
0.82
小計
102.34
266.31
企業所得稅影響數(所得稅減少以
「
-
」
表示)
5.54
20.57
合計
96.79
245.74
受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影響,
2020
年第
1
季度公司受終端渠道銷售限制、銷
售推廣不便、人口流動和物流限制等因素影響,公司
2020
年
1
-
3
月銷售收入較
2019
年同期下降
6.19%
;
但
受
2020
年第
1
季度期間費用相對較少影響,歸屬
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同比增長
0.67%
。
2020
年
1
-
3
月,公司經營活動產生
的現金流量淨額較去年同期下降
474.95%
,主要是公司藥品生產所需原輔材料
和包材採購支出增加,使得
「
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
」
較
2019
年同期
增加
8,522.87
萬元;
2020
年
1
-
3
月
,
公司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較去年
同期
增長
635.93%
,主要系公司
2020
年
1
-
3
月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二)公司
2020
年
1
-
6
月業績預計
2020年1-6月,公司經營情況預計不會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經營業績穩定。
公司預計2020年1-6月營業收入為56,000萬元~62,000萬元,相比上年同期營
業收入61,080.13萬元,變動幅度為-8%~2%;預計2020年1-6月歸屬於母公司
股東的淨利潤為3,750萬元~3,900萬元,相比上年同期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
利潤4,064.42萬元,變動幅度為-7%~-4%;預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
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3,300萬元~3,500萬元,相比上年同期扣除非經常性損益
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3,551.10萬元,變動幅度為-7%~-1%。
公司預計
2
020
年
1
-
6
月
營業收入
較上年度
同期
預
變動
幅度為
-
8%~2%
,扣除非
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較上年度預計下滑
7
%
至
1
%
,主要是因
為:一方面,受國內新冠
疫情影響
,公司銷售活動開展受到限制,
2020
年
上半年
銷售業務受到一定影響
,
但隨著新冠疫情
國內
影響逐漸穩定
,
2020
年
1
-
6
月
公司
營業收入亦有可能
實現
小幅
增長
;另一方面,
2020
年
3
月初公司產能恢復至正常
狀態,因銷售收入略有所下降,在房屋及設備折舊、無形資產攤銷、人員工資等
支出呈相對剛性的情況下,生產規模效益降低
,且
2020
年第
2
季度隨著公司生產
經營銷售恢復正常,
公司
預計將
加強
銷售、
研發等活動開展,各方面開支
預計
增
長
,故
2020
年
1
-
6
月
公司盈利規模
預計
會有小幅下降。
上述2020年1-6月相關財務數據系公司基於往年同期經營業績、生產經營狀
況、在手訂單等方面的情況,並結合新冠肺炎疫情對公司截至目前生產經營造成
的影響所做出的初步測算。預計數不代表公司最終可實現的營業收入、淨利潤,
亦不構成公司盈利預測。2020年1-6月發行人經營情況將保持穩定,不存在重大
業績下滑的情形。
綜上所述,財務報告審計截止日後,公司的核心業務、經營環境未發生重
大不利變化。公司經營狀況與財務狀況正常,預計2020年1-6月的財務報表項
目不會發生異常變化,不會對公司持續盈利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不存在影
響發行條件的重大不利因素。
第二節 本次發行概況
股票種類:
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
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幣
1.00
元
發行股數:
本次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
4,010.00
萬股,佔發
行完成後公司總
股本的比例不低於
10%
,不安排公司股東公開發售股份
每股發行價格:
5
.19
元
發行後每股收益:
0
.2258
元
(按
本次公開
發行前
一
會計年度
末
經審計的扣
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的歸屬於母公司的淨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計
算)
發行市盈率:
2
2.98
倍(按每股發行價格除以發行後每股收益計算)
發行前每股淨資產:
1.79
元(按
本次公開發行前一會計年度末
經審計的合
並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發行後每股淨資產:
1
.99
元(按本次發行後淨資產除以本次發行後總股本
計算,其中,本次
發行後的淨資產為
本次公開發行前一會計年度末
經審計的合
並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和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淨額之和)
發行市淨率:
2
.61
倍(按照每股發行價格除以發行後每股淨資產計算)
發行方式:
採用網下向詢價對象配售與網上資金申購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
式,或採用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發行方式
定價方式:根據向網下投資者詢價結果,由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發
行價格,或採用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定價方式
發行對象:
符合資格的詢價對象和在上交所開戶的境內自然人、法人等投
資者(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
承銷方式:
餘額包
銷
預計募集資金總額:
20,811.90
萬元
預計募集資金淨額
:
15,103.97
萬元
發行費用概算(不含增值稅金額)
:保薦和承銷費用
3,700.00
萬元、審計
驗資費用
919.81
萬元、律師費用
500.00
萬元、發行手續費
69.26
萬元、用於本
次發行的信息披露費
518.87
萬元。(此處費用數值保留
2
位小數,若總數與各
明細之和存在差異,為計算中四捨五入原因造成)
擬上市地:
上海證券交易所
第三節 發行人基本情況
一、發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
海南
葫蘆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
Hainan Hulu
wa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註冊資本:
36,000.8752
萬
元
法定代表人:
劉景萍
成立日期
:
2005
年
6
月
22
日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國家高新區藥谷工業園二期藥谷四路
8
號
郵政編碼:
570300
電
話:
0898
-
6868
9766
傳
真:
0898
-
6863
1245
網際網路網址:
www.huluwayaoye.com
電子信箱
:
hnhlwyyjtgf@163.com
二、發
行人改制重組情況
(一)設立方式
本公司系
由
葫蘆娃有限整體變更設立
而來
。經
葫蘆娃有限股東會及公司創
立大會審議通過,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經
海南永信德威會計師事務所
審計的淨
資產
140,252,176.86
元為基數,整體折股
60,000,000.00
股,折股比例為
2.3375:1
,
剩餘
80,252,176.86
元計入資本公積。
葫蘆娃有限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3
月
8
日,公司完成工商登記手續,領取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60100774262258E
)。
由於
葫蘆娃有限股改時
的審計機構海南永信德威會計師事務所不具備從事
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發行人委託天健會計師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為審計基準日
對
葫蘆娃有限整體變更設立股份公司的財務報表進行重新審計。
2018
年
2
月
8
日,天健會計師出具《審計報告》(天健審
[2018]7581
號),
葫蘆娃有限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經審計的淨資產為
107,377,683.88
元。
2018年3月5日,發行人召開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
《關於修訂原股改方案的議案》,對原股改方案做如下調整:
葫蘆娃股份的股
改基準日、註冊資本保持不變,折股比例由原方案的2.3375:1調整為1.7896:
1,即: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
葫蘆娃有限經天健會計師審計的淨資產
107,377,683.88元,折合股份6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計入資本公
積47,377,683.88元。
2018年8月17日,發行人召開2018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
於海南
葫蘆娃製藥有限公司整體變更股份有限公司淨資產折股事項進行確認的
議案》,對上述整體變更淨資產折股事宜進行確認。
2018
年
8
月
18
日,天健會計師出具
「
天健驗
[2018]357
號
」
《驗資報
告》
,
確認公司已收到發起人所擁有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葫蘆娃有限淨資產,
並將上述淨資產折合實收資本
60,000,000.00元,資本公積47,377,683.88元。
(二)發起人
本公司設立時的發起人為
葫蘆娃投資和杭州孚旺鉅德
。
各發起人的持股情
況如下表所示:
序號
股東姓名
持股數量(
萬股
)
持股比例
1
葫蘆娃投資
3,900.00
65.00%
2
杭州孚旺鉅德
2,100.00
35.00%
合計
6
,
000.00
100.00%
三
、發行人
有關股本的情況
(一)本次發行前及發行後的股本情況
本次發行前,本公司總股本為
36,000.88
萬股。本次擬發行不超過
4,010.00
萬股
人民幣普通股
,則發行後公司的股本結構如下表所示:
序號
股東名稱
本次發行前
本次發行後
持股數量(萬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數量(萬股)
持股比例
1
葫蘆娃投資
16,707.90
46.41%
16,707.90
41.76%
2
杭州孚旺鉅德
5,751.90
15.98%
5,751.90
14.38%
3
杭州中嘉瑞
3,286.80
9.13%
3,286.80
8.21%
4
盧錦華
1,955.65
5.43%
1,955.65
4.89%
5
湯傑丞
1,878.95
5.22%
1,878.95
4.70%
6
王 瓊
1,748.58
4.86%
1,748.58
4.37%
7
阮鴻獻
1,472.49
4.09%
1,472.49
3.68%
8
湯旭東
1,095.60
3.04%
1,095.60
2.74%
9
高 毅
1,043.01
2.90%
1,043.01
2.61%
10
中證投資
600.00
1.67%
600.00
1.50%
11
金石翊康
460.00
1.28%
460.00
1.15%
12
社會公眾股
-
-
4,010.00
10.02%
合計
36,000.88
100.00%
40,010.88
100.00%
(二)前十名自然人股東及其在發行人處擔任的職務
截至本
招股說明書
摘要
籤署日
,發行人共有六名自然人股東,其在發行人
處擔任的職務情況如下:
序號
股東名稱
出資金額(萬元)
持股比例
擔任職務
1
盧錦華
1,955.65
5.43%
無任職
2
湯傑丞
1,878.95
5.22%
無任職
3
王
瓊
1,748.58
4.86%
無任職
4
阮鴻獻
1,472.49
4.09%
無任職
5
湯旭東
1,095.60
3.04%
無任職
6
高
毅
1,043.01
2.90%
無任職
(三)本次發行前,本公司股東中不存在戰略投資者,不存在
國有股和外資股
(四)本次發行前各股東間的關聯關係及關聯股東的各自持股
比例
本次發行前各股東間的關聯關係及關聯股東的各自持股比例如下:
序號
股東名稱
出資金額(萬元)
持股比例
關聯關係
1
葫蘆娃投資
16,707
.
9
0
00
46.41%
系實際控制
人劉景萍、湯旭東控制
的公司
2
杭州孚旺鉅德
5,751.9
0
00
15.98%
系湯旭東弟媳盧錦華控制的公司
3
杭州中嘉瑞
3,286.8
0
00
9.13%
系發行人員工持股平臺,湯旭東持
股
67.08%、劉景萍持股0.42%、湯
旭東之子湯琪波持股1.67%
4
盧錦華
1,955
.
6460
5.43%
系湯旭東弟媳
5
湯傑丞
1,878.9540
5.22%
系湯旭東侄子
6
王
瓊
1,748
.
5776
4.86%
-
7
阮鴻獻
1,472
.
4864
4.09%
-
8
湯旭東
1
,095
.
6
0
00
3.04%
系發行人實際控制人之一
9
高
毅
1,043
.
0112
2.90%
持有發行人股東金石翊康
3.91%
的
股權
10
中證投資
600.0000
1.67%
控股股東和金石翊康執行事務合
夥人的最終控制方均為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1
金石翊康
460.0000
1.28%
發行人股東高毅持股
3.91%
合計
36,000.8752
100
.00
%
除上述關聯關係之外,本次發行前其他股東之間無其他關聯關係。
(五)本次發行前股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願鎖定股份的
承
諾
本次發
行前股東所持股份的流通
限制和自願鎖定股份的承諾詳見本
招股說
明書
摘要
「
重大事項提示
」
之
「
一、股份鎖定及減持意向的承諾
」
。
四
、
公司主營業務具體情況
(
一
)
主營業務介紹
公司以兒科用藥為發展特色,主要從事中成藥及化學藥品的研發、生產和
銷售,產品應用範圍涵蓋呼吸系統類、消化系統類、全身抗感染類等多個用藥
領域。公司主要產品為小兒肺熱
咳喘顆粒
、注射用
鹽酸溴己新、
複方
板藍根顆
粒、
克咳片
等呼吸系統製劑;
奧美拉唑腸溶膠囊、腸炎寧(膠囊
及顆粒
)
、
注射
用奧美拉唑鈉、
注射用二氯醋酸二異丙胺葡萄糖酸鈉
等消化系統製劑;頭孢
克
肟分散片、注射用氨曲南、注射用克林黴素磷酸酯等
全身抗感染類製劑
;
以及
少部分婦科用藥、心血管系統用藥、神經性系統用藥製劑產品
。
主要
產品用途如下
:
分類
藥品名稱
主要用途
適用人群
呼吸系統
類
小兒肺熱咳喘顆
粒
清熱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於感
冒,支氣管炎,喘息性支氣管炎,支氣管
肺炎屬痰熱壅肺證者
兒童
注射用鹽酸溴己
新
主要用於慢性支氣管炎及其他呼吸道疾
病如哮喘、支氣管擴張、矽肺等有粘痰不
易咳出的患者
成人
複方板藍根顆粒
清熱解毒,涼血。用於風熱感冒,咽喉腫
痛
成人
克咳片
止嗽,定
喘,祛痰。用於咳嗽,喘急氣短
成人
消化系統
類
腸炎寧(膠囊及
顆粒劑)
清熱利溼、行氣。用於急慢性胃腸炎,腹
瀉,細菌性痢疾,小兒消化不良
成人/兒童雙跨
奧美拉唑膠囊
非處方藥:用於胃酸過多引起的燒心和反
酸症狀的短期緩解
處方藥:適用於胃潰瘍、十二指腸潰瘍、
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症候群(胃必素瘤)
成人
注射用奧美拉唑
鈉
處方藥:適用於胃潰瘍、十二指腸潰瘍、
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症候群(胃必素瘤)
成人
注射用二氯醋酸
二異丙胺葡萄糖
酸鈉
護肝藥。用於脂肪肝、肝內膽汁淤積、一
般肝臟機能障礙。用於急、慢性肝炎、肝
腫大、早期肝硬化。
成人
抗感染類
頭孢克肟分散片
適用於對頭孢克肟敏感的鏈球菌屬(腸球
菌除外),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蘭
漢球菌、大腸埃希菌、克雷伯桿菌屬、沙
雷菌屬、變形桿菌屬及流感桿菌等引起的
下列細菌感染性疾病:慢性支氣管炎急性
發作、急性支氣管炎並發細菌感染、支氣
管炎擴張合併感染、肺炎
成人/兒童雙跨
注射用克林黴素
磷酸酯
1.用於革蘭氏陽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種感
染性疾病;2.用於厭氧菌引起的各種感
染性疾病
成人
注射用氨曲南
適用於治療敏感需氧革蘭陰性菌所致的
成人
分類
藥品名稱
主要用途
適用人群
各種感染
(
二
)
主營經營模式
1
、主要銷售模式
根據產品銷售渠道終端、市場推廣主體等差異,公司產品銷售模式主要分
為直銷模式、傳統經銷模式及配送商模式,具體情況如下:
①
直銷模式
直銷模式主要為公司直接參與藥品推廣和終端對接的銷售模式,目前主要以
非處方藥銷售為重點。在該種模式下,公司將產品直接銷售給國內大型藥品連鎖
企業等終端,由其向連鎖藥店下屬門店進行鋪貨。公司配合直銷客戶對產品對外
推廣、展示,並定期對藥店銷售人員進行產品培訓,以提高其推廣和銷售公司產
品時產品知識水平,從而確保患者的合理用藥。
②傳統經銷模式
傳統經銷模式下,公司產品的銷售、推廣均由傳統經銷商負責完成。公
司通過遴選優質的傳統經銷商並通過籤署區域經銷協議的方式按照協議約定
進行結算。
公司在傳統經銷商的甄選和維護方面,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首先,
傳統經銷商必須為我國註冊的藥品經營企業,並取得了《藥品經營許可證》、
《GSP認證證書》、《企業法人執照》等合法資質;同時,必須具有與公司
授權銷售區域、銷售產品的相應
資源優勢,如銷售渠道、終端客戶、倉儲設
施設備、物流配送體系等。公司銷售部門結合候選傳統經銷商的經營狀況和
財務狀況,通過綜合評價打分的方式遴選出優質的傳統經銷商。
在傳統經銷模式下,傳統經銷商與公司的主要權利義務關係體現在:公
司與傳統經銷商籤署經銷協議,賦予傳統經銷商指定藥品在協議區域內的經
銷權。公司按合同約定的價格、質量標準、數量、規格、供貨期限等條款向
傳統經銷商提供相關產品,並按合同約定取得相關價款。協議區域市場的產
品推廣主要由傳統經銷商完成
,公司對傳統經銷商提供市場支持,協助傳統經
銷商進行產品宣傳、舉辦產品推介會,拓展銷售渠道。公司派遣專業的產品
經理配合傳統經銷商組織產品的學術推廣活動、產品上市後的學術研究,幫
助臨床醫生了解、熟悉並認可公司的產品,提高公司產品的銷量。
傳統經銷模式的銷售流程如下:
生產方法
傳統經銷商
分銷商(如有)
醫療終端
配送商(如有)
傳統經銷商負責
終端開發及渠道
維護
終端醫院向其指
定目錄中的傳統
經銷商(配送商)
下採購訂單
在「兩票制」政策實施前,公司對外銷售主要採取傳統經銷模式(含對
公立醫療終端的銷售)。對於傳統經銷模式下的藥品銷售,公司會在基礎價
格的基礎上,根據市場競爭情況、各地招標價格確定相應區域的經銷價格。
對於向公立醫療機構的藥品銷售,如招標價格較低、當地競爭較為激烈或公
司產品知名度較低,公司將適當調整該區域的經銷價格。對於向非公立醫療
機構的藥品銷售,主要在藥品基礎價格的基礎上,參考當地競品價格、公司
產品知名度及市場競爭情況確定當地的經銷價格。
公司根據傳統經銷商銷售區域的市場情況、招標價格等,制定所在區域
的藥品銷售指導價格,並通過區域經銷協議的方式確定產品未來一定時期內
的銷售價格。對於最終銷往公立醫院等醫療終端的藥品,則一般參照各省市
招標價格決定。
在傳統經銷模式下,公司產品依照傳統經銷商客戶要求,通過物流等運輸
方式送達傳統經銷商指定的地址。傳統經銷商通過直接向醫療終端運送或通過
分銷商、配送商等主體運送的方式,實現藥品最終運送至醫療終端。
在傳統經銷模式下,公司與傳統經
銷商之間為買斷式銷售,公司不主導
向終端客戶的產品後續推廣及渠道維護工作。在兩票制前,藥品通過傳統
經銷商銷售公立醫療機構、私立醫療、診所等醫療機構以及連鎖藥店等。
公司根據與傳統經銷商籤署的經銷協議及合同約定直接向傳統經銷商收取
藥品貨款。在結算方式上,除少數經銷商外,公司一般要求傳統經銷商採用款
到發貨的方式進行採購,因此,該模式下應收帳款較少,回款較快。
③
配送商模式
由於傳統經銷模式下,經銷商一般銷往分銷商或配送商而後再銷往醫院,因
此,不符合國家
「
兩票制
」
政策要求。為順應國家在藥品流通領域改革,公司自
2017
年開始,針對以公立
醫療機構為終端客戶的產品,逐步由傳統的經銷模式
轉變為配送商模式。配送商模式下配送商主要為具有較強配送能力、資金實力和
商業信譽的區域性或全國性的大型醫藥流通企業,因此,公司直接將產品銷往該
類
客戶,並由其直接銷往終端醫療機構。
在終端開發和產品市場推廣方面,公司主要通過專業的市場推廣服務商
共同完成特定區域的推廣工作。公司依託具有醫藥專業背景及市場營銷經驗
的營銷團隊,藉助形式多樣的推廣活動,使臨床醫生了解、熟悉並認可公司
產品,在拓寬臨床醫療手段、提高患者確切療效的基礎上,促進銷量的合理
增長。
各區域的配送商首先由公司自主開發、醫院指定或推廣服務商推薦,公
司對備選配送商的資質進行審核,從中選取配送網絡發達、信用等級高、綜
合實力強的配送商,並直接與其籤署區域配送協議,確保配送商模式下服務
商與配送商之間的密切配合,有利於銷售的順利進行。配送商均為獨立的醫
藥流通企業,面向社會進行服務,不存在僅為發行人服務的配送商。
在配送商模式下,公司主導參與當地的藥品招標,中標後通常按照各地區招
標文件的規定,公司從經營資質、配送能力、信用等多方面綜合評價打分的方式
遴選優質的大型醫藥商業公司作為配送商向醫院配送藥品,並向配送商開具發
票,收
取貨款。在配送商模式下,公司在相應區域內的市場推廣由公司承擔,配
送商只
負責產品的配送工作。
配送商模式的銷售流程如下:
在配送商模式下,公司產品的定價主要在各省市招標價格的基礎上,考
慮配送商的配送成本、回款周期以及稅收等因素確定向配送商銷售價格。相
比傳統經銷的定價政策,公司在制定配送渠道定價政策時主要考慮如下因素:
1、「兩票制」政策影響下公司承擔的市場推廣費相對較高;2、終端醫療機
構向配送商的回款周期較長,進而導致配送商向公司的回款周期較長;3、該
產品銷售價格較高導致公司增值稅稅負上升。因此該渠道下的定價會明顯高
於傳統經銷的定價。此外,公司會根據配送商的綜合配送能力、資金實力、
合作程度、商業信譽等多種因素,在參照省市中標價的前提下,協商確定配
送費用,並確定產品對其的最終銷售價格。
生產企業
配送商
醫療終端
專業推廣服務商
配送商向生產企
業下
採購訂單
終端醫院向其指
定目錄中的配送
商下採購訂單
專業推廣
服務商負
責學術推
廣、渠道
維護及終
端開發
在配送商模式下,公司產品通過物流等運輸方式送達配送商指定的地址。
配送商按照經銷協議的約定,將藥品配送至指定的公立醫院終端。因「兩票
制「主要是對公立機構的銷售及開票行為進行規範,配送商模式下產品直接
流向為配送商,產品最終流向主要為終端公立醫院機構。
在配送商模式下,公司根據與配送商籤署的經銷協議及合同約定直接向配
送商收取藥品貨款,公
司對於產品的推廣、市場開拓均由公司自行承擔,公司
通常聘請專業醫藥產品推廣服務機構完成產品推廣工作,並支付業務推廣費用。
因此,相對於傳統經銷模式,公司產品出廠價較高,毛利也相對較高,但公司
的業務推廣費也相對較高。配送商模式下的銷售回款速度受制於終端醫院向配
送商的回款速度,因此,回款時間相對較長,期末應收款較大。
2
、主要原材料及採購模式
公司生產所需的主要物料包括原材料、輔料和包材。發行人生產中心下設
採購部,統一負責原材料、輔料、包材的採購,保證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
進行。對於原輔材料的採購,公司採購部門根據
銷售部門制定的季度銷售計劃、
生產部門制定的生產計劃,結合原輔料倉庫庫存情況及公司安全庫存量,制定
相應的採購計劃,從而確定最佳採購量。原則上庫存應控制不低於原輔料庫設
置的最低庫存,以便應對短期內生產需求突增的情況。對於對季節性較強的中
藥材、輔料等原材料,採購部門根據預計全年需求,綜合考慮市場供給情況、
價格走勢、運輸成本、倉儲成本等因素,適時確定整體採購量,提前與上遊供
應商進行溝通,以確保公司生產、銷售需求。
公司根據市場反饋、生產反饋及與供應商的合作情況,建立了《合格供應
商目錄》,原則上為了確保原材料尤其是中
藥材供應能力、品質的穩定性,一般
會從《合格供應商目錄》中選取信譽較好、貨源供應穩定、產品品質優良的供
應商;同時,為減少對單一供應商依賴,提高公司議價能力,公司主要中藥材、
輔料供應商一般不低於兩家。
公司產品的原材料主要包括中藥材、輔料、內外包材等,其中中藥材主要
包括金銀花、麥冬、板藍根等;輔料主要包括白砂糖、蜂蜜、空心膠囊等,內
外包材主要包括顆粒複合膜、鋁箔、紙箱等。
(三)
行業競爭格局及公司競爭地位
公司以兒科藥為發展特色,以中成藥為主、化學藥品快速發展,以呼吸系
統用藥、消化系統用藥、全身抗感染用藥為主要
產品領域。截至目前公司擁有
2
95
個藥品批准文號,共有
5
7
種產品進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9
6
種產品進入國
家醫保目錄,其中化積片、尼美舒利緩釋膠囊為獨家劑型產品,小兒肺熱咳喘
顆粒(每袋
4
克裝)、腸炎寧膠囊(每粒裝
0.3g
)、腸炎寧顆粒(每袋裝
2g
)為
獨家規格產品。目前,小兒肺熱咳喘和腸炎寧產品在
OTC
市場佔有率位居同類
產品第二名。
在兒科用藥領域,公司擁有小兒肺熱咳喘顆粒、腸炎寧顆粒、頭孢克肟分
散片、小兒氨金黃敏顆粒、小兒止咳糖漿、小兒清咽顆粒等在內的優質口服兒
科用藥
24
個品種,其中口服兒童專用藥品(不含成人兒童
雙跨產品)共有
17
個品種,涵蓋了兒童呼吸系統用藥、消化系統用藥及全身抗感染用藥,形成較
為完整的兒科用藥產品體系。公司針對藥品的特性和不同年齡段的需求,投資
建設了片劑、膠囊劑、顆粒劑、軟膠囊劑、幹混懸劑、口服液
、散劑、丸劑、
粉針、凍乾粉針、酊劑等十六類藥品製劑生產線,是國內劑型較為齊全的製藥
企業。
公司擁有較多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國家醫保目錄的藥品,以及體系較
為完整、劑型豐富的產品體系,公司可根據市場需求實時調整產品及產品組合,
充分發揮生產、銷售及品牌推廣的規模優勢,最大限度滿足市場和患者需求。
五
、
發行
人業務及生產經營有關的資產權屬情況
(一)公司報告期內主要固定資產情況
本公司固定資產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築物、專用設備、運輸工具、通用設備
及其他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本公司固定資產的具體構成情況如下表所示:
單位:萬元
項目
帳面餘額
累計折舊
減值準備
帳面價值
房屋建築物
30,506.98
2,932.54
-
27,574.44
專用
設備
21,572.91
9,061.85
-
12,511.07
運輸
設備
864.82
623.76
-
2
41.06
通用設備及其他
3,038.73
2,016.83
-
1,021.90
合計
55,983.44
14,634.98
-
41,348.46
(二)
無形資產情況
公司所擁有的無形資產主要包括
藥品批准文號、
商標、專利、土地使用權
等,截至本
招股說明書
摘要籤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
2
95
項藥品批准文號,
334
項註冊商標
,
73
項專利,
4
項自有作品著作權,
1
項被許可使用作品著作權
和
9
宗土地使用權。
六、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情況
(一)同業競爭情況
截至本
招股說明書
摘要籤署日
,
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控制的其他
企業
不存在同業競爭。
(二)
關聯交易
1
、經常性關聯交易
(
1
)購銷商品、提供和接受勞務的關聯交易
①採購商品和接受勞務的關聯交易
單位:
萬
元
關聯方
關聯交易內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廣西南寧紅樹林中藥
材有限公司
藥材採購
-
421.40
2,466.21
報告期內,發行人向廣西南寧紅樹林中藥材有限公司採購地錦草、金毛耳
草、樟樹根、香薷、楓香樹葉等中藥材
。
發行人向廣西南寧紅樹林中藥材有限
公司採購中藥材的定價原則為根據市場價格確定
,交易價格與發行人向其他同
類中藥材供應商採購的價格相比具有公允性。為減少關聯交易,
2018
年
10
月
以後,發行人停止向其採購。
廣西南寧紅樹林中藥材有限公司成立於
2016
年
10
月
11
日,
主要從事中藥
材的採購和銷售
,
發行人系廣西南寧紅樹林中藥材有限公司銷售佔比超
9
0%
的
主要客戶
。報告期內,
廣西南寧紅樹林中藥材有限公司
主要財務數據如下所示:
單位:
萬
元
科目
2019
年
度
/
2019/12/31
2018
年度
/
2018/12/31
2017
年度
/
2017/12/31
資產總額
-
201.09
756.19
營業收入
-
1,095.12
1,911.78
利潤總額
-
-9.63
17.59
淨利潤
-
-13.10
16.70
注
1
:廣西南寧紅樹林中藥材有限公司
已於
2019
年
7
月註銷
,
2019
年
度
無財務數據;以上財務數據
未經審計;
注
2
:廣西南寧紅樹林中藥材有限公司
2016
年無營業收入及
2017
年營業收入低於發行人向其採購金
額的原因是廣西南寧紅樹林中藥材有限公司以開票確認收入,而發行人以採購入庫確認採購金額,存在
未開票暫估差異。
發行人與廣西南寧紅樹林中藥材有限公司於
2016
年
12
月開始合作。廣西
南
寧紅樹林中藥材有限公司臨近廣西玉林中藥材市場,方便採購當地地道中藥材。
2016
年度,廣西南寧紅樹林中藥材有限公司主要向發行人子公司廣西維威銷售
大青葉、桔梗和葛根等中藥材。
2017
年初,發行人採購部門對其評估,並綜合
考慮價格、藥材質量、送貨時效等因素後,決定向廣西南寧紅樹林中藥材有限公
司增加採購金毛耳草、地錦草、樟樹根等中藥材,故發行人
2017
年度向其採購
金額增長較多。
2018
年度,為減少並規範關聯交易,發行人對廣西南寧紅樹林
中藥材有限公司的採購大幅下降並逐漸停止向其採購。
2019
年
7
月
18
日,南寧
市江南區
市場監督管理局核准廣西南寧紅樹林中藥材有限公司予以註銷。
報告期內,發行人向廣西南寧紅樹林中藥材有限公司主要採購產品的價格
如下所示:
採購內容
金額(萬元)
數量(
kg
)
採購均價(元)
向其他供應商採
購均價(元)
2018
年
金毛耳草
136.29
172,547.15
7.90
8.09
地錦草
105.84
126,722.44
8.35
8.70
樟樹根
94.06
126,355.87
7.44
7.45
香薷
44.65
63,040.90
7.08
7.09
楓香樹葉
41.19
63,001.97
6.54
6.55
2017
年
金毛耳草
637.39
817,191.56
7.80
4.87
地錦草
510.08
618,328.50
8.25
6.02
樟樹根
439.83
598,288.15
7.35
3.98
板藍根
236.72
202,466.00
11.69
10.22
香薷
209.36
299,393.90
6.99
5.75
2017年,發行人
向廣西南寧紅樹林中藥材有限公司採購的部分中藥材價格
高於向其它供應商採購價格,主要原因是2017年發行人除向廣西南寧紅樹林中
藥材有限公司採購
金毛耳草、地錦草、樟樹根和香薷外,其餘前述中藥材均為
發行人2017年1月向安徽省萬生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同一批次採購,因發行人所
採購的該批次中藥材為安徽省萬生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剩餘少量庫存,故採購價
格相對市場價格水平較低,可比性較低。
單位:元
/kg
項目
採購均價
向廣西南寧紅樹林中
藥材有限公司採購佔
總採購額的比重
向其他供應
商採購均價
廣西南寧紅樹林中藥材
有限公司向其上遊供應
商採購價格區間
金毛耳草
7.80
96.76%
4.87
7.39
-
8.11
地錦草
8.25
98.46%
6.02
7.84
-
8.20
樟樹根
7.35
97.16%
3.98
6.94
-
7.30
香薷
6.99
95.72%
5.75
6.47
-
6.94
2017
年,發行人向廣西南寧紅樹林中藥材有限公司採購產品的價格與廣西
南寧紅樹林中藥材有限公司向其上遊供應商採購價格基本相當。此外,
2017
年
金毛耳草、地錦草、樟樹根、香薷的採購價格與
2018
年採購價格基本一致,若
參照
2018
年同類藥材向其他供應商採購價格,
2017
年採購價格較為公允。
2018
年,發行人向廣西南寧紅樹林中藥材有限公司採購金
毛耳草、地錦草、
樟樹根等中藥材,採購價格與向無關聯第三方採購價格基本一致,價格公允。
②出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的關聯交易
單位:
萬
元
關聯方
關聯交易內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新通用藥業
藥品銷售
-
-
152.60
知正醫藥
藥品銷售
-
-
456.07
注
合計
-
-
608.67
註:盧錦華
2017
年
7
月後不再控制知正醫藥,上表中其與發行人的關聯交易數據統計截止到
2017
年
7
月。
2017
年
8
月至
12
月和
2018
年度,發行人向知正醫藥銷售藥品的金額分別為
16.92
萬元和
1
1.75
萬元。
報告期內,發行人曾授權新通用藥業在海南區域經銷小兒肺熱咳喘顆粒、注
射用鹽酸溴己新和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等多種藥品。在經銷模式下,發行人向新
通用藥業銷售藥品的銷售價格按照市場定價原則確定,銷售政策綜合考慮購銷數
量、競爭對手競價情況等因素後確定,交易價格公允。為規範和減少關聯交易,
發行人自
2018
年以來停止與新通用藥業發生交易。
2017
年,發行人向新通用藥業銷售藥品的金額為
152.60
萬元,佔營業收入
的比例為
0.23%
。由於不同銷售渠道銷售價格差異較大,選取同為傳統經銷模
式下的其他客戶的銷售價格
作為參考,主要品種具體對比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
萬袋、萬粒、萬支、萬片
品種
銷售收入
銷售數量
銷售單價
同類客戶銷售
單價
2017年度
小兒肺熱咳喘顆粒
52.54
66.45
0.79
0.78
腸炎寧膠囊
27.90
176.64
0.16
0.16
注射用頭孢孟多酯鈉
7.36
2.46
2.99
2.80
腸炎寧顆粒
6.62
9.66
0.69
0.75
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
4.28
22.98
0.19
0.18
奧美拉唑腸溶膠囊
4.21
21.42
0.20
0.18
布洛芬顆粒
4.18
17.78
0.24
0.20
頭孢克肟分散片
3.52
9.18
0.38
0.32
阿莫西林顆粒
3.41
18.24
0.19
0.18
複方氨酚烷胺膠囊
3.34
29.88
0.11
0.14
由上表可見,發行人對新通用藥業的關聯銷售價格與同品種的同類銷售模式
下銷售價格基本一致,不存在關聯交易價格顯失公允的情形。
報告期內,發行人向知正醫藥銷售注射用鹽酸溴己新、奧美拉唑腸溶膠囊和
注射用利巴韋林等藥品,由知正醫藥在浙江區域內經銷發行人的產品。發行人向
知正醫藥的銷售價格主
要遵循市場化定價原則,銷售政策綜合考慮購銷數量、在
產品各區域招標價及競爭對手競價情況等因素後確定,銷售價格與同類產品價格
基本一致,交易價格公允。
2017
年
7
月,盧錦華不再控制知正醫藥。
2017
年
1
-
7
月、
2017
年
8
-
12
月及
2018
年,發行人向知正醫藥銷售藥品的
金額分別為
456.07
萬元、
16.92
萬元和
11.75
萬元。由於不同銷售渠道銷售價格
差異較大,選取同為傳統經銷模式下的其他客戶的銷售價格作為參考,主要品
種具體對比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
萬支
品種
銷售收入
銷售數量
銷售單價
同類客戶銷售
單價
2018年度
注射用鹽酸溴己新
11.41
5.82
1.96
2.01
2017年8-12月
注射用鹽酸溴己新
16.92
9.00
1.88
2.13
2017年1-7月
品種
銷售收入
銷售數量
銷售單價
同類客戶銷售
單價
注射用鹽酸溴己新
414.05
220.20
1.88
1.91
注射用利巴韋林
37.82
35.10
1.08
1.17
由上表可見,發行人對知正醫藥的關聯銷售價格與同品種的同類銷售模式下
銷售價格基本一致,不存在關聯交易價格顯失公允的情形。
(
2
)關聯租賃
單位:
萬
元
出租方名稱
租賃資產種類
2019
年度
201
8
年度
2017
年度
湯琪波
房屋
-
32.05
27.90
湯丹箐
房屋
-
25.09
21.84
報告期內,發行人及子公司浙江
葫蘆娃曾租賃湯琪波、湯丹菁房屋用於辦
公,
租賃價格約為
80
元
/
月
/
平方米,相同地段寫字樓租賃價格範圍為
60
-
90
元
/
月
/
平方米,
租賃價格參考租賃房屋所在周邊地區市場價格協商確定,租賃價格
公允。為規範和減少關聯交易,發行人自
2018
年
12
月起停止向上述關聯方租
賃房屋。
(
3
)關鍵管理人員報酬
單位:
萬
元
項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關鍵管理人員報酬
512.14
386.37
205.92
2
、偶發性關聯交易
(
1
)關聯擔保情況
報告期內,本公司及子公司作為被擔保方的關聯擔保情況具體如下:
序號
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擔保方
被擔
保方
債權人
擔保金額
(萬元)
主債權
確定期間
擔保是否已
履行完畢
1
《流動資金貸款合同》
(79091704000014)
康迪健康、
劉景萍、湯
旭東、樓春
紅
廣西維
威
中國
光大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寧
分行
1,000.00
2017-11-8
至
2018-5-7
是
2
《保證合同》
(海口農商銀行金濂支社/
行2016年保字第002號)
劉景萍
海南葫
蘆娃
海口農村商業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濂支行
1,100.00
2016-3-25
至
2017-3-25
是
3
《股權質押合同》(海口農
商銀行金濂支社/行2016年
質字第002號)
康迪健康
序號
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擔保方
被擔
保方
債權人
擔保金額
(萬元)
主債權
確定期間
擔保是否已
履行完畢
4
《保證合同(自然人)》
(海口農商銀行金濂支社/
行2017年保字第002號)
劉景萍
1,100.00
2017-3-21
至
2018-3-21
是
5
《股權質押合同》
(海口農商銀行金濂支社/
行2017年質字第002號)
康迪健康
6
《保證合同(自然人)》
(文昌農商社/行2016年保
字第53號)
劉景萍、湯
旭東
文昌農商行
2,000.00
2016-11-18至
2017-11-18
是
7
《保證合同(法人)》
(文昌農商社/行2016年保
字第54號)
新通用藥
業、康迪健
康
8
《質押擔保合同》
(文昌農商社/行2016年質
字第52-1號)
劉景萍
9
《最高額保證合同》
(04346615400068MG001)
劉景萍、湯
旭東
發行人
南洋商業銀行
(中國)有限公
司海口分行
2,000.00
2015-10-23至
2017-10-23
是
10
《最高額保證合同》
(04346615400068MG000)
新通用藥業
11
《最高額抵押合同》
(04346615400068MD000)
劉景萍、湯
旭東
12
《最高額保證合同》
(392115050651-B3、
392115050651-B4)
康福中正、
葫蘆娃投資
13
《保證合同》
(392116040384-B1、
392116040384-B2)
劉景萍、湯
旭東
中國
光大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海口
分行
3,500.00
2016-2至
2017-2
是
14
《最高額保證合同》
(392116050579-B1、
392116050579-B2)
湯旭東、劉
景萍
5,000.00
2016-6-23
至
2017-6-22
是
15
《最高額保證合同》
(392116050579-B4)
康迪健康
16
《最高額質押合同》
(392116050579-Z1、
392116050579-Z2)
劉景萍、湯
旭東
17
《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
(平銀海分綜字20160426
第001-1號)
新通用藥業
平安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海口分行
2,000.00
2016-4-26
至
2017-4-25
是
18
《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
(平銀海分綜字20160426
第001-2號)
劉景萍
2,000.00
19
《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
(平銀海分綜字20160426
第001-3號)
湯旭東
2,000.00
20
《保證合同》
(南海公流貸單位保證
[2015]01號、南海公流貸單
位保證[2015]02號)
葫蘆娃投
資、新通用
藥業
中國
建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海南
省分行
2,000.00
2015-12-1
至
2017-12-1
是
21
《自然人保證合同》
(南海公流貸個人保證
[2015]01號)
劉景萍
22
《社團保證合同(法人)》
(文昌農商社/行2016年社
團保字第29號)
新通用藥業
文昌農商行、瓊
海市農村信用合
作聯社、臨高縣
農村信用合作聯
社
15,000.00
(實際借款
金額為9,000
萬元,已於
2017年12月
2016-12-25至
2019-12-25注
是
23
《社團保證合同(自然人)》
(文昌農商社/行2016年社
劉景萍、湯
旭東
序號
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擔保方
被擔
保方
債權人
擔保金額
(萬元)
主債權
確定期間
擔保是否已
履行完畢
26日清償完
畢)
團保字28號)
24
《銀行承兌協議》
(392116080641)
湯旭東、劉
景萍、康迪
健康
中國
光大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海口
分行
391.26
2016-8至
2017-2
是
25
《銀行承兌協議》
(392116080644)
387.74
2016-11-3
至
2017-5-3
26
《最高額保證合同》
(編號:790918ZB000012)
樓春紅
廣西維
威
中國
光大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寧
分行
6,000.00
2018-10-10
至
2019-10-9(具體業
務期限以
具體業務
合同約定
為準)
否
27
《最高額保證合同》
(編號:790918ZB000011)
劉景萍、湯
旭東
否
28
《保證合同》(編號:
790917BZ000002)
劉景萍、湯
旭東
10,000.00
2017-9-30
至
2025-9-29
否
29
《保證合同》(編號:
790917BZ000003)
樓春紅
否
30
《保證合同》
[編號:HI公司2018流貸
00005號(保證1)]
葫蘆娃投資
發行人
中國
建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海南
省分行
2,000.00
2018-4-9
至
2019-4-9注
是
31
《保證合同》
[編號:HI公司2018流貸
00005號(保證2)]
新通用藥業
是
32
《保證合同》
[編號:HI公司2018流貸
00005號(保證3)]
劉景萍、湯
旭東
是
33
《保證函》
(對應編號為
2016PAZL6988-OH-01《人民
幣單位委託貸款借款合同》)
劉景萍
廣西維
威
平安國際融資租
賃有限公司
4,200.00
36個月,
自實際提
款之日起
算
是
34
《保證函》
(對應編號為
2017PAZL3650-OH-01《人民
幣單位委託貸款借款合同》)
劉景萍
1,560.00
36個月,
自實際提
款之日起
算
否
35
《保證函》
(對應編號為
2017PAZL0100312-OH-01
《人民幣單位委託貸款借款
合同》)
劉景萍、湯
旭東
900.00
36個月,
自實際提
款之日起
算
否
36
《保證函》
(對應編號為
2017PAZL0100354-OH-01
《人民幣單位委託貸款借款
合同》)
劉景萍、湯
旭東
900.00
36個月,
自實際提
款之日起
算
否
37
《保證函》
(對應編號為
2017PAZL0100355-OH-01
《人民幣單位委託貸款借款
合同》)
劉景萍、湯
旭東
800.00
36個月,
自實際提
款之日起
算
否
38
《保證函》
(對應編號為
2017PAZL0100356-OH-01
《人民幣單位委託貸款借款
合同》)
劉景萍、湯
旭東
800.00
36個月,
自實際提
款之日起
算
否
序號
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擔保方
被擔
保方
債權人
擔保金額
(萬元)
主債權
確定期間
擔保是否已
履行完畢
39
《保證合同》(編號:
IFELC17D02QR05-U-03)
葫蘆娃投資
廣西維
威
遠東國際租賃有
限公司
7,000.00
租賃期限
為36個月
是
40
《保證函》
劉景萍、湯
旭東
是
41
《保證合同》(編號:
IFELC17D02TVVE-U-05)
葫蘆娃投資
3,000.00
租賃期限
為36個月
是
42
《保證函》
劉景萍、湯
旭東
是
43
《保證合同》(編號:
IFELC18G02A58N-U-04)
葫蘆娃投資
6,000.00
租賃期限
為36個月
否
44
《保證函》
劉景萍、湯
旭東
否
45
《最高額保證合同》(編號:
瓊山2019年公(保)字第
037-2號)
劉景萍、湯
旭東
海南葫
蘆娃
中國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海口瓊
山
支行
1,000.00
自實際提
款日起
12
個月
否
46
《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
(編號:
898XY201903128302
)
劉景萍
發行人
招商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海口分行
2,000.00
2019
-
11
-
2
8
至
2020
-
11
-
2
7
否
47
《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
(編號:
898XY201903128301
)
湯旭東
否
48
《保證合同》
[
編號:瓊交銀
(大同)
2019
年保字第
HL01
號
]
劉景萍
發行人
交通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海南省分
行
6,600.00
2019
-
11
-
2
1
至
2021
-
11
-
2
1
否
49
《保證合同》
[
編號:瓊交銀
(大同)
2019
年保字第
HL02
號
]
湯旭東
6,600.00
否
注
1
:第
2
2
、
2
3
項擔保因提前還款而終止。
注
2
:該保證合同期限為
2018
年
4
月
9
日至
2019
年
4
月
9
日;因資金於
2018
年
4
月
20
日放款,故
主債權期限調整。根據補充協議,新通用藥業擔保責任已於
2018
年
7
月
31
日終止。
報告期內,本公司及子公司作為擔保方的關聯擔保情況具體如下:
序號
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擔保方
被擔
保方
債權人
擔保金
額(萬
元)
擔保期限
擔保是
否已履
行完畢
1
《保證合同(法人)》(文昌
農商社
/
行
2016
年保字第
2
號)、《貸款展期協議》(文昌
農商銀行
2016
年展字第
5
號)
葫蘆娃有限
康迪健
康
文昌農
商行
3,000
自主合同《貸款合同》(編
號:文昌農商社
/
行
2016
年
流借(誠)字第
1
號)及《貸
款展期協議》(編號:文昌
農商銀行
2016
年展字第
5
號)確定的借款到期日之次
日起兩年
是
2
《最高額保證擔保合同》(平
銀海分額保字
20170103
第
001
-
1
號)
葫蘆娃股份
新通用
藥業
平安銀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海口
分行
3,000
自主合同《綜合授信額度合
同》(編號:平
銀海分綜字
20170103
第
001
號)各項
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
兩年
是
(
2
)關聯方資金拆借
①資金拆出
單位:
萬
元
關聯方
期初應收資
金餘額
本期借出
結算資金利
息
本期收回
期末應收資
金餘額
2017
年度
劉景萍
477.36
-
-
注
2
477.36
-
新通用藥業
2,916.45
1,765.38
76.63
4,681.83
76.63
康迪健康
62.21
-
2.38
62.21
2.38
海天中正
12.84
620.00
-
注
2
632.84
-
康福中正
3.77
-
-
注
1
3.77
-
吳銀林
-
165.00
-
注
2
165.00
-
2018
年度
新通用藥業
76.63
-
-
注
3
76.63
-
康迪健康
2.38
-
-
注
3
2.38
-
注
1
:公司與該等主體資金拆借屬臨時資金往來,金額較小,故未計算利息費用。
注
2
:公司與該等主體資金拆借屬臨時資金往來,時間很短,故未計算利息費用。
注
3
:期初餘額為公司與該等主體以前年度資金拆借利息,故未計算利息費用。
②拆入
單位:
萬
元
關聯方
期初應付資
金餘額
本期借入
結算資金利
息
本期歸還
期末應付資
金餘額
2017
年度
湯旭東
63.50
-
-
注
3
63.50
-
劉景萍
8.20
-
-
注
1
8.20
-
海南文昌易都
房地產開發有
限公司
45.76
-
-
注
3
45.76
-
葫蘆娃投資
512.04
-
20.62
0.92
531.74
杭州
索菲亞投
資管理有限公
司
236.03
-
9.90
245.93
-
新通用藥業
-
1,856.08
-
注
2
1,856.08
-
2018
年度
葫蘆娃投資
531.74
-
8.42
540.16
-
新通用藥業
-
96.72
0.56
97.29
-
注
1
:公司與該等主體資金拆借屬臨時資金往來,金額較小,故未計算利息費用。
注
2
:公司與該等主體資金拆借既有拆入又有拆出,故合併計算利息費用。
注
3
:期初餘額為公司與該等主體以前年度資金拆借利息,故未計算利息費用。
報告期內,發行人與關聯方資金拆借均參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提資金拆
借利息,
2018
年
6
月關聯方
資金拆借
已全部完成清理。
報告期內,發行人與關聯方的資金拆借主要用於關聯方的資金周轉及日常
經營借款,除部分關聯資金拆借因金額較小等原因未計提利息外,發行人與其
他關聯方資金拆借均按照同期銀
行貸款利率計提資金拆借利息,交易價格公允。
發行人已建立健全了《關聯交易管理制度》、《資金管理辦法》等內控制度,
關聯資金拆借整改措施有效。
2018
年
6
月關聯方資金拆借已全部完成清理。
(
3
)
銀行存貸款業務
單位:
萬
元
關聯方
關聯交易內容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文昌農商行
銀行貸款業務
-
-
-
儲蓄利息收入
-
0.21
0.51
貸款利息支出
-
-
919.05
手續費支出
-
0.02
0.01
2016
年
11
月
18
日,發行人子公司海
南
葫蘆娃與文昌農商行籤署《流動資
金貸款合同》(文昌農商行
2016
年流借(誠)字第
15
號),貸款金額為
2,000.00
萬元,年利率
8%
,貸款用途為公司經營資金周轉,貸款期限為
2016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7
年
11
月
18
日。
2017
年末,海南
葫蘆娃歸還借款
2,000.00
萬元。
2016
年
12
月
25
日,發行人與文昌農商行、瓊海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和臨
高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籤署《流動資金社團貸款合同》(文昌農商行
2016
年社
團流借(誠)字第
7
號),貸款金額為
9,000.00
萬元,年利率
7%
,貸款用途為
歸還銀行借款和補
充經營周轉資金,貸款期限為
2016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
2017
年末,發行人歸還借款
9,000.00
萬元。
(
4
)關聯方資產購買
為解決
發行人與控股股東的同業競爭問題,
2017
年
11
月,
發行人
以
112,477.34
元的價格收購
葫蘆娃投資持有的承德新愛民
70%
股權,以
48,204.58
元的價格收購杭州
索菲亞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承德新愛民
30%
股權
,合計
支付
160,681.92
元。本次收購的定價依據為坤元資產評估出具《海南
葫蘆娃藥
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擬收購股權涉及的承德新
愛民製藥有限公司股東全
部權益
價值評估項目資產評估報告》(坤元評報
[2017]506
號)。經評估,承德新愛民評
估基準日
2017
年
7
月
31
日股東全部權益的評估價值為
160,681.92
元。
(
5
)關聯方商標轉讓
2018
年
12
月,發行人與
葫蘆娃投資籤訂《商標轉讓協議》,
葫蘆娃投資將
其持有的
「
葫蘆娃」
(註冊號
1332797
)等
91
件註冊商標無償轉讓給發行人。
前述商標轉讓係為保證發行人資產的獨立性和完整性,不存在損害公司和
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未產生重大影響。
截至本
招股說明書
摘要
籤署日,上述商標
均已變更至發行
人名下
。
3
、參照關聯方披露的交易
(
1
)
一心堂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①
合作背景及合作內容
發行人與
一心堂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自
2009
年起開始合作。具體合作內
容如下:
生產企業
合作起始時間
合作範圍
主要合作品種
葫蘆娃股份
2009
年
全國
腸炎寧膠囊、小兒肺熱咳喘顆粒、
克咳片、腸炎寧顆粒、小兒感冒顆
粒、腸炎寧顆粒等
廣西維威
2015
年
雲南、廣西、四川、
貴州、重慶、山西、
海南、天津、上海
養陰清肺膏、夏桑菊顆粒、複方板
藍根顆粒、大山楂顆粒、維
C
銀翹
片等
②
銷售金額
報告期內,發行人與
一心堂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金額如下:
單位:萬元
客戶名稱
2019
年
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心堂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5,951.76
2,618.55
1,653.00
2017
年至
2019
年
,發行人向
一心堂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銷售藥品的金額
分別為
1,653.00
萬元、
2,618.55
萬元和
5,951.76
萬元,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
2.52%
、
2.66%
和
、
4.56%
。由於不同銷售渠道銷售價格差異較大,選取同為直銷
模式下其他連鎖大藥房客戶的銷售價格作為參考,主要品種具體對比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
萬袋、萬粒、萬支、萬片、升
品種
銷售收入
銷售數量
銷售單價
同類客戶銷售
單價
2019年度
複方板藍根顆粒
1,783.89
5,370.17
0.33
0.32
品種
銷售收入
銷售數量
銷售單價
同類客戶銷售
單價
腸炎寧膠囊
1,683.55
6,795.28
0.25
0.23
小兒肺熱咳喘顆粒
1,141.55
1,081.72
1.06
1.05
夏桑菊顆粒
642.82
2,034.84
0.32
0.32
養陰清肺膏
418.92
19,188.88
0.02
0.02
克咳片
60.07
218.92
0.27
0.25
大山楂顆粒
45.49
209.22
0.22
0.20
氟康唑膠囊
38.10
51.66
0.74
0.82
益母草顆粒
27.76
86.33
0.32
0.34
小兒清咽顆粒
18.57
26.40
0.70
0.56
2018年度
小兒肺熱咳喘顆粒
836.48
1,100.26
0.76
0.85
腸炎寧膠囊
628.50
3,645.60
0.17
0.19
複方板藍根顆粒
410.65
1,711.44
0.24
0.27
夏桑菊顆粒
212.84
855.11
0.25
0.27
腸炎寧顆粒
140.68
149.04
0.94
0.91
養陰清肺膏
118.79
12,082.06
0.0098
0.0085
益母草顆粒
51.42
194.99
0.26
0.28
克咳片
23.77
124.20
0.19
0.17
大山楂顆粒
23.27
114.99
0.20
0.19
布洛芬顆粒
21.88
85.68
0.26
0.29
2017年度
小兒肺熱咳喘顆粒
544.09
730.87
0.74
0.83
腸炎寧膠囊
387.61
2,36
4.70
0.16
0.19
複方板藍根顆粒
300.54
1,294.54
0.23
0.26
夏桑菊顆粒
157.54
644.42
0.24
0.27
養陰清肺膏
86.78
22,220.80
0.0039
0.00
49
腸炎寧顆粒
43.61
48.93
0.89
0.88
大山楂顆粒
19.63
93.18
0.21
0.20
複方甘草口服溶液
14.84
3,552.00
0.0042
0.00
29
小兒感冒顆粒
13.03
37.07
0.35
0.38
克咳片
10.45
77.68
0.13
0.18
由上表可見,發行人對
一心堂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銷售價格與同品種的
同類銷售渠道下銷售價格基本一致,不存在交易價格顯失公允的情形。
(
2
)益豐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
①
合作背景及合作內容
發行人與益豐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益豐大藥房」)
自
2008
年起開始合作。具體合作內容如下:
生產企業
合作起始時間
合作範圍
主要合作品種
葫蘆娃股份
2008
年
湖南、湖北、廣東、
江西、浙江、江蘇、
上海、
河北、北京
小兒肺熱咳喘顆粒、腸炎寧膠囊、
腸炎寧顆粒、複方氨酚烷胺膠囊、
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等
廣西維威
2015
年
板藍根顆粒、夏桑菊顆粒、感冒清
熱顆、強力枇杷露、養陰清肺膏等
②
銷售金額
報告期內,發行人與益豐大藥房交易金額如下:
單位:萬元
客戶名稱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益豐大藥房
6,941.99
2,969.57
2,415.13
2017
年至
2019
年,發行人向益豐大藥房銷售藥品的金額分別為
2,415.13
萬
元、
2,969.57
萬元和
6,941.99
萬元,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
3.69%
、
3.02%
和
5.32%
。由於不同銷售渠道銷售價格
差異較大,選取同為直銷模式下其他連鎖大
藥房客戶的銷售價格作為參考,主要品種具體對比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
萬袋、萬粒、萬支、萬片、升
品種
銷售收入
銷售數量
銷售單價
同類客戶銷售
單價
2019年度
小兒肺熱咳喘顆粒
1,019.10
983.96
1.04
1.05
板藍根顆粒
903.49
3,179.28
0.28
0.36
頭孢克肟分散片
800.09
1,491.94
0.54
0.41
克咳片
528.80
2,069.08
0.26
0.26
腸炎寧膠囊
444.61
1,918
.89
0.23
0.24
感冒清熱顆粒
439.76
1,296.07
0.34
0.36
養陰清肺膏
413.46
25,548.54
0.02
0.02
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
380.83
1,091.20
0.35
0.31
複方氨酚烷胺膠囊
357.28
1,571.15
0.23
0.23
品種
銷售收入
銷售數量
銷售單價
同類客戶銷售
單價
強力枇杷露
213.46
98,297.04
0.0022
0.0030
2018年度
小兒肺熱咳喘顆粒
506.67
659.99
0.77
0.84
板藍根顆粒
437.55
2,283.9
0
0.19
0.25
腸炎寧膠囊
273.15
1,551.60
0.18
0.19
感冒清熱顆粒
268.83
1,013.20
0.27
0.32
養陰清肺膏
256.75
32,494.00
0.0079
0.0089
強力枇杷露
222.15
121,610.88
0.0018
0.0026
小兒氨酚黃那敏顆粒
151.80
737.57
0.21
0.26
夏桑菊顆粒
104.35
438.48
0.24
0.27
維
C
銀翹膠囊
82.36
857.66
0.10
0.17
複方
氨酚烷胺膠囊
80.53
584.40
0.14
0.17
2017年度
板藍根顆粒
520.36
2,673.97
0.19
0.25
小兒肺熱咳喘顆粒
469.75
616.88
0.76
0.82
養陰清肺膏
409.63
104,795.80
0.0039
0.0052
腸炎寧膠囊
166.39
952.20
0.17
0.18
感冒清熱顆粒
134.73
516.21
0.26
0.33
強力枇杷露
130.42
72,858.24
0.0018
0.0025
夏桑菊顆粒
100.
34
508.56
0.20
0.27
維
C
銀翹膠囊
59.34
628.20
0.09
0.14
複方氨酚烷胺膠囊
52.43
383.40
0.14
0.14
益母草膏
51.15
26,344.06
0.0019
0.0034
報告期內,受產品包裝規格大小、貨款結算方式、產品動銷活動開展等因
素影響,公司對益豐大藥房的部分產品銷售均價與同類銷售渠道下同類產品銷
售均價有所差異。公司對益豐大藥房銷售的板藍根顆粒、強力枇杷露、維
C
銀
翹膠囊、養陰清肺膏、感冒清熱顆粒等的主導包裝規格較大,使得按袋
/
片
/
粒
等計算的銷售均價相對較低;益豐大藥房向公司採購通常會預付
30%
貨款,相
較於其他直銷客戶貨款結算更快,且多採取現金結算,故銷售價格亦有所優惠;
除
2019
年頭孢克肟分散片等少數產品外,與其它大連鎖藥店客戶相比,針對大
部分普藥產品,公司配合益豐大藥房開展的產品動銷活動要少,使得價格相對
較低;
2019
年頭孢克肟分散片均價相對較高,主要原因為益豐大藥房是頭孢克
肟分散片主要直銷客戶(
2019
年佔該產品直銷渠道收入比例達到
49.13%
),為
打造門店吸客品種,
2019
年公司配合益豐大藥房開展該產品動銷活動,因公司
承擔部分成
本,雙方協商適當調整合作價格,因未與其它直銷客戶針對該產品
開展該項活動,使得該產品對益豐大藥房銷售均價相對較高。除上述因素導致
合理差異外,發行人對上述客戶產品銷售價格與同品種在同類銷售模式下銷售
價格基本相當。綜上所述,公司與益豐大藥房交易價格不存在顯失公允的情形。
(
3
)
一心堂藥業和益豐大藥房均為行業排名前五的大型藥品零售連鎖上市
企業,通常會在年底增加採購,一方面是因為秋冬季節通常是流感等呼吸系統
疾病的高發季節,市場對相關藥品的需求量會有所增加;另一方面,年底受春
節期間物流停運及市場銷售預期等因素影響(
20
20
年
1
月
25
日春節,較以前
年度更早),
一心堂藥業和益豐大藥房通常會增加採購備貨以應對節假日期間的
市場需求。
上述因素使得公司年底銷售佔比略高
。
七、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
(一)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簡介
1
、
董事會成員
截至本
招股說明書
摘要
籤署日,本公司董事會由
7
名成員組成,其中獨立
董事
3
名
,
公司董事
基本
情況如下:
序號
姓名
任職
選舉情況
任期
1
劉景萍
董事長
兼總經理
2019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2019
年
3
月
-
2022
年
2
月
2
樓春紅
董事
兼副總經理
20
19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2019
年
3
月
-
2022
年
2
月
3
李君玲
董事
2019
年第
三
次臨時股東大會
2019
年
8
月
-
2022
年
2
月
4
胡俊斌
董事
2019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2019
年
3
月
-
2022
年
2
月
5
王桂華
獨立
董事
2019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2019
年
3
月
-
2022
年
2
月
6
馬
濟科
獨立董事
2019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
2019
年
9
月
-
2022
年
2
月
7
王宏斌
獨立
董事
20
20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20
20
年
5
月
-
202
2
年
2
月
本公司董事簡歷如下:
(
1
)
劉
景萍女士
:
1970
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博士學
歷。
2001
年
9
月至
2006
年
8
月,擔任海南省生物製品公司董事長;
2006
年
5
月至
2018
年
8
月,擔任康迪健康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2007
年
12
月至
2016
年
2
月,擔任本公司董事長;
2016
年
2
月至今,擔任本公司第一屆、第二屆董事會
董事長兼總經理。目前兼任
葫蘆娃投資執行董事、康迪健康執行董事、文昌農
商行董事等職務。
(
2
)
樓春紅先生:
1967
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學
歷
,主管藥師
。
1988
年
8
月至
1996
年
6
月,歷
任浙江
尖峰集團股份有
限公司
公共關係部副經理、證券部副經理
;
1996
年
7
月至
1998
年
12
月,歷任浙江尖
峰海洲製藥有限公司
常務副總經理、總經理
;
1999
年
1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
浙江尖峰藥業有限公司銷售管理部經理
;
2000
年
1
月至
2005
年
7
月,歷任
金
華市醫藥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
、董事長;
2005
年
8
月至
2006
年
10
月,
擔任
浙江康力元生物藥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
2006
年
11
月至
2007
年
12
月,擔
任
杭州金佰利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
2008
年
1
月至
2012
年
6
月,擔任本
公司副總經理;
2012
年
6
月至
2016
年
2
月擔任本公司
總經理;
2016
年
2
月至
今,擔任本公司第一屆、第二屆董事兼副總經理。目前兼任
浙江
葫蘆娃執行董
事
、
承德新愛
民
執行董事
、
廣西維威執行董事
等職務
。
(
3
)
李君玲女士:
1968
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學
歷。
1993
年
3
月至
1997
年
7
月,歷任海南凱立中部開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辦
公室文員、主任;
1997
年
9
月至
2000
年
4
月,擔任海南華僑投資商業有限公
司經理;
2001
年
10
月至
2018
年
8
月,擔任海南省醫藥行業協會秘書長。
2018
年
9
月至
2018
年
11
月,負責本公司行政及人事工作;
2018
年
11
月至今
,擔
任本公司副總經理,
2019
年
8
月至今,擔任本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
(
4
)
胡俊斌先生:
19
76
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
本科
學
歷
,執業藥師、製藥工程師
。
1999
年
8
月至
2005
年
2
月,歷任寧夏民族藥物
研究所工人、技術員、副所長;
2005
年
3
月至
2007
年
2
月,擔任通用康力產
品研發部副經理;
2007
年
5
月至
2008
年
2
月,擔任海南海之源螺旋藻有限公
司研發部經理;
2008
年
3
月至
2008
年
6
月,擔任通用康力產品研發部註冊專
員;
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2
月,擔任本公司產品研發部副經理;
2012
年
3
月
至今擔任
葫蘆娃科技研究所副所長;
2018
年
11
月至今,擔任本公司第一屆、
第二屆董事。
(
5
)
王桂華女士:
1961
年出生,
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
本科
學
歷
,副主任中藥師、執業藥師
。
1983
年
8
月至
2000
年
10
月,歷任中國中藥有
限公司科技處、生產處、國際合作部等部門管理職位;
1996
年
9
月至
1998
年
10
月,擔任泰國東方藥業有限公司中方總經理;
2000
年
10
月至
2005
年
8
月,
歷任華禾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管理部經理、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兼工會主
席;
2005
年
8
月至今,擔任中國中藥協會秘書長兼全國中藥標準
化技術委員會
秘書長;
2018
年
11
月至今,擔任本公司第一屆、第二屆獨立董事。目前兼任
山東
沃華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河南
羚銳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重慶
華森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廣東
太安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內蒙古福瑞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
6
)
馬濟科先生:
1966
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
歷,註冊會計師。
1987
年
7
月至
1989
年
1
月,擔任湖北省國營菱角湖農場會
計、會計主管;
1989
年
1
月至
1992
年
6
月,擔任湖北省隨州市印刷廠財務科
長;
1992
年
6
月至
1998
年
4
月,擔任
海南華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會計主管、
財務
經理
;
1998
年
4
月至
1999
年
10
月,擔任海南中明智會計師事務所業務助
理、執業註冊會計師;
1999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2
月,擔任上海立信長江會計
師事務所海南分所執業註冊會計師;
2001
年
10
月至
2004
年
12
月,擔任海南
海信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註冊會計師;
2004
年
12
月至
2009
年
9
月,擔任海南宜
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財務總監;
2009
年
10
月至
2011
年
3
月,擔任華田(海
南)置業有限公司財務總監;
2011
年
3
月至
2013
年
7
月,擔任樂東濱海城市
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財務總監;
2014
年
1
月至今,擔任海南立信長江會計師事務
所副所長。
2019
年
9
月至今,擔任本公司第二屆獨立董事。
(
7
)
王宏斌先生:
1969
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學
歷。
1991
年
6
月至
2005
年
10
月,擔任海口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2005
年
10
月至
2008
年
3
月,擔任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2008
年
3
月至今,擔任北
京康達(海口)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2
、
監事會成員
截至本
招股說明書
摘要
籤署日,本公司
監
事會由
3
名成員組成,其中
職工
代表
監事
1
名
,
公司
監事基本
情況如下:
序號
姓名
任職
選舉
情況
任期
1
壽曉梅
監事會主席
2019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2019
年
3
月
-
2022
年
2
月
2
劉
萍
監事
2019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
2019
年
3
月
-
2022
年
2
月
3
萬保坤
職工
監事
職工代表大會
2019
年
3
月
-
2022
年
2
月
本公司監事簡歷如下:
(
1
)
壽曉梅女士:
1952
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大專學
歷
,會計師
。
1969
年
11
月至
1995
年
12
月,歷
任浙江臨安化肥廠操作工、財
務科長、
經營
廠長
兼財務科長、總經理兼財務科長;
1996
年
1
月至
1998
年
1
月,擔任溫州
忠義
集團
有限公司
副總裁
;
1998
年
2
月至
2009
年
12
月,歷任
億
帆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總監、審計總監
和副總經理
。
2013
年至
2018
年
11
月,
擔任本公司顧問。
2016
年
2
月至
2018
年
11
月,擔任本公司第一屆董事會董事。
2018
年
11
月至今,擔任本公司第一屆、第二屆監事會主席。目前兼任江蘇連
雲港佳宇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顧問。
(
2
)
劉萍女士:
19
73
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
本科
學歷
,
執業藥師、製藥工程師
。
1997
年
8
月至
1998
年
6
月,擔任湖南省株洲六
0
一
廠中心化驗室檢驗員;
1999
年
3
月至
2000
年
6
月,擔任海南
華康生物製品有
限公司研究員;
2000
年
6
月至
2004
年
9
月,擔任海南通用同盟藥業有限公司
OA
主管;
2004
年
9
月至
2009
年
9
月,擔任海南倍特藥業有限公司化驗室主任、
質量部經理;
2009
年
9
月至
2012
年
2
月,擔任海南新世通製藥有限公司質量
部經理;
2012
年
3
月至今,擔任本公司質量總監、質量負責人、質量受權人;
2018
年
11
月至今,擔任本公司第一屆、第二屆監事。
(
3
)
萬保坤先生:
19
62
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
本科
學
歷
,高級工程師
。
1983
年
9
月至
1992
年
8
月,歷任河北保定製藥廠
藥物研究
所實驗員、研究員、副所長;
1992
年
9
月至
1996
年
1
月,擔任海南製藥廠有
限公司車間主任;
1996
年
1
月至
2012
年
3
月,歷任海南綠島製藥有限公司生
產部副部長、質量部部長、總工程師、生產副總經理、質量受權人。
2012
年
4
月至今,擔任本公司生產中心製造部經理,
2016
年
2
月至今,擔任本公司職工
監事。
3
、
高級管理人員
截至本
招股說明書
摘要
籤署日,本公司共有高級管理人員
7
名,由董事會
聘任,聘期三年,可以連聘連任
。
公司
高級
管理人員
基本
情況如下:
序號
姓名
任職
任期
1
劉景萍
董事長兼總經理
201
9
年
3
月
-
2022
年
2
月
2
樓春紅
董事兼副總經理
2019
年
3
月
-
2022
年
2
月
3
李培湖
副總經理
2019
年
3
月
-
2022
年
2
月
4
韋天寶
副總經理
2019
年
3
月
-
2022
年
2
月
5
李君玲
董事
兼
副總經理
2019
年
3
月
-
2022
年
2
月
6
付
親
財務總監
2019
年
3
月
-
2022
年
2
月
7
吳
莉
董事會秘書
2019
年
8
月
-
2022
年
2
月
(
1
)
劉景萍女士簡歷詳見本節「(一)董事會成員」之「
1
、劉景萍女士」
(
2
)
樓春紅先生
簡歷
詳見本節
「
(一)董事會成員
」
之
「
2
、樓春
紅先生
」
(
3
)
李培湖先生:
1973
年出生,
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
本科
學
歷
,執業藥師
。
1995
年
7
月至
1999
年
2
月,擔任
海南海藥股份有限公司海口
市製藥廠技術員、主任;
1999
年
3
月至
2001
年
10
月,擔任海南
林恆製藥有限
公司生產部部長;
2001
年
11
月至
2006
年
12
月,擔任通用康力製造部經理。
2007
年
1
月至今,擔任本公司副總經理。
(
4
)
韋天寶先生:
1967
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學
歷
,執業藥師、高級工程師
。
1985
年
7
月至
2002
年
12
月,歷任
浙江奧託康制
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車間
技術員、車間副主任、主任、分廠廠長、質量部經理、
生產部經理、營銷部經理、副總
經理
、總經理
;
2003
年
1
月至
2003
年
12
月,
擔任江西
紅星藥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2004
年
1
月至
2014
年
12
月,歷任
浙江迪
耳藥業有限公司副總
經理
、總經理
;
201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4
月,擔任海南亞
洲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市場總監
。
2015
年
7
月至今擔任廣西維威總經理。
2016
年
2
月至
2018
年
11
月,擔任本公司第一屆董事會
董事
。
2016
年
2
月至今,擔
任本公司副總經理,兼任
來賓維威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
5
)
李君玲女士簡歷
詳見本節
「
(一)
董事會成員
」
之
「
3
、李君玲女士
」
(
6
)
付親女士:
1956
年出生,
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
中專
學歷
,
中級會計師
。
1982
年
12
月至
1992
年
8
月,擔任浙江省水泥製品廠會計;
1992
年
9
月至
1994
年
1
月,擔任浙江
尖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主辦會計;
1994
年
2
月至
1996
年
12
月,擔任金華水泥廠財務部經理;
1997
年
1
月至
2000
年
12
月,
擔任浙江
尖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經理;
2001
年
1
月至
2005
年
11
,擔任金
華市醫藥有限公司財務總監。
2005
年
12
月至
2006
年
11
月,擔任江南藥都財
務負責人;
2007
年
11
月至今,擔任本公司財務總監。
(
7
)
吳莉女士:
1987
年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碩士學歷。
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6
月,擔任海口經濟學院教師;
2014
年
10
月至
2018
年
3
月,歷任海南新通用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秘書、行政主管、行政人事經理;
2018
年
3
月至
2019
年
7
月,擔任本公司
董事會
秘書助理、證券事務代表。
2019
年
8
月至今,擔任本公司董事會秘書。
4
、
核心技術人員
截至本
招股說明書
摘要
籤署日,本公司共有
核心技術人員
2
名
。本
公司
核
心技術人員基本
情況如下:
(
1
)
劉全國先生:
1966
年出生,
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
本科
學
歷
,執業藥師、高級工程師
。
1990
年
9
月至
1996
年
5
月,擔任阜新中藥廠實
驗室主任;
1996
年
5
月至
1999
年
9
月,擔任海南回元堂藥業有限公司副總工
程師兼質保部經理;
1999
年
9
月至
2003
年
5
月,擔任海南通用同盟藥業有限
公司口服固體車間主任;
2003
年
5
月至
2008
年
12
月,擔任海南國棟藥物研究
所所長;
2008
年
12
月至今,擔任本公司技術總監。
(
2
)
胡俊斌先生:簡歷
詳見本節
「
(一)董事會成員
」
之
「
4
、胡俊斌先生
」
。
(二)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的其他對外
投資情況
截至本
招股說明書
摘要
籤署日,本公司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
技術人員的其他對外投資情況
如下:
姓名
與發行人關係
對外投資企業
持股比例
劉景萍
董事長兼總經
理
康迪健康
持股80%
文昌農商行
康迪健康持股2.19%
海天中正
持股40%
姓名
與發行人關係
對外投資企業
持股比例
海南海天東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海天中正持股49%
李君玲
董事兼副總經
理
海南福瑞安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持股30.00%
北京宜康健醫院管理中心(有限合
夥)
持股50.00%
海南博鰲瑞德醫院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宜康健醫院管理中心
(有限合夥)持股5%
馬濟科
獨立董事
海口立信科源財務諮詢有限公司
持股40.00%
立信長江(海南)會計師事務所(特
殊普通合夥)
持股2.78%
壽曉梅
監事會主席
江蘇佳宇資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0.89%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的上述對外投資與本公司不
存在利益衝突。
(三)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薪酬情況
2019年度,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從公司及其
關聯企業領取薪酬的情況如下表所示:
序號
姓名
公司職務
在公司領取
薪酬情況(萬元)
1
劉景萍
董事長兼總經理
110.80
2
樓春紅
董事兼副總經理
77.70
3
李君玲
董事兼副總經理
109.22
4
胡俊斌
董事、核心技術人員
15.00
5
馬濟科
獨立董事
1.96
6
劉彥勳
原
獨立董事
10.00
7
王桂華
獨立董事
10.00
8
壽曉梅
監事會主席
-
9
萬保坤
職工監事
12.75
10
劉
萍
監事
14.76
11
李培湖
副總經理
22.84
12
韋天寶
副總經理
22.18
13
付
親
財務總監
25
.04
14
吳
莉
董事會秘書
12.27
15
劉全國
核心技術人員
15.00
(四)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的兼職情況
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的主要兼職情況如下表
所示:
姓名
兼職單位
擔任職務
劉景萍
葫蘆娃投資
執行董事
康迪健康
執行董事
海天中正
執行董事
海南文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樓春紅
上海可零貿易發展有限公司
董事
李君玲
海南福瑞安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監事
王桂華
中國中藥協會
秘書長
全國中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秘書長
河南
羚銳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山東
沃華醫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重慶
華森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廣東
太安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內蒙古福瑞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壽曉梅
江蘇
連雲港佳宇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顧問
除上述情況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目
前不存在其他兼職情況。
八
、
發行人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簡要情況
葫蘆娃投資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為
16,707.90
萬股,持股比例為
46.41%
,
為公司控股股東,截至本
招股說
明書
摘要
籤署日,
葫蘆娃投資基本情況如下:
公司名稱
海南
葫蘆娃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600005892939413
法定代表人
劉景萍
註冊資本
1,000萬元
實繳資本
1,000萬元
成立時間
2012年4月16日
註冊地址
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浦馨苑16幢502房
股權結構
股東名稱
出資金額(萬元)
持股比例
劉景萍
600.00
60%
湯旭東
400.00
40%
經營範圍
醫藥產業投資、房地產投資與管理,企業管理諮詢,商務信息
諮詢,投資諮詢服務。
發行人實際控制人為劉景萍女士和湯旭東先生,二者系夫妻關係,其通過
實際控制
葫蘆娃投資和直接持有發行人股份進而控制發行人。
九、
財務會計信息及管理層討論
(一)最近三年財務會計信息
1
、
合併資產負債表
單位:元
資產
2019
年
1
2
月
3
1
日
2
018
年
1
2
月
3
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流動資產:
貨幣資金
154,089,300.78
181,464,490.07
82,591,816.67
應收票據
-
75,949,735.83
27,318,970.90
應收帳款
148,113,763.34
96,042,354.08
58,129,394.66
應收款項融資
59,805,025.59
-
-
預付
款項
9,700,347.74
16,460,141.88
8,217,299.95
其他應收款
22,854,430.45
28,337,892.65
23,523,286.53
存貨
150,876,770.35
168,879,039.97
116,282,740.02
其他流動資產
833,375.91
4,090,710.17
4,663,479.92
流動資產合計
546,273,014.16
571,224,364.65
320,726,988.65
非流動資產:
固定資產
413,484,622.75
389,239,923.11
176,724,126.96
在建工程
2,459,886.90
37,583,661.13
206,365,239.57
無形資產
82,675,286.55
92,120,623.13
102,592,551.66
長期待攤費用
967,519.15
903,365.33
183,910.63
遞延所得稅資
產
1,467,825.32
908,067.10
615,106.33
其他非流動資
產
39,278,169.81
-
-
非流動資產合
計
540,333,310.48
520,755,639.80
486,480,935.15
資產
2019
年
1
2
月
3
1
日
2
018
年
1
2
月
3
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資產總計
1,086,606,324.64
1,091,980,004.45
807,207,923.80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90,825,996.00
39,173,962.57
21,000,000.00
應付票據
-
9,994,034.37
-
應付帳款
147,671,490.37
173,477,541.21
180,456,997.70
預收
款項
41,021,548.05
49,551,399.68
41,523,573.40
應付職工薪酬
18,808,702.29
14,414,445.71
10,505,560.71
應交稅費
32,671,188.91
21,307,759.39
19,373,923.50
其他應付款
22,553,311.65
16,386,773.98
20,707,675.15
一年內到期的
非流動負債
45,297,078.03
72,401,173.09
55,584,108.29
流動負債合計
398,849,315.30
396,707,090.00
349,151,838.75
非流動負債:
長期借款
16,500,000.00
30,523,041.28
69,724,153.27
長期應付款
17,663,493.92
48,937,530.59
35,820,123.82
遞延收益
9,657,847.84
11,204,021.40
1,133,504.57
非流動負債合
計
43,821,341.76
90,664,593.27
106,677,781.66
負債合計
442,670,657.06
487,371,683.27
455,829,620.41
股東權益:
實收資本
360,008,752.00
360,008,752.00
112,000,000.00
資本公積
179,625,095.50
179,625,095.50
204,942,647.50
盈餘公積
26,241,276.18
14,550,822.50
4,083,737.18
未分配利潤
78,060,543.90
50,423,651.18
30,351,918.71
歸屬於母公司
所有者權益合
計
643,935,667.58
604,608,321.18
351,378,303.39
少數股東權益
-
-
-
股東權益合計
643,935,667.58
604,608,321.18
351,378,303.39
負債和股
東權
益總計
1,086,606,324.64
1,091,980,004.45
807,207,923.80
2
、合併利潤表
單位:元
項目
2019
年
度
2
018
年
度
2017
年
度
一、營業收入
1,305,918,058.70
983,772,603.58
655,005,486.37
項目
2019
年
度
2
018
年
度
2017
年
度
減:
營業成本
496,786,137.28
379,953,865.77
336,976,245.26
稅金及附加
15,307,694.99
12,823,218.15
7,4
60,253.71
銷售費用
549,654,570.18
388,027,698.09
145,956,453.19
管理費用
65,456,966.32
45,494,789.37
99,062,106.84
研發費用
51,660,937.94
43,334,912.58
19,622,809.66
財務費用
13,236,768.96
8,572,681.78
13,641,312.54
其中:利息費用
13,360,098.71
8,9
09,822.22
14,494,889.86
利息收入
225,412.13
402,918.22
922,173.12
加:
其他收益
31,331,097.63
11,982,497.35
3,095,086.64
投資收益(損失以
「
-
」
號
填列)
2,208,641.77
2,521,293.25
657,291.81
信用減值損失
-4,506,718.60
-
-
資產減值損失
-1,300,533.10
-
3,492,695.71
-
1,808,301.3
6
資產處置收益(損失以
「
-
」
號填列)
3,539.82
-
-
69,296.84
二
、營業利潤(虧損以
「
-
」
號填列)
141,551,010.55
116,576,532.73
34,161,085.42
加:營業外收入
824,188.00
2,210,668.90
1,508,792.17
減:營業外支出
133,618.46
309,019.79
290,366.87
三
、利潤總額(虧損總額
以
「
-
」
號填列)
142,241,580.09
118,478,181.84
35,379,510.72
減:所得稅費用
21,912,264.49
17,939,364.05
13,251,605.65
四
、淨利潤(淨虧損以
「
-
」
號填列)
120,329,315.60
100,538,817.79
22,127,905.07
減:少數股東損益
-
-
-
五
、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
的淨利潤
120,329,315.60
100,53
8,817.79
22,127,905.07
六、綜合收益總額
120,329,315.60
100,538,817.79
22,127,905.0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33
0.31
0.13
(二)稀釋每股收益
0.33
0.31
0.13
3
、
合併現金流量表
單位:元
項
目
2019
年度
2
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1,233,841,347.00
946,889,567.
49
630,978,653.02
項
目
2019
年度
2
018
年度
2017
年度
收到的稅費返還
900,520.66
610,834.60
1,030,655.29
收到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50,577,680.43
39,729,063.55
11,911,424.78
經營活動現
金流入小計
1,285,319,548.09
987,229,465.64
643,920,733.09
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
317,492,998.17
306,669,190.63
262,905,455.63
支付給職工以及
為職工支付的現
金
151,194,510.19
106,136,513.51
80,774,742.19
支付的各項稅費
140,153,814.33
124,101,208.55
65,028,230.47
支付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531,965,414.99
418,525,929.89
145,249,752.90
經營活動
現金流出小計
1,140,806,737.69
955,432,842.58
553,958,181.19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144,51
2,810.40
31,796,623.06
89,962,551.90
二、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收回投資收到的現金
253,057,053.19
117,666,390.25
299,657,291.81
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
長期資產收回的現金淨額
6,705.00
72,616.51
193,556.75
收到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
790,134.75
55,297,435.95
投資活動
現金流入小計
253,063,758.19
118,529,141.5
1
355,148,284.51
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
長期資產支付的現金
58,395,391.29
72,816,126.93
157,577,680.
57
投資支付的現金
250,000,000.00
115,145,097.00
299,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支付
的現金淨額
-
-
160,681.92
支付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
-
25,503,811.64
投資活動
現金流出小計
308,395,391.29
187,961,223.93
482,242,174.
13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
55,331,633.10
-
69,432,082.42
-
127,093,889.6
2
三、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吸收投資收到的現金
-
222,691,200.00
14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現金
90,825,996.00
133,173,962.57
86,600,000.00
收到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5,00
0,000.00
60,967,214.80
105,550,800.00
籌資活動
現金流入小計
95,825,996.00
416,832,377.37
332,150,800.00
償還債務支付的現金
68,540,655.82
145,033,360.04
208,066,670.04
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支付
的現金
85,600,722.26
80,559,403.75
13,462,548.28
支付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
55,178,000.00
57,794,465.
33
49,873,871.6
7
籌資活動現
金流出小計
209,319,378.08
283,387,229.12
271,403,
089.99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
113,493,382.08
133,445,148.25
60,747,710.
01
四、匯率變動對現金
及現金等價
-
-
-
項
目
2019
年度
2
018
年度
2017
年度
物
的影響
五、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
-
24,312,204.78
95,809,688.89
23,616,372.29
加:期初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餘額
178,401,50
5.56
82,591,816.67
58,975,444.38
六、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餘額
154,089,300.78
178,401,505.56
82,591,816.67
(二)經會計師核驗的非經常性損益表
單位:元
項 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非流動資產處置損益,包括已計提
資產減值準備的衝銷部分
-
21,877.57
-
143,732.60
-
107,217.97
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與公司
正常經營業務密切相關,符合國家
政策規定、按照一定標準定額或定
量持續享受的政府補助除外)
31,331,097.63
11,982,497.35
3,095,086.64
計入當期損益的對非金融企業收取
的資金佔用費
790,134.75
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產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併日的當期淨損益
-
228,684.05
除同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相關的有效
套期保值業務外,持有以公允價值
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
資產、金融負債產生的公允價值變
動收益,以及處置以公允價值計量
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
產、金融負債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取得的投資收益
3,057,
053.19
2,521,293.25
657,291.81
除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營業外收入
和支出
715,986.93
2,087,451.59
1,397,495.31
其他符合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的損益
項目
-
60,720,000.00
小 計
35,082,260.18
16,447,509.59
--
55,115,893.51
減:所得稅費用(所得稅費用減少
以「-」表示)
5,080,513.01
2,461,314.71
890,606.72
少數股東損益
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非經常性損益
淨額
30,001,747.17
13,986,194.88
-
56,006,500.23
2
017
年度發生的其他符合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的損益項目金額
6,072.00
萬元
主要為公司
2
017
年實施員工持股產生的股份激勵費用。
公司根據自身正常經營業務的性質和特點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解釋性公告第
1
號
——
非經常性損益(
2008
)》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
為經常性損益項目的說明:
單位:元
項目
涉及金額
原因
2019年
2
018
年
2
017
年
地方水利建設
基金
-
4
2,
069.88
1
41
,
148.88
因其系國家規定之稅費,且其金
額與正常經營業務存在直接關
系,且不具特殊和偶發性,因此
將其界定為經常性損益項目。
(三)發行人主要財務指標
財務指標
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
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
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度
流動比率(
倍
)
1.37
1.44
0.92
速動比率(
倍
)
0.99
1.01
0.59
資產負債率(母公司)
23.06%
21.37%
30.59%
應收帳款周轉率(次)
10.70
12.76
15.46
存貨周轉率(次)
3.11
2.66
3.40
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萬
元)
19,755.64
16,317.41
7,882.20
利息保障倍數(倍)
11.65
14.30
3.44
淨資產收益率(加權平均)
18.29%
21.71%
27.13%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3
0.31
0.13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基
本每股收益(元)
0.25
0.26
0.45
每股淨資產(元)
1.79
1.68
3.14
每
股淨現金流量(元)
-0.07
0.29
0.13
每股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
(元)
0.40
0.10
0.51
無形資產佔淨資產的比例
(扣除土地使用權)
9.04%
11.10%
21.92%
(四)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1
、
財務狀況分析
報告期內公司資產結構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流動資產
54,627.30
50.27%
57,122.44
52.31%
32,072
.70
39.73%
非流動資產
54,033.33
49.73%
52,075.56
47.69%
48,648.09
60.27%
合計
108,660.63
100.00%
109,198.00
100.00%
80,720.79
100.00%
伴隨公司經營規模的不斷擴大及引進外部資本,2018年公司資產總額較
2017年明顯增加。2018年12月31日資產總額較2017年12月31日增加28,477.21
萬元,增長幅度為35.28%,公司流動資產與非流動資產均有所上升。由於公司
業務規模快速擴張,兩票制全面推行後公司配送商模式銷售收入佔比提升,公司
存貨、應收帳款、應收票據規模增長較快;同時2018年公司取得股權增資款
22,269.08萬元,公司的資金實力大幅增強,受上述因素影響,公司2018年12
月31日流動資產規模較2017年12月31日增長78.10%;2019
年隨著業務模式
逐漸穩定,大規模建設投入減少,公司資產規模漸趨穩定
。報告期內,發行人非
流動資產規模整體呈上升趨勢,主要為
2016
年起
開展廣西維威新建生產基地、
來賓提取車間等項目建設及購入生產設備等所致
。
報告期內公司負債結構如下:
單位:萬元
科目
2019
年
12
月
3
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金額
佔比
金額
佔比
金額
佔比
流動負債
39,884.93
90.10%
39,670.71
81.40%
34,915.18
76.60%
非流動負債
4,382.13
9.90%
9,066.46
18.60%
10,667.78
23.40%
合計
44,267.06
100.00%
48,737.17
100.00%
45,582.96
100.00%
報告期內,公司負債規模整體先升後降,呈波
動趨勢,但整體較為平穩
。報
告期內隨著公司業務規模的擴大,公司經營性負債增加;同時,因公司開展廣西
維威生產基地等項目建設,應付工程設備款、融資租賃負債明顯增加,導致公司
合計負債規模有所增加。但隨著項目建設完成,公司運營平穩,負債規模下降。
從結構上看,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
日公司負債主要為流動負債,流動負債佔比分別為76.60%、81.40%及90.10%。
隨著部分長期借款逐步償還,公司非流動負債規模及佔比有所下降。
2
、盈利能力分析
(1)營業收入分析
報告期內,公司營業收入構成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主營業務
130,591.81
98,377.26
65,500.55
合計
130,591.81
98,377.26
65,500.55
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務收入保持快速增長,
2017
年至
2019
年
年均複合增
長率為
25.86%
。公司營業
收入全部為主營業務收入,不存在其它業務收入。報
告期內,發行人收入保持連續增長,主要由於隨著公司知名度、品牌度、銷售網
絡擴展等發行人主要產品銷量不斷增長,同時受「兩票制」政策實施、成本提升
等因素影響,主要產品銷售價格有所提升。
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務收入按產品劃分,構成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產品名稱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金額
比例
呼吸系統藥物
74,146.93
56.78%
52,175.12
53.04%
39,906.50
60.93%
消化系統藥物
30,966.04
23.71%
24,432.37
24.84%
12,645.69
19.31%
全身用抗感染
藥物
15,927.96
12.20%
13,1
03.63
13.32%
7,471.50
11.40%
其它藥物
9,550.88
7.52%
8,666.14
8.81%
5,476.87
8.36%
合計
130,591.81
100%
98,377.26
100.00%
65,500.55
100.00%
從公司產品收入結構來看,呼吸系統藥物、消化系統藥物以及全身用抗感染
藥物是公司收入的主要來源,在報告期內的收入合計金額分別為
60,023.68
萬元、
89,711.12
萬元及
121,040.93
萬元
,佔同期主營業務收入總額的比重分別為
91
.64%
、
91.19%
和
92.69%
。報告期內公司主要產品收入結構未發生重大變化,
呼吸系統藥物是公司收入最主要貢獻來源,收入佔比
呈波動趨勢但始終保持在
50%
以上
。消化系統藥物
及全身用抗感染藥物的銷售收入金額亦逐年上漲,公司
按產品機構劃分的收入結構整體較為穩定
。公司其它藥物主要包括心血管系統用
藥、婦科用藥、神經系統用藥、骨骼肌肉系統用藥、泌尿系統用藥、補氣補血類
用藥等多類藥物,佔公司收入比例較為穩定。
報告期內,公司收入佔比較大的主要產品收入構成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產品名稱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銷售金額
佔比
銷售金額
佔比
銷售金額
佔比
小兒肺熱咳喘顆粒
25,882.11
19.82%
15,496.90
15.75%
12,321.09
18.81%
注射用鹽酸溴己新
13,259.13
10.15%
10,742.12
10.92%
5,125.30
7.82%
腸炎寧膠囊
8,125.32
6.22%
5,760.64
5.86%
4,236.08
6.47%
奧美拉唑腸溶膠囊
7,736.05
5.92%
6,221.84
6.32%
2,987.71
4.56%
注射用奧美拉唑鈉
7,057.35
5.40%
5,724.00
5.82%
1,455.28
2.22%
複方板藍根顆粒
6,087.94
4.66%
4,118.45
4.19%
3,699.91
5.65%
頭孢克肟分散片
5,511.22
4.22%
3,698.11
3.76%
2,426.71
3.70%
克咳片
3,711.36
2.84%
2,730.22
2.78%
1,503.43
2.30%
注射用二氯醋酸二
異丙胺葡萄糖酸鈉
3,688.03
2.82%
2,651.35
2.70%
854.56
1.30%
注射用氨曲南
2,662.77
2.04%
2,595.12
2.64%
1,065.02
1.63%
注射用克林黴素磷
酸酯
2,670.44
2.04%
1,924.62
1.96%
1,418.65
2.17%
合計
86,391.72
66.15%
61,663.37
62.70%
37,093.74
56.63%
報告期內,上述產品為公司持續在銷售且為公司帶來重要收入來源的主要產
品,在報告期內的收入合計金額分別為
37.093.7
4
萬元、
61,663.37
萬元及
86,391.72
萬元,佔同期主營業務收入總額的比重分別為
56.63%
、
62.70%
及
66.15%
,銷售
金額及佔收入比重持續上升。
(2)期間費用分析
報告期內,公司期間費用構成及變動如下:
單位:萬元
項目
2019
年度
201
8
年度
201
7
年度
金額
佔比
金額
佔比
金額
佔比
銷售費用
54,965.46
80.83%
38,802.77
79.93%
14,595.65
52.45%
管理費用
6,545.70
9.63%
4,549.48
9.37
%
9,906.21
35.60%
研發費用
5,166.09
7.60%
4,333.49
8.93%
1,962.28
7.05%
財務費用
1,323.68
1.95%
857.27
1.77%
1,364.13
4.90%
合計
68,000.92
100.00%
48,543.01
100.00%
27,828.27
100.00%
「兩票制」政策自
2017
起正式在國內實施
,從
2017
年起,
公司
針對以公
立醫療機構為終端客戶的產品
銷售
,逐步由傳統經銷模式轉變為配送商模式。
配送商模式
下配送商主要為具有較強配送能力、資金實力和商業信譽的區域性
或全國性的大型醫藥流通企業,因此,公司直接將產品銷往該類客戶,並由其
直接銷往終端醫療機構。在配送商模式下,公司負責藥品的產品推廣工作,所
以報告期內銷售費用呈逐年上升趨勢,導致整體期間費用率大幅上漲,這符合
醫藥行業的特徵。
報告期內公司的期間費用率情況如下:
項 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銷售費用率
42.09%
39.44%
22.28%
管理費用率
5.01%
4.62%
15.12%
研發費用率
3.96%
4.40%
3.00%
財務費用率
1.01%
0.87%
2.08%
期間費用率合計
52.07%
49.34%
42.49%
報告期內,公司期間費用率
呈逐年上漲趨勢,主要由於受「兩票制」政策
實施影響,公司銷售費用率上漲較快所致。
2019
年隨著「兩票制」政策落地穩
定,銷售費用率增速降低,期間費用率較
2018
年度亦增幅變小。
2018
年,公司銷售費用率較
2017
年大幅上漲,主要原因為
2017
年「兩票
制」政策正式實施推行
,公司將部分產品銷售模式由傳統經銷模式轉變為配送商
模式。在配送商模式下,公司產品的業務推廣由傳統經銷商負責轉變為主要通過
專業推廣服務公司執行,銷售費用由公司承擔。2018
年配送商模式收入佔比由
2017
年
18.75%
提升至
44.88%
,導致公司
2018
年
銷售費用率大幅增加。
2019
年,公司銷售費用率較
2018
年小幅上漲,主要系
2019
年公司為提升
在零售藥店市場佔有率,加大了大連鎖渠道的推廣力度,其直銷模式收入佔比由
2018
年
23.39%
提升至
29.21%
,導致銷售費用上漲。
2017
年,受股權激勵以及公司舉辦大型生產協調會影響,導致當年管理費
用率較高。
2019
年管理費用率較
2018
年小幅增長,主要原
因系管理人員數量及
薪酬水平上升、存貨報廢支出及廠區綠化支出增加。
2019
年,公司研發支出逐年快速增長,由
2017
年的
1,962.28
萬元增長至
2019
年的
5,166.09
萬元,但由於同期公司銷售收入規模亦實現較大幅度增長,因此研
發費用率呈現波動趨勢。
公司財務費用率相對較低,2018
年及
2019
年較
2017
年下降
,主要原因為
2018年公司引進外部投資者,公司計息借款的規模下降;此外,公司借款主要
用於在建工程支出,相應的借款費用進行了資本化處理。
3
、現金流量分析
報告期內,公司現金流量情況如下表所示:
單
位:萬元
項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經營活動現金流入小計
128,531.95
98,722.95
64,392.07
經營活動現金流出小計
114,080.67
95,543.28
55,395.82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14,451.28
3,179.66
8,996.26
投資活動現金流入小計
25,306.38
11,852.91
35,514.83
投資活動現金流出小計
30,839.54
18,796.12
48,224.22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
金流量淨額
-
5,533.16
-
6,943.21
-
12,709.39
籌資活動現金流入小計
9,582.60
41,683.24
33,215.08
籌資活動現金流出小計
20,931.94
28,338.72
27,140.31
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
11,349.34
13,344.51
6,074.77
匯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
-
-
-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
-
2,431.22
9,580.97
2,361.64
公司報告期內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與同期利潤對比情況如下表所示:
單位:萬元
項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14,451.28
3,179.66
8,996.26
淨利潤
12,032.93
10,053.88
2,212.79
息稅
折舊攤銷前利潤
19,755.64
16,317.41
7,882.20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
/
息稅
折舊攤銷前利潤
73.15%
19.49%
114.13%
2018年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淨額佔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比例為19.49%,
佔比下降幅度較大,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司淨利潤增長較快,而受配送銷售模
式影響,公司回款速度有所降低,應收項目餘額有所提高,同時公司採購產生的
經營活動現金流出規模有所擴大,使得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淨額明顯下降。
2
019
年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淨額佔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回升至
73.15
%
,
主要原因為「兩票制」政策落地穩定,公司銷售模式逐漸穩定成熟,同時
2
019
年下半年公司加強了對現金回款的管理力度。
(五)股利分配政策
1
、
公司現行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據公司現行《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
1
0%
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
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
50%
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
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
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稅後利潤,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
公司章程》
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東大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
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公司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參與分配利潤。
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
資本。但是,資本公積金將不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
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將不少於轉增前公司註冊資
本的
25%
。
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後,公司董事會須在股東大會召開
後兩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
公司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在滿足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的
前提下,實行持續、穩定的利潤分配政策,公司採取現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利
潤,積極推行現金分配的方式。
2
、
近三年的實際股利分
配情況
2018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開
2017
年年度股東大會,決定
以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經審計
的
累計未分配利潤為基礎
,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現金紅利
6.25
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
70,000,000
元。經全
體股東表決一致,
杭州中嘉
瑞
放棄本次分紅權利。
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開
2018
年年度股東大會,決定不進行股利分配。
2019
年
11
月
14
日,公司
召開
2019
年第七次臨時股東大會,決定以截至
201
9
年
6
月
30
日經審計
的
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基礎
,
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現金
紅利
2.25
元(含稅),
共計派發現金
81
,
001
,
969.20
元。
截至本
招股說明書
摘要
籤署日,上述股利已全部分配完畢。
3
、
公司上市後股利分配政策
根據《公司章程(草案)》的有關規定,本公司在本次發行上市後的利潤分
配政策如下:
(
1
)
利潤分配政策
公司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在滿足公司正常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的
前提下,實行持續、穩定的利潤分配政策,公司採取現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利
潤,積極推行現金分配的方式。
公司的利潤分配原則如下:
①
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在有關決策和論證過程中應當充分考慮
獨立
董事、外部監事(如有)和公眾投資者的意見。
②
保持利潤分配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同時兼顧公司的長遠和可持續發
展。
③
優先採用現金分紅的利潤分配方式。
④
充分聽取和考慮中小股東的要求。
⑤
充分考慮貨幣政策。
公司利潤分配具體政策如下:
①公司可以採取現金、股票或者現金及股票相結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②在公司上半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高於當期實現的淨利潤時,
公司可以進行中期現金分紅。
③如
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發生,公司進行股利分配時,應當採取現金方式
進行分配,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於當年實現的可分配利潤的
10%
。
重大資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
公司未來十二個月內擬對外投資、收購資產或購買設備累計支出達到或
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
10%
,且絕對金額超過
1,000
萬元;
②
公司未來十二個月內擬對外投資、收購資產或購買設備累計支出達到或
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的
10%
;
③
中國證監會或者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重大
資金支出應按照公司相關事項決策權限履行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
議程序。
④如公司經營情況良好,且公司股票價格與公司股本規模不匹配時,公司
可以以股票方式進行股利分配,股票分配方式可與現金分配方式同時進行。
⑤公司董事會應當綜合考慮所處行業特點、發展階段、自身經營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區分下列情形,提出具體現金分
紅政策
:
A.
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
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
80%
;
B.
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
利潤分配時,現
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
40%
;
C.
公司發展階段屬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或公司發展階段不易區
分但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
比例最低應達到
20%
。
(
2
)
公司利潤分配方案的決策程序和機制
公司利潤分配預案由公司董事會提出,公司董事會在利潤分配方案論證過
程中,需與獨立董事充分討論,在考慮對全體股東持續、穩定、科學的回報基
礎上,形成利潤分配預案;公司董事會通過利潤分配預案,需經全體董事過半
數表決通過並經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表決通過,獨立董
事應當對利潤分配預
案發表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應當對公司利潤分配預案進行審議,並經半數以
上監事表決通過,若公司有外部監事(不在公司擔任職務的監事),則外部監事
應當對審議的利潤分配預案發表意見。董事會及監事會通過利潤分配預案後,
利潤分配預案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並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
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如未做出現金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中披露原因、未用於
分紅的資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
3
)
公司利潤分配政策的調整
公司的利潤分配政策不得隨意改變。如現行政策與公司生產經營情況、投
資規劃和長期發展的需要確實發生衝突的,可以調整利潤分配政策。調整後的
利潤分配政策不得違反中國證監會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
調整利潤分配政策的相關議案需分別經監事會和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同意後
提交董事會、股東大會批准,提交股東大會的相關提案中應詳細說明修改利潤
分配政策的原因。公司調整利潤分配政策,需向公司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
平臺,為公司社會公眾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其中,修改《
公司章程》
確定的現金分紅政策需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
2/3
以上通過。
(
4
)
利潤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應當
在年度報告中詳細披露利潤分配政策的制定及執行情況,說明是
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的要求;現金分紅標準和比例是否明
確和清晰;相關的決策程序和機制是否完備;獨立董事是否盡職履責並發揮了
應有的作用;中小股東是否有充分表達意見和訴求的機會,中小股東的合法權
益是否得到充分保護等。如涉及利潤分配政策進行調整或變更的,還要詳細說
明調整或變更的條件和程序是否合規和透明等。
4
、
本次發行完成前滾存利潤的分配安排
經本公司股東大會
審議
通過,公司本次發行股票前的滾存未分配利潤,由
本次股票發行後的新老股東按發行完成後的
持股比例共享。
(
六
)
公司下屬子公司基本情況
截至本
招股說明書
摘要
籤署日,本公司擁有海南
葫蘆娃、
葫蘆娃科技、廣
西維威、浙江
葫蘆娃、承德新愛民五家全資一級子公司,來賓維威一家全資二
級子公司。
葫蘆娃股份設有遂溪分公司一家分公司,廣西維威設有來賓提取車
間一家分公司,除此之外,本公司無其他參股公司。具體情況如下:
1
、
控股子公司
(
1
)
海南
葫蘆娃藥業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海南
葫蘆娃藥業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60000567978878C
法定代表人
劉景萍
註冊資本
1,000萬元
實繳資本
1,000萬元
成立時間
2011年3月14日
註冊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號海口保稅區6#廠房
股權結構
葫蘆娃股份持有100%股權
經營範圍
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製劑、抗生素原料藥及其製劑、生化藥
品、藥用包裝材料、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預包裝食品的銷售。
(
2
)
海南
葫蘆娃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海南
葫蘆娃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600006811780735
法定代表人
李培湖
註冊資本
200萬元
實繳資本
200萬元
成立時間
2009年1月19日
註冊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高新區藥谷工業園二期藥谷四路8號質檢研發中
心(含辦公)
股權結構
葫蘆娃股份持有100%股權
經營範圍
醫藥產品、保健品、化妝品研究開發及技術諮詢服務。
(
3
)
廣西維威製藥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廣西維威製藥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50100MA5K9QU56F
法定代表人
樓春紅
註冊資本
5,000萬元
實繳資本
5,000萬元
成立時間
2015年7月27日
註冊地址
南寧市防城港路10號
股權結構
葫蘆娃股份持有100%股權
經營範圍
藥品生產、中藥材加工(以上項目憑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經營,具
體項目以審批部門批准的為準);道路貨物運輸(憑許可證在有
效期內經營,具體項目以審批部門批准的為準)。
(
4
)
浙江
葫蘆娃藥業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浙江
葫蘆娃藥業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3301037936718079
法定代表人
樓春紅
註冊資本
1,000萬元
實繳資本
1,000萬元
成立時間
2006年10月30日
註冊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南苑街道餘之城1幢1714-1717室
股權結構
葫蘆娃股份持有100%股權
經營範圍
批發:中成藥、化學藥製劑、抗生素製劑、生化藥品(以上均不
包含冷藏冷凍藥品);批發、零售:第一類醫療器械;預包裝食
品銷售;含下屬分支機構經營範圍。(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
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5
)
承德新
愛民製藥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承德新
愛民製藥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130802106426472N
法定代表人
樓春紅
註冊資本
880萬元
實繳資本
880萬元
成立時間
2003年9月30日
註冊地址
承德雙橋區下二道河子
股權結構
葫蘆娃股份持有100%股權
經營範圍
憑取得的行業許可證在其核定範圍和有效期內從事藥品生產(具
體經營範圍以許可證核定為準);企業自產產品出口和生產所需
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原輔材料的進口業務(國家禁止經營進出
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
準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6
)
來賓市維威藥物提取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來賓市維威藥物提取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51300MA5KCH2X9Y
法定代表人
韋天寶
註冊資本
1,000萬元
實繳資本
1,000萬元
成立時間
2016年5月24日
註冊地址
來賓市興賓區福興路8號
股權結構
廣西維威持股100%
經營範圍
生產、銷售中藥提取物;中藥材種植、收購、加工及銷售;房屋
租賃;藥用輔料及包裝材料的銷售。
2
、
分公司
(
1
)
海南
葫蘆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遂溪分公司
公司名稱
海南
葫蘆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遂溪分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40823MA52CR8Y6A
負責人
李培湖
成立時間
2018年10月16日
註冊地址
遂溪縣烏塘鎮浩發管區路口
經營範圍
粉針劑(含頭孢菌素類);凍乾粉針劑(含頭孢菌素類、抗腫瘤
類);小容量注射劑;片劑、膠囊劑、顆粒劑(均含頭孢菌素類);
幹混懸劑、散劑(均為頭孢菌素類);軟膠囊劑;無菌原料藥(鹽
酸甲氯芬酯、頭孢匹胺鈉);原料藥(頭孢米諾鈉、硫酸頭孢匹
羅、頭孢硫脒、頭孢孟多酯鈉、頭孢克肟、賴氨匹林、氨曲南、
精氨酸阿司匹林、新魚腥草素鈉、硫普羅寧、氨甲環酸、葡萄糖
酸依諾沙星、更昔洛韋、炎琥寧、奧扎格雷、鹽酸雷莫司瓊、卡
絡磺鈉、氟馬西尼、
尼麥角林、鹽酸伐昔洛韋、甘草酸二銨、甲
磺酸左氧氟沙星、鹽酸尼莫司汀、葡萄糖酸鈉、單磷酸阿糖腺苷、
蘭索拉唑、磷酸依託泊苷、帕米膦酸二鈉、頭孢替唑鈉、鹽酸頭
孢吡肟);
I
類、
Ⅱ
類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的生產、銷售,藥品、
醫療器械、保健食品技術開發服務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
技術轉讓,中藥材種植、加工、前處理及提取
(依法須經批准的
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
2
)
廣西維威製藥有限公司來賓提取車間
公司名稱
廣西維威製藥有限公司來賓提取車間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451300MA5NDMLD8X
負責人
樓春紅
成立時間
2018年9月13日
註冊地址
廣西來賓市興賓區福興路8號
經營範圍
中藥材加工,道路貨物運輸。(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
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第四節 募集資金運用
根據
公司於
2019
年
4
月
21
日
召開的
2019
年
第
二
次臨時股東大會
決議
和
2020
年
5
月
12
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
2020
年第二次臨時會議決議
,本公司擬
公開發行不超過
4,010.00
萬股
人民幣普通股,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
後,將按輕重緩急順序投資於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投資總額
擬投入募
集資金
項目備案
項目環評
1
兒科藥品研發項目
7,505.00
5,000.00
不適用
不適用
2
營銷體系建設及品牌推廣項目
14,057.00
4,103.97
不適用
不適用
3
補充流動資金
6,
0
00.00
6,000.00
不適用
不適用
合
計
27,562.00
15,103.97
為加快項目建設進度以滿足公司發展需要,在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將根據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進展,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本次募集資金項目的建設,
在募集資金到位後對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
進行置換。若實際募集資
金額不能滿足
以上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資金需求,則不足部分將由公司自籌。
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將全部用於公司主營業務。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有
助於公司把握兒科中成藥市場快速發展的機遇,提升公司研發能力,完善公司產
品結構,提高公司產品的市場佔有率;有助於提升公司品牌影響力,完善公司的
銷售渠道布局,為公司未來業務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本次發行完成後,本公司的總股本和淨資產規模將大幅增加,償債能力將得
到有效提高,可以顯著增強公司抵禦風險能力,進一步拓展公司的債務融資空間。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
後,本公司營業收入預計將實現快速增長,盈利
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但由於募集資金到位後淨資產大幅增加,項目在短期內難
以完全發揮效益,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內淨資產收益率一定程度下降的風險。
第五節 風險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項
投資者在評價本公司本次發行的股票時,除
招股說明書
摘要
提供的其他各
項資料外,應特別認真地考慮下述各項風險因素。
一、原材料
價格波動
風險
公司生產中成藥所需中藥材主要有
金銀花、麥冬、川貝母等
幾十味中藥材
,
以
市場種植面積較大的傳統藥材為主
,市場供應相對充足。但中藥材由於多為
自然生長、季節採集,產地分
布帶有明顯的地域性,其產量和品質會受自然氣
候、土壤條件以及採摘、晾曬、切片加工方法的影響,價格容易波動。同時,
公司生產化學藥品所需原料藥受市場需求、環保等因素影響,價格也會波動。
根據中藥材天地網統計,國內中藥材綜合
200
指數由
2015
年底
2,215.36
點上升至
2016
年
10
月最高點約
2,611.66
點,後逐步下跌至
2019
年底
2,257.21
點。同時,受環保因素影響,報告期內部分原料藥如頭孢克肟價格持續上漲,
如果公司生產所需主要中藥材和原料藥價格出現大幅上漲或異常波動,而採購
部門未能及時把握主要原材料價
格變動趨勢,將可能對公司盈利能力產生不利
影響。
二、市場風險
(一)市場競爭加劇的風險
公司目前
已形成以兒科用藥為
發展特色、中成藥及化藥製劑同步發展的
產
品體系,涵蓋呼吸系統、消化系統、全身抗感染類等
常見
疾病領域
。
受國家鼓
勵
醫藥產業特別是兒科用藥發展、加大公共衛生投入及人口老齡化等因素
影響,
我國
醫藥
市場
需求
規模不斷擴大,
將有更多企業進入兒科用藥領域及公司產品
所處其它市場領域,現有行業內企業的研發及生產投入也將不斷加大,新藥品
研發及上市有可能加大產品競爭,公司面臨著行業競爭加劇的壓力。如果公司
不能及時有效地應對
市場競爭,將會面臨增長放緩、市場份額下降的風險。
(二)產品招投標風險
根據《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工作規範》、《藥品集中採購監督管理辦法》
等相關規定,目前我國已形成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的藥品集中採購模
式,實行統一組織、統一平臺和統一監管。基層醫療機構、縣級及縣級以上人
民政府、國有企業(含國有控股企業)等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必須參加集
中採購。藥品集中採購由藥品生產企業參與投標,相關部門會根據多項標準評
估,包括投標價格、產品質量、生產商資質、臨床效果及售後服務等。根據原
國家衛計委《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
兒童用藥配備使用工作的通知》,各地可
參照原國家衛計委委託行業協會、學術團體公布的婦兒專科非專利藥品遴選原
則和示範藥品,合理確定本地區藥品的範圍和具體劑型、規格,直接掛網採購。
發行人部分藥品需參加各省、自治區、
直轄市
的藥品集中採購招標或掛網,
在中標之後與區域經銷商或配送商籤訂銷售合同,並通過區域經銷商或配送商
銷售給醫療終端。若未來公司產品在各區域集中採購招投標或掛網中落標或中
標價格大幅下降,可能對公司未來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三)藥品降價風險
藥品價格形成機制改革
對
藥品價格
產生較大影響
。根據《關於印發推進藥
品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
2015
〕
904
號),自
2015
年
6
月
1
日起,
除麻醉類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外,取消原政府定價。
2017
年
2
月
9
日,國務
院辦公廳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
通政策的若干意見》(國辦發
〔
2017
〕
13
號
)文件,提出在全面推行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或已經制定醫保藥品
支付標準的地區,允許公立醫院在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臺上帶量採購、帶預算
採購,是國家首次在政策層面上放開了「禁止醫院採購藥品二次議價」的禁令,
賦予了各地醫院進行藥品採購自主議價權。
2018
年底
,國家開展以北京、上海、天
津、重慶
四個直轄市
及大連、廈門、
西安、廣州、深圳
、成都
、
瀋陽七個重點城市
為試點地區的
帶量採購
試點,主
要目標為
降低
藥品採購價格,降低
交易成本
,引導醫療機構合理用藥
。
後續
經
過多次擴面,
帶量
採購政策已
逐步推廣至
全國
,納入範圍的藥品也進一步增加。
從
歷次
中標結果看
,
中選藥品
價格均
出現大幅下降。
帶量採購
政策為藥品流通
領域的重大改革,為我國醫療醫藥體制改革的風向標
。
目前公司主要產品尚未
被納入帶量採購藥品範圍,
且被納入範圍的主要為已有多家企業通過一致性評
價的相關藥品,但是
如帶量採購試點藥品範圍進一步擴大,公司部分
產品
價格
可
能
受
帶量
採購
政策及其
價格聯動影響
出現大幅下降,
同時如公司未能實現中
標
,可能對公司盈利能力帶來不利影響
。
三、經營風險
(一)公司規模擴大帶來的管理風險
近年來
,公司通過外部併購和自身發展
使得
公司規模不斷擴大,
在
海南、
廣西、浙江及河北等地設立了分子
公司
,
公司資產
和
業務
規模快速增長趨勢。
本次發行後,公司淨資產將大幅增加,公司業務將持續擴大,經營規模大幅擴
張,對公司經營能力包括管理能力、技術能力、市場營銷能力、研發能力等都
將有
更高的要求,公司的組織結構和管理體系也將趨於複雜化。如公司未能建
立與規模相適應的高效管理
體系和經營管理團隊,將面臨影響公司穩定、健康、
快速發展的風險。
(二)實際控制人控制而影響公司治理的風險
本次發行前,本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劉景萍、
湯旭東夫婦通過直接或間接方
式持有公司
已發行
55.61%
的股權。本次發行
4,010.00
萬股後,劉景萍、
湯旭東
夫婦
仍將直接
或間接持有
本公司
50.04
%
的股權。同時,劉景萍擔任本公司董事
長兼
總經理
,可對本公司董事會決策和日常經營管理施加重大影響。若公司內
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法人治理結構不夠完善、運作不夠規範,則可能會面臨實
際控制人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風險。
四、
研發
風
險
公司始終將產品及技術的開發作為核心競爭力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近年
來
公司高度重視研發工作,
研發
投入逐年上升,
2017
年
、
2018
年
和
2019
年度
,
公司研發
費用
分別為
1
,
962
.
28
萬元
、
4
,
333
.
49
萬元
和
5,166.09
萬元
,
2017
年
至
2019
年複合增長率達到
62.26%
,佔公司淨利潤比例分別為
39.94%
、
43.10%
和
42.93
%
。
藥
品
研發是一項系統工程,包括選題、工藝研究、質量研究、藥理毒理研
究、臨床研究
、
小試和中試等階段,產品開發周期較長,需要進行大量的技術
研究工作和持續的資金投入。
尤其是
兒科藥品的研發,儘管國家政策給予支持,
但家長普遍不願意兒童進行臨床試驗,導致兒童藥臨床研究時間和資金成本較
高,造成國內兒童藥物研發包括劑型改進等進展緩慢,兒科藥品的研發周期過
長,從而影響藥品投資回報率。
公司雖然建立了較為完善的藥
品
研發體系,
在研發投入前進行充分的項目
論證,
並對各環節進行嚴格的風險控制,但如果公司因國家政策的調控、開發
資金投入不足、未能準確預測產品的市場發展趨勢、藥物創新效果不明顯等不
確定性原因,
研發
人力、物力投入未能成功轉化為技術成果,將存在產品或技
術開發失敗的可能性,
從而
形成研發風險。
同
時,公司研發產品可能因研發人
員流動、合作夥伴管理不當產生洩密,從而導致藥品研發收益回報較低甚至虧
損的風險。
五、財務風險
(一)應收帳款發生壞帳的風險
報告期各期末應收帳款帳面價值分別為
5,812.94
萬元、
9,604.24
萬
元和
14
,
811.38
萬元
,
隨著公
司業務規模的擴大和銷售模式的調整,公司
期末
應收帳
款呈快速上升趨勢。應收帳款
增加主要與公司受
「兩票制」政策
影響
、實施
與
之相匹配的銷售模式有關。
在兩票制實施地區,公司針對
公立醫療機構
主要實
施配送商模式,配送商下遊客戶為醫療機構,通常醫院回款流程較長、回款時
間較慢,公司通常會給配送商一定的帳期,導致近年來應收帳款規模擴大。
未來隨著公司業務
規模的不斷擴大
及
銷售收入
的增長,應收帳款規模可能
會進一步擴大,若客戶因各種原因而不能及時或無力支付貨款,公司將面臨發
生壞帳的風險,對公司業績和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二)市場推廣費進一步增加導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風險
隨著
醫藥
流通行業政策的
改革,
為適應
「
兩票制
」
的改革方向和公司精細
化營銷管理之需要
,
近年來
,
公司根據
各省市
實施進度,適時調整與
之匹配的
推廣
和銷售模式,
積極推行配送商模式。該模式下,
公司
主導
負責產品
的
專業
化推廣
並
承擔
相應費用,
使得
市場推廣費
在報告期內逐年
上升
。未來,
隨著公
司
業務規模
擴大
以及新產品
的
上市
,將會
使公司的專業化推廣費用的進一步增
加
。如果公司產品不能有效推廣,或銷售增長規模不能消化市場推廣費用的增
加,將會對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未來發展產生一定不利影響。
六、
一致性
評價政策影響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
2016
年
3
月發布的《關於開展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
評價的意見》及相關規定,化學藥品新註冊分類實施前批准上市的其他仿製藥,
自首家品種通過一致性評價後,其他藥品生產企業的相同品種原則上應在
3
年
內完成一致性評價;逾期未完成的,不予
再註冊;同品種藥品通過一致性評價
的生產企業達到
3
家以上的,在藥品集中採購等方面不再選用未通過一致性評
價的品種。
目前行業企業因一致性評價成本較高
,注射劑
品種
一致性評價操作
細則出臺
較晚
等
原因
,總體進度不及預期。同時
,
由於
部分
產品屬於改規格、
改劑型、改鹽基等「三改」品種使得
參比製劑
難以確定,部分
產品屬於
複方口
服固體製劑,
包含多種藥物成分,
導致一致性評價仍存在較大難度
等原因,通
過一致性評價品種仍相對較少。
公司同時生產銷售中成藥和化學藥品,中成藥銷售佔比較高,化學藥品
2019
年銷售佔比為
46.65%
。公司化學藥品均
需開展一致性評價,目前主要產
品規格中奧美拉唑腸溶膠囊(
10mg
和
20mg
)和諾氟沙星膠囊(
0.1g
)已有企
業通過一致性評價,相關產品規格
2019
年收入佔比為
2.67%
。除前述產品外,
目前公司在銷售主要化學藥品產品通用名下生產企業尚未通過一致性評價。公
司正在加大投入,對當前主要銷售及具有市場潛力的化學藥品包括奧美拉唑腸
溶膠囊、頭孢克肟分散片、布洛芬顆粒等固體製劑產品以及注射用阿奇黴素、
注射用奧美拉唑鈉、注射用頭孢他啶、注射用頭孢米諾鈉、注射用氨曲南等注
射劑產品開展一致性評價工作,該部分產品
2019
年收入佔比為
16.98%
,在銷
售化學藥中其它注射劑「三改」品種與複方口服固體製劑等一致性評價實施難
度較大的品種
2019
年收入佔比為
25.23%
,其它尚未進行一致性評價的化學藥
品
2019
年收入佔比為
4.44%
。但是,開展一致性評價將增加公司經營成本,如
公司主要化學藥品未能通過一致性評價,或通過時間明顯晚於其它企業,或公
立醫院集中採購環節提高對藥品一致性評價的要求,將會對公司藥品在公立醫
院集中採購環節的銷售或未來藥品批准文號再註冊環節帶來不利影響,從而對
公司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
七、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風險
公司本次募集資金
主要用於兒科藥品研發、營銷體系建設及品牌推廣等,
項目建成後將對公司發展戰略的實現、研發能力提升、銷售規模擴張和業績水
平提高等產生重大影響。但本次募投項目能否按時完成,研發投入、營銷體系
建設及品牌推廣產生成效情況及其時間存在一定不確定性。雖然公司對募投項
目的市場前景進行了充分調研,但研發投入、營銷體系建設及品牌推廣等可能
不能在短期內轉化為經營效益,從而對公司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八、
品牌
知名度下降的風險
從
2015
年起,
公司
啟動品牌戰略,以打造中國民族藥世界品牌為目標,以
踐行
「
健康中國娃
」
為企業使命,聯手打造中
國兒童健康守護者的品牌形象。
近年來
,公司加大對品牌形象建設的力度,通過
傳媒
廣告、
紙媒
推廣
、
地面推
廣等形式開展公司
「
葫蘆娃」
、
「
葫蘆爸
」
、
「
葫蘆媽
」
等
品牌的推廣和
宣傳,
公司葫蘆世家
的
品牌形象
得到明顯提升。
由於
目前
公司
通過
OTC
渠道
銷售
佔比
相對較高
,
醫生及患者在用藥時也會關注藥品品牌,
品牌的知名度
與美譽度
對
產品銷量至關重要
,
如
未來
公司品牌知名度下降,
導致
市場認可度或接受程度
有所下降,將會對公司未來發展和盈利能力
帶來
不利影響。
九、環境保護風險
公司所處行業為製藥行業,使用原輔料種類多、數量大,原料藥生產工藝
複雜
,產品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及噪音等均可能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
近年來,為控制製藥企業排放「三廢」對環境造成的汙染,環保部已經陸續發
布了多個針對製藥行業的汙染物排放標準。雖然公司已嚴格按照相關環保法規
及相應標準對上述汙染性排放物進行了有效治理,使「三廢」的排放達到了環
保規定的標準,同時公司生產場地多處於工業園區,擁有完善的環保治理體系,
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社會對環境保護意識的不斷增強,以及新《環境
保護法》的正式施行,國家及地方政府對環境保護的要求越來越嚴,可能會導
致為適應新的要求公司環保成本增加。
十、稅收優惠政策變化風險
公司及子公司廣西維威分別於
2019
年及
2017
年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有效期為三年,公司及廣西維威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分別於
2022
年、
2020
年
到期
;同時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及南寧市為促進當地產業發展的稅收
優惠政策,廣西維威享受免徵地方分享部分企業所得稅,自
2016
年起享受減按
9%
的稅率計繳企業所得稅。
若未來公司不能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或廣西及
南寧市稅收優惠政策調整,
公司
及
廣西維威將按
25%
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從而對公司未來盈利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十
一
、
產品被調出國家基本
藥物目錄或醫保目錄的風險
報告期內,發
行人共有
5
7
種產品進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9
6
種產品進入
國家醫保目錄,其中
核心產品小兒肺熱咳喘顆粒(
4g
)已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
錄和國家醫保目錄,腸炎寧顆粒(每袋裝
2g
)已納入國家醫保目錄。國家基本
藥物目錄和醫保目錄對公司產品的納入能有效促進公司現有產品的推廣與銷
售。
發行人產品主要為兒科藥、中成藥及常見病用藥,與
2018
版基本藥品目錄
滿足常見病、慢性病等基本用藥需求以及支持中成藥調入方向一致,也與
2019
版醫保目錄優先考慮國家基本藥物、慢性病用藥、兒童用藥等調入方向一致;
發行人產品不存在被國家藥品監管部門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的情況,不存在
大量符合
2018
版基本藥品目錄、
2019
版醫保目錄藥品調出標準的情形,整體
上發行人產品被大量調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醫保目錄的風險較低。但是,由
於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醫保目錄會根據藥品的使用情況在一定時期內進行調
整,如果未來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醫保目錄的選擇標準發生變化,導致公司主
要產品被調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或醫保目錄,將會對公司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十二、新冠肺炎疫情
風險
自
2020
年
初爆發的
新冠肺炎疫情對中國
乃至
全球的社會經濟運行造成了
一定影響
。
公司呼吸系統藥物銷售佔比較高,本次新冠肺炎主要通過呼吸道傳
播並伴隨流感,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公司藥品的市場需求。本次疫情爆發以來,
國家及部分地方政府陸續出臺了針對新冠肺炎的預防
及
診療方案,部分
方案
涉
及公司銷售藥品,提高了公司及藥品知名度。
同時,因終端渠道銷售限制、銷
售推廣不便、人口流動和物流限制等,公司產品銷售也會受到不利影響,綜合
來看,本次疫情短期內對公司銷售影響有限。目前公司生產基地已全部復工,
備有一定安全庫存,本次疫情短期內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因此,本次疫情不會導致公司
2020
年第
1
季度
和上半年
業績出現重大不利變化。
但是,如疫情持續時間過長,則有可能造成上遊原材料供應緊張,使得公
司採購價格上漲,對
公司
未來
的生產經營帶來一定
負面影響
。
同時,如疫情擴
散使得宏觀經濟受到嚴重不利影響,則有可能影響市場消費能力,同時影響公
司市場推廣活動的開展,從而可能對公司產品銷售產生不利影響。
第六節 本次發行各方當事人和時間安排
一、本次發行各方當事人
項目
名稱
住所
聯繫電話
傳真
經辦人或聯
系人
發行人
海南
葫蘆娃藥業集團股
份有限公司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國
家高新區藥谷工業園
二期藥谷四路
8
號
0898
-
6868 9766
0898
-
6863 1245
吳莉
保薦人
中信建投證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
66
號
4
號樓
010
-
8513 6360
010
-
6560 8450
楊慧澤、王作
維
律師事務所
北京
國楓律師事務所
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
內大街
26
號新聞大
廈
7
層
010
-
8800 4488
010
-
6609 0016
周濤、
李天奇
會計師事務所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
殊普通合夥)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
西溪路
128
號
6
樓
0571
-
8821 6888
0571
-
8821 6999
毛曉東、吳學
友、黃
錦洪
評估師
坤元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杭州市西溪路
128
號
901
室
0571
-
8821 6944
0571
-
8717 8826
潘文夫、潘華
鋒
股票登記機構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
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
陸家嘴東路
166
號
021
-
3887 4800
021
-
5875 4185
-
二、發行時間安排
初步詢價日期
2020
年
6
月
19
日
發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0
年
6
月
24
日
申購日期
2020
年
6
月
29
日
繳款日期
2020
年
7
月
1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發行結束後發行人將儘快申請股票在上海證券
交易所上市
第七節
備查文件
1
、
招股說明書
全文和備查文件可以到發行人或保薦人(主承銷商)住所查
閱。查閱時間:
工作日上午
9:00
-
12:00
,下午
2:00
-
5:00
。
2
、
招股說明書
全文可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指定網站查閱。
海南
葫蘆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