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邢昉評詩
今天我們來談談高適的名篇《燕歌行》。
明代邢昉(讀如仿)在《唐風定》裡這樣來評價此詩:
金戈鐵馬之聲,有玉磬鳴球之節,非一意抒寫以為悲壯也。
金戈鐵馬之聲:指出《燕歌行》的題材是邊塞詩,寫的內容是有關邊塞戰爭、徵戍之事。
玉磬鳴球之節:這是在寫閱讀此詩的藝術感受。讀《琵琶行》時,我們讀到過「嘈嘈切切錯雜彈,大珠小珠落玉盤」,詩句描摹出了琵琶聲清脆、圓潤、急促等特點。玉磬與玉盤敲擊起來都有較清脆,但磬的形體更大,敲擊聲在清脆基礎上則又增加了些許厚重。所以,《燕歌行》讀起來朗朗上口,清脆而不失厚重。
非一意抒寫以為悲壯:非一意,便是多意。《燕歌行》中所表達的情感很豐富,整體風格悲涼而又雄壯。
由這則評語,我們得出本課要探討的主要內容:
以分析《燕歌行》所蘊含的複雜情感為主線,對詩句進行藝術感知與解讀。另外,在分析本詩的同時,還會適當拓展,以了解一些其他的邊塞詩。
二、邊塞詩「第一大篇」
我認為,《燕歌行》這首詩主要包蘊了三種情感:
其一,報國建功的豪情;
其二,對無能將領的憤慨;
其三,戍卒思婦的相思。
(一)報國建功的豪情
相看白刃血紛紛,死節從來豈顧勳?
短兵相接,血肉橫飛。如果我們真的眼見這樣的場景,多數人肯定是心驚膽戰,因其血腥無比。奇怪的是,如此血腥的場面一旦寫在《燕歌行》中,卻令人莫名地感到豪邁。難道,殺伐令人如此痛快?
我們知道,殺伐具有兩面性。唐軍戰士是我們的子弟兵,他們並非不愛和平。相反,正因為珍視和平,他們才不得已而進行正義的殺伐,而正義的殺伐很大程度上會令人忘其血腥。
再如一首名叫《哥舒歌》的唐詩:
北鬥七星高,哥舒夜帶刀。
至今窺牧馬,不敢過臨洮。
哥舒:哥舒翰,唐朝邊塞的大將。
窺牧馬:偷偷過來放馬的吐蕃人,指吐蕃騎兵。
遊牧民族經常憑藉著精湛的騎術騷擾邊境,掠奪我們農耕民族的勞動果實。臨洮在今天甘肅省的岷縣,吐蕃軍隊越過岷縣便會進入唐朝的主要產糧區了。正因為如此,臨洮被當時人稱為「吐蕃麥莊」。農民「汗滴禾下土」辛辛苦苦種出來的麥子,豈能容強盜不勞而獲?所以,防衛邊塞的哥舒翰將軍被寫進詩歌,大受讚譽。
事實上,中國歷史上邊塞發生的戰爭,多數都是漢人不得已而為之的自衛之戰,都是僅為保護財產生命安全而進行的正義之戰。
在這樣的前提下,中國的邊塞詩多高揚著保家衛國的愛國精神。三國時期曹植的《白馬篇》便已經把這種情懷表達得淋漓盡致:
棄身鋒刃端,性命安可懷?
父母且不顧,何言子與妻。
名編壯士籍,不得中顧私。
捐軀赴國難,視死忽如歸。
為了掃平邊患,壯士們甘心置生死於度外。忘記父母妻子之己私情,為國難奔赴戰場,就如回家那樣欣然。凜凜大丈夫!
所以,高適說為國殺敵是為了「死節」,死於為保衛國家的大節,而不僅是為了一己功勳。
「死節從來豈顧勳」一句,我覺得應該這樣理解:難道僅僅是為了個人建立功勳?邊塞詩人投身軍營,自然是為了保家衛國。當然,建功立業之心也同樣重要。
男兒本自重橫行,天子非常賜顏色。
作為一個頂天立地的大丈夫,就應該縱橫沙場,建功立業。天子賜你顏面榮耀,因為你是縱橫沙場平定邊患的真漢子!
大唐是一個可以多途徑成就功名的時代,社會的循環能力非常強。除了讀書科舉之外,邊疆立功也是拜將封侯的重要途徑。著名的邊塞詩人岑參就曾嚷出自己的心願:
丈夫三十未富貴,安能終日守筆硯。
——《銀山磧(讀如氣)西館》
功名只向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
——《送李副使赴磧西官軍》
富貴:有錢,有地位。
守筆硯:整日吟詩作賦,做一個文人。
要博得功名,就要投筆從戎,在邊塞立下軍功。
這樣的描述,是在把自己內心真正的想法赤裸裸地說出來。其實,真正通過個人奮鬥實現富且貴,這不但無可厚非,而且還應該提倡。
高適也曾在《塞下曲(節選)》中寫下袒露心跡的詩句:
萬裡不惜死,一朝得成功。
畫圖麒麟閣,入朝明光宮。
大笑向文士,一經何足窮。
古人昧此道,往往成老翁。
高適說,我的人生目標明確非常明確,便是出將入相,立功封侯。然而,獲得成功需要艱辛的歷程,需遠赴萬裡邊疆,需將生死置之度外。縱然如此,我還是嘲笑那些文士,他們只知道用畢生的精力來研讀一部經書,白頭到老依然庸碌無為。
高適絕不是一個紙上談兵之人,事實上他真的通過軍功拜將封侯了。
在此,我們對高適的生平做一點介紹:
高適,唐代邊塞詩代表詩人,與岑參並稱「高岑」。
早年性格狂放,喜歡結交遊俠,過著「混跡漁樵」落迫浪遊的生活,並以建功立業自期。他在《別韋參軍》一詩中說:
彈棋擊築白日晚,縱酒高歌楊柳春。
高適的好友杜甫曾說:
高生跨鞍馬,有似幽并兒。
——《送高三十五書記》
高適四十六歲才應試中第,任汴州封丘尉,三年後棄官而去。他在《封丘縣》一詩中說:
拜迎官長心欲碎,鞭撻黎庶令人悲。
高適不願卑躬屈膝迎送長官,不願在百姓面前耀武揚威。更重要的是,他已感到人生過半,封丘尉這個大概相當副縣長的職位起點太低,熬到何時才能實現遠大理想?所以,三年後他棄印而去,到河西節度使哥舒翰幕府作了一個掌書記。
大器晚成的高適在安史之亂期間臨危受命,宏圖大展,終於驗證了自己「萬裡不惜死,一朝得成功」的豪言。他歷任淮南節度使、彭州刺史、蜀州刺史、劍南節度使等職,官至左散騎常侍,封渤海縣侯。唐朝詩人中,唯獨高適仕途走得最遠,官做得最高。《舊唐書·高適傳》中說:
有唐以來,詩人之達者,唯(高)適而已。
(二)對無能將領的憤慨
戰士軍前半死生,美人帳下猶歌舞!
這是高適《燕歌行》中最著名的兩句。廣大士兵浴血奮戰、傷亡慘重,可將帥們卻不恤士卒,仍縱情享樂。將兵苦樂如此不均,多麼鮮明的對比!
但是,這兩句詩是否僅僅是為了表達苦樂不均?會不會還有其他的含義?高適《燕歌行》前的小序說:
開元二十六年,客有從元戎出塞而還者,《燕歌行》以示,適感徵戍之事,因而和焉。
可見,高適寫此詩的直接原因,是有感於張守珪(即小序中的「元戎」)邊塞軍事失敗一事。《舊唐書·張守珪傳》記載:
二十六年,(張)守珪裨將趙堪、白真陁羅等假以守珪之命,逼平盧軍使烏知義,令率騎邀叛奚餘眾於湟水之北,將踐其禾稼。知義初猶固辭,真陁羅又詐稱詔命以迫之,知義不得已而行。及逢賊,初勝後敗,守珪隱其敗狀而妄奏克獲之功。
我們對這段話稍作解讀:
主要人物:張守珪手下兩員副將,一個叫趙堪,一個叫白真陁(讀如駝)羅。平盧軍使,烏知義。
主要事件:兩位副將立功心切,假傳張守珪主帥將令,逼烏知義進攻奚族「殘賊」。戰爭先勝後敗。
順便解釋一下「殘賊」的確切含義。《燕歌行》有「漢家煙塵在東北,漢將辭家破殘賊」兩句。「殘賊」注釋多解釋為「殘忍的敵軍」。但根據《舊唐書》的這段記載,「殘賊」則應該解釋成「殘餘的敵軍」。
那兩位寡謀貪功的副將認為,既然是進攻殘餘的敵人,自然是無需多慮了,自然可以像名士謝安那樣「談笑淨胡沙」了。蘇軾不也曾羨慕周郎「談笑間檣櫓灰飛煙滅」的瀟灑姿態嗎?
分析了這麼多的史料,其實就是想證明「美人帳下猶歌舞」這句詩除了批判將士之間苦樂不均之外,還隱含著對將帥輕敵致敗的諷刺。這樣說詩歌裡有沒有內證?
有。《燕歌行》寫到:
大漠窮秋塞草腓,孤城落日鬥兵稀。
身當恩遇常輕敵,力盡關山未解圍。
唐軍將領「身當恩遇常輕敵」,立功心切,高估自己的能力,所以才導致失敗。手下的士兵雖然戰死過半,但軍心不動,仍然在戰鬥。雖然沒有解圍,但是他們已然「力盡」。
可見,「戰士軍前」這兩句詩歌是在批判軍中苦樂不均現象,當然也有對守將無能卻貪功的憤慨之意。並且,這種諷刺與憤慨還是有出處的,《舊唐書·張守珪傳》記載:
(開元)十五年,吐蕃寇陷瓜州……以守珪為瓜州刺史、墨離軍使,領餘眾修筑州城。板堞才立,賊又暴至城下,城中人相顧失色,雖相率登陴,略無守御之意。守珪曰:「彼眾我寡,又創痍之後,不可以矢石相持,須以權道制之也。」乃於城上置酒作樂,以會將士。賊疑城中有備,竟不敢攻城而退。守珪縱兵擊敗之。
陴(讀如皮):城垛。
張守珪是大唐著名的戰將。從上文「乃於城上置酒作樂」一句來看,他確實有過「美人帳下猶歌舞」詐退敵軍的經歷。《燕歌行》記述的這次失敗雖與張守珪沒有直接關係,但他是脫不了干係的主帥,所以對其高適非常憤慨。
將帥深得天子恩遇,卻不能為天子分憂。出徵時的聲勢與戰場上的慘敗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將領恃寵輕敵與腐朽無能暴露無遺。
兵熊熊一個,將熊熊一窩。將領的無能給士兵帶來了毀滅性災難。面對無能的將領,高適想起了漢代名將飛將軍李廣:
君不見沙場徵戰苦,至今猶憶李將軍。
李廣號稱「飛將軍」,是漢代抗擊匈奴的名將。盧綸《塞下曲》曾寫道:
林暗草驚風,將軍夜引弓。
平明尋白羽,沒在石稜中。
這首邊塞小詩,寫了李廣射石虎的故事。
李廣深夜巡視,誤以為有猛虎撲來,拉弓勁射。第二天清晨,他記起昨晚林間之事,回到現場才發現射中的不是老虎,而是一座巨石。那枝白羽箭竟深深嵌入石稜之中!
請注意箭射入的部位,竟然是窄細尖突的石稜!這需要多大的臂力!我們不禁要聯想:如果射中的真是老虎,結果會如何,如果是敵軍兵馬呢?於是,一位武藝高強英勇善戰的將軍形象,便巍然屹立於讀者眼前了。短短的一首小詩,把李廣的武藝與自信淋漓盡致地展示了出來。
李廣不但武藝高強,還是一位深得屬下愛戴的將軍,《史記·李將軍列傳》記載:
(李)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飲食與士共之。終廣之身,為二千石四十餘年,家無餘財,終不言家產事。……
廣之將兵,乏絕之處,見水,士卒不盡飲,廣不近水,士卒不盡食,廣不嘗食。寬緩不苛,士以此愛樂為用。
如此愛兵如子的將軍,哪能不打勝仗?《史記·李將軍列傳》又記載:
(李)廣居右北平,匈奴聞之,號曰「漢之飛將軍」,避之數歲,不敢入右北平。
可見,李廣身上兼具這樣的優點:武功高強,自信,體恤士卒,戰功卓著。
然而,高適眼前的這場戰爭,卻是由於主帥的指揮不力而失敗。如果有李將軍這樣的將領,廣大士兵們哪還能「半死生」,哪還能「鬥兵稀」,哪還能感受到「沙場徵戰苦」?
另外,我還有一個猜測。高適提到李廣,可能也在感慨他自己。此詩作於開元二十六年,高適已三十九歲,但仍未有一官半職。提到李廣,很容易讓人聯想到他有「李廣難封」這一層的感慨了。
(三)戍卒思婦的相思
鐵衣遠戍辛勤久,玉箸應啼別離後。
少婦城南欲斷腸,徵人薊北空回首。
常年徵戍在外,誰不想念家人?家人又如何不想念徵人?這段描寫,寫出了邊塞士兵真實的心理,也寫出了家中思婦的渴盼心情。
「玉箸」這個詞語需要辨析一下。
課文注釋說,玉箸代指眼淚。這個說法能講通。第一,「玉箸」即玉質的筷子,人流淚兩行,筷子也是成雙使用,本體和喻體數量上相吻合。第二,玉與眼淚都有晶瑩的特質,感官上兩者也有共同之處。第三,眼淚如玉,暗示了少婦的美麗溫潤。能流出溫潤如玉眼淚的女人,必然也有玉一般的珠圓玉潤。詩人越是寫思婦貌美憐人,就越能增強徵人的思念之情。
雖然能找出上述三個理由,但我總覺得如此解釋不太貼切。眼淚是靈動的,玉箸卻過於死板。誰的眼睛能流出直挺挺的眼淚呢?
所以,玉箸不是眼淚,而應指思婦頭上簪子。理由如下:
第一,從語法功能來判斷。上句主語為「鐵衣」,指代身著鐵甲的戍邊戰士。「遠戍」是謂語,表主語的行為。從對仗角度看,下句主語也當為「玉著」,表行為的發出者,應指思婦。「應啼」表主語的行為。若「玉著」解釋為流下的眼淚,則與謂語「應啼」語義重複。
第二,從修辭手法上分析。上句「鐵衣」是戍邊戰士的著裝,代指戰士。下句的「玉箸」也應該以思婦的飾物,來代指她這個人。
寫徵人思婦的彼此思念並不是高適邊塞詩所獨有,但此詩卻有著盛唐詩人高揚的生命精神的特點:雖然戰爭很苦,雖然戰敗,但是只要生命不息,那就「死節」不止。一想到強盛的國家,將士們就拋開了個人恩怨。
如果我們再來看看晚唐詩人此類題材的詩,就是傷感多了。陳陶《隴西行》寫道:
誓掃匈奴不顧身,五千貂錦喪胡塵。
可憐無定河邊骨,猶是春閨夢裡人。
第一句,唐軍為消滅匈奴而置自己的身家性命於不顧。但是,戰鬥的結果卻令人垂頭喪氣。
「五千貂錦」,暗示著讀者這不是一隻普通的軍隊,而是身穿貂錦的皇家禁衛軍。他們不得已轉變了保護皇帝的職責去疆場殺敵,無疑,唐帝國日薄西山的頹勢已然盡顯。
最後兩句詩寫戰鬥的結果:戰士死在無定河邊,已經變成白骨,但他們家中的思婦渾然不知,依然思念不減,幾番夢中相逢。
「無定河邊骨」和「春閨夢裡人」,一邊是現實,一邊是夢境。剛剛還是英俊的戰士,此刻已成悽涼的枯骨。思婦越不知情,則這份悲涼越是濃厚。一個「可憐」,一個「猶是」,其間包含了多少感慨!
其實,戰爭一直都如此殘酷,但時勢不同,詩人的感受會有很大差異。
高適的《燕歌行》是一首長詩,更是一首好詩。今天我們僅僅解讀了其冰山一角,大家可以再度品味。
三、老羊曰
高適用自己的多維視角,拓寬了邊塞詩的內涵——出徵的浩蕩軍容,軍情的十萬緊急,塞漠的荒涼苦寒,戰爭的慘烈嚴酷,軍中的苦樂不均,將領的輕敵無能,戰士的驍勇善戰,徵人思婦的綿綿深情,等等等等。
將此熔於一爐,人言《燕歌行》是高適邊塞詩「第一大篇」,誠非虛言。
按:本文參考了莫礪鋒《莫礪鋒說唐詩》(鳳凰出版社,2008年版)的相關章節。特此致謝!
又:本文參考了袁嘉秀《<燕歌行>「玉箸」別解》(《語文月刊》,2000年第10期)一文。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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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鐵民選評:《高適岑參詩選評》,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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